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敏
摘要:张承志是当代重要的具有人文主义思想的作家,民谣叙事是其文学叙事的风格之一。本文以民谣叙事为研究视角,界定了民谣叙事的概念,探究了张承志小说民谣叙事的精神文化内涵及叙事美学特征。其小说民谣叙事对人物内心精神与情感的关照,对人的生活和命运的同情及形成的诗意性的散文美风格,对当代文学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张承志;民谣叙事;文学意义
张承志作为一个具有浓厚人文情怀的抒情作家,其作品中散发着草原文化的芬芳与少数民族气息,采用了大量的独具地方色彩的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民谣歌曲,兼具草原叙事功能,蕴含悲郁的抒情色彩。在对张承志的创作研究中,其他叙事方法已经从多角度被论及,而民谣叙事至今少有研究。为此,本文将从民谣叙事的角度,考察张承志的文学作品独具特色的叙事价值与文学意义。
一、民谣与民谣叙事
民谣是民间歌谣的简称,民谣来自民间,有相当浓厚的地域特色,民谣种类多、篇幅短小,兼具抒情和叙事的功能。民谣具有抒发人民群众的情感,讲述人民群众生活中的故事,带有特殊的民间记忆的作用。中外众多作家在文学创作中,采用民谣叙事的写作手段,使其作品充满了民族色彩、地方风情和历史悲情的抒怀。民谣之所以成为文学创作中的一种叙事方法,是因为“民谣”作为一种歌谣有其独特的民间本质与艺术审美功能。钟敬文主编的《民间文学概论》认为:“民间歌谣是劳动人民群体的口头诗歌创作,属于民间文学中可以歌唱和吟诵的韵文部分。它具有特殊的节奏、音韵、叠词和曲调等形式特征……短小或比较短小的篇幅。”[1]这个论述强调了民谣的三个主要特征:創作主体是劳动人民;形式是具有特殊音韵并可以被传唱的口头诗歌韵文(音乐性);篇幅相对比较短小。民谣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民间音乐艺术,通过歌唱的形式表达对生活、爱情等方面的向往和追求,兼具文学和审美功能,“是民众生存需求乃至生活状况最直接的表达方式”[2]。因此,民谣在表达情感上是非常具有大众性的,记录的是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和内心的真实愿景,具有非常高的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
从地域特征看,民谣具有非常浓郁的各地风情。地方性的特征不仅体现在民谣的曲调上、还体现在将地方特色的意象融入民谣。草原民谣孕育于辽阔无垠的草原与随草逐居的牧民,黄土民谣诞生于苍茫辽阔的黄土高原与坚韧不拔的高原人,因此,草原民谣的特征是绵密悠长中夹带着伤感柔情,黄土民谣是粗犷直爽中带着彪悍野蛮。譬如,中篇小说《黑骏马》带有草原民谣的凄婉感伤的色彩,其中穿插出现的民谣《黑骏马》由一首蒙古民谣《钢嘎·哈拉》翻译而来,歌词带有浓郁的草原人民的生活气息。这首民谣,以叙事的口气讲着一个悲怆的爱情故事:“善良心好的我的妹妹呦,嫁到了山外那遥远的地方。走过了一口叫做哈莱的井啊,那井台上没有水桶和水槽;路过了两家当作‘艾勒的帐篷,那人家里没有我思念的妹妹。向一个放羊的人打听音讯,他说,听说她运羊粪去了;向一个牧牛的人询问消息,他说,听说她拾牛粪去了。我举目眺望那茫茫的四野呦,那长满艾可的山梁上有她的影子;黑骏马昂首飞奔呦跑上那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呦,却不是她!”[3]从“哈莱的井”“‘艾勒的帐篷”“放羊”“运羊粪”“牧牛”“运牛粪”“茫茫的四野”“黑骏马”等带有地方特色的词语中,读者可以知晓这是一首内蒙古草原民谣。草原男女之间的恋爱情长、女人的出嫁、男子的寻而不得都被糅合在民谣当中。
