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瞪羚企业发展现状与金融支持

2022-05-11 09:08○刘
西南金融 2022年4期
关键词:融资企业发展

○刘 晨

1.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80

2.中国银行研究院 北京 100818

引言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的定义最早出现于1994年,指的是发展速度快且在增长过程中能够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Birch&Medoff,1994)。为了进一步统一认定标准,部分组织和政府机构开始逐步统一瞪羚企业的确定条件。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统计局将较高增长速度和较短成立时间两种特征作为瞪羚企业的重要确定标准。而《欧盟统计局-OECD商业统计手册》则通过一系列指标体系的构建,在报告覆盖的企业样本中筛选出高成长企业,而高成长企业中包括了大量瞪羚企业。1995年Joint Venture和Silicon Valley Community Foundation联合发布的《硅谷指数》,通过一定标准从硅谷地区的上市公司中筛选出瞪羚企业,并将筛选出的数量列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之一。该指数也从财务指标上确定了瞪羚企业的入选标准,即年收入不低于100万美元,连续4年增长率不低于20%。国外政府和机构高度关注瞪羚企业,一方面,瞪羚企业发展速度快、创新活力强,是推动经济发展、自主创新的主力军;另一方面,瞪羚企业能够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根据戴维·伯奇的测算,虽然瞪羚企业数量在当时只占美国全部公司的4%,但提供了所有新增就业岗位的70%,凭借其创造的大量就业机会,瞪羚企业被认为是经济新就业的最佳来源之一。

2019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创造有利条件,催生更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新领军者企业,加快新动能培育和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凸显了当前阶段发展瞪羚企业的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发现和培育瞪羚企业,自2014年起,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成立“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发展研究组”,联合长城战略咨询每年对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数据库中的累积数据进行跟踪分析。

一、我国瞪羚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早在2003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率先实施“瞪羚计划”,为园区内瞪羚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2010年开始,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和高新区也相继出台了支持瞪羚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2014年以后,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国范围快速发展,瞪羚企业凭借强大的发展潜力和旺盛的生命力,引起政府和业界的重视。

对政府而言,支持瞪羚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从而加速资源优化配置,增进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园区是政府培育瞪羚企业的重要场景。系统梳理各地产业园区对瞪羚企业划定标准的相关政策(见表1),具体包括四类:一是增速指标,主要针对园区内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对应增长率进行规定;二是入选范围,具体划定了能够参选瞪羚企业的行业、企业性质;三是创新能力指标,主要包括研发投入、研发专利及其他创新能力相关指标;四是其他相关指标,主要包括成立时间、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指标、信用指标等其他维度的相关指标。与瞪羚企业类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设定了增速指标、创新能力指标等各类筛选标准,同时对入选企业的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要求。虽然各项指标具体要求存在差异,但两类标准筛选出的企业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

表1 各地高新区“瞪羚企业”设定标准

结合瞪羚企业的划定标准,可以发现入选企业整体上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增长速度快,例如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定瞪羚企业入选条件应满足总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1亿元至5亿元范围,且对应收入增长率达到20%、10%、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虽然距离独角兽企业①独角兽企业一般指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的确定标准有一定差距,但是入选瞪羚企业仍需要具备较强的经营业绩,反映了企业的高增长特征。二是发展时间短,很多园区对瞪羚企业成立时间均设定了上限,例如武汉东湖高新区规定瞪羚企业入选条件应满足成立时间不超过10个完整年度。瞪羚企业自设立后经过短暂的创业试错期,便会迎来几倍、几十倍甚至百倍的增长速度,并能够迅速在短期(5至10年)达到传统企业长期(20至30年)才能实现的整体规模。三是创新研发能力强,一方面瞪羚企业需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例如潍坊高新区规定入选瞪羚企业近四年的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不低于2.5%;另一方面瞪羚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产业园区,以及依赖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模式均具有高度创新性,良好的创新氛围也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创新动能,推动企业不同维度的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例如福州高新区规定入选瞪羚企业应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方向和国家节能减排要求。

