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共生理论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短板,在此基础上论述高職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策略:加强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顶层设计,整合多主体共生资源;明确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治理主体的发展定位,形成“政—校—企业”跨国合作共同体;增强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能力,提升共生界面的建设质量;深入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推动校企跨国合作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共生理论 高职院校 校企跨国合作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2)21-0004-04
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中明确提出“加强职业学校与境外中资企业合作,支持职业学校到国(境)外办学,培育一批‘鲁班工坊,培养熟悉中华传统文化、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并提出要“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助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近年来,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建设方向,其中提升我国职业教育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成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职业院校与境外中资企业实施校企跨国合作已成为高职院校与中资企业的合作共识,充分体现了共生理论视域下校企资源的共建与共享、互补与共赢理念。本研究以共生理论为基础,探讨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短板和策略。
一、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共生理论的内涵
从词源学来看,“共生”一词最早源于希腊语“Sumbioein”,其意思是共同生活在一起。1879年,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y)将其引入生物学领域,用于描述不同生物种属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生物体之间短期的联系并不是共生的关系,共生是指生物系统内部各元素之间长期的和谐共生、利益共存。20世纪中叶以来,共生理论也逐渐被应用到哲学、经济、教育等社会科学领域。近些年,共生理论在我国职业教育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特别是由于职业教育的跨界性,使得共生理论应用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极强的适应性。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与普通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跨界性。具体来说,职业教育的跨界性体现为:一方面,职业教育将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以及企业联系在一起,呈现出跨界与融合的特点;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设置等与行业、企业、产业等要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呈现出互动与共生的特点。由于职业教育具有跨界属性,所以职业院校要处理好与政府、行业、企业等治理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同时要处理好职业院校内外多种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和谐共生的状态。具体来说,根据共生理论,高职院校开展校企跨国合作可以从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三个方面着手。其中,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关系的基本单位,主要包括国内外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以及企业等主体,呈现出国际化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或治理主体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共生模式是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组合的形式,主要是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共生范式,校企合作跨国的共生模式主要指的是校企合作方式,具有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共生环境是共生关系存在与发展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内外环境。这三个因素是共生理论内涵的观测点,也是深入剖析共生理论的前提。
二、我国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短板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高职院校实施“走出去”战略既符合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又能有效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水平。其中校企跨国合作便是落实“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方式,但是我国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仍存在不少发展短板。
(一)顶层设计: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资源整合能力不足
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是校企合作的重要方式,不仅有助于突破单一职业院校或企业开展国际化交流的瓶颈,而且可以实现强强联合,实现多主体治理效能的最大化。但是由于职业院校与企业属于异构性组织,所以在国际化合作过程中往往呈现出不同的治理方式、治理内容以及目标定位,无形中导致两者难以形成治理合力,集中表现为在国际化过程中双方难以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整合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究其原因,一方面,政府缺乏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顶层设计,未能运用宏观政策对校企跨国合作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与配置,导致校企跨国合作变为个体性行为;另一方面,对高职院校而言,校企跨国合作单位多为中小型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双方合作多为重复建设,受益范围较小,合作平台多为“独立分散式”平台,即使是境外大型中资企业也存在促进校企资源增量难的问题。
(二)主体差异: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存在发展定位差异
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是建立在校企深度合作基础上,整合优质资源开展的国际化活动,其本质在于中国智慧、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的输出。由于高职院校与企业涉及不同的利益主体,所以二者的合作发展定位既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这往往影响着校企跨国合作的成效。从企业来看,企业作为国际市场经济的主体,特别是境外中资企业开展校企跨国合作往往侧重于经济效益;而对高职院校而言,其发展定位往往比较宏观,侧重于通过校企跨国合作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校企合作,进而提升国际影响力,更侧重于社会效益。甚至有些高职院校不明确校企跨国合作的内容是什么,导致合作仅仅停留在框架层面,由于合作发展定位差异而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
(三)合作能力: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存在能力短板
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是我国职业院校国际化的过程。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我国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中资企业实施职业教育“走出去”,是实现职业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但是也出现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一窝蜂而上”的情况,导致校企资源浪费、校企跨国合作成效低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校企跨国合作能力短板突出。一方面,校企双方不具备跨国合作的能力,表现为高职院校和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低,无法实现高质量的职业教育经验、标准以及产品和技术输出,难以实现“势差效应”,暴露出能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校企跨国合作缺乏共生的切合点,集中体现为校企双方缺少合适的合作项目、合作载体以及合作契机,导致合作的驱动力不足。
