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健 刘景岚
(1.东北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24;2.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对于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在东北的剿匪斗争,以往研究多从剿匪斗争本身出发,关注此一时期土匪的性质、剿匪的形式、剿匪斗争取得胜利的原因等内容,最终的结论大都指向剿匪斗争对于中共取得东北战场军事胜利的积极作用①。但事实上,中共对国民党的胜利,不仅是军事上的胜利,更是争夺政治合法性的胜利。政治领域的合法性(或称合理性)一般指“政治统治依据传统或公认的准则而得到人民的同意和支持”②。在中国古代历史乃至整个世界的前近代史发展中,往往是“强者为王”的合法性构建方式——以武力取得政权,同时以“君权神授”“五德终始”等理论取得人民的认同,从而完成合法性构建。中国在辛亥革命后终结了帝制,“天然的法统”不复存在。另一方面,清末以来相继揭幕的启蒙运动、新文化运动、反帝制斗争等现代化运动在中国民众中广泛地传播了民主思想。这就意味着国共政争不仅要在军事上分出胜负,还必须以现代政治方式构建自身的政治合法性。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构建主要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来实现。体现在东北战场上,就是中共将大批干部派下乡村,从人民群众尤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贫雇农和中农的利益出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并最终建立起有效的基层政权来实现。这也是学界一直以来的认识③。但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中共构建合法性还体现在其他各项工作中。本文即从中共的剿匪斗争切入,考察中共在进入东北后面临的合法性问题,以及中共如何在剿匪过程中将国民党非法化,如何将剿匪斗争与土地改革运动结合,实现农村利益的再分配,进而完成自身的合法性构建。
抗战结束后中共进入东北的“合法性”问题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国民党不承认中共在东北的任何地位,二是东北民众由于对中共缺乏了解以及盲目的“正统观念”而没有立即接受中共。
对于以国民政府组织者自居的国民党,中共与其争夺东北的行为不仅是党派利益之争,甚至是对“国家法统”的侵犯,必然会予以否定。在中共进入东北初期,国民党的情报机构即将相关情报汇总成为“重庆谈判期间共军与苏联勾结非法窃据东北热察等地之有关报告”,将中共进入东北的军队称为“伪八路军”“奸伪”“奸军”等,明确表达了他们对中共在东北合法地位的否定[1]319-320。在随后国共谈判中,国民党拒绝与中共就东北问题谈判,蒋介石在1946 年4 月召开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上作关于东北交涉问题的报告时明确表示:“东北九省在主权的接收没有完成以前,没有什么内政问题可言。”[2]75随后,蒋介石系统阐述了国民党接收东北主权的“合法性”及中共在东北的“非法地位”:在日本占领控制东北的14 年中,国民党领导东北军民“武装反抗日本侵略和压迫”,因此牺牲的国民党干部“乃达一千四百三十二人之多”;而中共在东北“并没有什么武装力量,自日本投降以后,东北才有中共部队的发现”,声称“我们国民政府为了国家主权,为了国际和平,对于共产党所谓‘民主联军’这样阻碍接收主权的行动,和他们所谓‘民选政府’的非法组织,我们政府和人民绝不能承认的”[2]76-77。蒋介石在讲话中否认了“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执行“不抵抗”政策和中共领导下的东北抗日联军坚持抗战的事实,而将中共进入东北视为“掠夺”抗战成果,从而彻底否定了中共在东北的合法地位。
