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具有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形成同向同行的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形成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等重要意义。基于人的共生共在的基本逻辑、社会是一个高度的复杂适应性系统的内在逻辑、构筑社会共治参与机制的现实逻辑,形成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逻辑。为此,通过以合作推动社会治理组织创新、以嵌入式推动社会治理结构创新、以协同推动社会治理集成式创新、以共享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内涵式创新,从而形成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
关键词:共同体思想;社会治理;创新意义;创新逻辑;创新路径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11 — 0101 — 0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提出不仅意味着社会治理的理念创新,也从实践层面重新勾画了社会治理的目标蓝图。[1]61科学理念与思想是新形势下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先导,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共同体问题的核心是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这是人类实践活动所面临的一个前提性、基础性问题,在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中也占据着重要的理论地位。[2]116在共同体思想引领下,彰显出人与社会治理、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的统一,是人与社会治理的基本存在方式。由此,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是新时代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遵循,也是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的内在要求。在此意义上,共同体思想的确立与自觉践履,是社会治理模式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识,同时这对于完善社会治理发展格局,创新社会治理参与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意义
以共同体思想引领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向度,这与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的新内涵和新特点相契合。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根源,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形成同向同行的社会治理机制、推动形成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1.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共同体思想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和价值实践相关联,关乎社会治理实践中的“谁来治理”以及“我们如何共同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依托共同体思想引领,形成社会治理的主体性设定与实践力量的凝聚,有效地促成一种更加有机的社会治理关系,创新社会治理格局中“有我之境”的现实形态。在此意义上,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的核心,就在于对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突破与超越,这一超越深刻的体现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立以及人与社会有机统一的意义彰显。从本质上分析,社会共同体思想秉持合社会规律性与合社会目的性的社会治理价值规范,其所内蕴的,是社会治理质态最优化的模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共生共在”的社会治理有机共同体的形成。正是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共同体思想的元素、理念和精神融入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之中,让共建共治共享成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内在规范。为此,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指向一种社会治理公共性的目标,这一目标所彰显的,就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公共价值,而这一价值特质的形成、确立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的利己性与利他性紧密关联,追求的是当代社会之普遍而美好的社会结构秩序。
2.推動形成同向同行的社会治理机制
以共同体思想引领重在破解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通过社会治理实践创新推动形成同向同行的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社会组织、社会民众、社会精英、社会企业等。由于不同主体之间缺乏聚合力量,导致社会治理主体结构的碎片化,治理力量的分散,不能形成社会治理合力。而这种治理碎片化还包含社会治理理念碎片化、社会治理制度碎片化、社会治理机制碎片化、社会治理责任碎片化、社会治理技术碎片化等。基于此,通过共同体思想引领,强化社会治理的公共精神,形成同向同行的社会治理机制,优化社会治理资源配置,追求社会治理公共利益最大化。进而言之,共同体思想倡导多个独立社会治理行为主体通力合作、同向同行、形成合力,实现合作互惠的社会治理策略和整体性的社会治理框架,防止社会治理“内卷化”,充分释放不同社会治理主体的治理优势和治理积极性。为此,这一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就在于,建立整体性的社会治理协调、社会治理整合和社会治理信任机制共同体,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向心力,建构充分互信、互赖和互助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3.推动形成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