(一)瞪羚企业分布呈现显著的区域聚集特征

根据启信宝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全国范围认定的瞪羚企业共计25057家②数据来源于《2019年中国瞪羚企业数据报告》,报告对于瞪羚企业的定义包括:一是成立时间在十年以内;二是必须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排除大型央企、房地产企业,以及部分资源垄断性企业;四是年增长率不低于20%或上一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000万。考虑到各地高新区设定的瞪羚企业标准存在差异难以对比,本文选用统一标准进行研究。。从瞪羚企业的区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和上海等经济基础和制造业基础相对发达地区。其中,广东、北京、江苏和浙江瞪羚企业数分别为4423家、3190家、3180家和2161家,合计占比约52%。广东和北京地区聚集了全国大部分瞪羚企业,源于两地独特的优势。广东省拥有规模雄厚的制造业基础和全国前列的创新水平,2020年广东省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3.01万亿元,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量超过5万家,均居全国第一;截至2020年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4年排名第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5.3万家(位居全国第一),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北京则依托于前期坚实的互联网基础和突出的基础研发能力,作为全国科创中心,2020年研发经费支出2326.6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6.44%(位居国内第一);2020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8万元/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5.8件,均处于全国首位;同时,北京地区突出的学术研发能力也吸引了大量高精尖行业的研发人员,“两院”院士占比达47%。

值得注意的是,瞪羚企业的区域集聚特征也表现为在特定经济圈或行政区的集聚现象。其中,长三角城市群共7010家,占比27.98%;京津冀地区共4772家,占比19.04%;粤港澳大湾区共4423家,占比17.65%。此外,北京市瞪羚企业主要集中于海淀区,共计1178家,占北京市瞪羚企业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二)瞪羚企业行业分布广泛,主要集中于制造业

从行业分布情况来看,统计范围内的瞪羚企业分布在15大行业、73个细分行业中。其中,制造业的瞪羚企业分布最多,高达9577家,占比3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170家,占比3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2996家,占比12%。根据《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2019》③报告以2015—2018年国家高新区企业统计数据为基础,基于经济增长、创新活动等标准遴选出2968家符合标准的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高新区瞪羚企业主要从事的行业也为制造业,共计1446家,占比48.7%。总体上,瞪羚企业虽然涉及行业众多,但是仍然以高技术行业为主导。对比筛选标准与瞪羚企业类似的“专精特新”企业,目前工信部公布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中共有715家A股上市公司,也主要集中在机械、化工、医药、电子、电气设备等制造业领域。

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反映了制造业及其他高技术领域中小企业将是未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中美博弈加剧及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背景下,一方面,中国企业在高技术领域面临的“卡脖子”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对高技术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推动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另一方面,新冠疫情常态化背景下产业链自主可控仍将是未来全球产业链布局的重要考虑,核心材料和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企业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虽然瞪羚企业从事的行业以制造业为主,但是同一行业瞪羚企业经营涉及的业务领域广泛。瞪羚企业多从事技术附加值高、创新性强的相关领域。一方面,瞪羚企业的认定范围多要求相应产业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高技术企业能够实现盈利和规模的快速增长。根据瞪羚云④https://www.chinagazelle.cn/index。的统计,制造业瞪羚企业主营业务涵盖了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11个领域,而新能源汽车类瞪羚企业从事的业务范围覆盖了动力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无人驾驶、充换电设施及整车制造等多个环节。

(三)瞪羚企业多为迈过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

从图1瞪羚企业的成立时间来看,多集中成立于2009—2015年。统计数据发布时间截至2019年,因此入选的瞪羚企业多为成立两年以上,即基本迈过初创阶段,开始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反映了瞪羚企业的巨大潜力。

从瞪羚企业的从业人数来看,统计范围中有社保人数数据的瞪羚企业共计23131家。其中,缴纳社保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规模企业共计390家;缴纳社保人数在300到1000人的中等规模企业共计1476家;缴纳社保人数在20到300人的小规模企业共计16121家;缴纳社保人数低于20人的微型规模企业共计5144家,表明瞪羚企业多为小微企业(如图2所示)。

(四)瞪羚企业保持较高增长率

基于科技部火炬中心和长城咨询对高新区瞪羚企业测算的相关数据可以发现,统计范围内的瞪羚企业营业收入复合三年增长率均高于34%,且平均利润率和年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逐年递增(见表2)。对比高新区内瞪羚企业和入统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瞪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其他入统企业的2倍,在工业总产值均值、净利润平均值等营收、盈利指标方面均高于其他企业。此外,瞪羚企业在平均研发投入强度、科技活动人员平均值等创新研发指标方面也高于其他企业(见表3)。整体来看,瞪羚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盈收能力,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者。