民谣叙事是孕育在民间的具有表达记录地方历史、政治、时代、社会生活和习俗风情的民间歌谣叙事。地方性、民族性、历史性和民间性是其主要特征。民谣既然是“谣”,一种以歌带叙功能的音乐体裁,因此其本身就具有叙事功能。叙事“顾名思义,就是叙述事件(叙+事),即通过语言或其他媒介来再现发生在特定时间和空间里的事件”[4]。民谣创作素材来源于人民的日常生活,“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5]《中国歌谣集》中按民谣内容划分,可以被分为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生活歌、历史传说歌、儿歌等。《钢嘎·哈拉》是一首草原情歌,讲述的是男子和心爱的女子之间追逐的过程。《黄泥小屋》中的民谣“牵着个骡马吔抓着条枪,拍拍门扇咱要粮,哎哟哟”[6],讲述黄土高原上的农民拉着骡马拿着土枪去抢食物的过程。《金牧场》中有这样的民谣:“六十口青石头砌的井里呵,有一口红石头砌的清亮明净。六百匹棕黄马的马群里呵,有一匹白斑马模样好看”[7],描述马匹奔腾的壮阔。在张承志的小说中,作者借用大量的民谣,不仅具有叙事的功能,更让作品充满了独特的文化气息、民间特色和民族风格。
二、张承志民谣叙事的精神内涵
在张承志的小说中,民谣是人与草原、人与黄土高原、人与河流之间建立关系的黏合剂。作者通过民谣构建起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联系。民谣发挥了抒情和叙事的作用,形成独特的精神审美内涵,表现在情感上的治愈之美和立体空间的流动之美。
(一)逃离城市文明的心灵治愈之美
城市的文明,带来了繁荣,也带来了喧嚣孤独,对乡村质朴、自由、大自然的美好与人性醇厚的返璞归真的向往,成了治愈城市人精神压抑的良方。小说《黑骏马》中“我”的压抑与精神痛苦,就是通过草原文明而治愈的。“我”生活在草原上,自小白发奶奶就教我《钢嘎·哈拉》这首歌,“我”也将自己的马起名为“钢嘎·哈拉”,民谣类似于一个旁观者,见证了人物从小到大的生活。民谣已成为“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民谣和草原于“我”都是不可分割的。“我”渴望城市的文明,不满足草原的野蛮自然法度而离开家乡。来到城市里,现代文明又压抑着人的个性,“我”感到精神上的痛苦,夹在我和草原之间的民谣,它召唤“我”回到草原。回去后的物是人非,让青年人对过去的爱情和草原生活的向往破灭,但城市的浮躁和喧嚣,又让青年人的灵魂无处安放。在城与乡的夹缝中,“贫困和重负下存续的具有原始意味的人性美就散发出不可抗拒的感召力量,被离弃的草原又成了灵魂的收容所”[8]。民谣治愈了在城市与草原之间徘徊的青年。同样,黄土高原民谣治愈着勤恳、善良的苏尕三。生活的不自由和民谣的自由强烈冲撞,一面展示生活的无奈,一面又是苏尕三对黄泥小屋温暖的向往。欢快的民谣,是苏尕三对当下生活的无奈和对未来生活的希望,是花毛巾女人的淳朴与纯净,是“我”对草原深沉的爱和对过去无限的怀念。民谣使人与草原、人与黄土高原、人与河流之间建立起难以分割的联系,它治愈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
(二)立体空间叙事的情感流动之美
民谣叙事将小说的叙述焦点不断切换,形成了流动的画面。《黑骏马》以“我”的视角为主,上一秒叙述聚焦于草原骑马,下一秒叙述聚焦于过去的“我”、索米娅、白发奶奶,民谣的响起,再次把“我”拉回现实,叙述焦点又变成了骑马的“我”。当叙述焦点对准过去的索米娅、白发奶奶唱歌时,那首歌是现在的“我”唱的,因为“我”唱起了这首歌,才回忆起当时唱歌的场面。后来“我”又通过民谣,预见“我”和索米娅的未来。可见,民谣叙事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架起一座可以自由穿行的隧道。民谣叙事使得叙述焦点不断转换,让小说不拘泥于前因后果、来龙去脉的叙事模式,而是随着民谣的顿挫节奏一起变化。人物的情感也随着民谣律动进行着转换,既有回忆充满温情,又有现实无奈的痛苦。民谣衔接三个时间:过去、现在和未来,为过去、现在和未来建立起立体时空,主人公的人生一直都在民谣的吟唱中悄然前进。