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士谦,王一儒,梅 晗
惩戒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是学校教育教学中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但目前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面临种种困境,使得教师惩戒权处于一种边缘状态。教师合理行使惩戒权既是实现教师与学生共同发展的有力支撑,同时也是学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手段。对教师惩戒权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促进教师对惩戒权的认识,以便推动教师更加科学、高效地行使惩戒权;另一方面可以推动社会各界更加重视教师惩戒问题,为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2021年3月,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教师如何进行惩戒,为未来教师惩戒权的行使确立了原则,为研究者进一步的研究确定了方向。因此,回顾21年间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情况,可以更好地规划教师惩戒权研究的未来发展。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使用CNKI数据库的高级检索功能,检索条件将主题设定为“教师惩戒权”,时间跨度设置为200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4日,进行精确检索,共检索到525篇文献,剔除部分与本研究主题无直接关联的期刊、会议论文以及所有报纸文章,共获得481篇有效文献数据。其中包含407篇学术期刊论文,71篇学位论文,3篇会议论文。学术期刊论文中有93篇出自核心期刊。
利用中国知网提供的文献计量可视化工具,对收集整理好的文献发表年份、发表期刊、作者、高被引等数据进行基本的定量分析,探究目前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研究现状。
使用美国德雷塞尔大学陈超美博士研发的数据可视化分析软件Citespace 5.7.R2进行有关研究关键词、作者、机构等图谱的绘制,探求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热点内容,回顾近21年来教师惩戒权研究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方向。
通过对近21年教师惩戒权研究的发文数量进行统计,能够整体把握教师惩戒权的研究走向和发文变化趋势。图1显示了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性文献在中国知网(CNKI)发文量随年份的变化趋势。
图1 教师惩戒权研究发文量的变化趋势
图1显示,近21年来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发文量大体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发文量随时间的变化,大概能将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分为3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2000年至2005年),这一阶段我国学者刚刚将目光聚焦于教师惩戒权上,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成果不多;第二阶段为稳步上升阶段(2006年至2018年),从2006年起教师惩戒权研究的发文量基本都在10篇以上,平均为20篇左右;第三阶段为猛增阶段(2019年至2021年),自2019年起,教师惩戒权引起学术界广泛关注,年度发文量剧增,2020年度发文量更是达到了近21年来峰值,为90篇。
1.作者分布
使用Citespace 5.7.R2将Node types设定为作者,时间跨度设置为2000年至2021年内,时间切片为1年,得到了如图2的教师惩戒权研究作者的共现知识图谱。
图2显示,节点数较大的学者为孙丽萍、姬甜甜、李朝恒、曹辉、曾庆芳等人。但教师惩戒权研究中高产的作者之间的联系却并不紧密,单独的节点占大多数。从图2也能够发现,该知识图谱密度仅为0.0013,整个图谱的网络极为零散,作者节点之间的连线也极少,这说明在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中作者之间的合作较少,绝大部分的作者都是独立研究。由此表明我国学者在教师惩戒权的研究上交流较少,缺乏必要的合作交流意识,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合作亟待加强。
图2 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作者共现图谱
2.机构分布
通过Citespace绘制的教师惩戒权研究机构知识图谱(见图3),分析数据可知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主要机构有以下两大类:一是高等学院,二是各级各类教研机构和中小学。图3显示,我国教师惩戒权主要研究机构有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首都师范大学、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以及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宝塔镇中心学校等。各机构之间联系不太紧密,暂未将各机构研究力量聚集起来,研究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和突破。
图3 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机构知识图谱
3.发文期刊的类别情况分析
通过分析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刊载的期刊的类别及发文情况能够大致反映出目前教师惩戒权研究的质量和层次。本研究中数据库共包含407篇学术期刊论文,发文期刊包含教育类综合期刊、大中专院校学报、法学类综合期刊等诸多类型的学术期刊。在所有发文期刊中核心期刊共23种,发文量为93篇,占总发文量的22.9%(见表1)。
表1 核心期刊发文量5篇及以上的期刊