中共在东北合法性地位的最大问题,还是来自于民众由于盲目的“正统观念”、缺乏阶级意识等原因而对中共的“观望态度”。首先,东北民众渴望和平的心理与其对国共战争的预判相矛盾。在经历了14 年的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抗日战争刚刚取得胜利之时,东北民众热切渴望和平。中共先期进入北满开展工作的陈云指出:“东北一般人民绝少有抗战初期敌后人民的斗争情绪,而是普遍要求和平。”[3]459这种民意前提,加上他们对当时国共双方军事对抗形势的简单判断,使东北民众“认为八路军所占之城必被中央军所进攻,必引起战争”[3]459,因此他们对中共普遍持“观望”态度。其次,中共在东北的群众基础较弱。在日伪统治的14 年中,中共领导的东北抗日联军主要是直接与日伪军警开展斗争,而较少直接做群众工作;中共党组织也由于日伪残酷的高压统治而不能充分开展工作。因此,中共在抗战胜利后进入东北的初期,群众基础是比较弱的。初创北满分局时期的陈云和张闻天对这一现实都有清楚的认识。张闻天指出:“我们党在东北的基础相对地说比较薄弱,人民由于长期受反动宣传的影响,正统观念比较浓厚。”[4]13陈云进一步指出:“一般群众对国民党存有相当的幻想,认为他们是正统,牌子正,有美国援助,力量大。我们虽然亦工作了几个月,但在群众中影响仍比国民党小。”[5]314-315与中共相比,“国民党政府中央军的合法地位,现在仍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本”[3]459。这种“国民党是正统”、国民党军队是“中央军”的盲目认识,让东北民众,尤其是旧政权、旧武装的人员,纷纷投靠国民党,甚至先期已经加入中共军队的人民以及伪满时期的旧武装,由于“阶级觉悟低,未经战斗……许多新兵认中央军为一家”,致使中共进入东北后新扩充的军队“政治上极不巩固,且有两面派,整营整连哗变”[3]474。这种背叛中共而转投国民党的现象,虽然多有政治投机的因素,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当时东北民众对国共双方合法性地位的选择。第三,中共进入东北初期面临的复杂形势使军民矛盾有所激化。为求快速进入东北,且对东北物产、资源预期较高,中共军队大多是轻装北上,甚至连必要的物资都没带。但进入东北后,苏联方面限于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而对中共态度多次反复,并未将原日伪时期的物资转交中共方面,尤其是中共在当地大规模扩充军队后,出现了物资极度短缺的情况。为了补充必需的物资和给养,中共军队不得不向民众征集。在此过程中,由于新扩充的军队成分复杂,并且尚未来得及进行系统整训,纪律性、组织性较差,常常引起军民矛盾。林彪在1945 年12 月总结进入东北后中共军队的弱点时指出:“在乡村中行动时,则到处征发。老百姓恨我,与征给养人员打骂。我军进驻城市时,因用边币大票子,商店关门。”[6]80
事实上,在进军东北前后,中共已经在考虑合法性构建的问题了,具体举措有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正名”以“言顺”。最先进入东北的军队除了李运昌部是长期在冀东地区坚持开展敌后抗战并最终建成冀热辽抗日根据地、已经在东北西部地区斗争的军队外,中共还特别将原东北军将领万毅、吕正操,东北籍干部林枫、张学思等派往东北,其用意除了“比较熟悉东北的民情风俗,到东北去扎根比较方便”外[7]143,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容易得到东北人民的理解与支持。中共军队进入东北后,苏军方面首先对中共以“八路军”的名义公开活动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指出“由于受中苏条约的限制,国民党接管东北似乎是合法的,共产党接管东北似乎是非法的”,因此建议曾克林部将八路军改称为“东北人民自治军”[8]218。随后,中共中央在致东北局的电报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没有正式名义,要组织大规模正规军是不可能的,而保安队名称,东北人民又不喜欢。请考虑是否可用东北人民自治军,或某某省自治军、省防军等名义。”[9]492
