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社区警民关系问题探析
——以D市N派出所为例

2022-04-08 06:14唐晓嵩刘向茹
关键词:警民警务公安机关

唐晓嵩,刘向茹

(辽宁警察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6)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正向着更宽泛的领域延伸。群众的需求便是警务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各项警务活动的过程中,如何切实赢得群众满意,是每一名公安干警都应当深入思考的问题。近年来,一些警民冲突事件在社交媒体平台广泛传播,不断引发舆情讨论。从雷洋事件、庆安枪击案,到公民拍摄警察执法视频后恶意剪辑上传网络、警民肢体冲突引发伤亡等,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问题不断出现,使本应和谐的警民关系日趋紧张。不仅不利于公安工作的顺利推进,更是给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带来负面影响。在大数据时代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我们既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为民办事,提高为民服务本领,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添砖加瓦;又要警惕互联网信息病毒式的传播特点,及时抵制恶意捏造的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不良信息,澄清大众误解,消除刻板印象。大数据时代如何完善警民信任机制、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方法、提升社区民警形象及工作能力,对构建和谐美好的“三共”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区警民关系基本内涵

(一)社区警民关系的含义

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及人际关系(1)参见张诚刚:《融入社区:社区警务模式下的警民关系重建》,载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警民关系具有政治性,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体现了国家性质。警民关系既是人与人相互沟通、相互交流联系的纽带,又是警察与公众之间以法律为依托的权利义务关系。社区是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既包含着邻里之间的大事小情,也是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的落脚点。社区警民关系是以社区为依托,在社区民警与社区公众之间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在警民相处中,警察组织为了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而采取相应的沟通交流手段,与民众进行双向互动,增进双方对彼此的了解并达成共识,进而形成的一种互帮互助、互促互进的良性社会关系。

(二)社区警民关系的特点

1.客观性。警民关系基于经济发展、政治制度等基本要素而产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民警察在社区警务活动中与社区群众及社会组织互动而形成的一种关系,同其他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制度一道构成完整的社会关系系统(2)参见张诚刚:《融入社区:社区警务模式下的警民关系重建》,载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2.互利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与民众是互促互进、互惠互利的关系。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只有符合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才能够有效开展、扎实推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才能有所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才能充分汲取民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创造出更多的辉煌成就。反之,如果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违背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失去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那么各项事业的开展势必会遇到重重阻碍。

3.公共性。公安机关作为警民关系中的主体,与群众及相关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具有公共性。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需要依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沟通,这种交流过程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公共性质。互联网的出现为警民间的交流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公共平台,打开了警民间信息传递与共享的便捷通道,使警民关系的构建体现了更为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社区警民关系的要素

警民关系要素主要包括基本要素和辅助要素。

1.警民关系的基本要素

(1)主体要素。警民关系的主体要素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承担着行使国家行政权和国家司法权的重要职责,在警民关系中占据核心位置。该组织中的每个个体,在执法活动和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中,都代表着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2)客体要素。警民关系的客体要素即人民群众。警民双方作为警民关系中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又是其服务对象。各项警务活动的开展直接作用于人民群众,宗旨也是为了服务好群众。(3)媒介要素。媒介要素是警民之间交流联系的渠道。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媒介要素更加多元开放,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纸媒、电视新闻,科技的发展带来了微博、微信、抖音等更加具有交互性和实时性的智能APP,拓宽了警民的沟通渠道,丰富了媒介要素的内涵,也给新时代社区警务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

2.警民关系的辅助要素

(1)目标要素。大数据时代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公安机关长期坚持的奋斗目标赋予了新的要义,即利用智能化手段服务群众使其满意,进而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互联网+治理”中。和谐的社区警民关系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以及组织协调性,更有利于实现构建良性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2)社区环境要素。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乡人口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即使在同一城市,不同社区的生活环境也不尽相同。社区居民的年龄、学历、职业类型构成不同,生活习惯有较大差异性。加之大数据时代社区网络环境复杂多元,构建社区警民关系更需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变,结合本社区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切忌照搬既有经验,一刀切式地开展工作。(3)管理要素。警民关系建设实质就是一项管理活动。管理是一种限制性、约束性要素。以往的警民关系缺少管理,只要不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基本处于放任其随意发展的状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无论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上,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新问题。警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将管理要素充分纳入日常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

