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为新时代管党治党指明了方向,不仅是解决腐败存量之需,而且是管党治党战略部署之本,更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之要。其基本特征在于将制度治党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以突出根本性,将党章作为全党行动的总规矩以突出方向性,强调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以突出有效性,强调制度约束推进腐败惩治以突出实践性,强调保障党内法规奖惩分明以突出科学性,强调抓住管党治党中的“关键少数”以突出针对性。其价值意蕴体现为健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体系,完善新时代制度治党的新理论,推动新时代国家治理效能新提升。
关键词:制度治党;党内法规体系;管党治党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2)01-0023-06
制度体系是否完备是衡量政党执政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将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制度反腐威力不断彰显。实践证明,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夯实全体党员制度意识,推动各项制度落地执行,是我们党提升自身建设质量,实现系统化、科学化管党治党的关键一招。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对于健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体系、完善新时代制度治党新理论、夯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根本立场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创新,一定是由那一时代的需要凝练而成。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起点,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好制度在管党治党中根本性、长远性的突出特点,才能确保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1.解决腐败存量之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夯实制度治党刻不容缓。新时代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就已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严惩腐败、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他在多个场合强调,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抓好党的建设,并警醒全党:“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1]449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些年来查办的大案要案,“其犯罪情节之恶劣、涉案金额之巨大,都是触目惊心的”,“之所以会弄到这个地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不健全”[2]124。在河北调研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又控制不住。”[2]1252014年5月9日,在河南兰考参加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2]128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党内一些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了,但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1]451。2021年2月,在黨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政治要求、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不上心”,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党从党史中汲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3]。实践表明,抓好制度治党,既可以使已发生的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又可以防止旧的问题复发、新的问题产生与蔓延。
2.战略部署之本:管党治党认识逐渐清晰,将制度建设贯穿自身建设始终。从“四个全面”的提出,将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战略布局,到系统谋划各项制度与党内法规的宏观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党治党顶层设计方案,再到逐渐完善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强调管党治党的长效机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一系列管党治党的科学理念与具体举措,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制度治党理论,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建设理论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一方面,突出制度体系“全覆盖”。党的十九大突出强调党的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单列开来,形成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的党建新布局。在实践中,通过完善制度制定、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追责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实现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化。近年来多项准则、条例的修订都是由管党治党的实践总结而来,进一步强化了党的纪律的要求,实现了制度建设的全时覆盖、全程覆盖、全面覆盖,体现了制度治党与时俱进的特征。另一方面,强调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动平衡”。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治党的经验,强调坚持思想和制度同向发力,既要让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成为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实现人人自律的软约束,同时必须通过严格的政治纪律管党治党,形成刚性约束。思想是创新制度的前提,制度是规范思想的保障。只有将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制度供给与制度创新,强化思想与制度两个层面的相互补充,才能有效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腐败无处遁形,实现管党治党的新突破。
3.体系完善之要:党内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制度治党成为党全面领导的坚强保障。1990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正式提出了“党内法规”这一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不断明晰党内法规的内涵和外延。2013年,在制定党内法规五年规划中,第一次明确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路线图,标志着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逐步走向系统化、科学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凸显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紧迫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调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4],以制度约束权力,实现对组织和党员的更加严格管理与监督。制度治党的基础在制度,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制度运行程序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党内立法法、备案程序以及党内法规编制规划的出台均是历史首次。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就是要把党员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转变为“不想腐”,形成关爱干部、保护干部的重要制度保障。历史经验表明,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观念不入脑、不入心都会直接弱化党的执政能力,导致贪污腐败、脱离群众的现象频频发生。健全科学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保障。
二、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的基本特征
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通过突出制度在管党治党具体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形成将制度治党摆在更突出位置、将党章作为全党行动的总规矩、形成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以制度约束推进腐败惩治、切实保障党内法规奖惩分明和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中的“关键少数”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将制度治党摆在更突出的位置,突出根本性。在管党治党的实践中,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将制度治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是基于对历史与现实的综合考量而来。回顾党的建设史,我们党历来就十分重视依章依规治党。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自“三湾改编”就拉开了制度建党的序幕。随后,制定全党统一规范的党内法规,使之成为全党上下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确保全党行动听指挥,自觉响应践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正式开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之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及时总结历史经验,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了一系列制度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制度建设,强调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实现思想与制度同向发力,凸显了加快扎紧制度笼子的鲜明态度。从现实情况看,习近平总书记系统分析了当前一个时期大案要案产生的具体特点,明确指出制度体系的不健全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管党治党实践中出现的“宽、松、软”等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纪律执行、增强责任担当,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党将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必须发挥好制度优势,突出制度治党的长远性、根本性特点。
