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富源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随着全球化深度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治理”[1]449,成为日益走进世界舞台中央的中国所面临的一个紧迫的时代课题。这一课题的破解,关系中国的命运,也关系世界的命运。为了有效破解这一课题,就必须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什么是治理、国家治理,特别是全球治理;全球治理的艰难几许与希望何在;以及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担当如何?下面从哲学视角就这些问题来谈一些看法。
在中西文化史上,“治理”都是出现得比较早的一个用语。在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此语均已获得较为广泛的应用。而且,古代的中西治理论都十分关注国家治理,这里的“国家”,在古希腊指的是城邦国,在那时的中国指的是诸侯国。所不同的是,中国古来所言的治理,不仅主要有现代人看来的政治学涵义,还内含了更为广泛的哲学意蕴。所谓“内含”,是指这种哲学意蕴在当时尚未获得语言的概括和表达,而是以潜在形式存在的。中国古人往往把“治理”理解为人处理人与世界的关系的一种方式,因而其所言的治理主客体都是极为广泛的。治理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治理客体,既可以是自然客体,比如,山、水、沙、土等,因而有了治山、治沙、治水、治土之说;也可以是社会客体,比如,产业的经营,称为治产;学业的研习,称为治学;军队的统领与操训,称为治兵。大而言之,儒家所言的“修齐治平”,都可以归纳为一个“治”字。即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
附带说一句,在战国时期流行的“天下”一词,它常常是指包括许多国家(诸侯国)的国际社会。如荀子所言,“大有天下,小有国家”。在现代意义上,“天下”则是指谓“全球”或“全世界”。因而有了“我们的朋友遍天下”之说。由此,古代的“平天下”一语,在当今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赋予了“全球治理”之意。
那么在中国文化中具有哲学意蕴的治理,其涵义到底如何?归纳古人的相关论述,这里可以讲三点。
第一,治理是人处理人与世界关系的一种自觉能动活动。中国古人肯定“人为万物之灵”。故而认为:“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也就是说,治理万物是人的特有的能动性。那么如何才能正确发挥这种能动性,中国古人认为,要遵循物之所理,方得事之所顺。
第二,治理是一种循理致顺的活动。中国古人把“理”解释为文理,或法则,或规则。并认为“万物有成理”,即万物固有其法则。因而人要治万物,须得循其理,即合乎法则。循理而治就是治理。只有符合理,才能把事情做顺、做成,这就叫“成事在理”,从而也才能使人向善得安。
第三,治理是人的一种向善得安的活动。向善就是促进个人和社会的进步,从而增进个人和社会生存发展的利益。这种利益的基本表现就是“安”。因而古人云:“乱国则危,治国则安”。又说“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
总而言之,治理是人循理致顺、向善得安地处理人与世界关系的一种根本方式。
人是社会的人。进入人的认知和改造活动的物,也就转化成了对人而言的“事”,称为“物事”。人对“物事”的治理是社会地进行的;同样,人作为个体对自身事务的治理也离不开社会的支撑。为此所决定,社会治理就成为一切治理的核心。又因为社会事务或公务通常被理解为广义的政治,因而也可以说,一切治理的核心是政治治理。这种广义的政治治理,在阶级社会和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也就在狭义上表现于国家治理。正因如此,中西治理论都十分关注国家治理。
那么在一般治理的意义上,相对于物事治理的人事治理,进而相对于私务治理的公务治理即政治治理,特别是相对政治治理的国家治理,其特点如何呢?这里来谈三点。
第一,国家治理是为了实现国泰民安而对人的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之放任的规范。国泰是指国家独立、统一、稳定、富强;民安是指民众生活幸福安康。国泰民安兼顾了国家大善即共善和民之小善即个人权利之善两个层面。这种兼善在主张家国一体的中国人看来,是再自然而不过的事情。然而在西方却缺乏这种兼善的理解,往往是在二元对立中思维,从而形成了两种观点,即以国家大善或共善为立足点和取向的,和以个人小善或个人权利为立足点和取向的两种治理论的对立。当然,这种对立大体只是理论上的,因为在实际的国家治理中,这两种取向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中,只是各有侧重,在总体上又是兼顾互补的。只是这种兼顾的自觉程度不同而已。之所以要兼顾,是因为国家治理的一个本质特点,就是用体现国家之大善的统一性,去规范作为个人小善之体现的多样性及对抗性之放任。