二是以抗联历史力证中共接收东北的合法性。针对国民党对中共“把持东北、妨碍东北主权接收”的指责,中共方面表示“从未反对由国民政府派人接受东北主权”,但接收主权的主体应该“尽量吸收东北民主人士与国内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10]76,77;针对国民党否认中共领导的东北抗联的抗日斗争、否认中共进入东北后建立的各级民主政权,中共内部提议,“以抗日联军领导人周保中、张寿篯(李兆麟)及吕正操、万毅、张学思三位东北籍共产党将领及冀热辽李运昌名义发表文告,说明抗日联军十四年与东北人民一起艰苦抗战的历史,及东北籍共党军李运昌部八年抗战、解放东北的意义……彻底消灭日寇、汉奸的专制剥削,改善生活”[3]464。甚至主张由东北抗联主要领导同志向国民党东北行营说明“九一八”后抗联浴血抗战十余年,始得有今日之解放,“因此最有资格、最有权利代表国家、代表国民政府接收该区政权”[6]118。
纵观初期中共的“合法性”构建行为,大多是针对国民党对中共“非法”进入东北的指责开展的,成效不可谓不显著,赢得了一批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理解与支持。但是随着国共关于东北和谈的最终破裂、国民党军队大举进入东北与中共“大打”,中共方面以上这些“合法性”构建的努力几乎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甚至连东北抗联的影响也被国民党利用马占山的“东北抗日义勇军”“东北挺进军”来扩大国民党的影响而下降——在国民党委任的东北地区反共武装力量中,马占山系统的计有东北挺进军(嫩江)、东北治安军、北安地区挺进军、东北挺进军(北满)、东北义勇军第二军、东北挺进军安东地区司令等多部[6]442,其影响力可见一斑。国民党方面甚至还曾利用原本是抗联领袖赵尚志的名义组织反共军队。此时期中共对合法性另一个来源、也是最根本的来源——民众的认可与支持,也在通过剿匪斗争、反奸清算、土地改革运动等举措积极进行。
中共在东北的剿匪宣传过程中,一再强调目前的土匪与历史上的惯匪的不同,即当前的土匪大都属于“政治土匪”——虽然本质仍属于打家劫舍、强掠民财的土匪,但有一个共同特点是接受国民党的委任收编而与中共为敌。政治土匪的产生与国共战争的形势发展密不可分,主要有如下三种产生形式。
一是国民党直接收编的日伪残余势力。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方面由于军队大多在南方,一时无法快速调兵东北。因此,国民党在求助美国助其运兵北上的同时,为了阻滞中共在东北的发展,采取了大规模收编日本残余军队和伪满军警武装的做法。蒋介石声称在东北境内没有缴械的十余万日本军队和十余万伪军,“皆已向中央投诚”,在一二年之内,中共“决不能消灭这二十余万武装的部队,将东北平安占领下去”[11]36。这种现象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国民党“正统”“中央”的号召力吸引了日伪残余武装,使一些投机分子仅凭一纸委任书便成了国民党的“军长”“旅长”;另一方面是由于国民党为了与中共争夺东北而放弃了正义原则,不加改造、不加分辨地收编日伪非正义武装。
二是叛逃中共的投机武装力量。在中共初入东北时,一些投机分子、伪满武装本着“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原则,假装革命骗取中共的信任,加入了中共军队,以便获取武器、给养,保存实力。中共军队尤其是最先进入东北的冀热辽部队“对东北的情况了解不够,对敌伪残余势力认识不够,他们假装革命,骗取我们的信任,骗取我们的武器,而我们也用收编加委的办法扩大了一些武装(扩大一营委营长,扩大一团委团长),对伪满官吏也加委,甚至对抗联的叛徒也加委”[6]391。这些新加入的队伍“成份皆极坏,皆缺乏政治认识,流氓、土匪、宪兵、警察、伪军甚多,真正的工农成份亦被带坏”[6]85。虽然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共通过收编迅速扩大了队伍,如冀热辽部队由一万三千余人的队伍扩大到四万人,但这些军事投机分子在国民党进入东北后出现了大规模的叛变[12]178。如北满地区臭名昭著的土匪头子谢文东、李华堂、孙荣久、蓝殿甲、刘昨非等,都曾经投奔过中共军队,后在国民党进入东北后又叛逃中共、接受国民党收编。据中共中央东北局所做的关于剿匪工作总结统计,在1945 年12 月前中共在北满的队伍中叛变的人数多达33700余人,其中多数是中共在此收编的日伪残余势力[6]392。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后果后,中共及时调整了政策。1945 年12 月初,中共开始将新老部队合编并整训部队,建立野战军团。在更高的战略层面,中共开始在东北调整工作重心,着力于建设巩固的根据地。但在此前叛变的日伪残余势力同样成为政治土匪的一部分。
