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项目建筑市场日趋规范,竞争异常激烈,同时建设单位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与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施工企业利润越来越低,合同外签证索赔的空间也越来越小,这使得二次经营成为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本文结合实例就工程项目中如何在做好一次经营的基础上,来更好的开展二次经营工作来进行探讨分析,做到施工企业效益利润扩大化,为后续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项目;一二次经营;施工企业
1 引言
目前,建筑市场产品高度同质化、成本差异越来越小。二次经营是项目减亏增效的主要手段,没有二次经营,就没有施工企业的效益。一次经营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是基础,是二次经营的前提;二次经营是建筑企业的灵魂,是关键与核心,是一次经营的重要延续。通过二次经营可以促进承发包双方的关系,提升履约质量,为承接后续工程做好一次經营创造更有利的条件。[1]
2 案例分析
2.1 工程概况
XX市XX公路新建工程,主线高架全长1km;地面道路全长1.15km,工程包括高架道路、地面道路、排水、护管涵、河道工程。高架道路内容包括:钻孔桩、承台、立柱预制安装、钢盖梁制作安装、小箱梁架设、钢-砼叠合梁和连续钢梁制作安装、桥面系;地面道路为既有公路改建和拓宽,路基分不同路段分别采用宕渣和石灰土填筑方案。软土路基主要采用注浆碎石桩处理;路面采用厂拌二灰土(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沥青层。
合同总造价2.5亿,总工期36个月。工程竣工结算价3.01亿,工期提前100天通车,在满足安全质量文明目标的前提下,完成了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目标,是一二次经营工作成功联合运作的经典案例。
2.2 一次经营为二次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投标前期要做好投标项目的筛选,深入了解拟投标项目各标段的情况,确定投标标段重点。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重点在规模调整、方案优化、图纸清单数量、概(预)算水平、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标段划分、大临和过渡工程、施工辅助措施、征地拆迁等方面做好沟通工作,充分掌握信息资源,发掘有利条件。对拟参加投标的工程项目,组织业务能力强、精通项目成本的人员,在充分踏勘现场、了解项目市场行情的条件下,做好标前成本测算,为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提供科学依据。
做好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的风险分析和评价,在评标办法允许的范围内,可采取适当的报价策略和不平衡报价,对不进入总价的项目单价要相对提高报价,对工程造价影响大或后期可能增加工程数量的细目单价要提高报价,对后期可能减少或不发生的工程量要降低报价,对有利于提前回收资金的项目要相对提高报价。根据这一原则,在投标时制定了以下投标策略。
2.2.1 对招标清单工程量复核
结合现场实际工况,对招标清单工程量进行认真复核,对后期现场实际施工可能出现的工程量变更增减做出较为合理的预判,为投标不平衡报价提供参考依据,规避工程量变更增减带来的损失。本项目为该公路项目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中招标清单数量与竣工结算数量有较大偏差,造成了一期项目利润流失。其中一期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的合同价为5343万,竣工结算3679万,合同价与竣工结算价差1664万,价差占合同价的31%。
鉴于一期工程合同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清单内出现的虚量问题,在本工程投标时重点对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图对比复核。经复核,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招标清单工程量中存在约35%的虚量;另外本工程地面道路为既有道路改扩建,填料为石灰土与二灰土,道路两侧分布大量居民小区,现场路基路面施工会对周边居民小区产生较大影响,后期施工阶段存在利用原有路基洗刨加罩与路基路面直接拓宽的可能,因此本工程投标时采用将路基路面排水工程虚量部分报价降低的策略。最终本工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2086万,合同价2028万,超额完成合同价的2.8%,很好的降低了虚量对竣工结算及项目利润的影响。
2.2.2 寻找工程特点,确立项目利润点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钢结构工程数量为9061t,钢结构工程建安费约占了整个项目建安费的一半,钢结构的定额编制与成本控制工作是整个项目能否盈利的关键点。项目投标期2015年12月钢板信息价为2340元/t,钢板钢材价格处于历史低位阶段,而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安排,钢结构工程的施工阶段为第二年下半年与第三年上半年,施工期与投标期时间相差较长,钢结构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因此在钢结构工程投标中将钢结构价格提高至14637元/t。工程中标后随即组织对钢结构工程的招投标并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根据分包合同相关条款支付钢结构材料预付款用于分包购置钢结构原材料,同时约定材料上涨风险费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综合单价包干不做调整,从而将钢结构工程利润锁定,确立了钢结构工程为本工程主要盈利点的格局。
建筑工程不仅投资巨大,原材料种类繁多,而且容易受到市场环境和国家政策的影响。工程建安费中约六成是材料费,材料费中的钢材与混凝土的占比更是重中之重,在对钢材价格进行了2013年-2020年8年长周期分析中,发现了钢材价格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之间的关系。