人的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的生成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在晚期以前的原始社会中,还谈不上人的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2]6。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和劳动分工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原先与原始共同体同一的个人,也就愈来愈多地冲破了血缘和地缘关系的束缚,而分化为拥有特殊地位和利益的,因而具有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的个人和群体,特别是阶级性群体。为了防止这种多样性及对抗性之冲突导致社会的毁灭,于是产生了作为治理机关的国家[3]189。在消灭了剥削阶级,但尚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整体性的阶级对抗消除了,但并没有消除其他形式的对抗,也没有消除人的社会多样性。不仅如此,而且还为这种多样性发展创造了条件。因为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为最终消除社会的对抗性,并为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多样性发展创造条件的社会。
但多样性本身并不意味着发展。这对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是同样适用的。因为多样性有两种:一是放任的多样性,因其放任,所以这种多样性所呈现的是离散破碎、混乱不堪、内耗衰亡。二是通过治理获得规范的多样性,因其规范,使多样性与统一性相结合,从而得以形成发展的张力。这种张力具体表现为,多样性因有统一性规范,而得以活而有序;统一性因有多样性相伴,而得以统而不死。
在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治理就是治理人的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的放任之乱,以达人的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的规范之治。有了这种规范之治,才能克服作为人的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之体现的种种既得利益的干扰、破坏,从而增进社会公利,实现国家富强民众安乐。
然而,在阶级社会很难做到规范之治。在这样的社会中,握有国家治理权的剥削阶级,其本身就是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正因如此,在自秦汉以来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那种治理成效显著,从而被誉为“治世”“盛世”的时期屈指可数。另外,从根本上说,治理失败也是中外历史上数不清的王朝、帝国,一个个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理论界在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讨论中存在着一种推崇多样性的风气。这有其可取之处,即它对避免那种“一刀切”或“单打一”的统而即死的管理是有意义的。但也不能因此而淡化用统一性去对多样性加以规范。如果是那样,就把尊重和发展多样性与放任多样性混为一谈了,这是不可取的。
第二,国家治理是凭借强制性公权力所实施的治理。如前所说,有社会就有治理。要治理就离不开公权力的作用。公权力就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在不同的社会中,这种公权力的支撑点是不同的。在原始社会,这种公权力是以习惯、传统,以及领导人的威望为支撑的。然而到原始社会末期,人的社会多样性日益生成,特别是阶级对抗性产生以后,原先那种世俗道义力的支撑已经不起作用了。于是,代之而起的是以暴力为支撑的公权力,即形成国家这种强力机关。这里的暴力包括武装部队、警察、监狱在内的强迫他人服从国家意志的一切手段。为了防止国家暴力的滥用而有了法律的约束,把法律视为治国的第一原则,这就是依法治国。为了增强法律的效用,而有了道德的加持,即所谓以德治国。
国家公权力的根本特征不是法制,也不是道德,而是强制力。试想,如果没有强制力作为后盾,那么那种没有长牙齿的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由此,法治国家的建设也就必然落空。与此相联系,如果没有作为底线道德体现的法律强制,那么道德也就难以形成社会风尚。由此,礼仪之邦的建设也会泡汤。
凭借强制性公权力实施国家治理,这在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是同样适用的。所不同的是,在阶级社会,掌握着国家政权的剥削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公权私用,即利用国家政权来镇压劳动阶级的反抗并谋取各级官吏的私利。与此同时,为了巩固自己的阶级统治,它所主政的国家还不得不去履行自己的社会管理职能。即保卫国防,抵御外辱;维持社会秩序,捍卫国家统一;组织社会生产,提供社会服务。诚然,剥削阶级国家的社会治理职能从属于其阶级职能,因而是扭曲的、残缺的,有时甚至是虚化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阶级职能趋于弱化,国家的治理职能也就上升为主要职能。另外,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职能从属于其治理职能,并从而作为一个环节在其中发挥作用。无论是国家的阶级职能还是治理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国家强力的作用。