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帆,于钦明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发展任务仍需要进一步推进。当前,我国的创新能力无法全面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所以必须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当前,“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加快推动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与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促进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1]。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关键,“十四五”背景下高等中医药院校如何通过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提升中医药人才的创新能力,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教育问题”,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已经开始逐渐从初期起步阶段发展到多元化推进阶段,随着中医药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医药高等教育模式要适应国家和社会需求发展,就必须不断进行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不断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2]。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顺应社会需求,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对不同阶段的教育体系进行不断创新[3]。在新的发展阶段,高等中医药院校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创新型中医药人才高度契合我国的教育发展目标,并且遵循中医药人才的成长规律,既顺应了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又推动了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突出以综合创新素质为核心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根本特征,更好地服务“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随着国家与社会对中医药的认可度增加,中医药人才的专业素质日益受到重视,社会需要具备先进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来充实医疗卫生体系。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侧重也在不断变化,在时刻关注社会对于人才需求动向的前提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则需要迎合社会需求[4]。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等中医药院校通过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的创新能力,将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有机结合,同时切实地明确社会对中医药人才的需求,明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侧重点,可以更加有效地增强中医药人才就业竞争力,为社会需求领域及时输送人才,使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与侧重点,促进新形势下中医药人才的就业走向,为未来中医药人才储备提供创新基础力量。
社会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很大程度上凸显了中医药人才缺乏的重要问题。一方面,社会民生需要更先进的中医药服务提升居民健康素质;另一方面,社会发展需要中医药产业的有力推动,这都需要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加以支撑。高等中医药院校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十四五”规划背景下中医药事业要围绕“七大领域”创新发展,必须由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加以支撑,诸如中医药临床实践、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教育教学以及中医药产业发展都需要创新动力来加以推进,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5]。高校社会服务的主要功能就是为社会培养和提供人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中医药人才在医疗行业的整体供求是通过市场选择来完成的,中医药人才就业竞争力归根结底要通过市场的选择来体现。当前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已经不仅仅是理论的灌输,更是创新能力的深化,突出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核心竞争力[3],因此需要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三十三条[6]指出:中医药人才培养应遵循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律,突出中医药文化特点,结合师承教育,提升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出:强化中药质量监管,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7]。至此“创新”成为了“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关键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要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加以支撑,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的培育也应当凸显新的着力点,在“十四五”规划的背景下,需要从多角度、多层面优化高等中医药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着重将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价值、中医药事业发展价值以及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价值加以融合,以《中医药法》为保障,在新时期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促进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优化院校人才培养功能及人才培养质量,进而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着力点:
从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来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相比于中医药专业教育体系发展相对较为滞后,随着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程的逐步推进,人才培养内容以及培养方式得到了进一步优化,致使单纯的理论知识教育教学无法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藉此需要顺应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在理论知识灌输的基础上应强化学生专业素质教育,厚植中医药文化素养,融合理论科研能力与临床实践能力,强调专业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法制素质等方面有机结合[8],引导多方面素质的养成,使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掌握中医药专业基础知识与必备基础能力,这种教育侧重点的转变在推进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既是“应然”,也是“必然”,更是“实然”,是更系统、更全面的教育模式。一方面体现了学生在学习发展中所应当具备的内在修养;另一方面更凸显了学生未来就业外在发展,满足了新时期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时代诉求。
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单向教学模式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一定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实际作用。新时期中医药高等教育应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专业素质的自我评价养成,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激励以及自我提升为主要途径,在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学习素质以及专业素质方面进行专项训练,为突出新时期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对中医药事业的积极影响,不仅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更要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新方式,加强对学生系统思想与专业素质的培养。同时要做好“三融”指导:融合中医药传统文化资源、融合中医药专业特色、融合学生主观思想特点,将 “扬文化、颂经典、精辨证重传承、勤钻研、博创新”作为培养重点,将医德医风与科研临床相融合,优化课程设计并创新教学方式,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目标,以培养中医药人才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为教学中心,以市场与消费者需求为社会导向,坚持院校教育与中医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让学生成为新一代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中医药人才[9]。