“我”再次站在草原上,回忆小时候唱过的民谣,生涩的歌词里面是“我”逝去的爱情。“我”借着民谣回忆过去,想象未来我们的下一代的生活状况,以及现在的“我”和索米娅与草原藕断丝连的关系。这个过程的描述,民谣独特的律动的音乐性,让人物所处空间更加立体,情感表达更加饱满。民谣是我与过去、城市和故乡、人与自然的纽带,它承载了“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在流动欢快或伤感低沉中,古老民谣与沉痛现实之间的对比撞击出强烈的情感张力,增加了主人公情感的弹性。“我”重回草原,带着无数复杂的情愫,有眷念、忏悔、内疚、快乐等,这些情愫在民谣中,又得到进一步的升华,混成难以言说的惆怅。如在《金牧场》里牧人们唱起的民谣,讲述一群马在草原上肆意奔腾。悠扬起伏的调子和歌词里面沸腾着的马群和强悍的力量向“我”袭来。在“我”今后几十年的生活中,是“支撑着我活着的我的生命”[9],这是爆发式的情感。
(三)民谣叙事沉思的生命品质之美
民谣叙事的沉思性,体现在对文化的书写上,包括人与土地的关系,生命的坚韧与勤劳,爱情的甜蜜与痛苦,人性的善良与执着等。《黄泥小屋》中的民谣最先是丁拐子唱出来的,丁拐子跷着二郎腿在黄土高原上唱歌,一个瘸了腿的男人和黄土高原融在一起,“牵着个骡马吔抓着条枪,拍拍门扇咱要粮,哎哟哟”[10],这一叙述反映了黄土高原上农民生活的艰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黄泥小屋》中“上去个高山哟望个平原,平原上有一朵牡丹。采不上那花儿心里煎熬,采上嘛,有一场磨难”[11],看似写上山采摘牡丹花,实则写苏尕三爱情和生活的不顺。《北方的河》中的“青枝呀绿叶呀展开了,六月的日子到了”[12],直接写春天的美好,间接写出了花毛巾女人们的淳朴与美好。《黑骏马》中的索米娅在草原上受到黄毛小子的欺辱,草原自然法则迫害了索米娅,却维护了黄毛小子避免法律的制裁。黄毛小子玷污纯洁的索米娅,索米娅和白发奶奶选择将小孩生下来并抚养长大,为她编织一个父亲骑着黑骏马的梦。在这里面,作者没有批判某种价值观,而是以草原人的观点去探索白发奶奶和索米娅对生命关注的原因。张承志也在民谣的叙述中,塑造了至善至美的索米娅,她身上有着草原女性特有的阴阳之美。阴是草原女性的柔美、纯洁和善良,阳是草原女性对命运顽强地抵抗。她被黄毛小子欺辱怀孕,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将孩子生育出来,并让她接受现代教育,这是人性之善。“我”离开后,她一个人挑起生活的重担,埋掉白发奶奶,嫁娶远方,在多子和生活的重力下也毫无抱怨,这是阳刚之美。作者冷静地反思自然宗法制度,理解草原人的精神追求。《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里不顾生命也要救助铁木尔的60岁额吉,《春天》里保护马群的乔玛等,他们都有敬畏生命和拥护生命的精神品质。《黄泥小屋》的丁拐子浑身都是暴力、粗俗,但作者写这个人物时,并非完全否定和批评,而是给予同情与悲悯,深入他的生活,关注造成他性格粗陋的原因,剖析社会带给他的影响,以此来反思社会文明进程中落后的部分。
三、张承志民谣叙事的民族风格
民谣叙事具有强大的艺术价值,民谣风格让张承志小说叙事的内在节奏非常舒缓,韵律优美,空灵悠远,刻画出意境深远的草原之美,人性之美,民族之美。民谣叙事被恰当运用,使得张承志的小说风格极具个人特色和地域特征,这主要体现在叙事结构的散文化、叙事的诗意性和民谣叙事的沉思性。
(一)从容轻缓的散文化结构
