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观之:老子平等思想的三重维度

2022-05-30 18:58:28罗斌娬
青年文学家 2022年21期
关键词:不争道德经世间

罗斌娬

老子所生活的春秋时期,国家把大部分财力、物力都投入到无休止的战争里,百姓为了躲避战乱,不得不放弃耕种,背井离乡,频繁的战争使得当时的人们长期处于饥荒之中,整个国家也处于一片荒芜的境况。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老子的“平等”思想开始孕育,他反对战争,反对统治阶级以强硬的手段对待百姓,希望老百姓能自由而平等地生活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老子通过对自然界中事物运转规律的观察与分析,体悟了“道”的“利万物而不争”的特性,并总结出“道”“无为而无不为”的成物原则,并试图以“道”的品质及行为方式来教化人们,引导人们从自身出发树立物我平等的观念,并在这样的整体氛围中建构起平等的社会环境。老子由此建立了平等的思想体系。

一、“道”之视域下老子平等思想的本体维度

从老子论“道”开始,“道”就成了道家思想的核心。对“道”的体认并非道家一家之言,儒家讲“道”,法家也讲“道”,但老子却是将“道”高度抽象到形而上层面,并由此延伸出其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道德经》开篇,老子便说:“道可道,非常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的“道”不可用言语来准确定义的,是深不可测的,它“先天地而生”,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道”是一个重要范畴,体现着老子的宇宙观。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认为世间万物由“道”生发,所以万物同源且都具备“道”的特征。老子认为“道”是不可言说的,在《道德经》里对老子没有对“道”作出准确的界定,他只是用一些否定性的语言对“道”进行描绘。他说,“道”是不可视、不可闻的,是不能被触觉所感受甚至是不可知的,但是“道”作为万物的本根,又是浑然一体的、无形无状的真实存在。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四章中说:“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道”是万物的构成,因此它潜藏于事物的内部的同时,也普遍存在于事物之间,它“恍兮惚兮”,没有固定形态地贯穿古今。通过老子对“道”的这一系列描述,我们可以看出“道”具有普遍性和不可言说性。

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所以他的“道”是“无”,又说:“有生于无。”所以万物皆产生于“有”,然而“有”最终又复归于“无”,这种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的过程其实就是“道”从形而上下放到形而下最后又回到形而上的过程。老子说:“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即是“道”生生不息,循环往复的过程,这个过程不需要任何外力的作用,无穷无尽,因此老子之“道”具有恒常性。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六章中說:“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万物因阴阳二气相合相斥,并因阴阳二者的不断融合变化而产生相应的转化,这是事物生生不息,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道”生发万物,本无偏私,故在“无为”的状态下,自然生发、和谐共生。“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道”是公允的,所以由“道”而成的阴阳二气都不会走向极端,一切顺应着“道”,即顺应天“道”。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老子之“道”是本,世间万物是末,是“道”在形下的释放,本末合一构成了圆融的世界,万物在这样圆融的世界中依循自然的规律发展,生死往复,在万物生灭的过程中,“道”始终如一,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它既是创生者,又构成了万物间的普遍联系,使万物统一为一个宏观的整体,所以从“道”的层面体察,万物始终是平等的。

二、“道”之视域下老子平等思想的价值维度

在老子的思想体系里,“道”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品格,这种生育万物却不左右万物的标准即是让万物自然而然,老子的“自然”是在引导事物向上的、向善的发展前提下,任由其自由的状态,这种遵循“自然”的原则便是平等视域下,老子之“道”的价值维度。

老子的平等思想是以其“自然”观为价值原则的,他的平等思想即是其“道”之“自然”的重要体现,《道德经》有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便是说明天地无所偏爱,生而遵从“自然”的原则。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的思想逻辑中,人居于天地之间,生长于地,应遵循地的原则;地育于天之下,应遵循天的原则;万物皆有“道”生,天亦如此,应遵循“道”的原则;而作为老子思想中最高范畴的“道”应遵循“自然”的原则。老子思想中的“自然”是“道”之自然,是“道”的价值标准。“自然”是万物依循各自的秉性,自由生发,积极向善的状态。

由“道”衍生出来的天、地、人本圆融一体,在这圆融的世界中,相互依存,也相互牵制,从“道”的层面看,三者皆生于斯、成于斯,故此三者从其本源性考虑没有高低之分、主次之别,皆应依“自然”为价值原则。但现实状态却并非如此,人却常常居为其他万物的主宰,即“人为”。老子提倡的“自然”之根本旨在消除这种“人为”。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九章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素”和“朴”都是不假雕琢的状态,即“自然”的状态。老子明确提出“少私寡欲”就是希望人们能够明白“欲”能带来的负面效应。人为了满足个体的或整体的“欲”,必将对万物进行人为的改造,在这种改造的过程中必然破坏其他事物原有的生发规则,即是对“道”的亏损,而这种破坏必将导致灾祸,这些因“人为”而起的灾祸却需要世间整体承担,这便是一种不公。老子从“道”中体悟出宇宙的“自然”规律,从“道”中体悟出“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在警示人们必将遭受“道”为了维系世间平衡的“自然”反抗。老子在《道德经》第九章中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在《道德经》第七章中说:“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天地之所以能够长存,是因为他们的循环变化不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相反,天地的作用是育化万物,所以他们能将自身置之度外,也正因天地的置之度外,才能“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才能受到万事万物的崇敬,才能永恒长存,这便是天之“道”。人们应该学习这种天“道”的“自然”观,从个体自身出发,回到如婴孩般单纯的状态。

