澳大利亚融合教育支持服务体系研究及启示

2022-06-06 13:19李佳音
现代特殊教育 2022年9期
关键词:残疾残疾人计划

李佳音 景 时

澳大利亚融合教育起步早,从国家、州到学校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支持服务体系。联邦层面,已建立较为系统成熟的融合教育政策体系[1];州政府层面,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等都出台了支持保障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学校层面,配备学习支持教师、过渡支持教师、巡回支持教师、校长助理、学习支持辅导员以及学校专业顾问等。[2]探讨澳大利亚融合教育支持服务体现的特征,对我国融合教育开展及资源教室运作有所启示。

一、联邦政府建立权威法律保障融合

(一)以《反残疾人歧视法》为支柱的法律体系

澳大利亚通过以《反残疾人歧视法》(以下称为《反歧视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构建了融合的文化心理环境。澳大利亚1992 年的《反歧视法》中明确指出,凡是因他人有身心障碍而不公平对待他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同时在公共生活诸多领域保护残疾人免受歧视:就业,如找工作、工作条款、培训、晋升;住宿,包括租房或买房;获取使用服务,如银行或保险服务,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由律师、医生或商人提供的专业服务;进入公共场所,如公园、政府机关、餐馆、酒店或购物中心。[3]2005 年《残疾人教育标准》(以下称为《教育标准》)是在《反歧视法》基础上制定的,进一步强调联邦政府要满足残疾学生在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权利,并帮助人们理解什么是公平与合理的。《教育标准》旨在确保残疾学生能够在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基础上获得和参与教育,明确学校应广泛利用残疾人扶助项目等资源,以及联合专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支持和课程资料,对学生的权利予以保障,以防其受到侵害。[4]《教育标准》指出,所有学生,包括残疾学生,都应得到有尊严的对待,并在一个重视和鼓励所有学生参与的支持性环境中接受教育。《反歧视法》第32 条明确规定:凡是违反《教育标准》的,受伤害的人或代表他们的人可以向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严重者可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澳大利亚的法律在最大限度内保护着残疾人人权,用法律构建起一个融合的环境。

(二)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为核心的残疾人权利保障

只通过各项法律来保障支持性服务显然是不够的,残疾人更需要的是一个包容性的环境。包容性是指所有的文化、政策、社会实践、课程,以及课堂中的物理结构、教学方法对所有学生来说都可以不受歧视地享有,使残疾人在参加公共生活、行使法律行为能力、工作和就业等方面顺利进行。澳大利亚政府没有只强调残疾人的权利,而是让更多的人看到包容的益处。这样既不损害普通公民的权利,也能使残疾人的权利得到保障。澳大利亚于2008 年批准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称为《公约》)。《公约》强调“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公约》之中的人权理念是澳大利亚正在践行的,所以其通过《国家残疾战略(2010—2020)》(以下称为战略)着力构建高级政策框架,协调指导政府工作,实施对残疾人有积极影响的各种公共政策。该战略包括建立包容性和高参与度的社区、对权利进行立法和司法保护、资金保障、个人和社区的支持、学习和技能、健康和福利等六个范畴。并且执行此战略时社区和残疾服务部长需要定时向行政局提交一份关于实施计划和具体情况的概述,让政府了解残疾人的信息和状况,并对未来行动的政策方向和领域进行审查,确保该战略能够继续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好发展。[5]例如,昆士兰州政府认为融合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在每个学习阶段为所有学生带来成功和幸福,因而出台了《州立学校改善战略:每个学生能成功(2022—2026)》,指出每一个学生都成功意味着关注学生的需求,意味着每个学生都能接受世界一流的教育,意味着学生在每个阶段都能取得成功。[6]

二、融合教育支持服务的措施

(一)早期教育支持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整合资金支持,推行以国家残疾保险局为依托的《国家残疾保险计划》,并提供各类支持服务,让学生处于最少受限制环境之中。《国家残疾保险计划》旨在支持0 到65 岁的永久和严重残疾人,培养他们的技能和能力,使他们获得“合理和必要的”支持,并过上普通人的生活。此保险计划还提供保障性的个性化支持,为残疾学生家长提供可选择的支持方式。

如,新南威尔士州利用《国家残疾保险计划》提供幼儿早期干预方法(ECEI),整合幼儿在学前、游戏小组和入学早期等环境中的需要。ECEI 提供者帮助残疾学生的父母和照顾者决定最能满足他们孩子需求的支持和服务,帮助父母为他们的孩子设定目标,并及时达成目标。[7]

