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比耶·阿卜杜热合曼,赵健霖,张文涵,何桂香
(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
“互联网+医疗健康”是以网络时代为背景,以满足人类健康需求为目标,将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健康产业相融合,围绕医疗问诊、电子处方、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医疗健康生产与服务形成的新业态[1]。我国已于201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医疗领域供需矛盾日益明显。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人们带来了严重影响和危害,尤其是老年群体感染风险较高且影响和伤害较大[2]。“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能够解决供需矛盾,提高效率,有效缓解老年人看病难的问题[3]。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指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在积极应对健康老龄化和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过程中,有必要了解老年群体在认识和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过程中存在的障碍,以便制定出适宜的举措,实现政策目标。因此,本文通过调查分析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医疗健康”认识和利用方面的现状及问题,探究成因并提出对策,为“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的实施提供参考。
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通过网上问卷的形式对中西部地区包括新疆、甘肃、河南、山东、安徽、湖南等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展开问卷调查。
1.2.1 调查方法
以问卷的形式开展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认识和利用情况的调查。自编问卷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和调查内容(包括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知晓类型、利用方式、利用情况、常用就诊方式、总体满意情况、不满意的原因分析、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最大阻碍以及服务需求等)。
1.2.2 问卷的信度、效度检验
自编问卷采用Cronbach’sα信度系数检验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总Cronbach’sα为0.898,信度>0.7,说明问卷一致性信度较好;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法分析问卷的结构效度,KMO值为0.763,量表各因子累积方差贡献率76.95%,提示结构效度良好。
1.2.3 数据分析法
对收集的问卷运用SPSS 22.0进行描述性分析、秩和检验。
调查对象共计1356例,收回有效问卷1356份,问卷有效率为100%。其中,60岁~949人,70岁~407人;新疆742人,甘肃、河南、山东、安徽、湖南等地共614人;男性642人,女性714人;汉族820名,维吾尔族376名,其他民族共计160名;患有慢性病者545人(40.19%)。
2.2.1 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知晓情况
调查对象知晓率排在前三位的是信息查询(69.84%)、寻医问药(67.70%)、电子病历/健康档案(67.19%),而对网约护士(37.91%)、医药电商(45.06%)和随访服务(50.82%)3种互联网+医疗健康类型知晓率较低,见表1。
2.2.2 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认知渠道
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认知途径主要是经医生或他人介绍(66.01%)、家人熟人朋友推荐(56.57%),见表2。
表2 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认知渠道
2.3.1 利用率
寻医问药(50.67%)和预约挂号(43.00%)是此次调查中老年群体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利用率最高的项目,但所有项目利用率均偏低,见表3。
表3 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利用情况
2.3.2 就诊方式
老年群体以现场排队作为就诊方式的比例达到了80.39%,其次是预约挂号(38.35%)、电话咨询(26.18%),选择线上电子处方的仅占到了8.71%,详见表4。
表4 调查对象的常用就诊方式
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总体满意度为69.85%,见表5。对老年群体不同变量进行“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满意度对比分析显示,不同性别和不同地区的老年人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满意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是否罹患慢性病、不同户口类型的老年人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满意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6)。老年人群对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不满意的原因依次为:不能熟练上网(60.47%)、对网上医疗缺乏信任(45.35%)、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等通信设备(43.02%),见表7。
表5 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总体满意度情况
表6 不同变量的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满意度对比分析
表7 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医疗健康”不满意的原因分析
影响老年人实际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最大阻碍依次为:不会玩手机或不能熟练上网(62.76%)、实际操作难度较大(55.02%)、不识字(47.42%)、认识及理解不到位(31.94%),见表8。
表8 调查对象对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最大阻碍分析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类型的知晓率为32.30%~69.84%,尤其是关于医药电商、网约护士的知晓率极低,虽然信息查询、寻医问药和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是知晓率最高的3种类型,但是也没有达到70%。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目前,全国范围内开展5G医疗试点的医院已经超过了500家,尤其是“云医疗”,在这次新冠疫情的防控过程中同比增长了17倍[4]。但是,由于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时间不长,在老年群体中的知晓率不高,仍然存在不清楚互联网+医疗健康类型的情况。由于老年人形成了固有的生活模式,对于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弱于其他年龄阶层[5],相对于新兴的医药电商、网约护士等形式,老年人群对更早普及的医疗服务信息查询、寻医问药和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相对更熟悉。