2013年9月和10月习总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国内面临着产能过剩、外汇资源过剩;中国油气、矿产资源对国外依存度高的背景。2015年11月习总主席又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提出时产业结构问题突出表现在低附加值产业、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的比重偏高。改革目的是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以上两条国家重大政策都对钢材市场有着深远的影响,以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为例,2013年9月10月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当期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信息价为3680元/t;2014年2015年钢材市场低迷,到2015年11月提出“供给侧改革”时,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信息价2149元/t,价格触底,随后的2016年2017年持续上涨,信息价涨至4465元/t趋于稳定,其中宝武钢铁合并于2016年9月;到2018年工程竣工,信息价一直稳定在4500元/t。
因此在工程材料方面,我们要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当时材料市场情况,紧跟政策要求,做到提前谋划,合理布局,在材料采购使用中寻找利润点,降低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成本压力。
2.2.3 利用清单特点及招标文件条款寻找二次经营突破口
在工程中标后将项目投标报价的具体情况向项目部人员进行交底,要将降造费率、不平衡报价情况以及在报价时埋下的伏笔、报价亏损的隐患、创效的机会、报价应考虑而未考虑的因素等事项交代清楚,为项目变更索赔提供一个好的起点,实现一次经营与二次经营的良性对接。在重点项目或构筑物在进行细目构成和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做好优化设计工作,通过增量、减量或替代方案等不同方式,实现增盈减亏的目的。[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约定:如果工程量发生变化或变更工作的性质与实施期间无法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相一致:
(1)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单价,按相同項目单价计取;
(2)投标报价中有相近项目的单价,按相近项目单价编制原则编制单价,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
(3)投标报价中无相同内容、相近项目的单价,则根据相关定额的套用先后次序,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按核定后单价结算。
本工程投标清单中主线高架与跨铁路桥立柱分别为预制立柱与现浇立柱清单子目,预制立柱与现浇立柱清单工程量占比约为6:4。通过对立柱施工安全质量进行综合分析,从变更可能性和变更效益性两方面出发,分析得出由预制立柱变更现浇立柱可能性及效益性均优于由现浇立柱变更为预制立柱,因此我们在立柱清单上采取不平衡报价,根据“投标报价中有相同项目的单价,按相同项目单价计取”的原则,为后续预制立柱变更现浇立柱的设计变更埋好伏笔。
项目中标后经营开发人员对相关投标情况进行了交底,项目部随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积极沟通,将主线高架预制立柱全部变更为现浇立柱,完成了投标时所制定的变更索赔策划。
2.2.4 了解项目概算,实现项目资金自平衡
对于项目概算紧张,支付条款较差的项目,需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投标预算,减少项目资金流不足产生的资金压力。在项目二次经营中,多从建设单位控制概算的角度出发,结合项目现场工况做好项目负变更,尽量避免变更增加投资引发项目超概,从而加大项目结算难度。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工程款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验工计价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期支付至当期验工计价的85%,项目资金充足且付款条件好;同时,项目利润点钢结构工程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后即可申请清单单价的50%,因此项目前中期资金较为充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没有采取“对前期实施的清单子目一般报高价,对后期实施清单子目一般报低价”将下部结构桩基础报高价的方法,也为后续桩基础变更提供了有利条件。
2.3 二次经营在一次经营的基础上提高效益
在施工阶段要抓好变更索赔工作的筹划、实施、跟踪落实、信息管理及考核兑现,并积极做好和强化投资梳理和施工图检算工作。
上场时应做好合同交底及效益策划工作,收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遗书、答疑书、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补充的确认资料、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合同交底。并在充分研究合同和调查现场的基础上,确定变更索赔方向及成本管控重要环节。
根据现场调查、地质情况、施工图纸、清单单价组成、合同约定、规范规定、相关规则等,完成项目变更索赔策划,明确具体变更索赔事项,制订具体的工作方向、目标、计划。对变更索赔事项的发起、现场监理和设计签证、资料组卷、上报建设单位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分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及考核指标。
