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双减”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2022-04-29 11:53梁凯丽辛涛张琼元赵茜李刚张生
中国远程教育 2022年4期
关键词:双减机构培训

梁凯丽 辛涛 张琼元 赵茜 李刚 张生

【摘要】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教育体制优化的有效切入口。自“双减”政策颁布以来,我国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压减力度大,有证机构积极转型,无证机构完全停止培训行为,实现了中央“双减”文件“大大压减”的目标,扭转了校外培训过多过滥的局面。治理效果显著: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资本无序扩张得到有效遏制;校内课后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助力实现减负提质;学生作业负担减轻,学业压力有所缓解。但与此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面临教育资源流失、违规行为较多、家长焦虑不减等诸多挑战。为了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治理而非单一压减,需要完善协同治理制度,逐步让市场发挥作用;对校外培训机构不能一刀切,需正视其积极作用;重视学生与家庭的实际需求,在减轻学业负担的同时促进学生多元化成长;借助校外培训机构的技术优势与产品优势,助力现代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  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数字化;家庭教育;素质教育;职业教育;托管服务

【中图分类号】   G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58x(2022)4-0027-09

一、引言

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活动也叫“影子教育”,其与学校教育相配套,依托于学校教育的内容和目标,主要分为两大类:非学科类辅导和学科类辅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是指在课后向学生进行品德、科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创造力,以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是指为学生提供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的培训。除此之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务院, 2018)中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还能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培养骨干,提供经验和资料。从其概念上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就是学校的“影子”,其提供的培训内容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仰丙灿, 2018)。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也应该以此为出发点。

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代蕊华, 等, 2017)将世界各国政府采取的治理方法或态度主要分为六类。一是自由放任型。这些国家的政府认为,校外培训属于市场活动范畴,市场具有自我调节与自我约束的能力,政府不应介入。一方面,政府介入会增加培训机构、学生和家庭以及政府管理者的相应成本;另一方面,校外培训行为较为分散和隱蔽,即使政府介入,也很难进行有效管理。二是认知监管型。这些国家想要尽可能了解课外辅导的情况,仅收集校外培训机构的企业规模、运营状态方面的数据而不采取实际监管行动,监管活动也得不到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且收集数据较为局限甚至不准确,这种监督往往是无效的。三是规范与控制型。这种治理方法被大多数国家政府采纳,但规范范围和治理力度差异很大。治理内容基本包括机构资质、登记注册、运营场地、师资、安全管理等。四是积极鼓励型。采取该治理方式的国家认为校外培训既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还能增加就业岗位,能实现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因此,国家会通过政府补贴、教师培训、减免税收、立法保护等政策积极支持校外培训行业的发展。五是混合型。采取部分开放部分禁止的策略。比如,允许后进生参加校外补习培训,但禁止学校教师进行有偿培训。六是完全禁止型。严禁营利性的课外辅导,不允许所有营利性质的校外培训存在。但从实践上来说,这样的治理方法基本上是失败的。这些不同方法反映了政府治理态度与决心的差异。

从我国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经验来看,早在2013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育部, 2013)就提出要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同时,教育部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随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部, 2021)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规补课现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依规严处。但此时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并没有进入常态化和规范化阶段,治理细则与责任部门也尚未明确。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务院, 2018)出台,标志着校外培训被单独列为一个领域进行治理。随后,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进入依法治理的加速期,治理力度急剧增大。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等, 2021)(以下简称“双减”),将规范校外培训、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作为一项重大的教育民生工程。胡洁人等(2021)在其研究中论述,“双减”政策的颁布拉开了我国依法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序幕,特别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应监管措施,如对培训机构数量、培训时间、培训价格的限制和禁止资本化等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为什么我国持续并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从国内教育发展的态势来看,随着社会对“名牌学校”“高学历”“升学率”的片面追求,家长的焦虑与日俱增以及资本的推波助澜(都晓, 2022),校外培训机构大规模增长,已经超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数量,以致影响到了五育并举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此外,由于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课程服务数量少、质量低,使得家长将目光转向校外培训机构,以满足考试评价要求或实现更高层次的辅导,以致学校教育体系的优势与作用逐渐减弱。这一现状存在的本质在于考试评价要求与学校提供的公共服务存在落差,即教育体系内部供给侧和需求侧之间不匹配。“双减”政策的出台,最终聚焦的是教育体系内部机制体制优化问题。“双减”贯彻“刀刃向内”的原则,表面为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实则是学校教育的提质,以考试评价、课堂教学、课后活动、家校社合作等多方面的学校公共服务提升为落脚点,最终建造多维和谐、跨越多层的高质量教育生态。