在社会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成为内在必然要求也成为一种可能。在社会治理层级不断跃升的过程中,推动形成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向度。在更深层的意义上,共同体思想与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以共同体思想引领是立足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内在规律,有助于形成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内在动力,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新的实践空间。进而言之,网络空间是社会治理中普遍存在的真实客观现象,在现实的层面,社会治理系统的基础结构为网络单元。在共同体思想引领下,将大量的社会治理网络节点通过相互之间的作用关系联结成一个整体,形成智能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凸显出社会治理创新的整体性、系统性特征,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提供了一个新的视域。换言之,运用共同体思想的思维方式,将共同体治理要素、共同体治理结构、共同体治理效度、共同体治理功能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形成协调统一的社会治理有机综合体,不断拓展社会治理的内涵与外延,实现社会治理网络全覆盖。
二、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3]3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其发展理念还在于促进共同体思想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相互融合,把共同体思想的本质力量内嵌在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的现实版图之中。只有科学地把握住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要求,才能准确地用共同体思想解读社会治理创新、把握社会治理创新,从而找准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生成逻辑。
1.基本逻辑:人的共生共在
就质的层面,人的共生共在形成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逻辑,亦是逻辑起点。讨论共同体问题,就是讨论人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组织形式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路向中形成的以实践的观点来表达的共同体的形式,从现实的社会问题入手,致力于解决市民社会的根本矛盾,最终实现“真正的共同体”。[4]98这一真正的共同体以人的共生共在为首要前提,共同体的联合形式构成一切社会治理共同体创新的基础。这就要求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承认人的差异性,发挥人的自主性,处理好社会多元关系,推动社会治理系统化。可以认为,人的共生共在无疑是社会治理发展的前提,也只有凝聚社会集体力量的社会治理模式才具有更加普遍性的意义。换言之,把人作为出发点,强调了人的主观积极能动性,人的共生共在创新着社会治理的动态发展模式,唯有把握住“人的共生共在”这一基本内核,才能深入到社会治理共同体创新的本质中去,形成社会联合与共同发展的社会治理路径。
2.内在逻辑:社会是一个高度的复杂适应性系统
社会治理在一定意义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越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协同治理的要求越高,协同的社会治理效应越显著,由此形成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逻辑。以共同体思想引领,对社会治理创新具有直接的影响,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充分考虑社会是一个高度的复杂适应性系统,这一结构以及特征对于展开社会治理协同具有重要的意义。进而言之,基于目的性与主动性的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共同体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治理不断发展与演化的基本动因。在社会治理系统中,随着时空的变化,社会治理系统的结构、社会治理要素以及不同要素之间的关系都会发生变化,为应对这些变化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的重构,社会治理系统稳定性的重建,由此推动着社会治理实践的创新。比如,社会治理能否适应现实的要求,就取决于社会治理主体的力量以及彼此之间同向同行的协同能力。实际上,社会共同体思想为应对社会治理的高度复杂性提供一种新的路径,而高度复杂的适应性结构范型,既是社会治理内在的必要结构,又是现实中社会治理的对象,同时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抗风险能力。
3.现实逻辑:构筑社会共治参与机制
现实社会的多样性与动态变化性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升,单一向度的机制将不能应对这一复杂性形态,构筑社会共治参与机制,成为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逻辑。一方面,重大自然灾害、社会贫困等传统性的社会问题依然客观存在,另一方面,新的社会矛盾、生态环境恶化、社会舆情扩散等问题不断涌现,导致社会治理面临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跃升。为此,通过构筑社会共治参与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成为现实必然要求。在此意义上,单一社会治理主体,无法具备全部的社会治理知识、资源以及能力,也无法单一的全方位主导现实的复杂化社会治理活动,如此导致社会治理高成本、社会治理低效率和社会治理低社会响应的现实弊端。为了实现社会治理功能的优化与社会治理社会效益的倍增,就需要构筑社会共治参与机制,以协同共治实现社会治理结构秩序的创新。在更深层的意义上,共治不只是强调合作,同样也强调竞争,追求的是社会共同体思想基础上的合作竞争关系。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竞争是共治的前提与基础,倘若只存在竞争,协同共治就会走向解体;而如果只有合作,协同共治就陷入僵化、锁定的状态,导致缺乏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因素。因此,在共同体思想引领下,围绕社会治理的多元化目标共同参与,构筑社会共治参与机制,推动着社会治理方式与机制的不断创新。
三、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
共同体思想引领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互动与深层关联,构成了社会治理整体效能提升的重要内容。共同體思想引领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动力,能够使社会治理实践创新“活起来”,充满生机活力。为此,共同体思想引领为社会治理实践创新提供了一个新的维度,推动着社会治理机制与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一方面,共同体思想引领要着眼于社会治理内容上的创新;另一方面,共同体思想引领要推出富有新意的社会治理实践形式。由此才能形成深层次、内涵化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