(四)内外环境: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受复杂因素影响较多
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不仅受到国内政策、制度、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外政治经济格局、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国内环境来看,我国重视职业教育国际化,并且提供政策、经费、机制等方面的支持,鼓励通过校企跨国合作的方式将中国智慧、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传播到国外,提升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从国外环境来看,政治因素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推进与东南亚等地区的校企跨国合作,然而这些地区的跨国合作易为西方政治势力所左右,在客观上影响着我国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推进。特别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抹黑中国,使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受到负面的影响。
三、共生理论视域下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策略
2020年以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企业复工复产和职业院校教育教学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我国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共生理论强调各治理主体之间形成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协同发展、共建共赢。基于共生理论,高职院校可从共生资源、合作共同体、共生界面、高质量发展等维度着手,提高校企跨国合作质效。
(一)加強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顶层设计,整合多主体共生资源
共生理论认为,政府、职业院校、企业等共生单元(主体)之间要实现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以便形成共生状态。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输入的过程。以往松散式、单兵式的输出难以形成合力,同时面临着低质量合作的问题,为此,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要发挥政府治理作用,加强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顶层设计、整合多主体共生资源的能力。一方面,政府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职业教育优势开展顶层设计,鼓励资金雄厚的本土企业特别是境外中资企业和优质职业院校进行强强联合,同时整合优质的资源,为校企跨国合作提供政策供给、经费供给、人才供给等,为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提供保障,以整合多主体共生资源,形成合作优势。例如“鲁班工坊建设联盟”便是在教育部、外交部等多个部门牵头下,整合国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的国际化合作项目。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也要做好校企跨国合作的整体规划与设计,细化校企双方的工作责任,使校企跨国合作更具目的性和计划性。
(二)明确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治理主体的发展定位,形成“政—校—企业”跨国合作共同体
共生理论认为,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体的基本单位,也是共生关系体系中基础性的物质条件。对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而言,其共生单元则是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治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等,其中政府主要起宏观引导、整合资源等作用,主要实施主体还是职业院校和企业。因此要发挥各治理主体的治理合力就需要明确发展定位,形成“高职—企业”跨国合作共同体。一方面,明确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各治理主体的发展定位,针对校企双方跨国合作发展定位差异化的问题,高职院校要将自身的合作诉求主动嵌入校企整体规划之中,校企要做好合作定位,寻求各自的利益切合点以及合作区域;在此基础上,建立由政府、职业院校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校企跨国合作治理组织,进一步发挥政府政策引导、资源统筹等作用,职业院校则负责育人、文化等资源供给,而企业则负责开发国际市场。职业院校以“走出去”为契机,凸显职业教育的国际化,为企业培养一大批了解中国国情、通晓汉语又熟悉本土民情风俗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政、校、企三方共赢的局面,进而构建“高职—企业”跨国合作共同体。
(三)增强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能力,提升共生界面的建设质量
共生理论认为,共生系统具有从低级、底层、简单向高级、高层、复杂进化的发展趋势,同时各共生主体都应该在一定规则下参与共建共生,进而提升共生界面的建设质量。伴随着“双高计划”的推进,我国高职院校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但是对开展校企跨国合作而言,部分高职院校在办学整体水平和质量方面依然存在能力短板,以至于影响了校企跨国合作的成效。要提升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能力,提升共生界面的建设质量,一方面,高职院校要提升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特别是突出优势专业的国际化水平,与品牌企业开展深度的校企跨国合作;另一方面,校企跨国合作要立足双方优势,寻求深度合作的共生界面。具体来说,校企跨国合作要在明确合作方式、组织模式、合作期限、职责权利等宏观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建立校企共生单位之间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共生界面,不断创新校企双方在跨国合作方面的目标、内容、方式、载体等,深入挖掘双方优势和特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提高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四)深入开展“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推动校企跨国合作的高质量发展
共生理论认为,在外部环境与内部要素的双重干扰下,共生系统往往会出现性质和功能发生偏离的问题,但是共生系统会自动调整,并恢复原状,凸显共生系统的自我更新特性。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外环境,我国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坚持国家职业教育国际化的大方向,在落实“中文+职业技能”职业教育国际化交流与合作的项目基础上,在海外办学、标准互认、中资企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成效。“中文+职业技能”主要包括“中文”和“职业技能”两个部分,其中“中文”是强调中华文化传播、海外中文办学等,而“职业技能”则是强调我国的技术、产品等,两者的结合实现了“道”与“术”的融合,有利于职业教育国际化交流与合作。为此,高职院校在校企跨国合作过程中,要将我国先进的文化传播出去,不仅培养大批中资企业所需要的高技术技能型人才,而且提升外国人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促进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的高质量发展。
共生理论源于生物学学科体系,在教育领域得到了发展与应用。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签署与实施,伴随着经济、文化国际化的步伐,职业教育国际化也成为不可回避的研究课题和行动旨归。为此,我国职业教育既要保持本国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凸显“中国特色”,也应依托职业教育办学优势,与国外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对接,充分运用共生理论,整合多主体共生资源,形成“政—校—企业”跨国合作共同体,提升共生界面的建设质量,推动校企跨国合作的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方案”,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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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系北京唐风汉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横向委托课题“共生理论视域下我国高职院校校企跨国合作研究与实践”(GSKY2021HX001)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丽欢(1981— ),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项目管理。
(责编 秦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