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融媒体时代政法新闻现场直播的生态构建

2022-04-29 22:30谢苗苗
新闻文化建设 2022年14期
关键词:利与弊直播生态环境

谢苗苗

摘要:融媒体时代,随着传统媒体的融合性发展和各种短视频平台的兴起,直播已经成为当下的重要传播手段,其中关于政法新闻的现场直播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由于政法新闻宣传的边界、尺度难以把握,在该类直播中出现的利与弊已经凸显出来。怎么能既起到震慑、警示世人,普及法律教育的作用,又能很好地保护当事人信息、捍卫执法者形象,构建属于政法系统良好的直播生态,需要媒体以及执法机关共同努力。

关键词:融媒体;政法新闻宣传;直播;利与弊;生态环境

政法系统一直以来就是新闻富矿,政法新闻事件因其贴近性、故事性、鲜活性等特点备受关注。随着党和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人们对政法新闻的关注度可以说是越来越高,这对政法新闻报道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更高要求。《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从 2011年中国政务微博元年,至2020年12月,以政务微博、头条号、抖音号等为代表的政务新媒体数量超过 24 万个,成为我国互联网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就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像有学者认为:在融媒体时代,在大小屏切换的现在,从政法系统各种官方新媒体账号不难发现,而曾经作为“供稿方”、通讯员角色的公检法司宣传线,却是最早释放话语主动权、最积极拥抱融媒传播方式的一方。[1]在融媒体时代的各种传播方式中,现场直播也成为政法系统政务新媒体联合主流新闻媒体单位推出的“新尝试”,但在近一年的“实践”中却屡现“翻车现场”。2021年11月6日晚,江西南昌当地媒体联合南昌交警进行“夜查酒驾”直播。一女司机孙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被交警查获,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吹气检测,要求“叫yu wei过来”,引发全民关注。之后,直播南昌玛莎拉蒂女司机醉驾的节目停更,这一现象足以引起媒体及政法系统对“政法新闻现场直播”的集体反思与思考。

一、政法新闻直播目前存在的现象

一方面,媒介从传统的纸媒、电视转向手机、电脑,受众对新闻内容和形式的追求随之改变,传统的报道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受众对新闻丰富的体验感的追求;另一方面,伴随着法治进程加快,大量的社会问题堆积到了司法部门,政治事件、法律案件、法治现象最终都经由民主和法治的通道解决,法治新闻出现扩大化现象,传统政法新闻报道遇到了挑战,也迎来了机遇。[2]如何更好地进行普法宣传确实需要政法系统和媒体共同思考,在众多方式中,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现场直播”试水。

(一)政法新闻现场直播的分类

从各种直播账号的申请主体来看,可分为三种:一是政法机关认证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如济南公安、济南交警的抖音、微博、快手账号等;二是传统媒体申请注册的各种新媒体账号及主办的客户端,如“济南时报”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其客户端新黄河等;三是政法系统联合传统主流媒体联合开设的栏目,如江西电视台都市频道的线上直播平台“都市2直播”;四是政法系统内部专业人士开设的账号,如原抖音号“反诈警官老陈”。

(二)政法新闻现场直播的内容

政法系统向来不缺新闻,其执法过程的神秘性带足了“噱头”。笔者将直播内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无策划现场型,参与人员不固定,如现下流行的直播选题有直播抓老赖、直播查酒驾、直播抓捕现场,其过程有诸多不可控性;第二类是提前设置议程的新闻选题,笔者称为策划现场型,参与人员固定,相对于第一种更可控,比如“反诈警官老陈”的普法教育直播、政法系统的比武、案件的开庭审理等。

(三)政法新闻现场直播中的典型事件

2021年5月14日晚,济宁交警直播查酒驾,酒驾司机将民警撞飞后逃逸,被万千网友见证。2021年9月21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酒驾整治直播,直播中民警违规放行“自己人”引发网民热议,当事民警及辅警均受到不同程度处理。2021年11月6日,江西南昌当地媒体联合南昌交警进行“夜查酒驾”直播,在这一天在查酒驾网络直播过程中,玛莎拉蒂女司机孙某醉驾,直播中那句让众人震惊的“叫yu wei过来”,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此后,该直播节目停更。当然,政法新闻现场直播也有正面案例,比如2021年8月,一位自称是反诈主播的警官老陈进入到抖音直播间,宣传国家反诈中心的网站和APP;反诈的话题跟着火了,任何一个平台它的观看量都是上亿,直播总互动量都是海量数字,“反诈警官老陈”目前已经涨粉数近600万人,同时在线的最高人数是51万。