1.以合作推动社会治理组织创新
在一定意义上,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也是社会治理不断组织进化的过程。而在共同体思想引领下,以合作为基础,社会治理组织创新的形式是多样的,是适应具体现实条件而产生的,从属于解决具体社会治理问题。显然,现实社会是处在动态变化之中,以合作推动社会治理组织创新就是要科学应对这样的变化。而只有通过合作的方式才能打破社会治理运行机制的僵化,汇聚起合作制组织的力量,以增强社会治理实践的灵活性。同时,合作治理的实现需要强化主体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尤其要赋予主体实质参与权利内容与程式上的双重保障。[5]109随着社会复杂性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的增长,合作化构成了社会治理组织创新的行进轨迹。合作化与共同体思想联系在一起,正是合作基础上的协作提出了社会治理组织创新要求,并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源源不竭的重要动力。为此,以合作推动社会治理组织创新,就是社会治理组织层面的科学化。合作实践的有机性推动组织之间根据社会治理任务和社会治理目标形成科学分工,共同致力于现实社会治理实践实效化。在这一过程中,共同体思想凝聚起合作的力量,发挥合作优化的重要作用。正是这样的合作化,不仅节约社会治理管理成本,而且推动着社会治理组织创新,如此便能够在应对社会治理风险和社会治理危机时表现出组织能动性。因此,推动社会治理组织创新成为适应于社会高度复杂性和社会发展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有效社会治理方式。
2.以嵌入式推动社会治理结构创新
嵌入性是衡量治理方式科学性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从多个维度理解嵌入的本质,包括空间、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及历史等多重面向。[6]11由于共同体思想引领之于社会治理的外生性作用特征,其作用于社会治理特定空间结构时,与社会治理要素体系发生相互作用,形成以嵌入式力量为驱动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在这样的嵌入式结构空间中,形成更加逻辑自洽的社会治理实践运行机制。基于共同体思想引领的不同嵌入方式,形成多样化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形式,因此会形成不同的社会治理空间结构。纵观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机制,嵌入式力量维系着共同体思想引领的不断持续与深化,并且发挥显著而持久的社会治理驱动效应。通过共同体思想引领实现以嵌入式力量为驱动的实践创新,才能获得社会治理融合创新的发展动力结构。在这过程中,需要强化以嵌入式力量为驱动的社会治理结构创新实现动力机制重构,同时摒弃了单向度的治理嵌入,强调植根于社会的现实境况、地域发展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共同体思想嵌入式引领。通过嵌入式推动社会治理结构创新,呈现出一种兼容性的社会治理空间结构,彰显出系统式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方式。
3.以协同推动社会治理集成式创新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无论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还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都必须高度重视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7]61协同强调多主体互动,关注的是社会政治、社会经济利益与治理系统的集成式创新,体现出社会治理的整合、调节和优化。以协同推动社会治理集成式创新不仅要求多元社会主体建立共同的社会治理协同创新意愿,而且不同微观主体之间需要形成共同的社会治理利益基础。基于此,以共同体思想引领社会治理集成式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过程中,社会治理目标的一致性程度、社会治理利益的分配和共享、社会治理的信息共享,均是推动集成性创新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高效地促进社会治理协同,应当根据社会治理的重点问题来确定协同机制。同时,通过以协同推动社会治理集成式创新,可以降低社会治理的复杂性,有效减少社会治理协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与风险。进一步分析,通过纵向及横向集成式的协同创新机制,围绕社会治理目标开展协同行动,让社会治理系统不断走向有序化,凸显共同体思想引领下的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协调性及价值性,实现社会治理整体效用的最优化。
4.以共享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内涵式创新
共享不仅是新的发展理念,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分配方式之上的價值观,是一个动态的、逐步发展的过程,具有包容性、公正性和渐进性的特征。[8]12共同体思想引领把共享发展作为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彰显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发展理念。内涵式创新,是相对于社会治理外延式的规模、指标增长而言,是指社会治理内在质性的丰富,是以创新促进社会治理功能完满实现的过程。这些涉及到社会治理的宗旨与目标,共享发展能够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的宗旨与目标。通过以共享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内涵式创新,促进社会治理发展格局的不断优化与提升,贯通起社会治理与社会微观主体的内涵式互动机制,真正做到社会治理为了发展、社会治理为了人民、社会治理成果全民共享,不断凸显社会治理的共享内涵。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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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玉婷〕
收稿日期:2022 — 11 — 13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警官学院高层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资助(项目编号:JSPI17GKZR407)和2020年度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基层警务社会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0LLYJJSST0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灏(1984—),男,山西太原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