本研究通过访谈与问卷调研的方式,结合现阶段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成果,对我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现状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希望为推动新时代“双减”背景下我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提供启迪和借鉴。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取访谈与问卷调研两种方式。访谈调研20余人,访谈机构主要以大型培训机构为主,同时辅以中小学线下培训机构。访谈对象为从事教培行业,从业年限从刚入职至二十年不等,岗位职级上至企业管理高层核心人员下至基层教研老师。参与问卷调研的被试来自我国东部某省城区和郊区9个区县,每个区县选取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条件一般和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的6所小学、9所初中、3所高中作为样本校。参与调研的学生来自初中和高中样本校,除高二、高三年级之外,每个学校每个年级抽取一个班学生,有效学生数量共计3,813名(见表1)。参与调研的家长来自小学、初中和高中样本校,除高二、高三年级之外,样本校各年级全部学生的家长参与调研,且每个学生仅有一名家长参与调研,有效家长数量共计20,867名(见表1)。

(二)研究工具

访谈提纲包括企业访谈提纲、管理人员访谈提纲和教师访谈提纲,访谈框架均包含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规模、师资情况、财政收支)、政策理解(“双减”政策对缓解家长焦虑的作用,转型教培机构在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双减”后家长的辅导需求对教培行业的影响,学校教育、校外培训和家庭教育之间的权衡)、影响方面以及应对措施(准入门槛、资金、业务、营销运营、社会压力、企业氛围、其他)、所需支持四方面内容。

调研问卷包括“双减”政策家长问卷和“双减”政策学生问卷。家长问卷包括家庭基本信息、家庭培养、政策解读与反馈、校外培训、课后服务、学校作业与考试、“家校社”协作、中考改革八个维度。学生问卷包括个人背景信息、校外培训、中考改革、学校信息、课后服务五个维度。

三、治理现状

(一)治理成效

自“双减”政策颁布以来,我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以治乱防风险为核心,以构建教育新生态为目标,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1. 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资本无序扩张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我国东部某省线下有证校外培训机构已压减72%,线下无证机构压减100%,线上有证机构压减率为81%,线上无证机构全部清零。同时,学科类校外培训报班数量大幅降低,以治理难度最大的北京为例,66.6%的家长表示没有报名学科类辅导班,14.8%的家长表示报了1门学科培训,10.8%的家长表示报了2门,5.7%的家长表示报了3门。“双减”政策出台后,82.0%的家长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81.4%的家长更关注学生的身体素质。

2. 校内课后服务持续性供给,助力实现减负提质

为了从根本上实现减负提质,学校加大课后服务力度。在课后服务内容上,56.8%的家长反映孩子就读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内容为学业辅导類,51.5%的家长表示学校课后服务为体育竞技类,53.6%的家长表示课后服务为才艺类。在课后服务形式上,51.7%的家长反映课后服务形式主要为户外活动,52.2%的家长反映课后服务主要形式为社团,51.8%的家长反映主要形式为兴趣小组。学生参与的课后服务内容主要为学业辅导类(40%)、体育竞技类(41.1%)、才艺类(47.5%);参与形式主要为社团(48.8%)、兴趣小组(44.6%)。从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上来看,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以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目标,以兴趣为导向,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学生参与率高。

3. 学生作业负担减轻,学业压力有所缓解

自“双减”政策颁布以来,57.1%的家长反映学生书面作业变少了,34.3%的家长反映实践活动类作业变多了,53.7%的家长反映无须家长批改作业了,54.6%的家长反映没有布置给家长的作业了,60.3%的家长反映学生回家做作业的时间减少了,58.9%的家长反映重复性、机械类作业减少了。56.5%的家长周一至周五基本不给孩子布置额外作业,54.6%的家长基本不在周末、节假日给孩子布置额外作业。可以看出,学生作业负担有所减轻,学业压力得以缓解。