表2 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经济指标

二、世界主要国家瞪羚企业支持政策

近年来,伴随瞪羚企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国家开始重视瞪羚企业发展。而瞪羚企业也依靠自身的高科技属性、良好的创新能力和需求匹配能力,在疫情持续的背景下不断激发新动能。2022年1月胡润研究院发布《2021胡润全球瞪羚企业》⑤报告中对瞪羚企业的选定标准与上文中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数据整体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报告覆盖了全球30个国家共计525家瞪羚企业。数据显示,全球30个国家中的134个城市拥有瞪羚企业,其中,美国瞪羚企业数201家,排名第一,中国以171家排名第二,印度和英国分别以29家和26家排名第三、第四。整体上,全球范围内的瞪羚企业依然呈现出明显的区域聚集特征,美国和中国瞪羚企业数量占全球瞪羚总数的71%。

表3 瞪羚企业与高新区入统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均值对比

结合不同国家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归纳出各国对瞪羚企业的支持政策各有侧重。

(一)美国:重视底层创新,完善瞪羚企业发展配套服务体系

瞪羚企业的发展依托于良好的创新生态,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实施创新战略的国家之一,通过一系列法案和规划推动创新发展。一方面,美国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够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以瞪羚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加快创新步伐。另一方面,美国政府高度重视高校、科研院所等基础研发部门的基础性创新。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的数据显示,2018财年美国联邦政府研发总经费预计投入1177亿美元,其中基础研究经费投入289.4亿美元,占比24.6%,为2010年以来最高水平。此外,在经费覆盖领域方面,美国政府投入的研发经费几乎涵盖所有自然科学领域,同时结合不同阶段的战略发展和科技竞争目标,将主要经费覆盖重点领域,如20世纪60年代的航空技术、70年代的能源技术、90年代的互联网技术,以及当前阶段的人工智能技术等。由此保障了重点领域的基础技术不断革新,支撑科技型瞪羚企业发展。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美国政府通过激发产学研合作不断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人才和核心基础技术。同时,美国政府为高校大学生创业提供信用担保,将中小企业分为初创企业、创业企业和既有企业三类,依据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担保制度。除了创新和资金支持,美国政府也围绕中小企业逐步形成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服务机制。首先,向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咨询平台。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共计包括1.3万名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的专业咨询公司和950个小企业发展中心,与企业经营者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形成合作,并针对经营者创业初期、战略规划、经营理念、管理机制、财务管理等创业过程中的各类需求提供针对性咨询服务。其次,鼓励支持各类组织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的引导。美国一直着力推动行业协会、区域商会、产业联盟等不同组织机构向中小企业派送专家进行专项指导,政府承担辅导费用开支的80%,重点指导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经营、技术等各类问题。最后,制定专项计划支持企业发展。美国政府围绕企业所处的行业、竞争格局、未来目标等不断制定专项支持计划。如针对以国际业务为主的中小企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推出“小企业出口流动资本项目”,通过鼓励推动商业银行向目标海外市场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贷,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融资问题。

(二)韩国:基础设施、资金和科技创新三重支持推动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

一方面,韩国政府推动超高速宽带在大城市的普及,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了完备的基础设施保障。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韩国潜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逐渐涌现出大批科技型初创企业,有望打破长期以来以三星等庞大家族型企业为代表的经济结构。韩国的高收入、高技术群体主要集中在部分大城市,而相应区域完备的移动互联网设施带动了群体移动设备使用率较高,从而形成了庞大的潜在线上市场。据欧睿公司数据,电子商务在韩国零售额中所占的比例位居世界第一,超过60%的人使用网上银行,高于新加坡、德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另一方面,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共同推进培养初创企业。随着大型企业创新能力日益匮乏,韩国政府开始将大批资金重点转向创业公司培养。据《福布斯》报道,韩国政府自2015年以来已向初创企业提供了40亿美元。此外,中小企业和创业部(Ministry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Startups,MSS)和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于2018年9月推出120亿美元的创新基金,资助有前途的初创公司,在2022年还要继续投入12亿美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成长。2011年,韩国政府在首尔附近开发了Pangyo Tech⁃no Valley工业园区,以期最大限度地聚拢高科技公司,挖掘增长潜力。良好的科技氛围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动力,2018年的Startup Alliance调查中,受访创业者选出对公司帮助最大的两大政府部门分别为中小企业和创业部和创业发展研究所(Korea Insti⁃tute of Startup&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KISED)。近年来韩国也持续形成了包括政府孵化器、巨头孵化器、传统孵化器、国际孵化器和大学孵化器在内的大量创业孵化中心,截至2019年底首尔市有85个孵化器,8707个创业公司,主要聚集在江南区。无论是资金支持还是创业支持,都为初创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撑。

