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岩
(兰州市安宁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甘肃兰州 730070)
我国学前教育的实施在农村地区还不够充分,不够深入,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情况尤为严峻[1].民族地区学前儿童教育现状不仅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健康成长,也将对甘肃省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和未来建设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改变农村学前教育现状,提升幼儿教育实施效果,就成为每一位相关者都应该思考的教育关键点和亟待解决的教育问题.
本次调查通过了解甘肃省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学前教育发展的已有优势和不足之处,并根据甘肃省民族地区的实际、依据有关教育理论和政策,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提出可行的、能推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一些建议和策略,由此来缩小甘肃省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间存在的差距,同时推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调查范围是甘肃省回族聚居区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和政县10 个乡镇,该地区隶属于甘肃民族地区.和政和广河县是以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分别为98%、57%,具有典型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广河县幼儿园总数109 所(公办9所,民办100 所),教师715 名(有正式编制506 名,临聘209 名);和政县幼儿园总数138 所(公办14所,民办104 所),教师490 名(有正式编制368 名,临聘122 名).调查范围包括6 所幼儿园,调查对象为56 位幼儿女教师和45 位女性家长.
调查内容包括教师队伍的基本状况(表1)、工资待遇、职业态度、教育教学状况及在职培训五个部分;幼儿园的规模;幼儿家长的基本状况(表2)、经济状况、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对待本民族民族文化的态度等.
表1 幼儿女教师的基本情况(n=56)
表2 幼儿家长的基本情况(n=45)
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其中对教师的调查采用纸质问卷,对家长采用问卷星的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发现,广河、和政民族地区不仅幼儿园较少,且教师的数量严重不足,学历结构偏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据调查统计显示,该地区教师的年龄结构呈两极化形态,年龄在30 岁以下和40 岁以上的教师占大多数,年龄在30 到40 岁之间的人数较少,40 岁以上的幼儿教师教学能力不容乐观,师资老龄化现象明显.30 岁以下的幼儿教师大多为临聘教师或代课教师,他们教学经验不足,流动性大,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整体素质不高.被调查的教师中,只有约30%的教师是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如图1 所示,教师学历有约52%是大专毕业生,中专学历的占30%,只有约18%的教师是大学本科(包括继续教育).因此,当地幼儿教师相对专业化水平较低,甚至有些幼儿教师只负责看管好孩子,缺乏教学能力.
图1 学前教育教师学历统计图
幼儿园环境安全舒适,软硬设备齐全是促使学前教育有效发展的前提[2],而这一前提需要相应的教育经费投入来支持.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教育投入相对较少,而且普遍将教育目标放在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盲工作中,对学前教育的关注较少,导致当地的幼儿园数量较少,且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大多经费不足,主要依靠向学生收取保育费来自筹经费(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约为750 元,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学期约为1500 元).由于当地居民年收入较低,幼儿园收费较低导致入不敷出(每生每学期平均收费约1200元),如果收费较高会造成一些家庭的经济负担过重,则选择由爷爷奶奶代为照管,以节约教育经费.调查显示,当地诸多幼儿园校舍建设不符合要求,办园场所不独立,不稳定,有的园舍是租用其他场地,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如采光通风条件不好,离污染源较近;有的占地面积较小,没有户外场地,也没有固定的中小型户外运动器材;有的占园面积较大但建筑面积太小,且没有给幼儿规划专门的活动场地,不能达到“冬有光夏有荫”的户外活动需求.因此,作为一所正式的幼儿园,他的室内结构设计和室外活动场所都不达标.调查发现,广河、和政民族地区具备体育设施的幼儿园不足一半,而玩具、幼儿图书等更少,平均每生不到10 册,国家相关规定中提到的功能室,如保健室、室内卫生间、多功能活动室等更是无法按照要求一一开设[2].