二、政法新闻直播的利与弊

政法新闻现场直播凭借新鲜的题材,身临其境的感觉,丰富的画面起到的普法、震慑作用不言而喻;同时由于其传播方式的实时性,参与直播人员的新闻素养不高,民众对于法律认知的不足,让政法新闻的直播展现出了更多的不完美之处,甚至损害了政法机关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引发信任风险、效能风险、舆情风险以及认同风险。

所谓利,直播让执法更为直观,让普通群众直面政务活动现场,增加了执法、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对于普法宣传大有裨益。在传统的政法新闻报道中,政法系统是新闻素材的提供者,新闻媒体单位是新闻的输出者。更多的时候,政法新闻由政法系统统一提供,经记者、编辑加工之后,交由各种媒介形态进行发布,受众接收信息,其可选择性及参与感较差。为了迎合受众、迎合大的趋势,政法新闻现场直播产生,动态式、过程式的直播给媒体带来更多流量,给政法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带来更多关注人数。这无疑增强了政法新闻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所谓弊,我们可以从江西南昌夜查酒驾的直播引发的舆情中来看,网友“胖君子”这样评论:“把权力放到日光下晒晒,然而,这个东西真的可以晒吗?”直播一改原来的单向宣告为双向互动,加之实时、快速的传播,将执法过程、司法公开完全暴露给受众。参与直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引发网络舆情的风险就会成倍地增大。任何一个出现在直播中的媒体记者、采访者、被采访者,执法者、违法者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是引爆舆论的“雷点”。同时,直播玛莎拉蒂女司机醉驾节目停更也表明负面效应一样会波及传统媒体本身。面对利弊兼具的政法新闻网络直播,需要媒体界的关注和反思,不能为了过度追求流量、收视率等牺牲掉媒体的专业性。

三、政法新闻直播尺与度的把握

有研究认为,“小屏”的舆论生态已经重构,特点是双向多点传播和互动式、裂变式传播。过去更多是“我说给你听”“我写给你看”,如今是“人人都有麦克风”,手机小屏成为“舆论广场”“互动空间”。[3]尤其是在实时直播中,互动性极强,可以随时发表评论,受众的过程感、未知感、获得感得到极大满足。虽然政法新闻现场直播在这种互动中频频翻车,但笔者认为不能因噎废食,而应该汲取经验,创新和完善政法新闻现场直播的环节设置,把握好直播中的度,从而达到传播效果和普法教育的较优组合。

(一)直播选题尺度的把握

选题直接决定了直播的效果,通过多年的一线工作经验,笔者将政法新闻选题分为以下五大类:时事热点类,比如扫黑除恶;人物类,比如采写公安部一级英模张保国;社会热点类,比如突发暴力案件;工作方法类,比如反电诈经验总结推广;现场执法类,比如查酒驾、扫黄;新政策发布类,比如公安部交管放管服新举措。从现有的政法新闻现场直播中不难看出,不管是政法系统内部还是媒体都更喜欢将镜头聚焦在执法现场,正是因为这样,直播才会有更多不可控。但是选题经过策划,大部分可以实现直播,正面选题的直播,可以供人学习和借鉴;反面选题的现场直播,可以起到警醒世人的作用。

(二)直播内容尺度的把握

同样是视频形式呈现,但政法新闻现场直播和短视频在内容呈现方面有着很大不同。直播是实时的画面传输,所以什么该播什么不该播,把握什么样的度,考验直播者的把控能力。既要报道好,还要兼顾到不披露执法手段;更不能因为直播内容的开放性和暴露性,引得人们效仿学习,使违法犯罪的增多。要达到好的传播效果和减少“直播事故”产生,就要做好议程设置,议程设置会直接影响受众的态度;再就是硬件的选择,比如技术抵达、路线选择、设备准备、安全保障等;同时,还要对直播中涉及的基础法律知识需要进行明确。此外,要对参与直播的媒体记者、执法人员进行基本筛选和培训;这么做是因为在突发事件背景下,面临社会环境变化和社会情绪波动、质疑与不满类反馈激增的情况,为避免因措辞不当、表述不全面、情感拿捏不准等文本生产“翻车”情况发生。[4]总而言之,切记政法类网络直播不能盲目开、随意开。