三是东北地区原有的“惯匪”也因为投靠国民党而成为政治土匪。匪患问题一直是困扰东北地区的历史问题,民国及日伪统治期间,日本在东北经营土匪势力以配合侵华战争,更增加了东北的土匪势力[13]。在解放战争初期,这些惯匪同样存在盲目的“正统观”,坐等国民党收编,同时也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大多与中共为敌。
在此后的根据地建设和整个东北解放战争过程中,剿匪一直是中共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任务也为中共在东北的合法性建构带来了转机。首先,此时期东北政治土匪的主体是日伪残余势力,在过去的十四年中,他们是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进行殖民统治的工具,本身就具有非正义性和非法性。中共方面对日伪残余势力的清剿是与民意相符的。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剿匪后,东北局在给各分局的电报中指出:“现敌伪残余,已遭严重打击,土匪已大部分被消灭,局面已经打开,群众已开始认识和欢迎我们,盲目的正统观念,已开始变化。”[6]137这与国民党持续大规模收编委任日伪残余势力的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其次,剿匪是中共合法建设根据地的重要前提。在开始整军后,林彪明确指出:“东北各地之土匪多为国民党爪牙,打匪则即打国民党;不灭匪,我无法建立根据地,而无根据地,则我军必致站不住脚。”[6]85陈云在思考剿匪与根据地建设的关系时,不仅将二者视为因果关系,更将根据地的合法性构建作为重要考虑内容:“剿匪占城——军事可能,政治合法。”[3]493
作为当时中国人民非此即彼的选项,中共的合法性构建过程同时也是国民党的非法化过程。在东北战场上,剿匪是中共实现对国民党非法化的一条重要途径。
1945年11月下旬,基于国民党大举进入东北、国共双方在东北实力对比悬殊的现实,中共中央改变之前“独占东北”的部署,实施“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将东北工作的重心转入根据地建设。此后一段时期内,中共在东北面临着反击国民党军队进攻、发动群众和剿匪这三项最重要的任务。其中反击国民党军队的进攻是根据地生存前提,剿匪是根据地发展前提,发动群众是根据地建设的根本任务。中共将这三项任务视为同一过程,并开始重构国民党、土匪与群众的关系。
“匪”是群众天然的敌人,在道义上、法律上和政治上都是非法的;国民党则是此时东北群众心中的“正统”“中央”。重新构建群众观念中的土匪与国民党的关系,让他们认识到国民党与土匪的一致性,既能完成国民党的非法化,也能实现群众的动员。中共方面对此有清晰的认识,在1945 年12 月末东北局致各分局的电报中指出:目前东北人民一方面由于斗争尚未普遍发动,并对中共军事力量存有怀疑,盲目的正统观念尚很浓厚;另一方面他们反对土匪,反对敌伪汉奸、特务、警察、宪兵,追其赃款的要求,仍多超过其反对一般封建剥削之要求(对于和平之要求亦超过其对于民主之要求),而土匪汉奸特务,则为国民党目前在东北之主要依靠或“别动队”[6]106。此时主持北满工作的陈云更是根据实践经验指出:“在打土匪中,使国民党与老百姓的距离远了一点,我们与老百姓的关系接近了点。”[3]506在此认识基础上,东北局尤其是陈云领导的北满分局在1946 年上半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发动群众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教育群众重新认识国民党与土匪的关系,在群众中进行“中央军就是胡子,胡子即是中央军的教育”[6]233。