我国自古以来就讲求“寓教于乐”,德国著名的幼儿教育家福禄培尔也认为可以通过游戏活动来促进儿童的发展[3].那么,如何使幼儿更好地在游戏活动中健康成长,这就需要幼儿园配备相应的活动器材和设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3]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和政和广河县部分政府职能部门也有意改变现有的教育状况,但是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导致部分教育政策并不能落实到位,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学前教育发展缓慢.此外,还存在一种比较普通的现象,当地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混为一体”,没有严格对所属幼儿园进行常态化、有效化管理,而是和小学一样采用班级授课制的教育模式,过早以各学科教学为主,违背了儿童的成长规律,不利于发展幼儿的求知欲.而诸如此类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关教育部门的重视,以致幼儿园教学“小学化”情况愈演愈烈.
教师职业长久以来由于工资低饱受诟病,民族地区的农村教师工资更是如此,当地部分学前教师对于当前的职业待遇不满意[4].甘肃民族地区的学前教师与其他地区的教师面临着同样的问题:职业压力大、工作量大、整体的职业收益与付出不成正比,导致教师的体力、脑力和情感投入得不到成比例的回报.学前教师的的月收入如图2 所示.
图2 学前教师的月收入统计图
由图3 知,教师在职培训很缺乏.调查发现,约54%的学前教师表示,自身对于学前教育的一般规律、学前教学的基本方法掌握得不全面、不完善.可以看出,超过半数的学前教师对于科学化的教育理念认知不足,教学方法枯燥简单,导致幼儿教育仅仅流于“照顾孩子”的表面,无法从教育专业的层面对幼儿进行培养和引导.因缺少专业的在职培训,教师教育理念无法与时俱进和更新,而导致幼儿的有效教育滞后.幼儿园的教学管理缺少竞争和激励机制,教师缺乏主动成长的欲望.调查显示,只有约3%的学前教师参与过区级课题,52%的学前教师参与过园级课题,45%的学前教师从未参加过任何课题研究.学前教师自身科研能力较弱,他们的在职培训意愿往往得不到支持和重视,导致甘肃民族地区的学前教师无法顺利实现个人教育能力的有效提升,也无法及时了解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
图3 教师在职培训基本情况(n=56)
据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资料显示,甘肃省文盲和小学学历的劳动力占比较大,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调查显示经济条件更为贫困的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更低.受自然环境、经济文化及个人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幼儿父母外出打工似乎成了绝大多数民族地区农村家庭的选择.他们或者选择把孩子交由爷爷奶奶照管,或者送去学校让教师“照管”,对孩子的身心疏于管理.还有甚者认为上幼儿园就是“浪费时间”,孩子学不到什么东西,不如到了上学年龄直接送孩子上小学.很多儿童原生家庭都没有为学前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条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民族地区幼儿家长对学前教育不重视,究其原因,首先是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思想认识不够;二是由于当地的自然环境限制,居住较为分散,使得幼儿园同龄儿童独立成班比较困难[5];第三则是一些民族地区农村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送孩子入园.
幼儿教师在学前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7].要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学历层次相对较高的有志青年来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的短板.另一方面,甘肃省教育部门需要积极承担起教师职前技能培训的责任,努力为学前教师提供机会更多的职业培训,尽量使每一位学前教师都能够持续接受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有效的教育经验,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素养.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在职培训率偏低,在职培训和专业进修远远不能满足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加大幼儿教师在职培训力度,最大程度地拓宽幼儿教师专业提升的范围和领域.应加强幼儿教师培训课程建设力度,使得幼儿教师培训方式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讲座、研讨、观摩之外,还可以大胆尝试在当代大数据、云存储和网络媒体的新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远程培训,采用MOOC 新兴网络学习平台,积极创设条件,扩大幼儿教师在职培训的范围.通过地方教育培训部门牵头与资格认证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提供多元化的认证渠道及空间,为幼儿教师从事更加专业的职业培训创设条件,为幼儿教师的职业发展拓宽领域,使幼儿教师的教育技能更加专业,从而为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幼儿教育做出有益尝试[6].