(三)德国:完善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银行金融支持体系

持续的创新驱动带动了德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而随着全球竞争重心逐步转向以数字化、新材料和新技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德国创新能力提升面临瓶颈。为了持续注入创新动力,全力打造新的创新政策,2006年德国政府发布《德国高科技战略(2006—2009年)》。此后,又先后发布了《高科技战略2020:思想、创新、增长》《新高科技战略——为德国而创新》等高科技战略。在此基础上,德国政府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创新促进政策,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存在诸多创新。针对中小企业科技发展,德国已经构建起由国家开发性银行推动、各商业银行提供主要资金支持、担保银行防范贷款风险的金融支持体系。1948年出台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致力于促进国家技术进步,指出业务领域涵盖“中小企业融资”,此后的核心业务也逐步转向中小企业。2019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投入中小企业资金约360亿欧元,接近其全年总投入(773亿欧元)的一半。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暴发,为了缓解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经营压力,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将总贷款额度提升至1353亿欧元。创新性地以“转贷”机制委托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不仅有利于调动各银行积极参与,同时也保障了金融支持的差异化。承接“转贷”的商业银行在支持德国中小企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目前对中小企业累计贷款约占信贷市场的70%。同时,为了分散银行信贷风险,德国担保银行协会(Association of Ger⁃man Mortgage Banks)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担保,保障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融资。相关数据显示,如果缺少协会担保,60%的初创企业无法创立,同时初创企业72%的投资额在没有作保的情况下无法实现。此外,德国政府持续创新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模式,通过设立引导类投资基金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支持。

总结世界主要国家的经验,对瞪羚企业的支持政策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核心技术创新、关键技术人才培养、产业园区打造等方式围绕瞪羚企业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从而提升瞪羚企业的创新能力;另一类则是针对以瞪羚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完备的金融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创新基金等资本的支持作用,并通过创新担保机制保障企业充分获得资金的同时防范信贷风险。当前,我国瞪羚企业区域分布呈现出集中于强基础研发能力区域、行业分布呈现出集中于高技术行业的特征,具备不断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的基础,同时各地区高新产业园区的构建进一步为瞪羚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创新研发氛围,而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对照部分国家仍有一定的改进空间,因此下文将进一步围绕我国瞪羚企业金融支持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

三、我国瞪羚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瞪羚企业本身具备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特点,通常被认为是独角兽企业的前身。一个地区瞪羚企业数量越多,往往表明其经济发展活力越强、动力越足。瞪羚企业的稳步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持续支持。一方面,结合瞪羚企业的成长规律,即使跨越“死亡谷”,瞪羚企业的发展依然可能面临一系列风险,即使进入高增长阶段,潜在的市场风险仍然会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瞪羚企业多处于新兴行业,往往要通过海量的试错方能探索出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技术路线,这一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海外国家的经验也表明,系统完备的金融支持政策是瞪羚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瞪羚企业成长的关键期给予融资支持为主的一系列精准服务和政策支持,通常可以形成培育“加速度”。

(一)地方政府、高新区、金融机构针对瞪羚企业支持政策梳理

地方政府对瞪羚企业的融资支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整体战略规划角度明确支持瞪羚企业发展。例如,北京市政府印发的《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中明确提出“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吸引国内外创投机构聚集,建设国际创投集聚区。发挥大企业领头羊作用,激发中小微创新型企业活力,积极培育隐形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第二,出台专项政策进一步细化融资支持相关方案。如江西省政府出台的《加快独角兽、瞪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中有三条措施涉及瞪羚企业融资: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大科技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第三,由地方政府牵头搭建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平台,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助力瞪羚企业融资。例如,济南市工商联与济南农商银行联合构建“千家瞪羚企业成长计划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向济南市上千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100亿元资金支持。