(四)D市N派出所贴身警务模式概况

近年来,D市N派出所为适应社区警务工作模式改革发展的需要,利用现代化技术装备,全力打造“三位一体”“警保联勤”等贴身警务模式,实现了管理与服务在辖区内的广泛延伸。

1.“三位一体”,打造一流警务

“三位一体”指“治安巡逻防控、社区警务服务、社会民调联动”的“三位一体”。在治安巡逻防控领域,N派出所对重点部位采取分区监控模式,定时定点按规划路线组织民警进行巡逻,尽可能保证全面巡控;在服务领域,N派出所实现网格化服务,建立以派出所为中心,以社区警务室为补充的二级服务体系,并且利用警务云平台开通线上预约办证等服务,实现群众办证少跑腿的服务效能,工作更加便民利民;在社会民调联动领域,N派出所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警务室中建立调解室,成立警民联调工作委员会,由社区民警与居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行职责细分、责任联担。

2.“警保联勤”,共创平安社区

“警保联勤”是一种立体化安保防控模式。N派出所充分发挥辖区内治安志愿者、企业保安、治安联防员的辅助作用,发动其参与群防群治,为情报收集、巡逻防控、流调协查等提供助力,实现警民联动、警企共建,不断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社会根基。

二、当前构建社区警民关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警民间信任机制尚未建立

信任是社会成员基于对过往经验、风险以及收益的综合性评判所表现出的期望或信念(3)参见苏恒:《政治信任视角下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研究》,载《山西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第36-41页。。社区警务工作任务繁杂,需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所思所想,及时受理其各项诉求,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获取群众的支持和信任。随着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的交织叠加,警务工作的开展大多需要依托大数据的便捷和准确。但我们应认识到,互联网信息的飞速传播存在两面性。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网络信息芜杂,真假难辨。各种负面信息若不及时消除,极易在群众心中产生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人民警察的正面形象,影响公安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传统的警民相处模式已经难以解决新时期警民矛盾增多、警察权威消解等诸多难题。网络时代若不能建立起警民互信机制,将严重制约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不利于公安工作的提质增效。

在D市N派出所的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一些群众对警察有信任危机,对警察的执法活动质疑投诉、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有的群众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因没有备齐所需材料,又不愿返回补充因而在工作场所大吵大闹;有群众在入户宣访活动中对民警宣传的反诈常识缺乏重视,存在不愿意下载反诈APP甚至怀疑其安全性的现象……这些情况都体现出当前警民间信任机制并未完全建立,警察队伍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力仍旧不足。警民间信任机制的着力点在于警民信任关系的建构,探讨良善公共生活与信任存量的内在关联,以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社区警务工作能力及工作效果。为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必须采取有效的方式化解警民信任危机,建立起警民间信任机制,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二)社区警务工作方法缺乏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动力。警务工作模式以及工作方法也需要随时代发展与时俱进,不能固步自封、因循守旧。调查发现,D市N派出所部分社区民警工作方法单一、僵化,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警务工作成果的群众满意度也随之下降。民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创新意识

部分民警在传达上级指示或相关工作通知时,不预先思考,只注重工作留痕,没有考虑群众能否完全理解传达内容,传达方式是否合理有效,工作方法有形式主义之嫌;部分民警思维惰化安于现状,工作中疏于借鉴交流,各行其是固守一隅,缺乏推进警务工作创新发展的精神动力。

2.缺乏创新手段

少数民警在社区群众工作中沿袭陈规,不懂得采用新媒介与群众沟通,不会利用新平台如“三微一端”等服务群众,不主动问需于民,动辄敲门入户,却敲不开群众的“心门”,自然无法汇集民智,无法真正问计于民,人口管理、情报收集、疫情防控流调等工作也就无法顺利开展。在需要群策群力的工作中,只会发号施令布置了事,没有做到针对不同群体灵活转换沟通话术,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以方,自然无法得到群众的认同与支持。