散文的闲适、冲淡、立意的高远、意象的趣韵,在张承志作品中都通过民谣叙事表现出来,所以,他的小说有着散文化的从容与轻缓。作者在小说的叙事中,将民谣有机地插入小说的各个部分。《黑骏马》开头就由一段民谣说起,对民谣的起源作了评述。作者将《钢嘎·哈拉》民谣拆解成几个小节,放置在每一个小章节前,时而预示情节发展,时而总结上一个情节,和正文形成互动,这有两种作用:一是对正文进行意义上的丰富。如第一小节前的民谣讲述的是漂亮善跑的黑骏马被拴在门外,正文就着手写小时候“我”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匹黑骏马。短短二十来个字的民谣说明了这个段落的大意,但里面的详细情节,还是要在正文中才得以完整体现。反之,如果缺少了这段民谣,正文意义又有点单薄。二是民谣在小章节前和小章节中反复出现,形成独特的结构和审美。在叙述的过程中,民谣的意义紧贴着正文,但又在正文的外侧,始终以正文为核心,形成互文性的叙事模式,外侧和内侧共同作用,向周围辐射,形成小说特有的叙事张力。这也正如作者所说:“民歌描述的生活和民歌的结构,难道就不是作品的内容和这内容的结构吗?”[13]《黑骏马》讲述的是“我”和索米娅年幼时的爱情故事,“我”舍弃索米娅去了城市,多年后又回到草原去寻找爱情,发现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民谣《钢嘎·哈拉》出现在每个章节的前面,也穿插于正文中间,讲述的也是一个少年追求女孩,后女孩嫁作他人的故事。两个故事之间相互聯系,相互映衬,民谣意象的故事围绕着正文故事,预示正文故事走向,小说的叙事张力跃然纸上。《黄泥小屋》中的民谣:“上去个高山哟望个平原,平原上有一朵牡丹。采不上那花儿心里煎熬,采上嘛,有一场磨难。”[14]这朵“牡丹”是苏尕三的情人,民谣内容贴近了苏尕三和她的故事,苏尕三和她的信仰之隔,使俩人的结合注定有一场磨难,民谣也预示着俩人的坎坷命运。民谣和正文的互文性,正文故事在民谣的叙事中缓慢展开,结构和民谣保持一致,娓娓道来之中呈现出散文化的风格。
(二)忧郁伤感的诗意性抒情
民谣本身是有节奏的、律动的,时而欢快时而低沉,“出于心性,激于真情,各具声态而纯属天然,故有‘天籁之称”[15]。它具有的音乐性给小说的叙事增加了诗意,在时而欢快、时而低沉的民谣中,草原更加生动形象地展示出它独有的生命力。如民谣《钢嘎·哈拉》,它是“我”个人的独特记忆,承载着“我”甜蜜的过往,承载着“我”和索米娅纯洁的爱情,“我”、索米娅和白发奶奶的亲情,这是诗意的、美好的、简单的。张承志非常善于写草原,在他的笔下,为我们展示出一望无际的草原风情,活在草原上的生灵:人,羊群,骏马,蓝天,白云等,这些共同构成草原独有的民俗风情画。张承志在谱写草原序曲的时候,采用了民谣叙事手段。在他刻画干旱的海和蜿蜒的河流时,也同样采用了民谣叙事,为小说增添了不少想象的诗意空间。民谣在《黑骏马》《金牧场》中,是深情地追寻与爱;在《黄泥小屋》中是对生活的期盼与无奈;在《北方的河》中是对祖国的赞美与自我灵魂的追逐。作者通过民谣,将对草原、大河、黄土的深爱情感融入其中,展现出诗意般的美好。神秘悠远的草原诗意意境,营造出古朴伤感之美。粗犷辽阔的黄土高原,孕育人的不屈不挠的生命力之美。底层民众以微小但持久的毅力面对艰难生活的不屈精神,为草原、黄土添加了无尽的美。
民谣又使小说充满了伤感忧郁,在《黑骏马》中,“伯勒河,伯勒河,姑娘涉过河水,不见故乡亲人”[16]反复出现,这是老一辈经常唱的歌,小时候,白发奶奶教“我”和索米娅唱,并告诫索米娅不要越过伯勒河。长大后,索米娅越过了伯勒河,嫁去了远方,再也没有回来,这首民谣预示着“我”和索米娅的分离。再次回到草原时,“我”又想起了这首民谣,可是昔日情景已成往事,“我”和索米娅、“我”和草原之间,永远都隔着一条伯勒河,“我”再也回不去故乡,回不到索米娅身边,青春的快乐和童年的幸福将一去不复回。在过去的眷念和现在的追悔中,民谣加重了小说的伤感情绪,在惋惜、后悔、怀念的多种情绪中,弥漫着伤感忧郁。
四、张承志民谣叙事的文学意义
民谣叙事是一种诗意的文学叙事,张承志小说的民谣叙事,除了民族风情、地域性、歌乐节奏性、历史文化内涵等特征意义外,还表现在张承志对民间叙事的执着态度和民谣叙事里寄寓的人道主义情怀。
(一)执着的民间文化与叙事情怀
