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芬 贾素波
(包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内蒙古 包头 014031)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若干重要问题研究》于2021年1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全书11章近50万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维度、思想维度、逻辑维度、认同维度、心理维度和实践维度,展开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全书将历史和现实、事实和价值、图示和本质以纵横交织的方式,融为一个整体,从概念术语的解释开始,在话语叙述上层层递进,在逻辑脉络中环环相扣,在主题凝练上突出特色,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贯穿全书中,彰显了学术研究的高度理论自觉、政治自觉和实践自觉,全书兼具理论性、学术性和时代性高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若干重要问题研究》一书充分揭示了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现实的重要意义。该书从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高度,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观视野下揭示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该书认为,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经验告诉我们,建构面向社会现实的引领中华民族进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理论的先导和凝聚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法宝。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史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百年奋斗史。中国共产党通过把握时代精神建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度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引作用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国共产党历史同行的关键;中华民族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和信仰也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
在这一理论视域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工作的“轴心概念便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现成的且最直接表述马克思新唯物主义与唯物史观的存在概念,就是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存在概念”[2]。
社会存在论涵盖了该书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视野,构成了该书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为基础的内核,说明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有历史和现实依据的社会事实”[2]。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2]基于这样的认识,该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事实作为认识历史上各个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同表现的依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和基础作用作为一个不可缺少的中介环节进行阐述。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社会事实包括社会层面上的“一切行为方式”,社会事实具有普遍性、外在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其内涵“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法律道德、社会习俗和文化传统之外,还包含家庭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同时也包括各国的城市及居民分布情况、人口特点等其他方面”[3]。因此,社会事实不仅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象性的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联,而且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的生产方式及交往方式有关。该书分层次、分阶段和过程表述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识,涵盖了从最初阶段的抽象表象符号、发展阶段的内在逻辑、铸牢阶段的真理性认识这样一个完整过程,中华民族的实践在此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该书在对诸多社会实践中的社会事实进行分析时建构的认识论在全书中始终与唯物史观的表述过程同步进行,实现了作者预定的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双重自觉的目标。在这样的研究范式中,全书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存在的主体性向度和社会事实价值目标的意义,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民族争取自由解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丰富深远的内涵。该书构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反映论和“合力”生成论凝聚了社会共同意识和集体共同意识,引导和规约着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彰显了社会事实是来源于、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的本体之维,强调了社会事实背后的整体性规范性道德性的形塑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该书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依据,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有赖于中华民族对自己历史的创造和贡献,这种创造和贡献与中华民族对自然、对社会的认识和改造是分不开的。这种改变自然和社会的活动,表现为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表现为对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这些活动概括起来说就是劳动和交往两大类活动。因此,人类作为一个共同体的组成,不仅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作为社会历史延续的基础,而且将精神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作为社会历史延续的基础,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本源的、第一位的,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的一个最基本的思想。
该书不局限于把中华民族创造历史的活动仅仅归结为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即体力和脑力的活动,而且将其归结为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即中华民族开展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活动。因为作为表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和现实的活动,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不仅具有客观性的历史和现实的存在,也具有主观性的自觉自主的创造。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人的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正是因为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才能够表现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发展和成熟建立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之上,又有赖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实践,因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体根据就在于中华民族本身,是由中华民族的需要和利益驱动的价值取向引领的。该书抓住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进步和成熟的主线,彰显了贯通其中的价值取向的重要作用,表现了中华民族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长河中的自觉自愿。该书认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价值取向是指在历史和现实层面上由中华民族这一主体从整体需要、整体利益出发选择和形成的价值立场和价值态度,具有影响中华民族历史进程和现实发展势态的导向作用。
该书认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和现实活动的利益渗透性和价值渗透性,决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观和社会观的层次和水平。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和现实活动中,各民族不仅要关注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合规律性,也要关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运行的合目的性,表现作为合理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因而,研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应当确立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和现实认识的解释框架,也应当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评价以及确定其方向和目标提供根本的价值尺度。该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在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观指导下没有离开对历史事实的客观、真实的叙述,也没有离开对这个活动主体动机中价值取向动态的考察。通过肯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历史观和社会观价值维度对认识维度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的主体性和主体自觉性,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的视角更加多样、全面。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5]该书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题叙述中突出强调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引领者、推动者和践行者的中国共产党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发展和成熟过程的经验总结和规律性概括,符合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符合中华民族的成长规律,符合中国共产党成长奋斗的历史规律。1922年7月党的二大宣言把“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作为民主革命纲领的重要内容。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把“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等7项列为“极力要求做的事情”[6]。此后,党的文献中频繁出现“中华民族”一词。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百年奋斗中,中国共产党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该书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呈现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认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一贯逻辑和鲜明主题,就是对中华民族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辩证把握。与此同时,由于一直牢牢把握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基础作用以及两者的交互作用,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性的引导,不仅依靠系统的体制机制支撑,而且牢牢抓住解决民族问题核心就是促进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物质基础建设和民生改善,不断夯实增进各民族共同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引领,以“五个认同”推进各民族文化心理建设,有效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格局、新局面的开创。该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概念和实践概念的丰富内涵通过中国共产党不断展现的主体性、能动性,不断形成的现实性和对象性活动充分揭示出来,熔铸在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进行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之中。该书一再强调应该认识和理解中国共产党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形成的新格局的重要意义,强调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中,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在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目标中认识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该书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全面的政治制度、厚实的经济基础、先进的思想文化的支撑,形成了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战略布局和资源配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复兴民族主体性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方向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