四、构建政法新闻直播新生态

据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 年 6 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 5.62 亿,占网民整体的32.9%,从这一组数据不难看出,网络直播发展势头迅猛,各行各业都出现了带有自身特点的直播生态。政法新闻的直播生态和其他行业一样,都在经历着从野蛮生长到人工修剪的过程;但因为本身带有的特有属性又呈现出极具特点的小生态环境,比如在极度公开的现场直播中,执法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从目前来看,由于经济文化水平发展的不同,各个城市的政法直播类新闻质量可谓良莠不齐。

(一)加强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舆论意识和执法水平

融媒体时代,复杂的传媒生态使政法宣传工作、舆论引导、执法环境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从众多的政法新闻现场直播翻车案例中不难发现,参与直播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舆论意识明显不足,才会频频给自己挖坑,将自己抑或是整个政法系统在执法过程中的弱点、缺点,在实时直播中展现在受众面前,瞬间引发舆情。为此,笔者通过现场与公安民警交流的方式进行了调研,他们反馈的信息如下:第一,明显觉得自己参与直播的经验不足,多是临时接到通知进行直播;第二,并非是系统内专业做宣传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媒体交流经验明显不足;第三,一旦直播出现问题,将面临职业生涯危机。

直播过程没有缓冲地带,它正在改变以往的执法环境。笔者认为,政法系统可以加强对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的学习,通过现有的直播案例来倒逼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与媒体“打交道”能力的提升。所以,从长期来看,应该对参与直播的一线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建立符合政法系统内部的学习、交流机制。

(二)加强政法新闻记者的综合素质

融媒体环境下,对记者的要求越来越高。笔者作为政法新闻记者的切身体会是,既要将政法新闻报道做得翔实,还要鲜活,同时还要接受来自传播方式变革带来的新挑战,比如此文所讲的直播。

在直播中,原来的记者的身份就发生了改变,从文字记者变身为出镜记者,这就需要记者有对政法领域的长期深耕,有对政法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还要有对现场突发情况的灵活应变。现场直播更要掌握好受众的“知情权”和当事人的“隐私权”之间的平衡。此外,针对直播移动性、互动性、实时性等特点和发展趋势,出镜记者必须在积极更新传播理念、拥抱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同时,不断提升语言表达、现场把控、交流互动、新闻发现等方面素养和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对新闻移动视频直播的驾驭水平。[5]

(三)加强各方沟通共建良好生态

在直播过程中,除了被执法者处于被直播状态,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直播平台都是直播的直接参与者,加强三者之间的联系显得尤为重要。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机制来营造更好的直播生态环境。对于政法系统来说,应该加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媒体则要进一步提高专业报道的能力和服务司法的水平,[6]培养专业人才,进行规划性的直播。对于媒体来言,不能为了流量,为了影响力,就利用政法新闻的特殊性以及现场直播的冲击性来博取眼球;要进一步提高专业报道的能力,要加强对政法系统的服务能力。对于平台而言,应该加强直播的审核,设置流程性的申请报备环节,给予政法系统风险性提醒。

在政法新闻报道中不少视频化的账号已经出圈,比如抖音平台的“四平警事”“孝警阿特”等,他们背后的团队将政务短视频账号做成了千万“现象级网红”,已经成为政法新闻宣传的“头部品牌”,其粉丝量大、受众黏性强。打造政法新闻直播的“知名品牌”需要政法系统、媒体、平台共同破题,比如人才配备、制度建立、技术支持等,携手塑造高站位、低姿态,塑造可敬、可近、可亲的政法新形象,架好“官民”沟通的便捷桥梁,进一步放大政法宣传报道工作的影响力与渗透力。

五、结语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法制时代大背景下,在融媒体大环境下,如何更好地进行普法教育是需要政法系统和媒体,甚至更多参与者共同努力的,其方法途径也是需要探索的。我们既不能过度滥用直播,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应该将更多的眼光聚焦在如何对直播进行规范,如何构建好的直播生态环境,做好新时代政法新闻报道,讲好法治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引导人们向好向善,营造好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氛围。

参考文献:

[1] 李逢春.重大政法专题报道传播力的提升:以封面新闻的探索为例[J].青年记者,2021(11):30-31.

[2] 王晓红.融媒体时代政法新闻报道的挑战与机遇:以江苏高院三次“抓老赖”现场直播为例[J].传媒观察,2017(3): 53-54.

[3] 同[1].

[4] 张淑华,周志勇.突发事件中政务新媒体运营风险与治理研究:基于政治沟通理论[J].中国编辑,2022(3):43-48.

[5] 时汉枫.新闻移动视频直播出镜记者素养提升的五个维度[J].科技传播,2021,13(18):80-82.

[6] 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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