综上所述,“双减”通过校内校外治理双管齐下,在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同时,给予学生更多时间发展自己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提升素质教育的质量。

(二)转型与发展

本研究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全国各地校外培训行业存在不同的转型与发展状态。

1. 培训机构整体呈现积极主动转型趋势

姚亚楠等(2021)指出,自“双减”实施以来,向素质教育、课后托管、职业教育转型和拓展是多数培训机构的应对策略。其一,培训机构将素质教育作为着重发力点之一,积极推出素质化转型方案,建构素质教育新体系。积极开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增加美育艺术类、体育运动类、科学创造类、劳动实践类、品德修养类课程。付屹璇(2022)认为,“双减”政策实施的主要方向是回归素质教育本源,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与服务质量,增强素质教育,减少学生课业量,保证学生睡眠与休息的时间,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如新东方成立新东方素质成长中心,包括艺术创作学院、人文发展学院、语商素养学院、自然科创空间站、智体运动训练馆、优质父母智慧馆六大板块。学而思培优推出“学而思素养中心”,涵盖科学、编程、益智、故事、口才、传统文化、美育、围棋等模块。其二,郅庭瑾(2021)在其研究中提出,除素质教育之外,职业教育也是校外培训机构转型的探索方向之一。202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等, 2021)(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了未来几年职业教育本科的招生目标,鼓励上市公司举办职业教育。如51talk不再对青少年学生售卖外教课程,而是加大对成人英文业务的投入,提升对于成人留学、旅行、职场等的服务。其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边玉芳(2021)在其研究中强调,该立法为“双减”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这种家庭化教育样态的趋势也为培训机构转型提供了新的方向。转型的培训机构可借助大数据技术,充分发挥自身在学生诊断分析方面的优势,向家长传播科学教育观念。如,新东方此前创立“优质父母智慧馆”,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育儿方法、情商管理、时间分配、高效学习等服务,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其四,教育信息化和智能硬件的应用也是培训机构备选的转型路径。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其公益属性,提供免费、优质的教育资源,将教育和科技深度结合,提升教育信息化程度和学生学习效率。如,阿里推出钉钉数字化课后服务系统,连通教育局、学校、家长、学生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教育局、学校打造规范高效的特色区域课后服务。其五,培训机构拓展托管业务,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如,好未来上线托管品牌“彼芯”,主要提供课后成长中心服务;精锐教育发布个性化家庭教育及托管中心;新东方推出暑期托管服务等。

2.“模糊地带”的校外培训表现形式繁多

一是通过访谈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部分转型业务缺乏政策合规性界定,可能存在隐性变异,通过巧立名目的方式打“擦边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剥离原业务线。《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等, 2021)要求,线上培训機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虽有机构直接砍掉原有的拍照搜题功能,但也存在更换使用场景与目标人群而产品本质功能并未改变的情况。如,作业帮App在应用商店中显示“中小学家长作业检查和辅导工具”,将原本产品的定位人群由学生改为家长。但是此类产品仍存在一定的操作空间,不确定能否严禁学生使用场景。二是以“知识付费”或免费形式破局“双减”。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育部, 2021),规定不得在违规培训时间内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直播不能回放,但“录播”课程是否违规未明确。且“双减”政策颁布后,提供AI课、录播课也是不少培训机构的探索方案,部分培训机构以“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为定位,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视频资源等学习资料,供其在节假日、休息日学习。如,B站up主上传录播培训课,用户以投币或免费形式获取学习资料等,但是此类课程是否合规,是否属于“校外培训”监管范围也未可知。三是发展高中学科培训业务线,以求更大存活空间。由于“双减”政策并未对高中学段进行明确规定与监管,给高中学科类培训机构留下了存活空间。高中市场用户的忠诚度高,续报意愿强,且愿意同时培训多门科目,培训机构在此发掘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很高的用户粘性。如学而思网校从优势突出的小学快速向高中市场拓展。四是教育智能硬件市场成为重点转型“风口”。“双减”政策落地后,培训机构发挥技术与内容优势,在推出智能教育硬件的同时内置相应的免费与付费课程。以小度智能学习平板为例,智能学习机内置了小学、初中以及高中全部学科内容,所有教学资源均为录制视频,同时提供免费与付费的学习内容。这些附属的产品内容是否处于“双减”监管范围也未有清晰界定。