这在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是毫无例外的。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讨论中,有论者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认为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任务的意义在于,它启示人们要从“国家统治”走向“国家管理”,并进而走向“国家治理”。其理由认为,统治具有强制性,管理具有行政性,而治理则具有法治性。不过,在笔者看来,国家意义上所言的统治、管理、治理,在涵义上无疑有其区别,但把这里的区别分别与强制性、行政性、法治性简单挂钩,似有不妥。因为在这里,强制性、行政性、法治性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比如,行政性就离不开强制性。不然,行政处罚就无法实施。至于法治性要以强制性为后盾,这在前文已经说过了。
还有论者认为,治理之区别于统治和管理,就在于后者具有由上而下的单向性,而前者则具有国家治理多边主体间包容合作所体现的双向性。怎样看待这一观点呢?这里可以讲两点。其一,扩大和增强治理的包容性与合作性无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努力方向。其二,治理的合作性、包容性是有前提和限度的。这个前提和限度的最根本方面就是要遵法守法。因此,在笔者看来,那种脱离和淡化国家治理的强制性,以及脱离了强制性为后盾的法制性来谈国家治理的合作性、包容性的观点,是一种带有浪漫色彩的清谈。国家治理事体重大,是容不得浪漫主义的。
第三,国家治理是在政治权威领导下的治理。这里的权威是指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具有威望的政治力量。任何社会要实施有效治理,都必须有权威的领导。不然,就谈不上治理,更谈不上有效治理。在这个意义上说,这种领导权威的有无或大小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成败与得失。而且政治事务愈复杂,政治局面愈艰难,也就愈彰显政治权威的极端重要性。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说话算数的领导权威,那就是一盘散沙。在这里,要防止把权威与独裁混为一谈;把领导威望与个人崇拜相提并论。其实,任何兴旺发达的国家都必须有权威。充当政治领导权威的是作为国家代表的个人或执政团队或执政党,或受托执行全国大多数人决议的委员会。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无疑要积极引导公众广泛参与,要发挥各界别、各团体、各党派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但有论者把这种情况概括为“多元共治”,并进而认为“多元共治”是“水平型”的,而非“垂直型”的,即非刚性的、自上而下的。其言下之意是,这种“多元共治”是无须领导权威的。其实,多元共治并不排斥一元主导。不仅不排斥,而且是以它为根本前提和根本保障的。从积极方面来说,如果没有一元主导的动员、组织、协调,原先分散存在的各方面难以成为聚在一起的各方面,从而成为共治的多元。而没有共治的多元,又何来多元的共治?从消极方面说,如果没有一元主导,那么又如何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的多元陷阱?因此,那种把所谓“多元共治”看成纯粹“水平型”的观念,不能认为是正确的。
总之,国家治理是在政治权威领导下,凭借强制性公权力,为实现国泰民安而对社会多样性及对抗性之放任的规范。
相对于国家治理,什么是全球治理?有论者认为:“所谓全球治理,就是世界各种行为主体共同参与,对关于人类福祉的全球性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与调理。”[4]在笔者看来,这个定义是正确的,但有些简单化了。如上所说,任何治理都少不了权威、手段、对象和目的。按照这四项要求来衡量,上述定义,规定了全球治理的对象和目的,但没有涉及手段;讲到了主体,但比较笼统。另外,行为主体也并不等于权威。
那么,谁能充当全球治理的权威或核心呢?在笔者看来,能充当这个权威的不是某个国家,也不是部分国家的政府间组织,更不是非政府组织,而是当今世界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联合国之所以会成为具有这些特性的国际组织。这是因为在联合国成立之前,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地球大体是一个人类居住的物理意义的所在,或弱肉强食的动物意义上的丛林①。联合国的成立,开始了对人类远景和合作新时代的追求。从此,地球对世界各国人民来说,也才成了与自己利益相关联的全球。也就是说,全球才开始从世界整体利益上去定义,去筹划着成为所有人共享的世界。因此,联合国代表了世道人心,是最具世界公正性的组织。
联合国不是一个国家,也不是独立和超越其会员国的世界政府。相反,它是一个从属于主权国家体系的国际协商组织。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权威作用,其所凭借的,不是如同原始社会治理的世俗道义力支撑,也不是如同国家治理的那种强制力支撑,而是要依赖于其会员国,特别是世界性大国的支撑,或曰多边力支撑。显然,这里的多边是真多边,即以联合国为核心的、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准绳的平等参与和共享成果的多边,而不是美国以自己为霸主,以某些他国为随从的那种等级性的伪多边、真单边。