在这些核心期刊中有3种期刊发文量超过了6篇,分别是《教学与管理》《中国教育学刊》《教育探索》,其中《教学与管理》期刊发文量更是高达22篇。有15种期刊发文量在2篇及以上。总体来看,教师惩戒权研究发文期刊的类别较广,涉及学科主要是法学和教育学,分布较广;而核心期刊的发文量在总体中还是偏少,发文期刊也较为集中。教师惩戒权整体的研究领域有待进一步扩充,研究成果的层次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是研究成果内容的凝练,某一领域高频出现的关键词反映了这一领域的研究热点。[1]而研究热点更是反映了这一领域的研究重点和主要方向,探究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研究热点,对于深入了解和分析教师惩戒权的研究内容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使用Citespace绘制出的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见图4),图中十字架图形的大小反映关键词词频高低,词频高的图形大。
由图4能够看出,除去“教师惩戒权”“惩戒权”“教育惩戒权”“教育惩戒”这4个词频较高的节点外,我国教师惩戒权的主要研究热点还涉及体罚、必要性、合理性、变相体罚、惩戒教育以及惩戒行为等主题。此外,还能看出目前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主要集中于基础教育阶段,主要探讨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必要性、合理性、如何行使、如何保障等问题。
图4 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
关键词聚类分析是以关键词共现分析为基础,将关键词共现网络关系通过聚类统计学的方法简化为数目相对较少的聚类的过程。[2]本研究在绘制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的基础上对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以下13个聚类标签(见图5),用以探求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热点主题。
图5 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关键词聚类知识图谱
图5显示,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包括“必要性”“学生权利”“师生关系”“体罚”等。能看出在教师惩戒权领域诸多学者在讨论惩戒权成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教师拥有惩戒权的正当程序、惩戒与体罚之间的区别、惩戒教育(批评教育)是否更适合学生以及惩戒背景下师生关系问题。
对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发现我国多数学者对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给予了肯定。一方面,对于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许小东基于法理学视角论证了我国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他在分析了规范的构成要素、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受教育权的内容以及教师惩戒权法律属性的界定后,指出教师惩戒权的存在在法理上是合理的。[3]宗宝璟从3个方面分析了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依据,即我国的文化传统、我国的教育目的以及国外教师惩戒权的实践经验及理论研究,认为这些都是我国落实教师惩戒权的参考依据。[4]李梅在分析了教师惩戒权特定的历史渊源、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以及构建师生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了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5]另一方面,对于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周贤日从教师惩戒权与学校管理秩序的关系角度出发,指出教师惩戒权是保障学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得以受到正常教育所必需的教育管理措施,同时,规范教师惩戒权对教师依法、正确、妥当地行使教育管理措施是必要和及时的。[6]杨丽君从教师惩戒权立法的角度论证了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指出教师惩戒权立法更利于教师行使惩戒权,有利于发挥其在塑造学生品行、规范校园管理、健全教育法治等方面的整体性效应。[7]
针对教师惩戒权的权利属性,廖雯婷从教师惩戒权的目的和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角度出发,认为教师惩戒权的权利属性使得教师教学管理活动的专业性和灵活性加强。[8]暴侠认为教师惩戒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权利,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的权利,其中教师惩戒权是教师进行教育管理的重要权利之一。[9]刘冬梅、程丽在分析了教师惩戒权的法律属性后,指出教师惩戒权兼具公权力与职业性权利的双重属性,属于复合性权利,且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职业性权利,认为从教师所具有的职业特征、教师的专业身份以及惩戒活动的复杂性上,均反映出教师惩戒权具有较强的职业性特征。[10]劳凯声教授提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作出的专业性行为,是属于教师的职业性权利,同时也是教师的必要权力之一,与教师这一专业身份紧密相连。[11]