3. 部分培训机构由规模化转向分散化,由公开转向私下

其一,部分已解散培训机构的教师存在继续服务原有学生的行为。这类看起来退出的公司,其数量不仅没有降低,反而从大机构变为小机构,从明面转为地下,从容易监管变为难以监管,更可能出现家长和机构合力应对政府监管的局面。这不仅可能弱化“双减”效果,更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其二,选取隐秘场所,转设地下“黑班”。该类培训机构由“地上变为地下”违规开办学科类课程。一些培训机构私下与家长达成共识,为学生进行补课活动;一些机构则偷偷联系教师给孩子一对一补课,以此来冲抵学生已缴纳学费。补课地点多选在私密场所,如奶茶店、咖啡店或窗帘紧闭的住宅、酒店等隐秘处,部分场所空间小,学生密度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三,选取多个办学地点,与监管部门打“游击战”。该类校外培训同时预备多个办学地点,一旦遇到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就迅速调整上课地点,转移至其他地方继续上课。其四,更改校外培训名义,实际教授内容“换汤不换药”。一些机构采用较隐蔽的方式开设学科一对一辅导类课程,以线下托管的名义在周内及周末进行学科类培训;一些机构将课时单名义上写为高中,实则在周六日对初中学生进行线下授课。

4. 个体培训处于政策模糊处,个体教师私自授课现象大量涌现

“双减”发布后,许多受影响的机构教师凭借自身资源,以“自媒体”为平台,试图以“网红老师”身份再就业,在直播平台上讲解习题的同时兜售相关课程。一些离职教师则成立个人工作室,开展学科培训。该类培训教师源于教育培训机构,且拥有一定名气,自身具有学生资源,以个体名义开办工作室提供学科辅导,所带学生数额有限。另外,也有各种形式的“家教资源网”十分活跃,为家长提供在线预约家教服务和家长沟通QQ群。还有一些个体打“擦边球”,揽入大量学生家长与兼职大学生,提供家教服务。此外,依旧有在职教师以夏令营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私自补课。

(三)治理经验

校外培训的重要目的是“补差”,保证所有人跟上学校教育教学进度,而非“弯道超车”“培优”。在治理校外培训的同时,需厘清教育培训服务的市场供需关系,加大力度优化公立体系教育,满足家长和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对于“模糊地带”的校外培训,政府需及时厘清政策模糊处,进一步细化落实细则,划清政策支持与取缔对象,规范校外培训行业。在治理过程中,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堵”即严管严控校外培训机构,“疏”即全面部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就业服务。比如,作为全国“双减”试点区,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同时,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重点治理无证办学、违规复课、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行为。对线下复课机构的所有教学点位实行远程实时智慧监控,加强全程管理。通过“风险储备金”“一课一消”两种模式,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关注业务单一的企业,采取“一址一案”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对学科类校外培训头部机构的用工风险进行动态监测,主动对接重点关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保障。

在校外治理的同时,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持续推进校内教学提质增效。《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育部, 2019)指出,要探索名师网络课堂和远程协同教研相结合的“双师教学”模式培训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要着力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双师课堂”普及应用,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以充足优质的校内教育吸引学生留在校园、学在课堂。

四、发展中的挑战

(一)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呈“钉子形”,优质资源与高端人才的去向值得关注

经历“双减”政策,目前培训行业市场发展呈“钉子形”,大型头部机构留存率高,中小型机构大部分退出市场,出现“头部大,中间与尾部小”的现象(图1)。许多中小型机构由于资金不足或转成非营利机构很难再有盈余而退出市場,大型培训机构则转型非学科赛道以获取利润,且由于今年是拿到非营利性办学许可证的最后机会,这些头部机构同时努力申请非营利性办学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智能技术、教育数据后续投资不足,高端人才大量流失,不利于未来教育新生态的建立。一是大型校外培训机构拥有大量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基于数据的教研团队,从短期转型来看,这些核心部门的研发投入压减、研发人员被裁,仅保留了授课教师,技术停滞不前。二是脑科学研究、教育大数据人才流失,前沿性的教育研究团队解散,减弱了教育对高科技人才的吸引力。三是现有的技术、平台发挥作用越来越有限。系统性的人才流失,导致目前的平台、数据、技术只能维持现状,进一步的研究和研发被取消,这将加剧已有技术的落后,减弱对未来教育新生态的引领作用。四是培训机构大量裁员导致社会对教育类职业的担忧,势必影响未来优秀人才从事教育的比例,进而影响国家教育的基础。