张承志多篇小说里都大量采用民谣,与他对民族文化的热爱和民间叙事的钟情关系十分紧密。张承志于1968年到内蒙古草原插队,时至1972年回北京,有4年的时间在草原上度过。他说:“草原是我全部文学生涯的诱因和温床。”[17]作者20岁以知青的身份进入草原,“可能是在1969年或1970年春……第一次听到了《钢嘎·哈拉》这个歌名……等我好不容易记下这首歌时,我觉得手臂和脑袋都又酸又麻,只是胸中从此增添了一支神奇的、诱惑了我长达10多年的深沉旋律,伴我在蒙古草原上度过那么漫长的、使我心醉神驰的生活”[18]。在草原民谣的影响下,他成为一个“牧人”。这一身份变化在《金牧场》里也有所体现。“六十口青石头砌的井里呵,有一口红石头砌的清亮明净。六百匹棕黄马的马群里呵,有一匹白斑马模样好看。”[19]这首民谣深深震慑了“我”,我看到马群前进的大潮里又一匹“浑如烈火”的马,它携带着“九死不悔、气吞万里的悲壮”,“我”看到了“辉煌”和“英勇”。草原母亲以民谣的方式,“猝然在我20岁的身心里买进了一个幽灵。我知道,我变成了一个牧人”[20],草原的民谣首先进入他的内心。民谣不仅是他草原生活的一部分,也成了张承志小说创作的一部分,在他的小说中时常穿插。从这里,我们大概可以明白,张承志采用民谣绝非偶然。4年的草原生活,张承志通过民谣去了解牧民的生活,寻找古老的草原故事。民谣已经是连接张承志和草原的介质。张承志离开草原才开始他的文学创作,他也同一个“草原义子”一样,将民谣写进小说,虔诚地写草原上的一切生灵,带着深深地挚爱。民谣让张承志的小说呈现出诗意化、散文化、地域性的特征,带有作家的专属个性。这也启示当下的小说创作,要深入民间,积极采用民间文化元素。
(二)民谣叙事寄寓着人道主义情感
张承志是追求人文主义的重要作家,其文学思想一直关注百姓,深入民间,抒写百姓情怀与民族心灵。小说中被广泛运用的民谣叙事,蕴含着丰富的人道主义思想。他一面观察人民的衣食住行,一面关注人的精神道德追求。索飒说:“张承志是彻底的人道主义。”[21]4年的草原生活,张承志看到绿草覆盖的地方是无尽的向上的生命,粗犷的自然法则中有人性的美好,艰难的生活重压下有对明天美好的追求,他以此种种作为原料将草原生灵写进文学作品。作者从道德意识的角度审视草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沟壑,反思时代的创伤,表现草原人民的悲欢离合。张承志一直和人民保持着密切联系,“我来了,不像别人走了便不会回来”[22],他“从未把自己算作蒙古民族之外的一员”[23],他是扎根在民众生活里的作家,民谣的使用也是他扎根民众生活的证据。他始终以赤子之心,心怀悲悯,关心民众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给予虔诚的人道主义关怀。比如,《黄泥小屋》中那段凄凉的民谣,使丁拐子的缺陷变得不那么刺目,流露出淡淡的温情,让读者对丁拐子的不幸产生同情。张承志从生活的根本需求出发,去探索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小说在深度和广度上都以人为主,为生活的不易、命运的不幸增加了厚重感。这也启示当下的小说创作者,走进人民生活的同时,要有人道主义关怀。
结语
民谣凝聚着底层人民的生活情感,也是作者特殊的写作手段,借此来表达对人民的关怀。张承志小说的民谣叙事,有着深刻的人道主义文化思想,同时使其作品具有诗意性、音乐性和散文化的结构和风格。其民谣叙事表现出了形形色色的情爱与艰难困苦的生活,民谣的跳动性和音乐性,为草原、黄土高原、北方的河带去灵动的生机。民谣串联起过去与未来,构建起一个立体的时空隧道,人物在时空隧道里重温过去的温情、反思青春的创伤,缅怀过往,憧憬未来。民谣叙事更为张承志小说增加了诗意想象空间,形成张承志小说的诗化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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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杭州富阳区富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