2.将党章作为全党行动的总规矩,突出方向性。“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5]党的十八大闭幕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将学习党章作为全党政治学习的第一课,充分彰显了党章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党章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之根本,即任何制度、条例、规章都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邓小平同志将党章称之为“党法之根本”,胡锦涛同志将党章作为管党的“总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用“根本大法”“总规矩”来形容党章的根本地位。2017年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是党在进入新时代以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理论创新的集中表现,是对十九大报告中所确立的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的集中体现,也是对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成果的集中反映。党章规定了我们党的制度、路线、方针的制定方向,这就体现了党章根本的权威性,党员干部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5]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学习党章作为党员必修课,通过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对照党章来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升自身素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言,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要经常“拿党章党规‘扫描”[6]。开展党章学习,严格遵守党章,树牢党章意识,切实维护党章的绝对权威,是新时代如何将制度治党落到实处的关键,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形成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突出有效性。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是落实制度治党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形成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基本原则,及时出台新的党内法规,及时废止不合时宜的旧法规,把制度的笼子扎紧一些,让制度的漏洞少一些,于根本、长远处解决问题。一方面,制定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时,充分肯定了当前制度治党的成果与创新。他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应该说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1]447中国的制度需要生长于中国的制度土壤,制度治党的有效性来源于执政党对实际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盲目照搬别国的制度与治理经验,往往会遭遇水土不服,使得制度难以实施。另一方面,推进党内法规的精简与运行高效。制度是现代政党治理自身的重要抓手,科学精简的制度体系可以保障政党自身建设的高效运行。反之,必然会使管党治党因成本过高而陷入不可操作的境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党纪国法有效衔接、新旧法规有效衔接等问题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通过规范制度运行,依法依规明确权力边界,为形成更加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指明了方向。
4.以制度约束推进腐败惩治,突出实践性。以制度为约束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从科学判断反腐败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反腐败顶层设计方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到精心谋划反腐败布局,增强反腐败治理的有效性,“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再到周密设计反腐败举措,强调“制度治党”“重构政治生态”,建立反腐败治理的长效机制,体现了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的鲜明性特征。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建设理论,为新时代制度治党注入了新的内涵与时代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腐败问题。这一阶段,上百部党内法规完成制定与更新,这些新准则、新条例成为了制度反腐的“利器”“重器”,通过系统的制度体系形成了强大的反腐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国家法律体系、国家监察体系的同向发力以及纪法的有效协调使得制度治党的质量不断提高。以制度为约束推进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遏制了党内存在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懒政堕政等问题,对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5.切实保障党内法规奖惩分明,突出科学性。党的干部是党干事创业的坚实基础,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把关心爱护干部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严肃活泼的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同时,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探索和完善“三项机制”,旗帜鲜明地保护和鼓励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干成事。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让为官不为者无处遁形。党员干部是否有责任担当,关乎着一方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让一些党员干部滋生了“佛系”的思想,宁愿不做,也不愿做错;宁愿装笨,也不愿得罪人,这些现象直接导致部分基层党组织缺乏战斗力。针对此類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惩处这些为官不为者。通过健全初心使命教育制度,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通过强化问责追责,划定行为红线,列出负面清单,严肃处理失职、渎职行为;通过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党员干部考核标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另一方面,通过制定科学有效、权责分明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党内法规的奖惩科学。科学有效即合理规划、合理研判分析,对于任何一项党内法规制度的实施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分析研判。权责分明要求权力与责任层次分明、环环相扣,关键是不能给某阶段、某时期、某方面的制度运行留下交叉地带或空白地带。制度、法规的奖惩一旦缺乏科学性,不仅会影响制度的顺利运行,同时也会成为管党治党的严重阻碍。
6.牢牢抓住管党治党中的“关键少数”,突出针对性。抓好“关键少数”是提升党建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要之举。“关键少数”的命题提出于2015年2月,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多个讲话中强调要把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向尊法守法模范学习的讲话中指出:“除了要求領导干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外,还要靠制度保证。”[1]439为从制度上根除“关键少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制度,要求“关键少数”必须如实、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个人事项,以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整顿“裸官”、震慑腐败有着显著效果。二是要严肃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社会兼职、清查档案造假,通过印发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造假处理办法等党内法规,从严从实整顿党员干部队伍。三是要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强调干部能上能下、严防“带病提拔”,以此净化选人用人环境,严格把关“关键少数”任用导向。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超过9514万人,人数众多、规模庞大,管理起来很不容易,因此,更要从严管理“关键少数”,以此全面提升管党治党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期执政,离不开一支高素质、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从选贤任能,要求忠诚、干净、担当,到塑造形象,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再到制度治吏,强调依法、依规管好党的干部,中国共产党始终将管好“关键少数”作为治党的重点任务,使其既在政治上靠得住,又在能力上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三、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的价值意蕴