又如,昆士兰州提供具有专门服务的教育支持计划。昆士兰州政府为各种类型的特殊学生提供公立学校护理服务、职业治疗服务、物理治疗服务、言语语言病理服务,建立学校专业残疾支持计划等。公立学校护理服务[8]是指在学校内为特殊学生免费制订针对日常生活的个人保健计划,以及学校紧急保健计划。公立学校注册护士会与学生、他们的家庭、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团队合作,在有需要的时候提供一系列的护理服务来保障残疾学生健康,将残疾学生的障碍对他们学习的影响降到最低,并持续不断提供支持。职业治疗服务和物理治疗服务同时进行,两类治疗师帮助特殊学生接触和参与学习活动,帮助学校做出调整。在具体实践中,物理治疗师帮助学生做运动,以顺利参加体育课以及体育活动等;职业治疗师则帮助残疾学生与他人互动和观察自己,两者共同努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独立性。言语语言病理服务是指由言语语言病理学家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帮助学生发展他们的语音系统,提高理解和使用语言来思考、讨论、阅读、写作、计算的能力,让学生在学校环境中更好管理自身的社交互动。虽然要发展学生的语音系统,但手语依旧是学校环境的基础教学支持手段之一。学校专业残疾支持计划是昆士兰州教育部向专业服务提供者提供资金以支持所有学校的残疾学生,使在农村和偏远山区的学校都有机会获得资助和专业教育支持服务。支持服务中包括上述所有类型的治疗师和心理学家,以及资源中心资金支持和专业设备的支持。

再如,维多利亚州根据不同学生的特别需要提供支持计划,以让每个人都有发展机会。计划涉及包容性社会、医疗健康住房福利、公平与安全、有贡献四个方面。维多利亚州幼儿工作者的学习与培训都由支持计划规定。维多利亚州教育和早期儿童发展部提出幼儿园融合支持计划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和咨询,以满足残疾儿童的各种需求。维多利亚州实行幼儿园融合支持计划的同时利用一种在线评估和规划的学习工具——早期能力的学习和教育支持,让幼儿教育工作者可以获得免费的在线专业学习。维多利亚州还基于儿童项目支持计划,在转衔阶段支持教师与专家实现联动。在从幼儿园过渡到小学的过程中,残疾儿童的幼儿园老师作为儿童项目支持计划小组的一员与家长共同制订计划,在幼儿园的第二学期就开始参观小学,进行信息收集并和由小学校长指派的一名教师作为成员参加项目支持小组会议,以帮助残疾儿童实现幼升小的转衔。帮助残疾学生从幼儿园升入小学后依旧召开小组会议,就残疾学生的信息以及如何调整计划进行讨论,所需资金由政府承担,并且由言语病理学专家、心理学专家等联合提供支持服务,完善残疾学生的转衔。维多利亚州在实行项目支持小组制度的同时辅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个别化教育计划为残疾学生概述明确的教育目标,鼓励残疾学生参与学习活动,设置合适的长短期目标,确认并发展学生的长处等。[9]

(二)普通学校教育支持

澳大利亚的公立学校针对特殊学生进行教学上的调整,以消除特殊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障碍。如,昆士兰州公立学校将法律规定逐步细化。昆士兰州政府就特殊儿童择校进行调整,以使所有学生都可以入学。在此基础上,为特殊学生提供合理融合支持,以减少学生因残疾而遇到的障碍。根据《教育标准》,普通学校在残疾学生上学、学习、参加学校活动等方面提供支持。调整措施有:以不同的方式教学,使用特殊学生感兴趣的视觉提示图表;提供额外的学习机会来解决特殊学生困难,包括小组学习、额外教师等;使用不同资源和材料,如为视障学生提供字号较大的盲文印刷品等;设置一名教师助理支持课堂教师,提供手语等帮助;使用辅助技术,例如语音转文本的工具;制订个别化课程计划来使所有学生无一例外地接受澳大利亚课程的八个领域教学服务;提供个人护理支持以促进学生健康和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结构化环境,改变学校环境区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区域以应对其感官问题或支持其情绪调节等。[10]学校通过个别化教育计划、个人支持计划或其他类型的计划落实上述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提供支持。

再如,卫星班与支援班是新南威尔士州的特色班级模式。班级设置上,“卫星班”项目为新南威尔士州的典型做法。孤独症学生在卫星班学习社会交往等技能之后再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并一直有专业人员提供必要支持和跟踪服务。同时,卫星班与巡回支持教师、相关专家、普通学校学习和支持团队等方面保持联系。在主流小学设置支援班是新南威尔士州融合教育班级的另一个代表。支援班专门为学校中有特殊学习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包括智力障碍、心理疾病、孤独症、身体残疾、感觉障碍等。学校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目标关注他们的优势,在需要的地方提供帮助并改进教学。[11]