3.缺乏创新能力

创新工作方法并不是凭空臆想,而是需要过硬的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支撑。当前N派出所民警中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工作中以惯性思维为本,沿袭唯经验论,不肯与新思维接轨,不愿学习新思路、新政策,创新发展能力不足,工作中自然毫无头绪、脱离现实,面对日趋复杂的新形势也不会迸发出创新灵感。

(三)智能化手段利用不足

大数据具有许多特殊优势,如速度快、体量大、精准度高等,在警务云平台的构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大数据在我国社区警务领域的普及,是当前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的关键环节。

在利用大数据进行社会治安精准化防控方面,智能化手段在刑事案件中运用较多,在治安管理中则相对较少应用。犯罪的根源往往产生于矛盾纠纷,倘若在矛盾纠纷化解环节利用大数据做好预防,就有极大的可能避免一些大要案的发生。例如D市某重大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是十年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人员。该人员居住于D市N派出所管辖范围,而N派出所并没有对该人的社会危险作出预判,反映出派出所民警在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口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对于有犯罪前科的重点人口,民警放松了考察监督,没有时刻关注其思想动态、生活状况、是否有异常行为等,未定期进行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未与之在沟通交流中拉近关系,消除其对社会的抵触情绪;同时,在邻里之间矛盾纠纷调解结束后,也没有在日常走访工作中适当关注,只关注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忽视了后续生活中双方情绪态度的转变,导致矛盾日积月累,从而埋下巨大社会隐患。真实案例警示我们,只有加强日常回访交流,及时沟通疏导,让警民的心贴得更近,才能密切了解治安动态,避免发生事端。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此类人员数量较多、案由繁杂,N派出所只靠表格登记,案底录入留存,在管理过程中随着时间年限增长,难免会放松警惕,有所疏漏;以手动方式记录时间定期回访,数据检索汇总工作十分复杂并且容易出错,增加了社区民警的业务负担与工作难度。这些工作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智能化技术手段,可以帮助民警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遗漏;同时,能够帮助民警明确沟通方向,找到与重点人口拉近关系的切入点,有效预防一些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

在利用警务云平台开展便民服务方面,虽然D市公安机关利用智慧平台在办证领域逐步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但仍旧存在一定的功能缺失。如在独居老人关怀方面缺少相应的数据分析及统计,没有充分实现智慧助老;在小区智能化安防设施的搭建上,部分小区前端安防设施尚未更新,感知设备未实现广泛布建等等。这些问题都反映出我们在利用大数据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应当结合智能化设备的特点以及社区群众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开发完善平台功能,真正将大数据的惠民利民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获得群众的认可,使其发自内心地支持配合民警的各项工作。

(四)民警规范化执法培训不足

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若不能正确行使执法权力,必然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公信力不足,难以取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就沦为空谈。要使人民群众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规范化执法是必要条件。大数据时代,民警只需拥有一部手机即可检索全网法条,虽然给工作带来一定便利,但却失去了将法条牢记于心的主动性。警察权威也会在不能谙熟法条的行为中渐渐消解。D市N派出所有少数民警未能主动学习新出台的法条以及执法细则,派出所也极少组织集中学习,导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用语不规范、步骤不完整、程序敷衍了事;作出处罚决定时,误用、漏用法条的现象也经常发生。部分民警面对百姓的质疑,无法清楚明确地解释法条依据,难以做到以法服人,甚至态度粗暴,呵斥当事人。凡此种种,都是执法规范性欠缺的表现,反映出当前公安机关对民警执法规范化教育不足,民警对规范化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进而随意行使执法权,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当前D市公安局在社区民警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目标不清、重点不突出、内容不精等问题,缺乏专项的服务意识培养、言语表达能力培训、调处矛盾纠纷技巧等具有实际意义,能运用到执法实践中的训练内容。思想教育主题大而空泛,讲解方式枯燥无味,讲解重要方针政策时缺乏与实际案例的结合,民警对学习内容理解不透彻,难以将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落实到日常执法中,落实在与民相处、为民服务的具体工作中。这样的培训活动缺乏实际效用,难以从根本上通过教育强化民警执法为民的内生动力。