科学的理论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是建立在以问题为导向、回答时代之问基础之上的,形成了由问题到思想再到实践的有效闭环,通过思想与实践的互动碰撞形成了更多的理论结晶,具有丰富的价值意蕴。
1.健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体系。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科学揭示了制度建设与党的其他各项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推进伟大工程的过程中,既要求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始终,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串联党的各项建设同向发力[7];同时又要求根据其他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优化制度建设的具体细节,不断健全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体系。从“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发展为党的三大建设、四大建设,再到党的十九大形成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格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不断完善。在党的建设布局中,各项建设都必须依托于制度这一刚性约束去规范行为、划清红线。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中具有独特属性,党的其他各项建设都不能离开于制度建设;同时,党的制度建设也必须服务于其他各项建设,党的制度建设的成效必须由其他各项建设的最终成效来检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是一个内在逻辑清晰的有机整体,其要素之间既各自独立又内在耦合、相互支撑。我们只有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的始终,将制度治党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始终,才能确保党的执政地位长期稳定,把我们的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2.完善新时代制度治党的新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具体特点,扎根于中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特色实践,围绕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制度落实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了聚焦于具体战略目标的“靶向治疗”与精准施策。一方面,健全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党员干部只有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才能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人民,心中有戒律,才能保证严格执行党的制度,让党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围绕制度治党、制度反腐,习近平总书记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近期目标和远景目标进行统筹谋划、合理部署,通过先治标解决存量,再实现标本兼治的合理规划。实践表明,只有明确各阶段、各时期和各方面的重点目标与任务,只有做到科学有效、权责分明,才能切实有效地提升制度治党的科学性,以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完善规范的制度运行程序,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效实施。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传承与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指导着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地生根。
3.推动新时代国家治理效能新提升。治国必先治党,反映的是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内在关联。百年以来,实现民族复兴的根本逻辑在于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领导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政治逻辑决定了治党和治国的高度统一。中国共产党始终是领导中国发展的核心,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致开幕词时指出:“我们的党已经成了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8]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一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进一步深化了对执政党建设与国家治理之间内在逻辑的认识,它表明只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才能有效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新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分析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坚持和完善党的制度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厘清了制度治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内在联系,为推动国家治理效能新提升提供了行动指南,即以制度建设作为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保障。在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所提出的十三个制度体系中,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居于首位,反映出党的建设在引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发展的核心地位。无论在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坚持党的领导从来就不是抽象的,它反映在国家建设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只有通过不断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初心使命制度等,以制度治党推动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之中,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步伐才能迈得更稳更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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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J].求是,2012(23):9-10.
[6] 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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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29.
责任编校 陈 瑶
Generation Logic,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d Value Implication of Xi Jinpings Thought of Governing the Party by Systematic Means
ZHOU Nan (School of Marxism, Yangzhou University, Yangzhou 225000, Jiangsu, China)
Abstract: The thought of governing the Party by the system of Xi Jinping points out the direction for Party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which is required by the corruption treatment in stock, lays the foundation for the strategic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that is of vital importance for the perfection of inner-Party regulations. It is featured in its laying the foundation for the Party administration with the system arrangement, in its pointing out the direction in making the Party constitution the overall regulation for the Party actions; in its effectiveness in perfecting inner-Party disciplines and regulations, in its practicality in promoting corruption treatment with the system, in its scientific quality in its awards and punishments with inner-Party regulations, and in its pertinence in focusing on the “key few” in the due process. Its value is reflected in perfecting the new system of Party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era, perfecting the new theory of Party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new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governance ability in the new era.
Key words: governing the Party with system arrangements; inner-Party disciplines and regulations; Party governance
收稿日期: 2021-08-03
基金項目: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CX20_2968)
作者简介: 周楠(1994— ),男,江苏宜兴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扬州大学基地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