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代圣贤立言”说

2022-04-29 00:44潘务正
文史知识 2022年1期
关键词:八股文士子四书

潘务正

在应试场合使用的八股文,有一项特别的要求,就是“代圣贤立言”,要求作者化身儒家的圣贤之人,揣摩他们的思想和语气,然后形之于文。这一原则伴随八股文在明代的出现而产生,清代进一步强化,乾隆在登基伊始训饬考官的一道上谕中说:“头场经义,本代圣贤以立言,自当循循矩矱,先民是程,非四子六经、濂洛关闽之粹言,不可阑入。”(《清高宗实录》“乾隆元年六月丁卯”条)遵循儒家思想,严守行文规范,都是经义之文作为代圣言之文体的根本要求。自此以后,“代圣贤立言”作为八股文的根本特征,频繁出现在文献的记载中。

一 “代圣贤立言”与“文以载道”

儒家传统观念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政治权力只能赋予“君子”,若被“小人”窃取,则会导致严重的危机。科举时代,利用何种文体选拔士子入仕,是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在八股文出现之前,历史上使用制策、帖经、墨义、诗赋、论等文体,但均有不足:制策泛滥而不适于用;帖经、墨义考经疏记诵,类似鹦鹉学舌;诗赋浮华而不实;论浮浅而不根于理。自唐代中期出现考诗赋与经义之争,争议的核心是以文辞才华还是以道德品性为取士的依据,这种纷争一直持续到宋代。为此,王安石提出以经义文试士的构想,力图将对儒家经典的理解与表达的能力结合起来,融合经义习得与诗赋文采。在此基础上,明代进一步发展出八股文。可以看出,此体是科举制度不断调整、科举文体不断完善的产物。

八股文要求依经立意,依据朱熹的注释,阐述对儒家经典中“四书”章句的理解。它与经义训诂相似,都是以解释经典为旨归。不同的是,它不是逐字逐句地注释,而是把握大意敷衍成文,已经发展成一种文体,有严格的规范。就此而言,它类似于“载道”的古文。古文所载之“道”,也是限定在儒家思想范畴之中。只是八股文所载之“道”围绕“四书”中的语句展开,不像古文可以比较自由地阐发论述“道”。八股文“代圣贤立言”,所立之言就是圣贤主张

的“道”。

二 “代圣贤立言”与道德境界的提升

八股文与古文不同之处还在于,前者需要模拟圣贤口气为文,也就是所谓的“代言体”。如此规定,目的在于督促士子悉心研读四书,使士子领会圣贤的精神境界,并以其为人格模范,努力向之靠拢,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为以后入仕打下坚实的品格基础。

士子欲能“代圣贤立言”,首先要钻研四书,把握经典大义。正如清人陶澍所云:“制义代圣贤立言,必须义理融熟,始能言之有物。”(陶澍《陶文毅公文集·安徽水灾告示二》)梁章钜也说:“经义代圣贤立言,自非明于义理,挹经史古文之精华,虽勉焉以袭其形貌,而识者能辨其伪。”(《制义丛话》卷一)这就敦促士子深入阅读朱熹注释的四书,如果于大义不明,或明而未精,很难逃脱精于此道的考官之眼。欲求科举高中,深刻理解经书意蕴是首要的条件。

其次,“代圣贤立言”要求士子以义理滋养其身心,只有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接近圣贤,才能代其立言。所以不仅要熟读领会四书,还要以之作为修身的教材。正如清人何绍基所说:“以圣贤所言之理,涵泳其心,则于立身行己之大纲,应事接物之宜当,可不大舛绳尺。”(《东洲草堂文钞》卷三《鲁服斋制艺序》)士子在读四书的过程中,以程朱理学思想浸灌其心,心术归于正,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如此方能领会圣贤的“道”,方能代之立言。方苞评其兄方舟“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一节云:“勘题真切,实有关于人心风化。非具此心胸识力,不可以代圣言。”(《四书文·国朝文》卷六《论语下之中》)以“代圣贤立言”倒逼士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明人周之夔说:“文,难事也;举业文,代圣言则尤难。心浮者不能作性命语,骨脆者不能作忠孝语,识薄蓄浅者不能作经济语。平昔远势利,割嗜欲,爱名节,惜廉隅,静观消息,博考兴亡,念念国家,心心君父,理熟而气充,然后一决之为文,非言其所独见,则言其所能为,卓然一家,不可磨灭。”(《弃草文集》卷二《江翊垣年兄制艺序》)在人品与文品合一的观念主导下,只有人品达到一定的高度,文章中方能流露出圣贤气象,考官就是以此作为衡文的标准。这是明清统治者以八股试士的重要意图。