新南威尔士州还设置过渡支持教师与巡回支持教师,以提供支持服务。其中过渡支持教师设置为澳大利亚融合教育支持体系中的特色,主要进行早期干预工作,在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前一年内进行干预工作,在残疾儿童入学一年后继续提供支持,并为班级中的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学习支持,制订个人协调过渡计划等。巡回支持教师在过渡支持教师干预支持后给所有12 岁以下的残疾学生提供其所需要的建议,满足其在学习上的需要。巡回支持教师尊重残疾学生的学习机会,基于学生的能力以及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并与多学科团队合作对残疾学生进行评估,召开评估会议,为学校教职员工提供专业知识培训等支持。新南威尔士州教育部长指出,教师要与残疾教育专家、护理人员等并肩合作,辅之合理的教学策略以满足残疾学生的需要,使融合支持进入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社会团体资源共享

澳大利亚建立起以ICAN 网络系统为中心的社会支持体系。如,昆士兰州教育部实施教育行动计划,致力于构建包容的心理环境让每一名学生都能成功。其于2015 年10 月成立孤独症中心,旨在支持协助学校积极包容地留住或吸引孤独症学生。ICAN 网络系统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孤独症关爱组织,专注于改变学校、社区、政府对孤独症的看法。ICAN 面向公立学校和非公立学校,提供校内指导、主持小组会议等支持服务,旨在建立孤独症学生的信心和自我认同感,同时提高学校各类工作人员对孤独症的理解。[12]昆士兰州的学校工作人员都致力于确保每一名学生真正成为学校的一部分,为学生发展感到由衷的开心并致以真诚的祝贺。

维多利亚州与维多利亚聋人教育研究所以及amaze 等社会支持团体相配合,着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融合教育。维多利亚聋人教育研究所致力于培育教育口译员,他们在课堂上与教师合作,协助聋生沟通与交流。不止在平时的学校中,在新冠病毒肺炎流行和澳大利亚丛林火灾蔓延的紧急状况下,正是由于教育口译员的存在,聋生能够立即做出正确反应来确保人身安全。[13]维多利亚州同样面临孤独症学生如何能更好进行融合的难题。amaze 提出的报告中显示,公众虽对孤独症学生认识不足,但大都支持融合教育。然而,关键是教育工作者接受融合教育文化,能够将差异视为一种好处而不是负担,而非资金问题。面对此问题,amaze 提出修改课程、变更评估技术、提供额外的课堂支持、制定明确的课程表、调整感官环境、与家长进行沟通、有效处理霸凌事件、推动合作学习等支持手段,为孤独症学生创造支持性教育体验。

三、对我国资源教室建设的启示

(一)国家政策在对象和流程上做出具体规定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在建设资源教室的同时,引导普通学校做出合理调整。我国融合教育虽处于起步阶段,但近几年国家越来越重视资源教室的建设。2016 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指出只要是招收残疾学生5 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应设立资源教室。[14]地方政府和普通学校也积极响应,落实资金并建设资源教室。我国可结合自身的融合教育实践经验,学习借鉴澳大利亚的政策体系,将政策具体化,逐步建设起一个融合的社会环境,进而在融合的社会环境下提供适合我国学生的融合教育支持服务。

(二)资源教师的专业能力与研究性学习

残疾学生的独特性要求资源教师要为其提供教育心理诊断、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学支持、补救教学、康复训练、教育效果评估等,对教师的专业素养要求十分高。《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中要求资源教师需要经过岗前培训,具备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此外,资源教师应与家长以及班主任保持紧密而友好的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学校也应更新运作方式以提高资源教师专业素养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普通学校对资源教室的支持

澳大利亚融合氛围的营造以及校内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皆面向校内所有学生。学校所有工作人员都会为学生的发展感到开心,并且会直接鼓励学生。其校园多为简单安静的风格,以降低学生的紧张程度;此外,校内注重创建无障碍环境,不论是在操场、体育馆,还是教室中都有为残疾学生准备的方便学习和活动的设备以及人员。因此,学校支持应注重完善校内的环境支持,以及同伴支持、任课教师支持、校内服务人员以及家长社区等各方支持与配合。[15]

珍爱生命
谢资宸(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指导老师: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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