松江省宾县在1945 年11 月末至1946 年4 月末是中共北满分局驻地(3月中下旬曾短暂移驻通河县),三五九旅进入北满后,亦以宾县为中心开展剿匪,因此,中共在此开展的剿匪及民众教育工作比较充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陈云在1946 年4月为中共中央北满分局起草的给东北局并转中央的报告中称,“由于国民党勾结伪匪,我经过四个半月的剿匪、民运工作,北满农民已认识共产党是帮助农民的,国民党来不利农民”[5]304。宾县即是此述的典型。宾县的剿匪及群众教育工作,在1946 年6 月该县县委提交的《关于剿匪工作的报告》中有如下记述:
(一)老百姓有这样的说法,这简直是胡子,哪是中央军!我们在群众中说明,这帮人就是中央军,中央军就是这一类人。他们接受中央命令,编有正式番号,出布告,贴标语,他们“要求老百姓不要拿胡子看待”。他们在会议记录上写明“以后不准用暗语、黑话,以表示正式军人”。东北老百姓没有见过中央军,听到广播和谣言说中央军好,把宾火中央军出的布告拿到别的地方,别的地方老百姓看到“秋毫不犯”四个字,也一定以为他们好,这是不足为奇的。现在,见到了才知道中央军就是胡子,胡子就是中央军,说他们是胡子不对,说他们是中央军也不对,老百姓说得对,说他们是“中央胡子”。
(二)老百姓还有一个想法,以为“别处的中央军一定不是这样”。我们说明天下乌鸦一般黑,别处中央军反对共产党,反对老百姓,这里的也是。这里的中央军是些汉奸、特务、警察、惯匪、粮户搞的,开到别的地方不用暗语黑话,还不是一样反对老百姓。糖房的民众看到宾火中央胡子的布告上面说“秋毫不犯”,全以为宾火的中央军比糖房的好;宾火的民众看到糖房中央胡子的布告,全以为糖房的中央军好。其实是一样,洋中央、土中央都是一样的。
(三)在干部及老百姓中对粮户当土匪一事有些表示奇怪,说“不少粮户也当起了胡子了”。地主封建势力一向是压在人民头上的。在前中华民国及伪满时,他们当文官、武官或者在地方上问事,那时是官胡子。现在人民要翻身,要不受汉奸封建势力压迫了,于是他们组织起来反对人民。伪满汉奸、警察大多是地主封建势力干的,汉奸、警察不是一种特殊的人们,他们是封建阶级的代表,汉奸、警察当胡子不足奇怪,封建地主当胡子也不足奇怪[6]223。
从上述报告中可以看出,首先,中共在群众的思想观念中将被国民党收编的日伪残余势力与国民党“中央军”做对等处理,说明“这帮人就是中央军,中央军就是这一类人”,在群众的心目中,自然就产生了“中央军就是胡子,胡子就是中央军”的认识。其次,中共在教育中将“中央军”匪化的现象在空间上进行泛化,指出“别处中央军”与当地群众认识的“中央军”是一样的,“洋中央、土中央都是一样的”,在群众的认识中将国民党符号化。对于阶级意识还比较模糊的东北群众,中共还在教育中将地主、粮户等农民身边的对立群体,与胡子、国民党联系在了一起,指出他们作为封建阶级的代表,“当胡子也不足奇怪”。
1946 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形势和任务的决议》(即“七七决议”)。《决议》在分析了国内外的客观形势后,指出“无论目前或今后一个时期内,创造根据地是我们工作的第一位”,决定调集干部组织地方工作团,要求“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要统统到农村去”[5]310-312,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更大规模的群众发动工作由此展开。在此过程中,剿匪及对群众进行政治土匪与国民党关系认识的教育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教育形式直接影响教育效果。中共充分发挥其思想工作的优势,在各种场合以各种形式开展教育。主要形式包括会议宣传——如1946 年4 月时任中共北满分局委员、松江省工委书记张秀山在松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关于剿匪和治安工作的专题报告时,向前来参会的各地群众代表宣传:“松江的土匪是很多的,土匪的背景就是国民党反动派,如果没有国民党反动派的组织是不会有土匪的……这些国民党反动派,将敌伪、汉奸、特务、土匪收编成所谓‘先遣军’。”