高新区是培养瞪羚企业的最重要区域,近年来各地高新区陆续涌现大批瞪羚企业。一方面,瞪羚企业的出现与区域经济环境密切相关,高新区由于产业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更有利于瞪羚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另一方面,虽然短期内瞪羚企业带来的税收贡献有限,未来发展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但在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和资金链支持下,瞪羚企业不仅有望成为独角兽,也有利于园区形成一系列主导产业。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园区瞪羚企业快速发展,各园区针对瞪羚企业出台并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融资支持政策具体包括三类(见表4):一是贷款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支持、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通过贷款支持和贷款担保助力瞪羚企业申请专项贷款,设定专属审批通道和服务为企业提供贷款便利,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同时在贷款各环节通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或风险补偿,进一步减少瞪羚企业的贷款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二是基金投资支持,通过设定专项基金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对瞪羚企业进行投资;三是股权投资、并购支持、上市挂牌扶持等其他方式支持,通过给予股权投资补贴、支持开展并购、提供上市挂牌指导和补贴等方式提升瞪羚企业融资能力。

表4 各省市高新区提升瞪羚企业融资能力相关政策汇总

由于本身具有良好成长性,瞪羚企业的营收、研发等方面往往遥遥领先于同类企业,由此吸引了金融机构的积极对接。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也为金融机构服务瞪羚企业提供了便利。近年来,众多金融机构主动联系瞪羚企业寻求合作,并推出专门针对瞪羚企业的贷款产品或专项基金,帮助企业加速向“独角兽”企业迈进。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地方分支机构均针对瞪羚企业出台“瞪羚贷”相关产品。而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不少瞪羚企业面临生存困境,流动资金严重匮乏。在此背景下各家银行积极响应并出台了有针对性的优惠金融服务,助力瞪羚企业渡过难关。例如,在山东省瞪羚企业发展促进会的推动下,针对山东省瞪羚企业疫情期间融资困难问题,中国银行不断加强疫情防控企业授信支持,并结合企业具体问题,针对在疫情期间经营活动停滞或运转困难的企业,通过续做展期、应急转贷、接力通宝或按暂时困难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北京银行针对疫情期间临时停工、现金流困难的小微企业创新推出“瞪羚快贷”“京诚贷”产品,并设立专属绿色通道,确保实现极速审批、审毕即贷;浦发银行为抗击疫情提供了应急周转资金贷款专项业务,建立应急周转资金贷款业务快速审批通道。

(二)我国瞪羚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由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同,瞪羚企业的融资需求也随之不断改变,通常会经历三个阶段:创业初期、跨越“死亡谷”、高速发展期。创业初期企业面临的风险难以估测,风险水平最高,主要业务市场认可度相对较低、盈利水平低下,再加上难以获得较多融资,资金缺口大。科技部火炬中心数据显示,2014—2018年高新区瞪羚企业每年新增数量占当年新增企业总数比重低于1%。当企业度过初创阶段,在跨越“死亡谷”前后,科技创新的研发力量逐步增强,相对于创业初期,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逐步降低,其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较高,投入市场的产品能够较快转化为经营收益,这一阶段的瞪羚企业融资相对容易。进入高速发展期,瞪羚企业有望实现突破式发展成为独角兽企业,资金需求进一步扩大。各省市政府、高新区以及金融机构对瞪羚企业融资支持相关政策和服务不断推出并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匹配企业不同阶段融资需求。但是结合国外相关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各类主体金融支持政策的现状,我国瞪羚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均可能面临融资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具体如下:

1.发展初期,主要体现在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培育机制。一方面,对潜在瞪羚企业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当前瞪羚企业的认定多以各高新区出台政策为准,虽然高新区发挥了创新驱动作用,推动了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缺乏为企业承担试错风险的意愿和有效机制。由此导致潜在瞪羚企业从初创期到成长期过渡阶段,往往缺少有效的过渡期激励政策。此外,由于不同地区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金融机构难以发现和识别潜在瞪羚企业,较难在前期提供有效支持。