(五)公众宣传发动不足

公安宣传工作旨在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当前,D市公安局在构建和谐社区警民关系中,宣传发动仍旧不足,问题主要集中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方面。

在宣传内容上,为展示良好警察形象,D市公安局定期向各派出所收集警务先进模范事例、警务活动的图文资料等素材在官网发布,但内容较为单一,形式不够丰富。以D市N派出所上交素材为例,在内容选取和编辑撰写上并未真正投入心力探讨哪些内容更能拉近警民关系,怎样表达更能打动群众心灵,多数情况下只是为了完成任务随意上交工作照片。这样的宣传未能让群众加深对公安工作的理解,真正感受到公安工作的不易,自然很难引起群众的共鸣。

在宣传形式上,D市公安局虽然能够线上线下并举,在官网发布宣传内容的同时开展“万名民警进百万家”的活动,组织派出所民警入户宣传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在形式上尚未打破传统,做到创新多样。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可以利用的媒体平台种类繁多,但D市N派出所并没有与时俱进开通相关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线上宣传形式单一;线下宣传活动大多以挂条幅、贴海报为主,缺乏与群众的主动互动,与群众沟通交流不足。宣传工作成为公安机关单方面的自发宣传,群众没有真正参与其中,缺少体验感,宣传效果自然难以保证。

三、构建大数据时代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对策

(一)建立警民间信任机制

警民相处过程中,群众能否充分信任警察,首先要看警察的行为是否合乎要求。信任的产生有其特有规律。信任主体之间人格是对等的。在其产生与存续的过程中,信任主体是自觉自愿的,而且是双边互动的。公安机关应在发挥警察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把握规律,建立起长期且牢固的警民间信任机制,从而构建起和谐的警民关系。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队伍建设,铸造忠诚警魂

要取得群众信任,公安民警不仅要做到忠诚履职、立信于民,而且需要有能力完成党和国家交办的各项任务,用心将人民群众的大事小情办好做实,让人民群众放下心,给予公安机关充分的理解与信任。加强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公安干警的忠诚教育,使其忠诚于党,忠于人民群众,培养公安干警的忠诚意识;同时,要注重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让公安民警具备干事创业的能力,学会在社区工作中运用现代化手段服务人民;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丰富自身阅历,提高自身本领,规范执法用法,利用所学知识技能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大的满足感。

2.增进群众了解,提高群众认同

群众满意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本质要求,是衡量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一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公安工作亦是如此。增进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了解,提高群众认同,应当从以下三点着手:

(1)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作用。加强公安队伍中的典型模范事迹宣传,树立良好警察形象,使警察文化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认同。(2)鼓励群众参与体验,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定期组织群众参观警营,组织民警进行实战技能展演等活动,让兼具软硬实力的公安队伍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彰显,增强其对民警的信任度。(3)对负面舆论及时反应,消除影响。大数据背景下,各项工作都在舆论的监督下开展。实际工作中,不乏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恶意抹黑,将公安民警正常执行公务的视频掐头去尾上传网络,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面对此种情形,公安机关应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澄清误会,公开公正呈现完整的事实真相,端正舆论航向,增进百姓理解,树立人民警察的正面形象,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3.更新工作理念,全面惠民利民

理念更新应从端正心态出发。社区民警要主动深入基层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问题,将为民服务贯穿于工作始终。实践中,要注重惠民利民的全面性,主动关注社区的弱势群体、失业人员,利用智能手段为他们提供应有的帮助,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如对待社区的独居老人,可收集录入相关人员信息于APP中,增设功能以便民警及时获知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他们提供“不见面”求助渠道,在他们行动不便需要办理业务时提供针对性的上门服务。社区警务工作应当更精准地对接群众需求,让惠民工程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方法

当前部分社区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不顾实际,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在与人民群众的相处中,不能有效沟通,以上位者姿态无法打开百姓的心门。这种没有特色、没有创新的工作方式会给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带来重重阻碍,因此,要大力创新社区警务工作方法,聚焦与民沟通中存在的问题,找到关键性解决措施,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得到提升。具体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