[6]165-167对群众直接宣传——西满军区政治部在《关于剿匪政治工作的指示》中要求,军队每到一地即开群众大会、房东座谈会进行宣传,“宣传土匪与反动派之罪恶。宣传我们的主张、我军的力量,揭破土匪的造谣欺骗,传播联防自卫之成效,号召群众起来联防自卫”[6]328,东北局还要求各分局在宣传过程中,“以生动的事例说明‘二满洲国’(在国民党占领区原封未动地利用了伪满统治机构,所以群众称之为‘二满洲国’) 到来对群众的危害”[6]383;张贴布告——针对土匪的布告,强调“大多数为受国民党特务、恶霸、匪伪头子的欺骗而一入迷宫者,彼等一旦觉悟,当可痛改前非”[6]348,针对群众的布告则强调“蒋贼介石外联美帝出卖祖国,內结胡匪祸害人民”[6]418。
广泛利用媒体宣传是中共开展教育的另一重要形式。《东北日报》是中共中央东北局所属的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自创办至1946 年7 月,虽然随东北局四处颠簸,但报纸仍有近2 万份的发行量,至1948 年末,发行量已达8 万份,是对民众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东北日报》刊载了大量有关剿匪斗争的新闻报道,这些新闻报道普遍传达了“蒋匪一家”这一主题。例如在知名大土匪头子姜鹏飞被捕后,《东北日报》分4 期连载刊发了《蒋介石重用汉奸姜鹏飞等勾结敌伪反共反人民铁证》。另外如《蒋记“地下军”的覆灭》《中央胡子崔大刚罪状》《叛国巨奸中央胡匪郭逆世民伏法》等报道,在标题中即可明显看出“蒋匪一家”的主旨。在报道手法上,《东北日报》非常注重贴近普通人民群众。在《绥宁省民主联军剿灭全境大股匪逆》这篇报道中,在详细介绍了土匪对群众的残害、国民党对土匪的收编情况后,以一首易读易懂的民谣结尾:“想中央,等中央,谁没见过中央,看绥阳!”[14]广播是当时另一重要的传播媒体。1946年12月11日,东北新华广播电台播发了合江军区司令贺晋年的广播辞“坚决肃清蒋家胡匪”。在这篇广播辞中,对于国民党蒋介石委任罪行累累的日伪头目、收编日伪残余势力的行为进行了披露,指出蒋介石之所以委任日伪头目,是因为“他们是卖国的伙伴,是残害人民的同行”,国民党委任、收编行为,“证明了这些胡子都是蒋家胡子,他们是受了蒋介石的委任,蒋介石就是一个胡子头。蒋介石所谓‘法统’原来就是如此”[15]28-34,直接将蒋介石与国民党从“正统”地位打入土匪的非法行列。
中共在人民群众中进行的“蒋”“匪”关系重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基于当时国民党高度腐败、欺压人民的客观事实。时任国民党东北保安副司令长官郑洞国后来回忆说:“许多国民党党政军官员视去东北为‘肥缺’,敲诈勒索,贪污中饱,几乎无所不为,弄得国民党占领区乌烟瘴气、乱七八糟。东北老百姓把国民党中央军称之为‘遭殃军’。”[16]539这与中共深入群众、广泛开展土地改革的行为相比,高下立现。谁是谁非,在人民心中自然就有了一杆秤。
在国共对立的内战时期,合法性建立的标志是人民群众的选择与支持,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表现就是人民参加一方的军队同另一方开战。在东北战场上,中共军队由初入东北时的不到11 万人,增加到1947 年末的70 余万人。而国民党军队却多有起义、投诚之举,数量直线下降。中共在东北的扩军过程虽经历了前期的曲折反复,但随后的扩军却大多是民众自愿参军,这正代表了民意选择,表明了中共合法性的建立。在此过程中,剿匪对中共实现武装人民、扩充军队仍然是一个重要途径。
获得群众的支持,首先要进行利益的重新分配。在群众基础较差、群众普遍存在“盲目的正统观念”的东北,要发动群众,“我党必须给东北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17]1180。这种认识在陈云、张闻天等到达北满后处处被土匪袭击而农民旁观时,尤其感到必要。因此早在中共中央“五四指示”传达到东北前,中共北满分局就开始了民众利益的再分配。1946 年1 月初,陈云同高岗联名给正在牡丹江宁安县蹲点调研的张闻天发电报,探讨北满群众的迫切要求,尤其对伪满时期日伪强占的开拓地与满拓地是否可以作为敌产分给贫苦群众向张闻天征求意见[3]478。随后,陈云、高岗正式通电北满各省,要求将开拓地、满拓地分配给无地或地少的农民,并要求地主减租减息[3]485-486。