“医教研”协同互补为高等中医药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乃至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顶层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新的目标,是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优势新形势下培育中医药人才创新能力的根本要求,也为当前中医药人才提升理论修养与实践能力提供了新的培养方向。“医教研”的协同推进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医药高等教育提供了新元素与新理念,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以及课程体系等方面和传统的中医药高等教育模式相比有所区别[10]。在多项规章制度保障的前提下,高等中医药院校科研水平、教学能力以及医疗技术不断提升,“医教研”协同发展更强调院校在原有教学的基础上,突出科研创新以及实践教学创新的重要性,无论是临床实践或是教学科研都需要中医药人才具备较高的创新能力。加之与中医师承教育相结合,很大程度上规避了传统中医药院校教育的局限性,将临床实践教育与科研创新教育融入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在这种新趋势影响下,高等中医药院校应形成院校教育、实验研究教育、临床实践教育、中医师承教育即“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11]。
3.1.1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高校应准确把握“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对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侧重点,及时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出必要的调整,契合“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诉求,建立具有行业特征、院校特色以及时代价值的培养方案,并对不同年级中医药学生的培养方式进行区分,为大一学生灌输创新创业知识与思想理论,培育创新创业意识;为大二学生结合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知识开设创新创业专业课程,奠定良好理论基础;为大三、大四学生提供实训机会,鼓励其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及各类创新创业计划竞赛等活动,传授创新创业技能[12]。
3.1.2 创新课程教学方法
一方面,要用好创新创业理论课程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高度认识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的重要地位,围绕各院校现行的教育教学体系,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提高课程整体质量;另一方面,改进授课方式,协同推进创新创业课程与中医药专业课程,要将因循守旧的单向灌输向灵活的双向交流转变,发挥中医药专业课程教学的灵活性与深刻性特点,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使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与中医药专业课程教学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3.1.3 优化核心教育环节
高校应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环节,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将中医药基础知识与创新创业理论有机结合,加强各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内容的关联性,从单纯的创新创业知识灌输转变为灵活的创新创业素质培养。除此之外,在第二课堂教育中,也应当融入中医药创新理论与创新思路培育,采用深刻灵活的教育模式,增设中医药创新创业教育模块以及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考评制度,并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群体对知识理论的实际需求,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中医药创新思维。
3.2.1 构建中医药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
高校应积极打造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孵化,建立中医药创新创业实践中心,推进中医药创新成果转化,最大程度地形成中医药先进技术合力,提供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平台,使学生在模拟创业中提高素质、积累经验,为加快科研成果转化的基本保障。
3.2.2 打造中医药创新文化品牌
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专业导师的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并整合各学科师资力量,组建多领域创新创业专家指导团,帮助学生深度配置创新素质与创业理念,为有意愿的学生提供咨询渠道与实践平台,高校应充分发挥中医药专业优势,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挑战杯”“互联网+”“TRIZ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申报”等活动,积累创新创业经验,打造中医药创新创业文化品牌。
3.2.3 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创新机制
高校应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发挥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基本功能,与企业等机构协同开展工作,破除体制性障碍,在政府提供创新创业政策保障的前提下,鼓励企业为中医药人才提供创新研究和创业支持,加强与地方企业特别是学校优势专业对口企业的合作,构建人才合作培养模式,同时聘请校外专家担任学校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技术指导,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必要条件。
3.3.1 强化组织架构保障
高校党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尽可能取得政府的政策支持,结合“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关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并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各类中医药产业相互协调配合,有效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设置专门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部门科室[13],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突出其主体参与,创建学生创新创业帮扶互助组织,进而下放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能,形成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联动保障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3.2 完善制度规章保障
高校需根据政府支持制定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规章制度,要根据国家与地方政策支持,破除制度性障碍,使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创新型人才培养;要立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发现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思考解决方法,对创新创业教育发挥导向作用;要立足“十四五”规划,研判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着力点,细化不同阶段的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目标,使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将制度建设贯穿在创新创业教育始终,渗透到校园文化建设的始终。
3.3.3 优化创新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创新型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
高校应重点发挥校园就业指导的主渠道作用,将线上线下平台有机结合,发挥辅导员、就业指导教师以及研究生导师的重要作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实效性,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激励机制。
新时期高等中医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对于培养创新型中医药人才、中医药事业现代化发展以及教育事业发展进程都具有战略性意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在中医药事业中承担着守正创新的重要责任,“十四五”时期,高等中医药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必要变革,为培养创新型中医药人才提供基本途径与依托,以此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进而推动中医药事业守正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