分析教师惩戒权面临的困境,对于我国教师惩戒权日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对于教师惩戒权面临的认知困境,于善萌、高维认为目前与教师惩戒权相关的各个主体对教师惩戒权存在认知方面的误区,误区主要包含教师惩戒权内涵的错位认识、教师惩戒权中“权”的法律属性认识不到位、轻视甚至忽视教师惩戒的价值、对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的不理解等。[12]其次,对于教师惩戒权面临的法律困境,邱康乐具体从法律概念、法律适用以及立法3个层面分析了教师惩戒权所面临的法律困境,并据此从权利视角阐释了其法律困境形成的原因。[13]李雪莹在对我国现行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梳理后,指出了教师惩戒权的立法内容存在的弊端,以及监督制度与救济制度不完善的问题。[14]最后,对于教师惩戒权面临的实践困境,吕江鸿认为目前我国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实践方面的困境主要有3个,即教师惩戒权立法空白、教师惩戒权行使艰难以及教师惩戒权缺乏保护。[15]童美娜从实际调研出发,对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学校管理层进行不同方式的调研,指出目前存在教师惩戒权的缺位问题比较突出、教师惩戒权程序遭到滥用、学生对教师惩戒的抵触以及家长与教师惩戒观有冲突等困境。[16]黄捷、张红从教师职业本身的特点出发,认为教师对于优先目标的取舍程度、教师对于历史文化的审视影响了惩戒权的行使。[17]
我国学者对于教师惩戒权保障措施的研究大多集中在4个方面。第一,在国家层面,刘佳华以教师惩戒权的法律效力为研究出发点,认为规范教师惩戒权应当从教育基本法入手,然后再用教育行政法规加以细化规定。[18]李哲认为在宏观层面建立制度体系的同时,在微观层面也应有具体性建议。[19]李琳琳指出了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在保障教师惩戒权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可考虑采用教师同行监督、家长外部监督、班级组织外部监督等形式对教师惩戒权进行全面、多层次的监督。[20]陆晓剑从构建教师惩戒监督管理机制角度,提出确立多层次监督主体、完善监管程序、加快法制建设的优化路径。[21]第二,在学校层面,秦鑫鑫、刘竑波从落实教师惩戒权的校本工作原则出发,认为学校应加强规则建设、多方力量构建教育惩戒体系、明确教师职责以及建立救济机制,以此来保证教师惩戒权的校本实施。[22]胡月从教师惩戒权与学生权利的冲突角度出发,指出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构建对调解教师惩戒权与学生权利冲突的重要性,针对主体间的特点,对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构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23]邱康乐针对教师培训,指出不仅要提升惩戒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法治教育的培训。[24]第三,在社会层面,祝若璐通过分析社会媒体的重要作用,指出社会媒体应为教师合理实施惩戒权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也要发挥其特有的监督作用。[25]郑晓霞在结合我国目前科技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构建科技创设平台,即通过在平台中加强对学生行为准则的管理,使得教师惩戒权在实践中进一步得到优化,从而完善对教师惩戒权的保障。[26]第四,在家长层面,王珂提出我国学校应鼓励家长参与制定校规班规,并参与学生的日常管理。[27]叶强通过论述教师惩戒权与父母惩戒权之间的法理关系,分析了父母惩戒权在教师惩戒权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28]在对转变家长理念方面,杨琦指出家长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自我学习,改变对惩戒的片面认识,同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懂得寻求救济。[29]
1.研究时间上看
据图1呈现的数据可知,近年来我国对教师惩戒权研究的发文量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2019年出现了激增现象,仅在2019年就出现了56篇相关研究,2020年更是达到了90篇文献,明显反映出教师惩戒权这一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教师惩戒权”。同年11月,教育部下发《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旨在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真正落到实处。2021年3月正式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师惩戒权”一词作出规定。这些文件都为我国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法规依据,并引领相关学者进一步关注并研究我国有关教师惩戒权的问题。自此,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研究在社会上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各地也相继出台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相关文件,相关研究逐渐向类型多样化、内容纵深化方向发展,我国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反映出教师惩戒权研究存在的重要性。此外,近年来不断爆出的有关教师惩戒行为的新闻也反映出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是有必要且十分重要的。
2.研究发文情况上看