张闻天根据调研情况回电陈云、高岗,称“大多数农民均热烈拥护我们的主张,并要求快分”[4]5。此后,在北满根据地建设过程中,相继开展了分配日伪强占之开拓地满拓地、反奸清算、清算减租、反奸分粮斗争、“倒大树”分逆产斗争等,真正使群众获得了利益。1946 年7 月“七七决议”出台后,中共派出了大规模的干部下乡落实“五四指示”、开展土改运动,广大农民尤其是贫雇农得到了更直接的利益。此外,广大群众还从剿匪斗争中直接获得利益。中共吉江省委要求剿匪部队“打匪缴获之资材粮食,应以慷慨不吝啬的方针,大量发还群众,并作春耕救济”[6]139。中共西满分局、西满军区指示在剿匪过程中缴获的土匪财物,“其原有主者须全部退还原主;其无原主者,除军用必须品之外,其余应全部交给政府转发给贫苦农民,特别缴获的马匹应尽量发给人民,特别是奖励帮助军队剿匪的人民”[6]302。1947 年4 月,东北局在《东北剿匪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了这一要求[6]397。对群众影响更大、更长远的利益,则来自于剿匪后形成的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在此过程中,中共在群众中的合法性地位逐渐确立。1946年6月7日,陈云在中共中央东北局会议讨论东北停战后的形势与对策时指出,凡是经过减租减息和剿匪的地区,群众对我的态度已经发生变化[9]573。
中下层人民群众是这轮利益重新分配的受益者,但是他们得到的利益又直接面临着地主武装、土匪的威胁,为保护已得之利益他们只能依靠中共军队。中共方面则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基本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之后,匪患才能根绝”[3]478。群众“真正发动起来”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中共的领导下实现群众的武装。武装群众既是真正实现农民翻身、防止地主“翻把”的需要,也是发动群众开展剿匪运动、保护已经得到的斗争果实的需要。在北满根据地,中共探索出了“经济——武装——再经济”的群众发动形式,即“发动经济斗争后,迅速武装农民,搜缴地主土匪武装以加强之。农民武装起来后,再扩大经济斗争”[5]304。最先实行此政策的北满分局驻在地宾县从1946年1月末至4月下旬的三个月间,即已组建了一支有一千人的农民自卫队。老百姓武装起来的地方,“将再不惧怕土匪的作恶了。我们的口号是清剿土匪,为民除害,拥政爱民,改善民生……经过一个时期以后,过去不了解和害怕我们的人也逐渐少了”[6]167。地方武装建立后,中共开始将主力部队开到前线。国共双方在东北停战后,主力部队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自身的整训与补充。对于剿匪,东北局要求各地“地方胡子自己打,不拖主力到后方”。
大规模的干部组成工作团下乡后,武装群众工作更加系统。辽吉省委要求在土改时建立的农会基础上组建自卫队。合江的群众武装分为脱离生产的保安部队和不脱离生产或临时脱离生产的基干自卫队两种形式,保安部队属于“地方主力部队”,基干自卫队的职能是“保卫本乡本屯,捕捉村内外反动派,并积极向外活动,组织群众消灭小股土匪”[18]22。中共进行武装动员的指导思想就是将阶级斗争、剿匪斗争、反抗国民党军队与保护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必须向农民们再三再四的解释,不积极生产,有土地并不能改良生活。不积极参战,有了土地也不能保住。我们的口号应该是‘努力生产,安家立业’、‘保卫土地,保卫家乡’、‘消灭中央胡子,过好日子’,‘一切为了前线的胜利’等”[18]48。
以剿匪自卫为主要动员口号建立起来的群众武装,在随后的国共东北决战中,成为中共重要的补充兵源。1946 年8 月29 日,东北局向各分局下发了“关于加速剿匪与补充主力部队准备作战”的电报,要求各省委下辖的工作区从自己的地方兵团、县大队和独立营中,抽调出二千到二千五百人的建制部队,补充该工作区的主力部队,以保证每一主力师、旅除充实现有三个团外,另增编补充团,充实该师旅到一万人左右[6]284。据伍修权在回忆录中总结,1947 年6 月前,合江省有15278 名青壮年参加主力部队,6388 人参加了县大队和区中队;1946 年11 月,松江省补充军区主力部队1450 人,各县区按规定发展武装3600人[6]696。
