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江波
(淮南联合大学 经管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0)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不断恶化,扩大内需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外贸出口转内销”成为外贸企业的重要发展策略。尤其是在航运成本增加和贸易壁垒频繁出现的背景下,规模一般的外贸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纷纷转投国内市场。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这类企业对国内市场的培育时间较短,难以完全释放其产能,导致生产资料被浪费,大量库存闲置,部分企业甚至被迫退出市场,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当前,部分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形式依旧严峻。因此,在“外传内”和保护外贸企业的合法利益前提下实现外贸企业的安全着陆,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命题[1]。特别是近两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暴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全球商品经济的自由流通,在此情况下,我国政府提出了以国内打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模式。因此,商品流通渠道的效率水平必须得到提升,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流通效率的提升能够加速消费品的有机消耗,实现产能的不断提升,避免国内资源的大量浪费。能让国内消费者享受优质消费品的同时,还能提高流通企业的活力,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经济发展环境,能够为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2]。鉴于此,文章探讨了互联网经济发展环境对企业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影响,以期为推动我国商贸流通经济发展提升借鉴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贸流通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商品流通渠道的组织化成为“外转内”企业首先面临的问题。此现象也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不少学者针对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进行研究。
黄雨婷等人认为出口企业的外贸转内销困境是当前国内外贸易一体化的核心问题,鉴于此他们着力对互联网经济下商品流通渠道的组织化水平进行研究,使用我国商贸流通产业上市公司年度数据,构建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运用系统矩估计,探究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企业的规模越大,其渠道组织化水平就越高,流通成本就越低[3]。王浩认为,由于此类企业与流通供应商之间缺乏长期联系,在产品的市场投放方面缺乏判断,往往会造成市场销售的“精准度”问题,而互联网经济的出现,则成为了解和解决此类企业问题的可行方式。因此互联网经济存在两种推动作用[4]。夏凡认为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促使了商品流通渠道的拓展,优化了商品流通渠道的组织化水平[5]。马静等人对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与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关联性进行研究,他认为“互联网+电子商务”为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充足的外部环境。随着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商品流通渠道组织的运行架构,发展形态以及运行效率都能得到大幅度优化,从而促使组织化水平提高[6]。何智娟对互联网背景下商品渠道组织化水平的创新进行探究,她认为互联网的发展促使商品渠道组织化程度的提升和效率的提高[7]。现有学者的研究,多采用理论分析方法,针对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影响因素或者推动因素进行研究,缺乏对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程度的准确度量,本文采用实证分析方法测算商品流通渠道的组织化水平,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互联网信息的成本更低,在各个商业系统之间的传递效率更高,同时还具备易于储存、易于使用的特点。一方面,互联网经济能够诱发新型流通组织模式的产生,从信息技术的角度促进商品流通渠道的改革;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重要推动力,有利于商业系统的进一步优化[8]。互联网经济的影响并非线性的,而是脉冲式地推动移动支付、物流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得传统的批发行业在信息、资金和贸易上的功能被逐渐弱化。
对于急于实现“外转内”的制造类企业而言,尽管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也具备一定的迂回特征,但企业能够通过电子商务零售市场平台与消费者进行交流沟通,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市场调查和战略方向制定可能产生的问题,流通企业所获得的商业中介费用也能被企业攫取[9]。同时,益于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突破,网络零售市场中不仅存在纯电商销售的情况,也有大量实体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战略加入市场的,市场竞争水平和活力被极大促发,新的商业模式有利于优化国内市场环境,吸引外资,扩大国内的商贸流通规模,通过扩大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的方式,降低了企业经营的国际市场偏好,优化了我国市场的经营结构[10]。
假设1:互联网经济发展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的国际市场偏好。
电子商务的大发展使我国商贸流通领域呈现出了典型的多样化特征。当前我国传统的大型零售批发商控制市场的情况已经基本消除,通过传统批发商进行市场交易,所需的流通渠道更复杂,产生的流通费用更高,而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直接进行交易节约了大量的流通资金,也避免了流通类企业充当交易中介,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等现象[11]。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的贸易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得传统的流通渠道得到丰富和优化,促进了新型流通组织体系的发展。
假设2: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有利于提升商贸流通的组织水平。
国际市场偏好。由于企业经济微观数据获取上存在数据可得性问题,对于“外转内”情况的衡量难度较大,根据现有学者的分析,采用外贸倾向(出口交货值与工业销售总产值产比)衡量制造类企业的出口倾向具备一定合理性。考虑到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衡量国内外市场的销售情况进而进行销售[12],而本文注重的市场流通贸易领域中,实质上成了产品交割时的内外贸分割问题,基于这一“流通贸易法”思路,本文构建了一个对应的指标,表示在贸易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单一企业对国际市场偏好的水平。
(1)
其中,export表示销售额,采用出口交货量进行评估;domesticsale表示国内销售额,采用国内销售额与出口额之差评估。y1的水平越高,则代表该企业越偏好与在国际市场进行贸易,对于“外转内”的倾向越低。
网络零售市场。由于零售业关联了较多企业,涉及的变量指标也较为复杂,采用因子分析法构建指标体系。二级指标包含市场潜力、营销能力、组织能力和配置能力4个指标,指标衡量与测算如表1所示。
利用上述代表性指标构建基本数据矩阵为:
X={Xij}{1≤i≤30,1≤j≤8}
(2)
公式(2)中,X表示零售市场发展指数,i表示涉及区域个数,除西藏地区相关数据缺失以外,本文采用30个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数据,故i~(1,30),j表示指标数量,如前文所述,共包含8个指标,故j~(1,8)。利用SPSS 16.0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如(3)式:
S={Sij}{1≤i≤30,1≤j≤8}
(3)
采用熵值法计算各指标的权重值,得到权值:
(4)