1.创新沟通交流途径,实现传统与现代的交融

在途径创新方面,公安机关应当在现有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多渠道发布需要下达的政策通知,提高百姓对政策文件的知晓率。如在微信网格群中,对重要政策要多次提示,设置为群公告,以免群众漏看。作为社区民警,对社区群众的基本情况应当充分了解,在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出台后,快速匹配符合标准的群众,单独联系通知,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享受到政策实惠。宣传反诈知识、推广APP使用时,民警单纯入户走访宣传多在年轻人上班时间,老年人群体又存在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难题,所以要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方式,推送民警预先录制的讲解真实案例的短视频供群众观看学习,使其充分认识电信诈骗的危害性,主动下载反诈APP,并将相关内容传达给家中老人。如此,既能更好地达到宣传效果,推广APP下载应用,也能得到百姓的称赞和认可。在办证须知等资料的发放上,单纯的文件篇幅较大,阅读缺少重点且耗时长,许多上班族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去读。民警若能预先摘录文件重点,将百姓关心的问题或办事流程制成通俗易懂的图表,方便群众理解和操作,既可以提高警务工作效率,也能有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2.创新沟通交流语言,以心交心温暖百姓心灵

社区民警在与群众交流时,要懂得换位思考,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话术。要知道群众关心什么,需要什么,才能找到沟通的切入点,确保有效沟通。做到这一点需要预先做好功课,对辖区居民基本生活状况、家庭成员情况等心中有数,交流时才能符合实际、有针对性。那些不经思考、对所有人千篇一律的交流方式则应当坚决摒弃。在需要发动群众力量时,社区民警更要摆正自己的姿态,单纯依靠发号施令难以获得群众认同。在语言上,应首先从旁切入,拉近社区民警与社区居民的距离,而不是直接要求群众做事。只有真正接地气,和群众站在一起,在沟通中让群众感受到公安民警的辛苦付出,看到公安民警需要发动、依靠群众的诚心,才能增进人民群众的认同感,使之积极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主动提供线索情报,为疫情防控增援预警,构建起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灵活的沟通方式和语言技巧需要民警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多与同事相互交流借鉴,才能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维持和谐的社区警民关系。

(三)提升智能化防控预警能力

大数据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公安机关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过程中,应当充分运用智能化防控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社区民警应当向科技要战斗力,切实提升自身的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将信息化成果充分转化到日常警务工作中。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要利用大数据做好重点人口管理、矛盾纠纷的化解、重点部位监控等工作,及时扼杀违法犯罪的苗头。可以在内部警务系统中增设相关板块或者专门开发APP供民警使用,提高社区民警的工作效率。

民警可以利用专门APP进行重点人口信息记录,如详细记录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曾犯罪名、释放时间、思想动态、访谈记录,定期进行回访开展帮教工作。为防止人员种类数量繁多导致漏管的情况发生,可以在APP中开通定期提醒功能,将需要回访的人员按犯罪性质和释放时间分类,定时提醒回访并可随时查看以往访谈记录,了解其所思所想,便于社区民警有针对性地进行访谈。通过交流,可以拉近警民距离,打消刑满释放人员对公安机关的质疑与误解,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样,针对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也需要定期对双方关系、思想动态进行回访并记录于APP中,督促民警采取有效方式做好跟踪了解,通过组织双方恳谈、走访周围邻居了解相关情况等方式,充分发挥警方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避免双方矛盾再次发生。

重点部位监控更应当利用好智能化手段,提升预警能力。公安机关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开发专项板块,用于搜集群众反映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如可疑人员动态位置等情报信息,组织辖区内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也应当在社区布建安防监控系统,更新前端安防设施、感知设备,实时对辖区出租屋数量、位置及高发案时段和路段等信息数据汇总分析;根据研判结果加强对相关地段巡逻防控,履行好打击防范盗抢骗等涉财类高发案件的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作为,在本职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群众营造更加和谐安定的社区治安环境,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与支持。

(四)开展民警规范化执法培训

许多警民冲突事件都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服务态度不佳、执法不规范导致的。要从根本上改善警民关系,需要加强对社区民警规范化执法的培训,提高社区民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使之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警务工作。在公安机关组织民警参与培训方面,要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和教育形式的实效性。