通过剿匪使群众加入到中共军队的另一个途径是直接吸收进剿匪部队。以嫩江军区为例,1946 年9 月中旬,中共在嫩江建立了一支1000 余人的人民自卫军,主要任务就是剿匪。到1947 年3 月,这支军队已经发展成为一支20000 余人的正规部队,随后开赴前线直接与国民党军队作战。
自第一次国共内战以来,国民党方面一直以合法、正统地位自居,将对中国共产党的战争称为“剿匪”,先后成立了“赣粤闽边境剿匪总司令部”“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西北剿匪总司令部”(以上机构为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以及“剿匪总司令部”(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下分东北、华北、徐州、华中等分部)等机构,以示战争的合法性和对共产党合法地位的否定。但一个政党、政权的合法性从来不是自封的,而是来自于人民的认可。以解放战争时期国共双方在东北的战争为例,正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运动等措施,实现了全社会各阶层尤其是贫雇农与中农阶层“广泛的政治参与”[19]34。对中共来说,人民的政治参与是积极的、建设性的,解决了军队的兵源、物资补给、战勤等战争支持问题。而对国民党来说,这种政治参与却是消极的,甚至是抵制性、反抗性的,从而削弱甚至剥夺了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性。在此过程中,中共进行的剿匪斗争虽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但是却起到了重要的“催化剂”作用——通过剿匪保护人民在利益再分配过程中取得的利益,并利用“政治土匪”的概念,重构国民党与土匪的关系,在民众的观念中将国民党的“正统地位”进行解构、瓦解,进而实现了中共自身合法性的构建与国民党的非法化。
注释:
①相关研究成果参见朱建华、赵英兰《解放战争时期东北革命根据地的剿匪斗争》(《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6年第1期),王元年《东北解放战争剿匪锄奸史》(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王元年《东北解放战争中的剿匪斗争》(《北方工业大学学报》1990年第2卷第4期),高乐才《解放战争时期的东北剿匪问题》(《民国档案》1992年第3期)等。
②白钢、林广华《论政治的合法性原理》《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另外,对于政治合法性(合理性)的定义,是政治学研究领域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但对于合法性的主要来源,则普遍指向包括各层人民在内的人民群众。代表性成果参见[德]马克思·韦伯著《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38-241页;[美]李普塞特著,张绍宗译:《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第47页等。
③早期研究成果如西村成雄《东北地区的土地改革与互助合作运动》(中国大陆刊发于《黑河学刊》1986 年第3 期)、张占斌的《东北土地改革的序幕》(《学习与探索》1987 年第5 期)、张占斌《“五四指示”与东北土改》(《求是学刊》1987 年第4 期)、朱建华主编《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年)、朱建华著《东北解放战争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 年)等,近期研究成果如高乐才、王友兴《解放战争时期东北的日本移民用地的土地改革》(《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