因此,老子希望人们深刻理解返璞归真的重要性,彻底抛开世间的各种诱惑和纷扰,做到“少私寡欲”“反求诸己”,回归内心最简单、最朴素的要求和希望;希望人们能展现出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达到个体自身与外物的和谐状态,复归世间“自然”之平等。

三、“道”之视域下老子平等思想的实现途径

平等的实现是从个体自身出发,推己及人的过程。“道”之视域下老子主张“贵柔守雌”,其实质是在“不争”和“无为”的基础上实现“致虚守静”。在中国传统思想中认为天“道”不可违,人“道”理应顺应天“道”。老子显然也继承了这样的思想,首先老子的天“道”即“自然”,顺应“自然”即应无所偏私,故个体应从“不争”和“无为”两个方面来承天之“道”,进而实现万物的平等。

(一)“不争”

“道”在《道德经》中体现了恒常的特点,而“道”之所以能够恒常,除了因为其作为生养万物的本根之外,还具有“夫唯不争”的品德。老子在《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中说:“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对万物的态度都是相同的,在对事物的生育过程中,遵循着“自然”的规律,不会对万物妄加干涉,也不对万物有任何占有。老子借此来告诉世人,在处世的过程中应该效仿“道”的品格,做到“不争”,只有时时处处做到“不争”,才能更好地在集体生活中不断完善自我,才能更好地给予他人体谅和包容,才能更好地体现自我的价值。

“道”的平等体现在对待万物如刍狗一般不分贵贱,宇宙间的万物不会因为有无生命而被差别对待,任何事物的任何环节都是构成宇宙的一个部分,在“道”的生育中化作统一的整体,因此万事万物都应该被平等地对待。在《道德经》第七十七章中,老子说:“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便是“道”保持平等的方法,也是人们应该效仿的处世平衡之道。老子云:“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从老子论述此“四域”的言语中,可以看到老子的态度,他认为这四者相互融合,且没有高低之别,是完全平等的。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却忘却了自己的位置,更忘却了天地间的平等,常常会将自己居于世间万物主导的地位,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对外物横加干涉,甚至是用残暴的手段获取自己的利益,肆无忌惮地对万物进行残害,在无所顾忌地掠夺其他生命的情况下高谈平等的概念。这样的行为不仅是荒谬和错误的,而且会招致自身的危机。

老子说:“水利万物而不争。”水滋养世间万物,却永远向下奔流,从来不会与万物产生争斗,永远将向上生发的机会和环境留给被它滋养的生物。“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天之“道”就是无私地给与万物生长所需要的条件却没有一丝丝对万物的损害。一个能做到平等待物的人,一定不会有张扬的个性和自以为是的行为,定是如水一般纯净、寡欲,利他物却不与纷争。老子的平等,是将人与万物放在平等的位置上,让人们从生命本体出发去体悟待物的平等。为了实现这种万物的绝对平等,人们应该牢记“不争”的原则,彻底舍弃自我的私欲,在与万物共生的环境中,不与万物争锋,按照老子所说的“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去做,最终实现人自身的平等和万物间的平等。

(二)“无为”

“无为”是老子思想中“自然”之“道”的基本特性,其“损之又损”实则就是“有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因此,老子的“无为”是构建平等世界的第二个途径。其“无为”的对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其一是从自身出发,启发人们舍弃我执,即从自我的意识中,放弃对自我欲望的追求。从根本上说,老子认为人的所有欲望皆由对自我身体的关注生发,所以老子提出:“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人之所以会有祸患,是因为我们有身体本身,如若能抛除身体的约束,有何患之有呢?所以老子主张人们从自身出发,消除对身体本身的关注,进而自然消除因自身而起向外生发的主体欲望,从而实现个体自身的平等。

其二是从个体出发,以“无为”的态度对待万事万物,进一步实现物我的平等。“无为”与“有为”相对,老子认为人们应该破除对外物“有为”的欲望,回归到对自然万物无所损耗的状态,唯有如此,万物才能以自体所具有的“道”性,促进宇宙的自然发展。故人们应依循外物的内在之“道”,从根本处着手改变,重新体认世界,并重新找到实现平等的途径。“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認为人们应当以“无为”这种方式来面对世事的变化,并采用“不言之教”的“无为”方法来影响和引导他人的行为,老子说的“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就是这个道理。天之“道”所具有的特点是“万物恃之而以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道”的伟大之处不仅表现为其对世间万物毫无保留的养润,更是表现为其在滋养万物之后的这种默默不语的谦逊。

老子的平等是绝对的平等,也是完备的平等,以“道”为本体去感悟这种平等,从“自然”的标准去审视这种平等,从“不争”和“无为”的方式去实现这种平等,才是以“道”观之的真正平等。万物之于宇宙的生发方式即是老子平等思想彻底融会贯通之后的展现,人作为宇宙间一个渺小的构成体,应该在现实生活中,明白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原则,在自我生长的过程中,理应保持与外物相辅相成的关系,在具有包容性的同时助育万物的生发,这既是老子展现其平等思想的本质,也是现实社会生活中老子平等思想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PBL教学法视域下‘抗疫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1Z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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