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平,张 立,汪 运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 400060)
制药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制药行业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已发展成为世界制药大国[1]。制药生产分为原料药生产和制剂生产。其中,化学原料药在生产过程中,常大量使用有机溶剂。部分有机溶剂沸点低,易挥发,若生产设备密闭性差、通风排毒设施等不完善,就可能导致作业场所化学毒物浓度超标[2-3],危害工人健康[4-5]。为此,本文应用半定量接触比值评估法和经皮接触/吸收风险定性评价模型[6]对某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开展了有机溶剂暴露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以指导企业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减轻有机溶剂暴露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选择重庆市某制药企业作为风险评估对象。该制药企业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小型外商投资高科技公司。公司位于一栋标准厂房大楼内,主要产品为紫杉醇、奥沙利铂、盐酸伊立替康和多西他赛等在内的抗肿瘤原料药,产量65kg/a。
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收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所需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有机溶剂使用情况、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接害频度及接害时间等。在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300—2017)等进行空气中化学毒物的布点采样和检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
1.3.1 半定量接触比值评估
使用《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GBZ/T 298—2017)中的半定量接触比值评估法,开展化学毒物吸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首先参考美国工业医师协会和国际癌症研究中心致癌物分类确定化学毒物的危害等级(HR)。再将化学毒物接触浓度(E)与职业接触限值(OEL)进行比较,以E/OEL的最大值确定接触等级(ER)。最后按公式计算风险指数(R),风险指数1表示可忽略风险,2表示低风险,3表示中等风险,4表示高风险,5表示极高风险。计算出的风险指数非整数时,四舍五入。接触等级(ER)的划分,如表1所示。
表1 接触等级(ER)划分
1.3.2 经皮接触/吸收风险定性评价
按公式“风险指数=危害等级×暴露等级”计算风险指数(R)。经皮接触/吸收风险水平按风险指数大小分为3级:低风险(<4),中等风险(4~9),高风险(≥9)。危害等级是指有机溶剂被皮肤接触或吸收后产生的危害,参考化学品安全数据表的健康影响部分。暴露等级是指不考虑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情况下,有机溶剂实际发生重大暴露的可能性。危害等级和暴露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参见文献[6]。
该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主要生产流程为:加料反 应→结晶纯化→分离干燥,现有生产人员75人。生产车间实行白班制,每周工作5d。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主要有二氯甲烷、乙酸乙酯、异丙醇、正己烷、甲醇、丙酮、吡啶等。工人有机溶剂接触机会主要存在于溶媒配制、加料、离心分离等作业,每天实际接触有机溶剂时间1~2h。
生产车间使用边墙式轴流风机加强全室通风换气,有机溶剂的配制主要在通风橱内进行,离心机上方设置有伞形罩,通风排毒。生产车间装设和备有事故喷淋洗眼器、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急救箱和防毒器具存放柜等应急救援设施。企业为生产工人配有防毒口罩(搭配防有机蒸汽滤毒盒)、橡胶手套、护目镜等个体防护用品。生产车间设有少量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企业制定有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每年均委托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对生产工人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生产车间空气中化学毒物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空气中化学毒物检测结果
2.4.1 吸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半定量接触比值评估结果显示,生产车间各化学毒物吸入职业健康风险均为低风险或可忽略风险。其中,吡啶、正己烷、甲醇、二氯甲烷吸入风险为低风险;丙酮、乙酸乙酯、异丙醇吸入风险为可忽略风险,如表3所示。
表3 化学毒物吸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
2.4.2 皮肤接触风险评估
经皮接触/吸收风险定性评价结果显示,有机溶剂皮肤接触风险均为中等风险或低风险。其中,吡啶、正己烷、甲醇、二氯甲烷皮肤接触风险为中等风险;丙酮、乙酸乙酯、异丙醇皮肤接触风险为低风险,如表4所示。
表4 有机溶剂皮肤接触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
1)化学原料药生产工艺繁杂,使用的有毒化学品种类繁多,各工序之间多为间歇式生产,人工投料、出料、取料和转料等作业环节较多,若防护措施不到位,有毒化学物质易对生产工人产生危害,引发急慢性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甚至恶性肿瘤等在内的职业性病损[7-9]。尤其是部分小型化学原料药企业,因生产工艺落后、作业条件简陋、职业病防护意识薄弱、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较低,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3月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将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行业,需进行重点监管。在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对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该行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2)该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对可能大量挥发、逸散有机溶剂蒸汽的作业场所,通过采取全面通风(边墙式轴流风机)和局部排风(通风橱、伞形罩)相结合的通风排毒方式,降低了作业场所空气中化学毒物的浓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该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化学毒物接触水平较低,均控制在行动水平以下(<50%OEL)。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显示,该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化学毒物吸入风险水平均控制在低风险以下,有机溶剂皮肤接触风险水平均控制在中等风险以下,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采取的防毒措施值得同类生产企业借鉴和 参考[2,10]。
3)虽然该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有机溶剂暴露职业健康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是一个长期、动态的管理过程[11]。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该生产企业还需从以下3个方面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1)完善生产车间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使工人知晓工作场所有机溶剂的名称、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健康危害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工人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警示标识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图形符号脱落、字迹模糊、亮度老化等问题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2)皮肤、黏膜和眼睛直接接触甲醇、正己烷的液体或蒸汽,可通过完整的皮肤吸收引起全身效应。即使作业场所空气中化学毒物的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其仍有可能通过皮肤接触而引起过量的接触。但调查发现大部分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不习惯穿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企业应加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人规范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等,控制职业危害风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