(二)家长焦虑情绪有待缓解

调研结果显示,家长对“双减”政策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考试次数减少,无法掌握孩子学习情况”(所选人数比例:54.9%)、“没有减轻家长焦虑情绪”(53.2%)、“仍有课外培训需求”(27.1%)。可见考试次数减少和培训机构数量压减对部分家长而言反而会加重焦虑情绪。进一步分析与家长焦虑相关的因素,由表2可发现,在焦虑家庭中父母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对孩子学业期待偏高,参与校外培训的居多,对“双减”政策满意度偏低,对学校满意度偏低。

(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亟待解决

如图2所示,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方面,46.2%的家长反映各地仍有校外培训机构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进行培训的情况。“收费周期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标超前培训”现象依旧存在。此外,如图3所示,变形的校外培训方式种类繁多,排名前三的是“‘一对一家教”(36.2%);“更改名头,实际‘换汤不换药”(17.2%);“住家家政”(13.5%)。

五、思考与建议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在短期内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和成效,这与加强党的领导、将之作为重要的行政手段是分不开的,下一步如何在治乱的基础上进一步防范风险,发挥培训机构应有的作用和价值,使之服务于国家教育新生态的构建,探索新的思路和机制势在必行。

(一)坚持“双减”协同治理制度,逐步发挥市场作用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多级联动、部门协同工作的原则,形成包括政府、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媒体以及社会力量等多部门的高效协同治理体系,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细化行动目标与任务,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胡洁人等(2022)提出“治理型监管”的概念,强调政府主导、法治保障、智慧支撑、共治赋能,从监管目标、监管体系、监管能力和监管环境四个方面有效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法治化管理的水平,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法治化监管。在此基础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协同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首先,完善“双减”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顶层设计、分步推进有关培训机构治理的实施方案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的研制和落实。全局指导、扎实科学推进“双减”工作。其次,推进培训机构助力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作业和考核体系方面科学有序地落实国家有关教育评价改革的意见,引导培训机构研究制定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台账,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最后,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督导考核。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省已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应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工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和督促检查体系。在治乱、规范和监督的基础上,应逐步回归市场机制,让市场逐步发挥作用。一方面,应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形成校外培训行业自律自治的监管体系,积极提升治理成效。另一方面,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在教育产品的提供上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决定为学生提供什么样的教育产品、提供多少等;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方面,需要积极创新教学模式、加强课程开发、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增强自身行业竞争力。

(二)正视校外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

第一,校外培训机构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学生与家长的需求。一方面,应试教育惯性过大,在公立教育体系有限的学习时间和空间下,后进生受到部分教师的忽视以及后进生自己可能存在错误学习方法,让他们的身份几乎“固化”。家长面对应试的高压,只能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习。另一方面,我国学生人数体量大、学生结构相对复杂、升学通道狭窄、社会普遍存在“唯有读书高”的文化底蕴,这些都是我国教育面临的现实。若全部清除校外培训机构,则是对我国教育面临的实际状况的完全无视。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发挥其正向作用:首先,校外培训机构的市场灵活性、资金和管理的完备性,使其更有优势收揽技艺较高的素质教育培训从业者;自“双减”以来,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向素质教育转型,因此校外培训机构是培养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有力助手。其次,校外培训机构能够满足出国留学低龄化所带来的对义务教育阶段语言学习的新需求。对于有出国需求的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能提供远超公立教育体系的英语教学。在“双减”背景下也要考虑这些需求的存在,应保留其积极正确的部分。最后,校外培训机构是公立教育资源的析出与大众化的补充,能满足更精尖的差异需求。校内大班教学提供的知识难度是大众化的,而一些学有余力的学生希望获得更高水平的知识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是教育资源市场化的产物,可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并作为促进公立学校提升教学水平的推手。