对所得权重值进行正数化处理,计算出相对应的效应值:
gj=1-ej
(5)
根据公式(4)和公式(5),计算出各指标的权重值:
(6)
根据公式(5)和公式(6),计算出各区域的市场发展指标:
(7)
表1 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指数
流通渠道组织规模。流程渠道的发展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13]。因此,本文采用批发商的发展水平衡量流通渠道组织规模。
控制变量。从学术界的研究现状可知:经济发展水平、股东情况和公司治理会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影响[14]。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代理变量的选取
文章中样本的选取是沪、深股市中交易的2013-2020年间制造业A股上市公司。其中剔除了发行H股的上市公司,另外,还剔除了一些数据缺失等极端数据样本,得到1070个观测值。
本文采用层次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以控制变量和自变量回归分析基础系数,再加入调节变量分析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然而,加入交互项会使模型出现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文章对自变量和调节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处理或计算其交互项。形成基本模型,如模型(8)所示,反映了5个控制变量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8)
基本模型(8)加入解释变量后得模型(9),是控制其他影响后,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模型。其中y可以被表2中“外转内”偏好(Y1)和流通渠道组织规模(Y2)进行替代。
(9)
文章根据假设1的内容需要考虑互联网经济发展对企业“外转内”偏好影响,实证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其中,直接效应分析结果如第三列(2a)所示,IE与Y1间的回归系数为0.1028,即增加流通业市场集中度,能有效增加企业绩效。表3分析结果第5列(4a),即在固定年度效应后该效应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系数为0.0971,此分析结果支持假设1,即网络零售市场的规模越大,企业经营的国际市场偏好越低。
表3 实证分析结果
需要考虑互联网经济发展对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的耦合性分析,并分析互联网经济在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表4 实证分析结果
实证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第三列(2b)显示,网络零售市场水平IE与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Y2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相关,系数为0.0531,控制年度效应后(4b),系数为0.0512,依然具备显著性,本文假设2得到验证。可以认为,在互联网经济所构成的新型流通渠道中,互联网平台不仅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还扮演了裁决者的角色,互联网市场保障了渠道两端成员的利益,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形成稳定、紧密的联系,本文得出了第二个结论:我国的网络零售市场的规模越大,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越高。
在“外转内”背景下,通过业务回潮保障企业的生产发展,是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严峻形势的必由之路。通过构建企业国际贸易偏好指数衡量企业“外转内”的离散情况,并采用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指数,研究互联网经济发展对企业国际贸易偏好和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具有耦合作用。通过对我国沪深A股上市的制造类企业财务数据的收集,实证检验了互联网经济与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验证了理论分析中的部分假设:第一,互联网经济发展对企业的国际市场偏好有正向影响。这表明以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为代表的新型流通组织渠道,会正向影响企业的外贸转内销调整。第二,互联网经济发展能促进我国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提高。本文的理论分析指出,网络零售市场与以批发商为依托的传统流通渠道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替代关系。
1.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发展,丰富商品流通渠道
在当前的商品流通改革进程中,应该充分融合“互联网+”思想,大中型企业可以通过引入电子商务系统,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线下零售企业降低流通费用,进而帮助生产类企业获得更多的自主收益,增强制造类企业的市场价值。互联网经济已经全面渗透进入流通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发展商品流通贸易渠道,构建符合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流通产业提示,或许是帮助我国应对国际贸易发展的根本之策[15]。
政府相关部门可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引进互联网技术,将互联网技术与自身的商贸流通系统充分结合,以此带动商品流通渠道组织化水平的升级和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该不断拓展新的流通模式,短视频的兴起为直播带货提供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在直播带货下,消费者能实地观察和感受产品的质量和品质,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从而刺激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流通渠道的丰富既能给消费者带来好的购物体验,也能为商家提供新的销售渠道,从而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2.提高流通渠道的组织化水平
流通渠道的组织规模越大,其组织化水平也相对越高,运转效率也相对较高。因此,商贸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强强联合的方式,扩大流通渠道的组织规模。如国内企业可以积极与国外企业开展合作交流,使国内外流通渠道得以有效衔接,扩大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政府部门积极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带动,帮助提升国内企业出口和内销的流通效率提升和提高组织化水平。在流通渠道上积极扩展线上渠道,引入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信息曝光量,帮助优质产品走向市场。具体而言,在以零售业为主的区域由政府为主导,引导全新的电子商务平台,帮助企业实现线上销售,给予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做大做强,从而从根本上丰富流通渠道的组织规模,提升区域的流通业发展水平。
3.创新物流管理体系,提高渠道能力
我国制造业企业解决出口转内销问题,需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商品流通渠道组织水平,可以敦促大型批发组织和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信息技术进行行业整合;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改善相关企业在渠道中的组织能力,从而进一步发挥相关企业的商品集散、物流运输和内外贸联动能力[16]。同时,可以针对国内外供应链的薄弱环节,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改善,通过国内强大的物流体系,重新设计以国内物流为主,国际物流为辅的商品流通渠道,并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实时共享,提升整个流通渠道的组织化水平。
在国内物流的选择上,可以选择网点数量大、运输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合作,提升物流运输效率,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商品运送给客户,提升用户体验。在物流企业的管理上,要定期对合作物流企业进行考核,对于不达标的物流合作企业应该及时给予更换,确保物流服务质量,避免因物流服务不佳对企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