我国教师惩戒权有关研究的研究主体人员主要是高等学校的科研人员、各级各类的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以及中小学教师。从绘制的教师惩戒权研究机构图谱中,可以看出发文量高的研究主体主要还是高等院校或是高等院校中的研究机构,大多还是师范类高等学校,这就导致现阶段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性较弱。此外,从知识图谱不难发现各机构、研究者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现阶段各研究力量并没有聚集在一起,导致研究成果的影响力不强,研究水平层级还较低。因此,应积极主动地加强各研究主体间的学术交流和探讨,这对提升现有教师惩戒权研究水平和质量,推动教师更好行使自身教育惩戒权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另外,从发文期刊能够看出,相关研究大多发表在教育类综合期刊上,主要集中在初等、中等教育期刊上,可见学者较多关注中小学阶段的教师惩戒权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成果在质量方面是较为乐观的,有22.9%的研究成果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现阶段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高水平成果还是较多的。但发文期刊较为集中,有待进一步拓展教师惩戒权的研究领域,从多学科视角看待教师惩戒权问题。
3.研究热点上看
根据上文绘制的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关键词共现知识图谱可以看出,我国在教师惩戒权研究方面逐渐呈现阶段化的特征,早期主要是对教师惩戒权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如何界定教师惩戒权进行研究探讨,随着国家有关文件的下发,学界开始对教师惩戒权的惩戒行为、正当程序、惩戒教育下师生关系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梳理近21年我国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成果能够看出,我国现阶段对教师惩戒权的研究热点聚焦在教师惩戒权的内涵、界限、原则、合理性与合法性、惩戒方式等理论层面的研究,这为后续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虽近几年来逐渐呈现出由理论研究向实践探索的发展趋势,但相关实证研究仍较为缺乏,无法很好地指导实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导致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仍受到诸多限制。且相关实证研究缺乏持续性和系统性,缺乏对学生接受教师惩戒教育后的持续关注。
1.加强合作,提升研究影响力
通过绘制教师惩戒权研究的作者和研究机构的知识图谱能够发现,目前对教师惩戒权进行研究的重要力量是高校的研究人员和中小学教师,但研究者及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较少,研究力量较为分散。不同的研究者拥有不同的优势,高校研究人员的研究理论基础较高,研究较为规范但缺乏必要的实践基础,导致部分研究成果缺乏实践指导性,无法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而中小学教师的研究大多基于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性但可能存在较为明显的经验主义倾向,研究理论基础较弱,规范性有待提高。因而,在此后的教师惩戒权研究中应当充分发挥研究者、研究机构的各自优势并开展协同研究,取长补短,有效提高教师惩戒权研究的水平及影响力。
2.教师惩戒权研究应该聚焦在解决实际教学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通过绘制近21年来我国教师惩戒权研究的关键词共现图谱以及对文献内容的梳理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学界已一致认可教师应当拥有惩戒权,教师采用批评教育这一教育形式也得到学界普遍认可。早期我国有关教师惩戒权的研究主要聚焦在探讨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方面,后来在惩戒权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后,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更多是将目光聚焦在教师惩戒权问题中师生关系构建、使用教师惩戒权的正当程序、奖赏教育与批评教育的平衡、惩戒和体罚的界限等问题,大多停留在理论探讨的阶段。因而,今后应当将研究重点聚焦在解决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使用惩戒权时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探讨教师惩戒权在实际行使中应当包含哪些权利内容、具体是如何界定的、教师应当如何合法地行使惩戒权、如何保障教师这一权利等实际问题。要加强有关教师惩戒权的实证研究,避免教师惩戒权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阻碍,聚焦的惩戒权问题要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有效解决现实问题。
3.教师惩戒权的研究要以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成长发展为出发点
首先,要认识到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前提是惩戒教育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教育教导学生,若起反作用,一味强调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那教师惩戒权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对教师惩戒权的研究也就失去了最重要的实践意义。惩戒教育是教师在教书育人时使用的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在实施惩戒行为时要符合教育规律,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注重惩戒教育的育人效果。教师在采取教育惩戒行为后应当重视与受惩戒学生的沟通交流,对及时悔改的学生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行为。而现阶段我国针对教师惩戒权的实证研究恰恰缺乏对学生接受教师惩戒后的教师行为的持续关注,以及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后的保障和权利救济研究,这些都是后续研究教师惩戒权者应当引起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