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常福
沈阳市是全国首批9个“双减”试点城市之一。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沈阳市坚持把“双减”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以“校外治理、校内提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为思路,以党建为统领,以打造幸福教育品牌为主线,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教育部《“双减”改革每日快报》连续13次刊发我市“双减”工作举措,《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也多次报道了我市的“双减”经验。
一、坚持高位推动,从严从快落实长效推进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沈阳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宣传、公安的3位市领导任副组长,22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从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公安、应急等部门抽调处级干部集中办公,制定任务清單、事项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月排名制度,压茬推进各项任务。各区、县(市)比照市里做法,建立相应机制,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政策供给
沈阳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沈阳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沈阳市以“双减”试点为引领建设幸福教育实施方案》两个顶层设计文件,明确“双减”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先后出台党建引领、校内减负提质、“营改非”、收费管理、广告治理、分类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系列配套文件,形成“1+1+N”政策保障体系,为高效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三)强化风险防范
沈阳市成立由政法、教育、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参加的防范化解风险工作专班,建立培训机构矛盾风险排查预警日报告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时预警,妥善化解。目前,全市未发生相关信访矛盾事件。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从业人员的转岗、分流、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作,妥善解除劳动合同138人。加强宣传引导,召开全市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约谈130家重点机构负责人。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读政策。仅沈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双减进行时”专栏,累计阅读量达5000万次,营造了良好的政策舆论氛围。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动员群众参与,促进社会共治。
(四)强化督导检查
沈阳市将“双减”督导列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将“双减”政策落实及成效纳入区县政府教育履职评价重要内容。成立市区督查组,按照全面覆盖、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的原则,围绕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建立局级领导包保区县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区县和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网格监管
沈阳市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按街道、社区划分网格,压实属地和基层责任,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巡查发现和快速执法机制,把巡查发现问题和快速有效执法结合起来,通过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构建全域覆盖、有机衔接、上下联动的校外培训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治理重心向社区下沉,向网格延伸,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动态巡查和实时监控。
二、坚持减负提质,做大做强学校立德树人主阵地
(一)加强作业管理
沈阳市制定加强中小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作业管理校长负责制、总量审核监管制、质量定期评价制、教师试做指导制等制度,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时长和难度,坚决减少无效作业,杜绝机械重复作业和惩罚性作业,实现小学生书面作业基本在校内完成,初中生书面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常态化开展作业专项教研,突出作业的多样性、丰富性和针对性,构建“五育并举”的多元作业体系;依托沈阳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市区教研团队和骨干教师研发作业范例,全面推行“基础+弹性”作业模式。经调查,家长对学校作业管理满意度达97.07%,学生的满意度达96.98%。
(二)做优课后服务
沈阳市实施课后服务,全面落实“5+2”要求,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学生愿留尽留,学生参与率保持在96%以上;在小学试点开展寒暑假托管,参与学生17.3万人次,有效解决家长“看护难”问题;坚持学生完全自愿、先审批后开展的原则,开展周六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作业辅导、个别答疑、体育活动等服务。安排1.47亿元专项资金保障普惠性课后服务。个性化课服务按照每生每月不高于200元标准由家长承担。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在以校内教师为主的基础上,聘请3290名校外专业人士参与个性化服务,探索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劳动、阅读等服务,成立兴趣小组和社团1.5万个。浑南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构建多元课后服务活动课程体系成为全国典型案例。
(三)提升教学质量
沈阳市严格执行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修订完善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分学科研制课堂教学框架要求和评价标准,指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开齐开全国家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都有自习时间、都能参与阳光体育活动1小时,构建“平时练、假期赛”的体育竞赛新模式,平时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校内联赛,假期以市区为主开展体育竞赛。开展教研筑基提质行动,建立24个学科工作站,全市遴选了101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125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和226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达标学校,持续深化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的研究、指导与实践。依托“数字沈阳”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沈阳云园”等活动,征集研发优质线上课程2273节、资源142个,筹划建设“名师在线辅导”平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四)打造优质教育资源
沈阳市实施中小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23年新建、改扩建136所义务教育学校,预计新增学位19.7万个。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通过名校+弱校、名校+新建校等方式,组建86个教育集团,创建215所义务教育新优质均衡(示范)校。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达98.6%。举办校园文化评选大赛,围绕办学理念、制度建设、校园环境、师生活动等方面,突出美化、绿化、文化,提升全市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大规模招聘教师,2021年招聘3116人,今年计划再招聘3649人。从今年开始开展全市教师大练兵、大展示活动,通过校级全员练、区级竞赛、市级竞赛等环节,以赛促教、以赛促研、以赛促训、以赛促改,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辽宁省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制定我市重点任务清单,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深化中考改革,做到依标命题、以学定考,引导学校真正落实全面育人,指标到校比例达70%,助力“双减”。加强考试管理,控制考试次数,严查违规开展区域统考、多校联考等行为,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有效减轻学生考试压力。
三、坚持从严治理,有力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沈阳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从2021年7月起,滚动开展3轮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开展培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内部管理混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隐形变异培训、疫情防控不严等问题,累计排查机构3.9万家(次),处理处罚机构871家,责令停止办学297家,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103起,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全面排查清理违规培训广告,整改拆除违规广告牌匾1025处,全市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2022年4月,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围绕机构压减、“营改非”、收费监管、隐形变异、规范办学和风险防范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巩固前期治理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充分利用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培训机构及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和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违规开班、非學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排查整治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发生学生伤害案件。
(二)持续规范办学行为
沈阳市从严规范审批,全市没有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按照“提标准、控数量、保质量、保发展”的原则,细化设置标准,落实年检年报制度,通过剥离业务、转型等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全面推进“营改非”工作,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一个月完成。积极推进分类管理,出台《关于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职责的通知》;对暂时无法明确分类的,继续由教育部门主管,有效防止监管真空。从严监管资金,开通“沈阳教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9个城区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模式,所有机构全部入驻;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实行风险保证金模式,保证金100%缴存到指定银行。出台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政策,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从严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推广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培训时间、内容、师资、资金、广告等监管,对问题严重的机构,及时约谈机构负责人。
(三)建立日常监管机制
沈阳市、区教育部门均成立专门处室,增加编制,负责全市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推动区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综合执法队伍,联合司法局组织开展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增强监督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能力,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日常执法检查。聚焦规范办学、规范收费、防疫和安全等重点,建立检查清单,每月按不低于15%的比例抽查校外培训机构。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包保工作机制,推进校外培训常态化检查抽查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处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各种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构建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牌匾治理和规范工作新模式。
(责任编辑:赵昆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