最后,“代圣贤立言”还要求士子以圣贤为榜样,不断揣摩模仿圣贤的言行举止,以提高自身的人格境界。古代士子身处困难之中,往往提出这样的疑问:如果圣人处在这种境地,该如何行事?王守仁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龙场荒凉贫瘠,生活条件极差,无处居住,他只好寄居山洞之中;没有粮食,他就亲自执锄耕种。面对这种状况,他不禁想:“圣人处此,更有何道?”(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一〇《姚江学案》)由此中夜大悟,形成心学思想。很显然,王守仁时刻以圣贤的思想行动为高标,严格要求自己。因此,他在不断模仿圣贤的过程中,最终成为圣贤。这种思考方式,实际上就发挥“代圣贤立言”的作用。八股文“代圣贤立言”,也是出于这种目的。清人管世铭说:“制艺代言,直与圣贤为一。”(梁章钜《制义丛话》卷一引)统治者希望士子在长期学习八股文的过程中,时时以圣贤为榜样,模拟他们的思想乃至口气,并将此贯彻到现实生活中,全方位以圣贤标准指导言行,经过长期的积淀,最终自身逐渐具有圣贤的思想品格,达到圣贤的精神境界。如此,在八股文的写作中就具有圣贤气象。这样的人,入仕以后就会以圣贤的标准要求自己,从而一心为国,恪尽职守。明清统治者以“代圣贤立言”的八股文取士,根本目的在此。

“代圣贤立言”时,必须体认圣贤的口吻语气。清人王端履云:“制艺代圣贤立言,必须体会圣贤语气,方可下笔。”(《重论文斋笔录》卷五)而圣贤都是道德修养精深之人,他们的语气一般为平和端正的儒者之风。为形成这种风貌,要求士子作文时“敛抑其意气,和平其心思,及夫体验微至,发抒自然”,只有这样,方能“使人读之如接古人于千载之上”(法式善《存素堂文集》卷三《吴蕉衫制艺序》)。如“季文子三思而后行”一节,士子根据二程所云“至于再则已审,三则私意起而反惑矣,故夫子讥之”,及朱熹所云“君子务穷理而贵果断,不徒多思之为尚”(《四书章句集注·论语》卷三),便认为此是批评季文子,于是作文时对其痛加贬斥。而若依据圣贤语气,则王履端认为孔子所云“再,斯可矣”是“美文子”(《重论文斋笔录》卷五),而非讥讽。毕竟季文子历相鲁君,妾不衣帛,马不食粟,清风俭德,见称于大国;且孔子居是邦,不非其大夫。如果以讽刺之意来理解,与夫子赞美的口气完全相反,那么就非“代圣贤而立言”了。明人黄洪宪此题程文末云:“彼文子之三思,吾不知其何如,而大约至于再焉可矣。不然,有所疑焉而不果,将牵制以失事机;有所迟焉而不断,将优游以酿后患。欲以慎行,实以窒于行耳。噫!文子如可作也,且然吾言乎哉?”(《钦定四书文·隆万文》卷二《论语上》)虽非赞美之口气,却亦非讥讽之态度,而是折中于赞美与讽刺之间体认圣贤的口气。

四书中亦有季氏、卫灵公、齐宣王乃至一妻一妾的齐人等,他们不能被称为圣贤。因此,若以其为题,是否就代其所言呢?袁枚批评时文,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此,他说时文“以描摹口角为工”,如作王孙贾,便极言媚灶之妙;作淳于棼、微生亩,便极诋孔孟之非。“犹之伶人,忽而胡恒,忽而苍鹘,忽而忠臣孝子,忽而淫妇奸臣,此体之所以卑也”(《小仓山房尺牍》卷三《答戴敬贤进士论时文》),严格来说,袁枚的话揭示出他那个时代文章写作的一种倾向,即可以描摹任何人的语气。实则“代圣贤立言”除了模仿圣贤口气之外,还要揭示圣贤言语的大意所指,因此即使遇到非圣贤的题目,也要体会其中所蕴含的真正意思。如“不有祝鮀之佞”一节,汤显祖在后段云:“在朝廷而不佞,难以终宠;即侪党之间,不佞不足以全其身;处怨敌,不佞难以巧立;即骨肉之际,不佞不足以全其恩。”此虽代祝之口气,但其本义与孔子对社会现实的反感是一致的。只是孔子在“难乎免于今之世矣”中流露出伤世之意,汤显祖则极意讽刺社会现实,故梁章钜说:“此数语发挥末流情弊,痛快极矣。然以代圣言,恐失之过也。”(《制义丛话》卷五)意思是汤显祖过于愤激,与圣人的伤世之意不符。也就是说,即使代非圣贤之人的口气,也要在其言语中涵盖经典之大义,敛抑意气,和平心思,而不能使用过激的语气。