另一方面,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落后地区难以对潜在瞪羚企业形成有效的培育机制。各地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差距明显,不同地区潜在瞪羚企业所处融资环境也存在一定差异,由此可能导致企业发展不平衡。一般金融发展越发达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也越多(如图3所示)。考虑到对瞪羚企业的融资支持目前主要以政府资金为主,市场化资金支持尚显不足。因此,对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地区,由于地区金融机构较少、地方资本规模偏小,有限的资本往往很难流向以小微企业为主的潜在瞪羚企业群体,难以为当地瞪羚企业发展前期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受区域所限潜在瞪羚企业在尚未获得认定得到相应补贴之前,也不容易吸引外地机构投资。而金融发达地区通常能够为潜在瞪羚企业或瞪羚企业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多元的融资支持,据统计,武汉光谷瞪羚企业所获投资超过七成来自省外。此外,各地创新环境、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差距也导致不同地区潜在瞪羚企业发展的不平衡。基于前文分析,瞪羚企业所处行业主要以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为主。而各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通常依托于当地的产业集群和市场、人才、技术等核心资源优势,由此带来瞪羚企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通常越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越需要更多瞪羚企业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这些地区由于缺乏发达的金融市场和产业基础,难以保障有潜力的小微企业转化为瞪羚企业(转化过程如图4所示),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也相对有限,可能因此进一步加剧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性。

2.发展中期,主要体现在高速扩张与资金支持不匹配之间的矛盾。大部分以爆发力强、高成长性为特征的瞪羚企业,往往很难将自身的成长性保持超过5年。瞪羚企业致力于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在技术研发、扩大经营规模等各环节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且对资金时效性要求较高。通常瞪羚企业在快速发展阶段亟需扩张规模、抢占市场、加大研发投入,融资需求迫切。

从政府角度,对瞪羚企业融资支持手段较为单一。当前,高新区瞪羚企业的风险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和国有银行的科技贷款,支撑区域风险投资机制良性运转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此外,对瞪羚企业的政策支持主要围绕宏观层面,虽然政府在股权投资、上市指导、信贷担保等各方面尝试进行突破,但是支持力度和成效略显不足,财政拨款和资助性质补贴仍占较高份额。相关学者(张利斌,2012)通过对武汉高新区瞪羚企业研究发现,财政补贴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园区的整体发展,但是对瞪羚企业自身的财务指标和创新能力没有显著提升,并且各类配套政策难以与高新区创新环境变化相匹配,政策效果和灵活性不高。

从商业银行角度,对瞪羚企业融资支持效率有待提升。一方面瞪羚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需要压降生产经营成本,较难承担高额贷款利率;另一方面瞪羚企业资产配置呈轻资产化、整体规模较小、风险规避和应对能力相对不足,多因抵押物不足或缺乏担保在商业银行贷款审批过程中受限。此外,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应用和创新有待提升。金融科技的发展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为金融机构的效率提升创造了条件,但是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不少金融机构在监管形势趋严的整体背景下,对瞪羚企业发展各环节的金融创新深度相对薄弱、创新模式相对单一、创新应用范围相对不足。通过金融科技赋能金融产品创新,从企业信用审核、贷款审批、创新融资等各个方面推动融资效率提升仍然有待加强。

从其它金融机构角度,各金融机构间联动效应有待提升。当前各地瞪羚企业的融资方式相对单一,多以财政补贴和银行贷款为主。虽然各地“瞪羚计划”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瞪羚企业短期融资问题,但是随着瞪羚企业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还需要依托其他主体协调配合提供多元融资方案。此外,金融机构之间往往缺乏有效联动,机构间围绕瞪羚企业融资的股债联动、投融结合仍需进一步完善。

3.发展后期,主要体现在企业升级转型与支持政策不匹配之间的矛盾。经历了前期高速增长阶段,瞪羚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技术、业态、模式方面的创新带动增长率提升,向成为独角兽企业发展。自2010年起,每年瞪羚企业晋升为独角兽企业的数量不足8家。结合国际经验来看,晋升率较低的背后反映了瞪羚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难度较大,缺乏相匹配的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评估手段较为单一。当前各高新区选定瞪羚企业的标准主要局限于企业整体营收规模和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对于核心技术、市场定位、创新能力等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的指标缺乏评价标准。一方面,政策对入选企业的支持存在“一刀切”现象,实施重心多落在鼓励扩大生产规模,而忽视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瞪羚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部分区域已初步形成适合新经济发展的创新环境,但在人才、资金、信息方面尚未构建完善的保障机制,不利于瞪羚企业的长期高质量成长。

二是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伴随瞪羚企业规模持续扩大,瞪羚企业开拓市场阶段风险规避、技术创新阶段核心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规模生产阶段生产技术革新,以及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晋升为独角兽企业等都会产生大量融资需求。以VC、PE、股权基金为主的资本市场成为瞪羚企业可以继续发展的重要助推力。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满足瞪羚企业转型期的融资需求。此外,对于进入增长瓶颈期的瞪羚企业,由于难以实现目标增长率面临退出时,多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过渡政策。

