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线索层层递进 揭秘违规放贷真相

2022-05-30 10:48骆燕
中国内部审计 2022年9期
关键词:总行按揭借款人

骆燕

案例背景

近年来,由于贷款期限长、创利持久稳定、风险相对较小,房地产按揭业务历来是银行“必争之地”。伴随着“低风险”的惯性思维,在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内部业绩考核高压下,一些银行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为抢占市场、做大信贷规模,放松了对房地产按揭业务的调查、审查,形成风险隐患,其中也不乏存在舞弊行为,成为某些开发商“资金补短”的捷径。

在开展住房按揭贷款专项审计中,A农商行内部审计人员发现F支行在一手房按揭贷款项目准入调查和审批材料中,未如实报告房地产开发商某塔置业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而被拍卖“某某花园”72套抵押物,其中涉及多起施工合同、借款合同纠纷等执行案件。该案件还涉及3150.47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未交、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某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与该房企签订额度8000万元的“某某花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至审计日已协助该房企以欺诈手段套取信贷资金2016万元。如果名义借款人与开发商以欺诈手段与A农商行签订的合同认定为无效,就直接导致A农商行不享有对预登记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债权存在悬空风险,严重影响银行信贷的资金安全。

审计思路及过程

(一)数据分析先行,定位疑点客户

数据分析是审计人员必备的技能,做好数据分析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基础。A农商行内部审计人员采取数据分析先行,以楼盘项目为单位,采用以下审计程序,取得初步审计成果。一是筛选个人按揭还款账户于同一天、同一网点、同一柜员、一定时间存款或转账的;二是筛选借款人联系地址、工作单位相同或相近的;三是放款时间、贷款起止日期、贷款金额相同或相近的。最后,归并以上三类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以客户号作为唯一性特征相互匹配后,将相互关联的贷款作为疑点。此时,“某某花园”1号楼、2号楼的12名一手房按揭贷款借款人进入审计人员的视线。

12人贷款均于2021年10月17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发放,借款人工作单位系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或某实业有限公司,每期还款均来源于张某曦或章某存现。根据企查查及信贷管理系统核查勾稽关系得知,以上12人工作单位与某塔置业有限公司存在隐性关联,实际控制人均为张某星,张某曦为其子,章某系公司财务。

(二)识破伪造凭证,发现虚假按揭

审计组审阅12名借款人贷款档案后,提出以下审计思路:一是根据整体资产与负债、网贷公司贷款、违约或逾期记录、对外担保等情况以及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等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二是将首付款转账凭证、POS刷单凭证的付款时间、交易金额与监管账户交易明细比对验证首付款真实性;三是实地走访一手房按揭贷款抵押标的,核实房产状况及实际所有人。

检查发现,借款人胡某个人征信报告有多家机构小额网贷未结清记录,家庭成员资产及收入无法覆盖负债额,并不符合借款人准入条件。经上门走访核实,“某某花园”1-1-1901室已有人装修入住,实际所有人系张某星、其弟张某华而非胡某。其余11人一手房按揭贷款抵押标的均为毛坯房。同时,还发现胡某、黄某、季某、龙某、李某、方某、金某、吴某、汪某等9名借款人首付款POS刷单凭证复印件比较模糊,批次号、流水号等无法辨识,金额及实付金额数字处隐现其他数字痕迹,相较于凭证他处数字字体明显不同且颜色较深。根据首付款付款时间及金额,比对监管账户明细发现并无首付款入账记录,判断系采用POS刷单凭证复印件粘贴数字后伪造。此外,刘某、周某、郑某等3人首付款共计270.28万元实付后退回。

以上12人贷款虽入监管账户,但在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全部以借款、划转等名义通过网银交易转至开发商实控人张某星关联企业或其客户的账户。至审计时点,监管账户余额仅599.70元。根据首付款及按揭款支付情况及贷后资金去向等,审计人员已基本确定上述12名借款人为无真实购房行为的客户。

(三)由表及里深挖,暴露舞弊行为

12名借款人相关资料明显存在疑点及漏洞,支行相关工作人员究竟是未尽责履职还是存在主观故意,审计人员认为应当从合作机构某塔置业有限公司入手。

经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张某星及其控制的某塔置业有限公司等在内9家关联企业自2016年起共有各类民事裁定书、判决书及通知书24份,执行决定书13份。其中某塔置业有限公司多次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限制经营名单。2019年,张某星以1.29亿元的竞拍价(1.13亿元来源于民间借贷)通过其实控的某景置业有限公司名义竞拍回被法院拍卖的“某某花園”72套房产。该批房产实际所有权已变更为某景置业有限公司,某塔置业有限公司没有按揭贷款准入的主体资格,且法院所涉拍卖款项尚不足以支付各银行欠款和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某某花园”项目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431.01万元并未缴纳,且无还款能力。

F支行在准入调查报告中称某塔置业有限公司综合实力较强,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认为该企业主体符合按揭贷款资格,未如实反映企业资金链断裂、涉诉未结、信用不良等事实,扣下该企业及实控人征信报告,于2021年7月将调查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上报总行部门审批。对此,审计组对相关人员开展访谈证实F支行此举系为了规避总行监管。