研究结果显示,除寻医问药和预约挂号利用率稍高外,其他互联网+医疗健康类型的利用率都低于36%,并且所有项目经常使用的频率均比较低(<40%)。可能是因为多数的老年人群罹患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和定期检查,对于寻医问药和预约挂号的需求程度更高,而这种方式能更直观地加快看病效率。而在利用方式中,采用现场排队方式的人数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80%,这提示尽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模式效率更好,各级政府为老年人群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式,但是传统医疗模式也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6],因此老年人不愿意接受新的医疗模式;此外,老年人群受到思想观念、学习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对互联网信息的真假辨别能力较低,并且利用时难以操作,增加了使用障碍;由于“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普及和宣传程度不够,老年人对其缺乏足够的认识,担心新技术的应用会衍生其他费用而产生抵触心理[7]。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2020年12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为解决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健康医疗的利用率低的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合理的利用是将“互联网+健康医疗”的价值最大程度发挥的核心,其取决于老年人是否能够根据自身需求独立操作电脑/手机。对于多数老年人而言,借助其他家庭成员完成相关操作并获取自身所需的服务,是目前老年人利用“互联网+健康医疗”的主要方式,该方法在解决挂号、用药咨询方面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老年人大多合并有一种或多种基础疾病,“互联网+”能提供的健康医疗服务更加广泛(如互联网+慢性病管理),却受到老年人实际利用互联网+健康医疗存在的最大阻碍——不会使用手机/上网、实际操作困难等问题而未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老年人群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满意度不仅反映老年人对其接受的程度,同时也取决于其覆盖范围和方便程度。调查显示,老年人群对利用过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较高。罹患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满意度高于未罹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这跟其需要经常去医院复查、拿药,进行体检检测,“互联网+健康医疗”能够通过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远程护理等方式来进行就医问诊,减轻患病人群的医疗负担,缩短就医时间,提高就医效率有关。并且这类人群对于有利于自身健康的信息具有更高的关注度,有研究表明,患者个体对自身健康状况、医疗信息敏感程度和网站参与经验与疾病严重性有正向影响[8]。城市老年人群的满意度高于农村老年人群,原因可能是在城市接受医疗服务更便捷,信息化程度更高,接触的机会更多。
数据显示,老年群体多数是出于对医生、家人及朋友的信任[9],通过其建议对“互联网+医疗健康”产生一定的认知,进而产生信任感。但是,由于互联网本身虚拟的特性,加上“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本身发展时间短,还处于起步阶段,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老年人认为无法保障安全性,所建立的信任感没有坚实的基础,随时都会崩塌[10]。
202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为解决老年人群对“互联网+医疗健康”使用困难的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产品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群的实际操作能力,设置老年人窗口,依据老年人需求进行页面与功能的设计,减少操作流程,降低操作难度,消除老年人群使用电子产品的数字鸿沟,从而提高老年人使用意愿,提高产品利用效率[11]。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须承担更多的责任,借助于长期以来与社会大众建立的深刻信任关系,建议医院直接参与到“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中来,通过导医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向老年人传递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信息[12]。政府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研发适合老年人群的产品,打造适老化平台,利用产权保护维护企业的权益,保证其独立性和创新性,激发研发热情[13]。
“互联网+医疗健康”是完全依托于网络而存在的,患者的个人信息、病例信息、诊断数据都通过网络进行存储,因此,网络安全显得极其重要。在信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的今天,老年人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也很重视,保护老年人隐私数据的存储与传输安全是“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如若发现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情况,应立即报警来保证患者信息安全[14]。各级政府应立足于法律法规,加强对互联网监管力度。结合地区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互联网+医疗健康”运营商家提供更加细致化的服务,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有效的线上就诊环境,提升老年群体的需求度和信任度[15]。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必须建立省级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管[4]。江苏省依据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统一门户、分级服务、统一监管、共建共享的建设思路,加强数据整合,搭建信息保障机制,严格应用实名制,确保信息的安全[16]。
发挥政府职能,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医疗过程中的领悟性、前瞻性。当前老年人存在传统的儿女养护的观念,对于疾病的认识不准确,许多老年人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设施、产品还不熟悉且对其的认可度也较低,部分五六十年代的老年人依旧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购买欲望低下。因此,政府一方面要通过融媒体、官方平台等进行宣传,开拓新的传播途径,借助电视、广播等老年人受众较多的途径进行传播[17]提高全民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认知,改变老年人的医疗观念[18]。另一方面从社区或街道着手,通过宣传手册和大字报等形式,向老年人普及相关信息。
多数的未知源自缺乏切身体会。“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老年人群缺乏切身体会,无法明确自身能从消费中能获得什么样的体验,这就需要服务提供者提供免费体验的平台和机会,相关部门通过促销活动、上门体检等形式打开老年人市场,宣传“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优势,并对各项服务进行讲解。帮助老年人群深入了解“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形式,例如网约护士的护理内容,在线电商的服务形式,在线咨询专家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具体方式以福州市为例,打造以“活力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科技养老”为核心特色的老年健康体验馆,让老年人体会到“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便捷。
“互联网+医疗健康”新型模式是基于健康老龄化背景衍生出的一种解决当前医疗供需矛盾的有效方法。相对于其他年龄阶层而言,老年人在新型知识的接受和互联网通信设备的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作为医疗资源的主要使用人群,有效解决老年人的认识和利用方面的不足,才能取得理想的实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