第二,校外培训机构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学校教育,增强公立教育体系活力。在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同时,可将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公立教育的一个有益补充。校外培训机构的存在可以促进公立教育良好发展,激发校内教育发展动力,形成校内教育和校外教学的良好竞争平台,提升社会整体教育的质量。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积极由“商业性”转向“非营利性”,由“工具理性”转向“价值理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则以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同时,校外机构积极寻求公益性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等作为课后服务的强大力量,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培养合力,实现多元主体支持,为课后延时服务的有效供给扫清障碍,以满足新时代青少年对更丰富文化生活的追求。此外,“双减”之下,学生学习品质的提升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其中,坚毅作为一项积极的学习品质,对学生的终身发展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张生等人(2021)的研究表明,我国中小学生坚毅的总体表现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要加强对学生坚毅品质的培养。校外培训机构可为教师、学生、家长提供专业化指导,促进学生坚毅等学习品质的提升,助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的学习观。

第三,校外培训机构是国家进行教育资源第三次分配的重要供给方。目前学生面临三个时间段的教育资源分配,一是下午三点半之前由学校日常教学供给,二是下午三点半至放学由學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供给,三是放学后由校外培训机构供给。不同时间段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第一次教育资源分配是对我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孩子提供最基础的教育,第二次教育资源分配是校内教育聚焦不同层级的孩子提供差异化服务,第三次教育资源分配是以个体为单位的家庭基于自己的个性化需求寻求的教育服务。前两次教育资源分配以学校为主阵地,满足孩子大部分教育需求,先是进行基础的、必需的教育供给,再对教学资源进行二次分配。第三次教育资源分配是个体家庭基于自己的意愿,自由灵活地选择社会供给的教育资源。校外培训机构在教育资源第三次分配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校际教育质量差距对学生学业成就的影响,弥补中小城市家庭和大城市家庭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鸿沟。

(三)从满足家庭需求与改变家庭教育观念入手,促进学生个性化全面发展

一方面,需针对不同家庭需求,使孩子“学足学好”。不同类型家庭的真实诉求显然是不同的。譬如,孩子未参与校外培训的家庭中父母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孩子自身成绩处于待提升状态,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不高。不报班的确响应了政府号召,但长此以往是否能够真正满足孩子自身发展需要、能否帮助孩子的终身发展仍存疑。而一些期望孩子出国留学的家庭,外语学习需求更迫切,报班学习外语也属于合理需求范围。“学足学好”没有标准、客观的依据,应尊重不同家庭的真实诉求,符合孩子发展需要,在减轻学业负担的同时,促进孩子多元化成长。另一方面,应多措并举,提升家庭的科学育人能力。正如有学者所言,家长担忧自己没有能力给孩子辅导,因此选择课外机构,其本质是对家庭教育的定位和责任认识不清楚。郅庭瑾(2021)在其研究中论述,除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家长教育观念的改变和家庭教育需求侧的治理也需系统跟进。家庭教育映射的是中国几千年来对教育的重视,对家风、家规的传承,体现在对孩子的关爱,对孩子独立自主能力的培养,对孩子坚毅品格的要求,对孩子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素养的培养以及对孩子学习的支持和信任上,而不仅仅是对学习知识技能的重视上。

(四)校外培训机构助力现代教育

第一,依托服务平台搭建信息化学习环境。信息化建设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聚合各类教育应用,推动平台开放协同。校外培训机构可将在教育场景中探索出的优秀成果应用于学校,构建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智能化服务体系的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家庭教育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服务平台。校内课后服务应用模块可让各地方进行统筹管理,自主搭建课程管理、评价监督、第三方机构服务管理平台。家庭教育服务应用模块应以家长需求为导向,依据孩子不同年龄阶段、性别、性格特点、家庭背景、遇到的问题等,向家长提供系统化、科学化知识体系或课程体系。线上学习服务应用模块可提供免费教育资源及各年级各学科学习资源,并增加创新性评价工具,实现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支撑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价。通过整合平台服务商资源,为各方提供成熟的工具、海量的资源和专业的服务。