经查实,F支行行长赵某借职务便利,收受某贝置业有限公司实控人张某星提供市场价值280万元的某庄园25幢101室,利用总行业务管理部平时工作不严谨的漏洞,与某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个人购房贷款合作协议。同时,他还铤而走险,趁支行员工岗位轮换,新增设3名临柜员工为客户经理,并授意由该3名完全不懂信贷业务且未进行岗前培训的客户经理负责该楼盘按揭项目,顺利协助某塔置业有限公司以假按揭的手段骗取贷款12户、金额合计2016万元。

原因分析

(一)管控机制不够审慎

一是A农商行行长外出期间临时放大了经办部门的审批权限,8000万元一手房按揭贷款项目由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审批同意授信,未报经上级银行审批,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关于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需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要求相悖。二是对总行部门考核松懈,绩效考核未设置案件风险率等相关风险管理指标,导致部门对支行业务管理流于形式。三是支行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内部员工自由调配岗位权限,无需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批,致使新上岗人员并无信贷从业专业胜任能力。四是监管账户开通网银,未起到实际管控作用。

(二)项目准入把关不严

总行业务管理部对F支行上报资料审核不严谨,仅以支行调查报告片面之词,审批同意“某某花园”一手房按揭贷款项目,未发现缺少征信报告等重要资料,也未对报告中涉及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严格审查,未摸底调查企业实际情况,未审核按揭贷款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导致与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商合作,总行对一手房按揭贷款准入调查管理存在严重缺陷。

(三)合规文化尚未扎根

一是员工制度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同事盲目信任,对监管要求、本行制度、违规代价不清晰,等同于对违规行为敞开大门。二是总行相关管理部门检辅或专项排查工作流于形式,对支行业务检查敷衍,未能揭示问题,未对支行进行及时纠偏。三是虽制定相关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但实际偏重对支行基层员工的处罚,鲜少处罚部门员工或中层干部,违规成本过低。

审计成效

(一)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A农商行立即暂停对“某某花园”的一手房按揭业务,对问题贷款限期内完成清收整改。同时,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监事长为副组长,抽调部分年轻、素质好、能力强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为组员的排查小组,采取集中办公的工作方式,对全辖按揭业务合作的房地产企业资金状况、首付款真实性、每月按揭还款资金来源等重点进行排查,及时化解潜在风险。

(二)弥补机制和流程漏洞,加强源头风险防控

一是修订了《授权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各层级、各部门人员对授权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二是对总行部门进行拆分调整,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在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比如,分立出授信审批部,专门负责对信贷业务的准入开展复核及进一步的授信尽职调查,进行准入认定,从源头进行风险防控;在纪检办公室下设督察组,专职开展对总行部室、分支机构的业务督导检查和辅导,根据检查情况在对被检查单位年度考核中赋予相应风险管理考核分值。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提升警示教育实效

经A农商行违规问责小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对总行行长李某、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宋某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业务管理部经办员工李某祥予以警告处分;对F支行行长赵某予以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对F支行客户经理孙某斌、李某珍、钱某燕调离信贷岗位处理。上述人员的处理结果通过银行内部协同管理软件进行公示,以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风险意识。

审计建议

(一)完善内控制度,防范信用风险

进一步完善一手房按揭贷款相关内控制度,如开发商的资质与合作标准、准入资料的收集与调查、对资料的实质性审核要求、贷后资金及还款资金的跟踪监测、监管账户资金监管要求等,均制定明确的书面操作流程,防范因内控制度不完善而形成人为的信用风险。

(二)严格授权管理,严禁越权操作

严禁越权对外签署合作协议,严禁擅自办理超权限信贷业务。每年初总行合规风险部与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签订的授权书向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解读,使其清楚知晓本部门或支行负责人的业务经办与审批权限。员工对于本部门或分支行负责人提出的越权事项应在拒绝的同时根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总行汇报,自觉抵制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规范业务办理,审慎发展业务

一是优选房地产开发商、楼盘,在发放一手房按揭贷款前,对拟提供按揭的楼盘进行准入认定时,严格控制有不良记录的开发商或实际控制人的楼盘准入。二是加强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借款人购房意愿,核实借款人购房行为真实性。三是加强监管账户管理,认真审核首付款真实性,按日监测监管账户保证金余额是否充足。四是强化贷后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预警,及时采取保全、清收措施。

(四)强化从业培训,夯实业务能力

一方面,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入职客户经理从岗位职责、内控制度、系统应用、操作流程、信贷禁令等入手开展应知应会的系统性岗前培训,使其在上岗前掌握一定的信贷基础知识,并增强其制度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对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客户经理不得开通信贷业务操作权限;另一方面,增加实操性培训。总行及分支机构均全面开展案例操作讲解与辅导,杜绝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填鸭式”教育,切实提升信贷人员业务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强化部门履职,巩固三道防线

一是业务管理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应当承担起风险防控的首要责任,负责相关业务制度的制订、执行、日常检查和持续改进,及时收集基层机构业务诉求和风险防范建议,动态调整制度、流程、风险控制措施,提出修订重要凭证和合同文本等建议。二是合规风险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应认真落实风险监测、重点业务风险检查、风险事件牽头处置及实施问责等职责。三是审计监督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应加大对重点风险隐患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道防线应定期就基层营业网点、重点业务岗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的严肃性开展排查,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外部欺诈和内部舞弊引发的案件和风险事件。

(作者单位:桐庐农商银行, 邮政编码:311500,

电子邮箱:3770186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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