三 “代圣贤立言”与八股文体要求

左宗棠说:“制艺代圣贤立言,于文体为最尊。”(《左文襄公集·文集》卷二《南菁书院题额跋尾》)由于代圣言的特性,故圣贤以外的言论不能进入八股文,圣贤以后的语言、典故和文体也不能侵犯八股文的领地。然或因考官的提倡,或因士子为博取考官的注意力,应试八股文往往求新求异,突破文体规范。每到这种时候,朝廷就要加以干预,屡下厘正文体诏书。

首先,八股文以程朱理学为根本阐释儒家经典,抵制其他思想入侵。然而,明代隆庆二年(1568),由于爱好老庄的李春芳为会试主考官,程文破题就依据阳明心学解经;万历五年(1577)会试,杨起元以佛书入制艺而考中进士。在他们的带动下,万历中期,制艺之文“依傍佛氏,附会良知之说”(王夫之《姜斋文集》卷二《显考武夷府君行状》)。为纠正这一风气,礼部尚书沈鲤与冯琦先后上疏请正文体,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万历皇帝责成严办,礼部将字句杂用佛老百家,违背注疏者,开送内阁覆阅,并建议将提学官照例参治,本生定行黜退。

其次,随着“异端”思想的入侵,儒家圣贤之后的文体也进入八股文中,使文体变得“舛杂”,这也在禁止的范围之内。佛道思想的杂入,使八股文使用佛经语录这类俚俗之语,显然与此体规定的雅正语体不合,于是陈子龙等以六朝藻丽之语矫正俚俗风尚,而这同样非制艺之体。尽管清代几次下诏厘正文体,禁止骈体等入制艺之文,但士子仍偏爱此风,乾隆四十五年(1780)江南乡试,应试士子顾问的头场四书文三篇纯用排偶,试官拔置第一名,乾隆见此怒斥道:“制艺代圣贤立言,原以清真雅正为宗,朕屡经训谕,不啻至再至三。何得又将骈体录取,且拔冠榜首?所谓厘正文风者安在!”(《清高宗实录》卷一一一九“本年十一月戊戌”条)乾隆认为三场俱用俳偶,考官易于辨识,容易滋生情弊。于是将该举子交部照例查议外,当年的江南正考官钱载、副考官戴均元均着交部议处。

最后,八股文不能用秦汉以下的史实和典故。因为要入口气,先秦的圣贤不可能知道后世的史实与典故,因此,若八股文中出现这类情况,也同样被认为失体。

士子之所以屡屡突破禁忌,主要是为投机取巧,以新奇赢得考官的注意,从而取得较好的名次。因此,在统治者看来,这会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嘉庆十九年(1814),御史辛从益奏请厘正文体,嘉庆上谕说:“六经皆载道之文,其中并无奇文僻字,凡天地民物之理,包括靡遗。近日士子罔知潜心正学,猎取诡异之词,挦扯饤饾,以艰深文其浅陋,敝习相沿,大乖文体。况言为心声,尤足觇人器识;士子进身之初,先由诡遇,及试以政事,其于是非邪正之辨,治乱得失之原,皆懵然不解于心。欲望其通达政体,以圣贤之学坐言起行,岂可得乎?”(《清仁宗实录》“本年闰二月壬申”条)既然六经中没有奇文僻字,那么“代圣贤立言”的八股文就不能用“诡异之词”;士子若通过“诡遇”而进入仕途,就助长其钻营之风,不可能一心一意去“通达政体”,也就不能以圣贤为榜样行事,八股取士的合理性遭到破坏。对八股文种种失体的警惕,与引导社会风气走向纯正紧密相关。

统治者确立八股取士制度,意在选拔品德优良的士子进入仕途,因此,特别注意以程朱理学解释的儒家思想教化、塑造士子,“代圣贤立言”就是要以儒家贤圣为人伦楷模,经过不断的揣摩和反复的代言,期望士子能接近甚至成为圣贤。由于“代圣贤立言”,其所阐释的思想不能逸出儒家范围;且这些圣贤为先秦时代之人,故代其立言的文体、语体也有严格的限制。“代圣贤立言”从思想和文体两方面规定着八股文的性质。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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