在教育内容上,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结合实际工作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明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践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确保公安干警对党忠诚,忠于人民。同时,要加强社区民警服务意识以及专业素质与技能教育,提升其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本领。执法的前提是学法。社区民警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对各项执法细则要分专题开设课程进行系统培训。在群众工作的培训内容选取上,应当以各类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对应的处置方法为主,训练社区民警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为其日后工作中解决群众困难、拉近警民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在教育形式上,要注重灵活性和创新性并行。在重大方针政策、重大立法的讲解上要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采取“接地气”的方式,让社区民警记忆更加深刻、理解更加深入,能够更好地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在法律知识的培训上,要注重授课人员的选取,授课人员应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具备充足的实战经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课程安排可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既要在符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线下培训学习,也要利用新技术手段,让培训学习打破时空界限。如开展视频会议集中学习,或在官网发布视频课程,督促社区民警定期打卡学习累计积分,以保证线上学习达到预期效果。在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上,可采用场景模拟的形式,模拟各类与群众相处情景进行演练,使社区民警日后遇到相似情形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教育培训的最终效果需要由考核来检验。对此,应完善相应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定期对所学内容组织考核并进行排名,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职级晋升挂钩,激发社区民警主动学习的内生动力。

(五)宣传发动公众力量参与治理

任何一种警务模式的运行都离不开警民的共同参与。脱离了群众的警务模式如同无源之水,会变得毫无生机与活力。在目前的警务活动中,仍存在只有警察“独奏”,难以形成警民“合奏”的现象。社会公众只是被动接受警察提供的信息,认为社区警务工作是警察单方职责,把自己排除在社区警务工作之外,不愿意主动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在万物互联的今天,每个人都应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主动成为信息的提供者。公安机关应当探讨合理的路径方法,促使社会公众变被动为主动,使公安机关的“独奏”变成警民“合奏”,实现人治与自治的有机融合。

警力有限而民力无限。社区警务工作只有通过公众广泛参与,才能实现警力的无限延伸。以发动群众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方式拉近警民关系,根本上是从“警”和“民”二者中找寻突破口,促使两方共同发力,协同联动实现共赢。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沟通交流是宣传发动群众配合警务工作的重要方法。如通过多媒体平台推送政策文件、重要常识,并以推送获流量的活动形式,鼓励群众参与转发,扩大影响;为群众畅通线上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发现社区民警服务态度不端、执法不规范时及时投诉;公安机关内部督察部门应及时受理,秉持公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在宣传内容的选取上加强斟酌思考,多选取能够让群众产生共鸣的内容加以宣传。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鼓励群众参与治理,不仅简单方便、节约时间,新颖的宣传模式也会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公安机关应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定期通过社交平台向群众推送以法律知识、反诈常识为主的小视频,提高群众警惕意识;通过发动群众向身边人宣传转发,让安全防范知识“人传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法律、人人懂法学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公安机关应及时跟踪了解宣传活动效果,收集群众意见反馈,为后续开展宣传活动提供经验借鉴。公安机关应当将自己主导的社区警务转变为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实现“小众参与”到“大众协同”的模式转变(4)参见曹春艳,王震宇:《论大数据背景下社区警务工作的优化途径》,载《新疆警察学院学报》2019年第2期,第32-37页。。唯有警民之间形成合力,民警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服务人民,民众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社区警务环境才能够安然有序,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够在潜移默化之中顺利构建。

四、结语

构建和谐社区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的基础性工作。当下,需要结合大数据时代背景,科学规划并有效推进实施。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认真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建立起警民间信任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有序推进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构建,提升警务工作效能。

在大数据时代的公安工作中,多措并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仅有利于公安机关正确履行党和国家交付的各项职责使命,提高社区民警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人民警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不同地区情况不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方式也不尽相同。D市N派出所在警民关系构建上作出了很多努力,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在不断调整改善之中。相信未来辖区警民关系会在警民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变得越来越融洽,实现“独奏变合奏,共建又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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