第二,依托大数据实施智能化学校教育。曹晓明(2018)在其研究中强调,教育大数据在教学方面的重要价值在于能够基于数据为每个学生精确画像,为个性化学习的决策过程提供依据,并提供差异化的学习路径支持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培训机构可依托智能化平台、智能感应终端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教学实践中过程性数据与结果性数据的伴随式数据采集。通过数据挖掘呈现学习全过程、发展全要素信息,为学生与教师提供个性化学习与教学路径。例如在教育评价领域,张生等人(2021)提出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学评融合理念,即强调通过数字世界将评价融入学生的学习活动中,通过生成与展示、参与评价活动、基于评价过程与评价数据的反思改进,促进学生自身核心素养的发展。培训机构可依托大数据,通过对评价的过程性数据与结果性数据的采集,开展智能化诊断、自动及时反馈,促进学生评价活动的良性循环,让学生在多次的评价迭代中,不断提升高阶思维能力。

第三,依托个性化服务优化学校教育资源。校外培训机构在长期的市场角逐中,保持着对商品与市场的高度敏锐性,能够掌握服务对象真实而全面的需求,形成完备的运营模式、成熟的服务体系和高效的管理模式。公立教育体系的服务是一种以学生为对象的资源配置,应联合市场上优质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其优势,基于市场需求的驱动,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加细致化、个性化、高质量的服务。校外培训机构也应积极响应社会号召,为公立教育体系提供服务,保持自身的服务特点和产品长处,不断追求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的优化。公立教育体系购买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是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是遵循市场规律,善用市场机制解决实际问题的体现,让国家用好“看得见的手”“看不见的手”。

[参考文献]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08-14.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EB/OL]. [2021-08-18]. http://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108/t20210818_24704 36.html

边玉芳. 2021. 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双减”背景下全社会如何支持家长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而教[J]. 人民教育(22):26-30.

曹晓明. 2018. 教育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学校治理[J]. 教育信息技术(3):3-7.

代蕊华,仰丙灿. 2017. 国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现状,经验,问题及其启示[J]. 教师教育研究,29(5):8.

都晓. 2022. “双减”背景下的课后服务研究述论[J].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43(4):23-34.

付屹璇. 2022. “双减”政策开启全面素质教育新时代[J]. 教育教学研究(1):95-97.

国务院. 2018-08-06.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訓机构发展的意见》[EB/OL]. [2018-08-22].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22/conten t_5315668.htm

胡洁人,李柳醒. 2022. “治理型监管”视角下我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分析[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17.

教育部. 2021-09-0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EB/OL]. [2021-09-08].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109/t202109 08_560508.html

教育部. 2021-07-2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EB/OL]. [2021-08-02].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708/t201708 02_310538.html

教育部. 2018-04-18.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EB/OL]. [2018-04-25].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3 342/201804/t20180425_334188.html

教育部. 2019-03-21. 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EB/OL]. [2019-04-02].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34/201904/t20190402_376493.html

教育部. 2013-03-2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EB/OL]. [2013-03-29].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1303/t20130320_149943.html

马克·贝磊. 2007. 教育补习与私人教育成本[M]. 杨慧娟,于洪姣,宋洪珍,译.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仰丙灿. 2018. 影子教育治理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 比较教育研究(8):5-13.

姚亚楠,唐如钰. 2021. “双减”之后:课后托管、素质教育、职业教育有广阔空间[N]. 每日经济新闻,07-29.

张生,王雪,齐媛. 2021. 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评价:“学评融合”新理念及核心要素[J]. 中国远程教育(02):1-8.

张生,王雪,王子铭,郄卓妍,齐媛. 2021. 坚毅对中小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融合教育视角的启示[J]. 中国特殊教育(11):18-23.

郅庭瑾. 2021. 双减”政策后教育行业发展的四个转向[N]. 中国经济评论(Z1):118-12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21-10-1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EB/OL]. [2021-10-21].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 8/202110/t20211012_571737.html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21-07-2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EB/OL]. [2021-07-24].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107/t20210724_546576.html

收稿日期:2022-01-29

定稿日期:2022-02-11

作者简介:梁凯丽,在读博士,本文第一作者;张琼元,硕士,科研助理;赵茜,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刚,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100875)。

辛涛,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通讯作者,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100875)。

张生,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通讯作者,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网络平台部主任(100875)。

责任编辑 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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