围绕地域特色,加强幼儿教师民族文化开发.甘肃农村民族地区由于存在地域、民族方面的特殊性,往往存在着富饶的环境资源和丰富的原生态民族文化资源[7],但极具地域性和民族性的这些教育资源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幼儿教师本身作为农村民族地区宝贵的人力资源,是最直接的民族文化教育实践者,也是最有优势的民族文化教育开发者,在民族文化教育方面具有巨大优势.应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教育,充分发挥幼儿教师的民族文化教育优势,鼓励幼儿教师汲取地方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将悠久的民族历史、优美的民族英雄故事、传统的民族节日、独特的民族艺术类型、有趣的民间游戏、地方风俗、民族礼仪等都作为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日常教学活动中,因地制宜地对幼儿进行传统民族文化教育.
(1)政策倾斜、投入加大、保障经费到位.《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4]这就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应建立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的年度预算,保障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师资培训、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教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要从地方财政自筹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民办幼儿园大型设施及房屋的修缮[3].学前教育的经费要逐年增长,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
(2)从甘肃省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鼓励企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等开设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可以采取公共财政补贴、政策扶持等措施,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那些由工矿、企事业单位及集体和个人等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优质幼儿园,采取奖励补贴、政策支持等措施,使其成为甘肃省民族地区普及和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力量[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中在明确政府职责中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8]基于此,政府相关部门要确实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政策为基础,认识到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应时刻关注民族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动态,以实际行动履行职责,确保学前教育稳步快速发展.
首先,重视法规建设,保障民族地区农村学前教育有法可依.近几年来,一些大城市或者发达城市已经制定了《学前教育条例》.就学前教育的定位、发展方针、审批流程、设施提供、经费来源及管理、从业人员的资格和待遇等领域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范,对本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甘肃省民族地区可以充分借鉴这些成功做法,制定出地方性的法规文件,以指导地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政府革新观念,明确主导职责.为了让地方政府更尽职、有效地承担相应学前教育管理职责,可将地方政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职责纳入政策法规体系之内,促使甘肃民族地区各级政府积极制定规划进而推动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形成各级政府制定规划、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发展计划、基层教育机构落实执行的格局,切实保障甘肃民族地区政府和当地教育机构在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各自在发展学前教育的问题上所担当的责任.
近年来,甘肃省各民族地区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基础教育,积极履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主导责任.但调查发现,甘肃省民族地区农村幼儿师资还是相对薄弱,教师福利待遇普遍不高.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的发展.因此,政府只有从宏观上把握甘肃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规划和发展计划,通过参照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来建立合理、科学的幼师薪金制度.例如:学历补贴、地方补贴、发展补贴、超工作补贴、绩效补贴等,切实改善当地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环境,提高民族地区特别是偏远乡村幼师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保障幼师工作者的日常生活需要,才能让专业的幼师工作者全心全意投入到幼教工作之中,从而实现甘肃省民族地区幼师工作专业性、科学性和稳定性的目标.
首先,要因地制宜,树立家园共育新观念.家庭与幼儿园密切合作,相互配合,为幼儿的身心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在家园合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幼儿园老师的主导作用,要从全局出发,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其中,在合作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学习,争取实现共赢.
其次,灵活变通,共创家园共育模式.民族地区尤其是农村很多家长由于教育观念滞后,存在原始和简单的教养方式等问题.因父母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孩子身边,许多家长耽误了幼儿接受系统,科学的学前教育,也有许多家长对幼儿园的教育方式存在不满,无视幼儿在园情况和习惯养成,对幼儿园提出片面意见.而经常举办类似家园合作的亲子活动,让更多的家长参与到学前教育中来,积极建立多元的沟通方式,促进家园合作发展,增进家园互相理解,增加家园共同配合、家长与幼儿互动的机会,将会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共创家园共育模式的发展.
甘肃省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直接影响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只有保障学前教育得到发展,才能促进甘肃民族地区小学、中学阶段教育质量提高,才能促进甘肃民族地区人口素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