施工过程中指定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变更索赔工作的跟踪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变更索赔文件在上报设计院或建设单位等审批单位时,应提前与相关单位进行汇报、沟通;重大变更索赔文件在上报审批单位前或同时上报公司;涉及到设计优化和重大方案的调整时,要及时借用内外部专家力量进行评估。
根据各阶段工作进展,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思路,改变策略,对收集到的重大变更索赔信息和在变更索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公司反馈,由公司协调各级资源解决遇到问题。
加强与其他标段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就变更索赔难度较大的共性问题达成共识,共同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并适时报送完整资料,随时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处收集其它标段的变更索赔批复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案和重点。
2.3.1 推广“四新”技术应用,确立变更索赔大方向
提高科技含量,改进施工工艺,进一步优化设计,推广“四新”技术应用,有效增加施工利润,降低成本,达到减亏增效的目的。项目最重要的主体是建设单位,任何一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及推广都离不开项目建设单位的支持。“四新”技术的应用及推广会给建设单位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但是社会效益与施工效率往往也会取得不错的效果,正是不断的推广“四新”技术,才有了建筑行业的更新迭代,迅速发展。而作为工程的实际建设者,施工企业是“四新”的探索者、实践者,同时“四新”技术也会给施工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3]
本工程下部结构桩基础原设计为钻孔灌注桩,桩径800mm,桩长48-50m,单日24h施工量2根,若钻孔灌注桩24h作业则夜间会对周边居民产生较大影响,信访投诉压力剧增,故只能选择白天作业,单日施工量为1根,施工作业效率降低50%。为满足现场施工进度,则需投入成倍机械、人工等资源,施工成本投入巨大。
项目部为此成立桩基础变更索赔小组,从“四新”技术应用出发,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积极沟通协调,结合现场实际工况,从桩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分析各种桩基础优缺点,最终选择了在房建工程中的新工艺静钻根植桩作为变更对象,并最终完成了静钻根植桩在公路工程中的首次应用,变更金额1796万元。静钻根植桩的优势:桩材工厂化规模生产,桩身质量稳定可靠;成桩过程通过管理装置实现自动监控,施工质量有保证;施工过程不挤土,对周边建筑物影响小;桩材靠自重植入,桩身不受损伤,耐久性较好;桩端扩底注浆,承载力约为同规格钻孔桩的1.5倍;泥浆量较少,噪声污染少,绿色环保;施工进度:单台桩基24h施工量在3根(每根桩长50m);经济效益:相同规格每米与钻孔桩相近。桩基劣势:高架桥梁的施工条件与民用建筑不同,施工现场为线性分布,被道路河流隔断,设备行走距离长,转场次数多,对项目管理要求更高;机械设备占地较大,空间狭小等特殊地段无法施工。
总体来说本工程较适合静钻根植桩的应用,不仅让施工企业在变更索赔经济效益上取得了良好效果,更使得桩基础施工工期较钻孔灌注桩缩短了一半,为后期工程提前通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且符合当时桥梁工程预制拼装施工的大趋势,得到了建设单位的大力推广和一致好评。
2.3.2 以人为本,从绿色环保理念开展变更索赔
2017年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从此绿色环保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也深深影响着建筑行业地材市场。以P032.5水泥、黄砂、碎石为例,工程投标期2015年12月信息价,P032.5水泥242元/t,黄砂80元/t,碎石98元/t;2017年2月信息价,P032.5水泥277元/t,黄砂90元/t,碎石117元/t;至2018年9月工程竣工,P032.5水泥信息价为452元/t,黄砂信息价为214元/t,碎石信息价为207元/t;P032.5水泥、黄砂、碎石信息价分别较投标期上涨186%、267%和211%;在相关环保政策出台后,水泥黄砂碎石价格受政策影响有一个明显加速上扬的趋势,成为了影响项目成本的重大因素。
项目从绿色环保理念和减少水泥、黄砂、碎石设计用量方面着手,将原设计道路结构层二灰土、级配碎石申请变更为再生碎石土、再生碎石,取消二灰土结构层施工也避免了扬尘对周边小区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再生碎石采用施工便道及交通便道砼路面破碎后的粒料,在再生料加工厂内砼路面废料被加工成符合設计要求的级配粒料后用于路基填料,经试验检测采用再生碎石填筑后路基承载力及弯沉值均满足设计要求。针对满足设计要求的原有路基,项目采取洗刨加罩的优化方案,缩短了工期和减少了项目投资控制。随着改扩建项目增多,新建项目的逐渐减少,今后会更加重视再生料的重复再利用,将绿色环保的理念融入到建筑行业中去。[4]
3 结语
以上所谈认识,只是笔者在从事一二次经营相关工作中的体会,旨在为项目一二次经营方面提供思路和突破口。每个工程都具有其唯一性,项目一二次经营需要根据项目特点,深入研究、制定策划、精心实施,才能在项目的一二次经营取得优异成果,才会促进施工企业健康平稳的发展。[5]
参考文献
[1] 范万平.浅谈工程项目的二次经营[J].价值工程,2015,08:121-122.
[2] 肖勃.高速公路施工中二次经营实施分析[J].价值工程,2020,11:80-81.
[3] 饶克夏.“四新技术”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8,NO.8(上):108-109.
[4] 周生勇.试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二次经营[J].价值工程,2018,17:55-56.
[5] 万山.施工企业二次经营集中管理研究 [J].建筑经济,2019,3:34-36
作者简介:刘子端,(1989.4-),男,湖南常德人,汉族,大学本科,工程师,从事经济核算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