四、政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在瞪羚企业融资各阶段的引导作用

在瞪羚企业发展前期,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信息获取渠道优势,构建瞪羚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对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进行动态的评价管理,精准识别潜在瞪羚企业,对潜在瞪羚企业和瞪羚企业不断细化、优化支持政策。同时,尽快推动区域间瞪羚企业的认定标准统一,促进金融资源跨地区流动,培育各地优势产业,推动跨区域产业合作。

在瞪羚企业发展中期,充分释放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国家财政资金作为引导,与各地方产业政策资金相互配合,加大对瞪羚企业投资,并引导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瞪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基础作用,引导担保机构间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良性格局,强化担保机构对瞪羚企业融资担保的意愿;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构建融资担保平台,着力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扩大瞪羚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支持瞪羚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应补贴等。

在瞪羚企业发展后期,加强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考虑到瞪羚企业在发展后期面临退出的问题,可能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难以获取必要的融资支持,应加强对发展后期的瞪羚企业的跟踪评价,强化各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间信息联动,解决金融机构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推进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间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形成与融资担保基金联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模式;围绕机制构建、合作模式、鼓励措施等政府、金融机构和瞪羚企业对接的各个环节提供政策保障。

(二)构建覆盖瞪羚企业融资各阶段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首先,持续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一是发挥天使投资作用,完善瞪羚企业创业支持体系。一方面,围绕产业园区建立天使投资人与瞪羚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平台,引导更多天使投资流入以瞪羚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天使投资人与瞪羚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为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带来丰富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和行业资源。二是建立和完善支持瞪羚企业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较传统信贷,对以科技型企业为主的瞪羚企业投资具备一定优势。应当逐步健全风投补偿机制,为风投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风投机构围绕瞪羚企业集聚。同时,基于前期风投机构成功经验,加强风投机构跟投、连投。

其次,围绕瞪羚企业的不同阶段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由于瞪羚企业强大的发展潜力,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对瞪羚企业的金融支持竞争也日趋激烈。未来金融机构应当不断完善服务,探索提供以信用、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押品为主的贷款产品,加强机构间股贷联动、投融结合,提供针对瞪羚企业从创业初期到跨越“死亡谷”直至成为独角兽企业过程中的全周期金融服务。

同时,加快金融机构科技创新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方面,科技赋能能够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对于瞪羚企业而言,无论是发展初期的信用审批还是快速发展时期的信用审核,都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服务效率,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科技创新有望推动瞪羚企业信用评估整体效率提升。加强央行与商业银行合作,详细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企业数字信用资产评估体系;加快出台关于企业信息公开的具体实施细则,确定包括企业信息公开范围、应用条件等在内的各项要求,为融资服务审核提供便利;金融机构基于政府数据优势不断完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创新评估方法,对于不同行业、规模的瞪羚企业及时调整评估方法,实现科学合理的动态评估方式。另一方面,科技赋能能够完善金融科技供给链。通过金融科技能够有效扩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拓宽金融服务范围。通过科技赋能实现金融服务的个性化、全面化和高效化。创新金融机构管理模式。金融机构内部科技赋能能够一定程度缓解传统管理体制的约束,推动经营管理模式优化,推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效率提升。深度挖掘企业发展各阶段的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围绕企业发展各个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探索金融科技的赋能形式和应用场景搭建,提供针对性服务,着力构建服务瞪羚企业各发展阶段的金融科技供给链。

最后,加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支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一方面,针对上市前的瞪羚企业,不仅应当发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瞪羚企业,也应当充分健全退出机制和信息流渠道,着力减少资本市场对潜在瞪羚企业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建立瞪羚企业上市培育机制,为业绩良好、主业突出、运作规范的瞪羚企业提供上市便利。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交易。北交所重点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而瞪羚企业是一个技术水平较高、发展速度快的创新型企业群体,北交所的设立将为瞪羚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活力。完善债券发行机制,向瞪羚企业提供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增进服务等方式满足经营正常但短期流动性欠佳的瞪羚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此外,着力打通现有金融市场壁垒,促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融合。促进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的融合,打破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的壁垒限制,进一步满足大量瞪羚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发展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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