总之,全球治理是以联合国为核心,凭借多边支撑的公权力,目的是实现人类福祉而对全球性问题之解决。
全球治理难在何处?相对于国家治理,其难处有三。
第一,它是一个需要在探索中不断积累经验的事业。从历史维度看,国家治理事业已经走过了两千多年的历程,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思想资源。在中国,一部二十四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中国古来之变史,也是国家治理得失史。而全球治理,从联合国成立到现在还只不到80 年的历史。关于全球治理的理性思考,即“全球治理”概念的提出和讨论,也才区区20 多年。这是因为联合国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人类对世界大战的恐惧,建立联合国以防人类重蹈血腥屠杀之覆辙。至于如何去联合世界各国,通过治理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当时还没能提出多少实际的建议。后来随着全球化历史的现代展开,特别是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全球化的深度发展,以及全球性问题的日趋凸显,才使全球治理作为一个紧迫问题,无可回避地提到了世界各国面前。为此所决定,才有了“全球治理”概念的兴起和讨论。正如约瑟夫·巴拉塔所言:在20 世纪90 年代,“‘全球治理’这个新词汇在有关国际组织的辩论中脱颖而出,取代了‘世界政府’,成为一个可接受的术语,用于描述逐渐的努力所指向的那个可望而又可及的目标”[5]。
从治理难度说,国家治理所涉及的只是一个国家,其对象是生活于同一地区、享有共同文化、具有共同社会制度的人们所结成的群体。而全球治理所涉及的则是人类整体,它所面对的是世界不同地域、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下生活的人们如何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问题。因此,全球治理相对于国家治理要艰难许多。如果说,一国治理如同小河击水,那么全球治理则类似大海搏浪。因而它不是一国治理的类物,也不是立足于一国利益所实施的国际战略,而是一个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中不断前进的、人类史上的全新事业。
第二,它是一个通过制度创新提升联合国权威才能得以实现的事业。如前所说,能充当全球治理核心的是联合国,这只是相对于世界上其他组织而言的。如果从实施全球治理的艰难任务来说,现在的联合国还是一个有待提升权威的组织。一个组织要成为政治治理的权威,它要通过其拥有的道义、制度和实力来体现。
从道义说,联合国的道义集中表现为联合国宪章等一系列联合国文件所标明的联合国宗旨。即建构和平环境,促进国际合作,推进全球发展。正是冲着这个道义理想,在联合国的旗帜下才聚合起了一百九十多个国家。这说明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拥有当之无愧的道义权威。
然而道义权威离不开制度权威。就二者关系来说,道义权威是根本,它不能归结为制度权威。但它又必须通过制度权威来体现和落实。不然,就会失去抓手。而制度要具有权威,则必须通过制度的全域覆盖性、协商和多数决定的民主性,以及一视同仁的公正性来体现。
就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建设来说,除上文所言的,它为制度建设提供了道义理想外,它还通过一系列倡议、宣言、议程为实现上述道义理想提出了具体规划。另外,它还通过一系列条约性文件提出了落实这些规划的操作性规范。应该说,这些都推动了全球治理事业的发展,从而作为制度权威的体现,发挥了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这种制度权威还体现得不够充分、不甚到位。
从领导制度说,联合国的文件包括条约性文件不具有全球涵盖性。即它只对其会员国有约束力,而对部分国家的政府间组织,比如北约,以及非政府组织,比如跨国公司就没有约束力。而这些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对全球事务都有或大或小或好或坏的影响,且某些组织的影响还有增强之势。为了使联合国文件真正发挥全球性作用,不妨通过制度创新,即通过会员国协商和多数决定,赋予联合国去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实施对部分国家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监管。这种监管实际只是联合国对其会员国实施制度约束的一种延伸。因为政府间组织总是某些国家的政府间组织,而非政府组织也总是在所在国登记和注册的非政府组织。
从组织制度说,联合国宪章把其定位为“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或者说,联合国是力图通过对话协商,“采取有效集体办法”来化解冲突,以实现和平理想的机构。但问题在于,那些根本利益冲突,特别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间的根本利益冲突,要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往往很难,更不说采取集体行动了。比如,面对历史上长达30 余年的美苏为首的集团对抗、冷战对峙,联合国就无能为力、难有作为。因为历史的原因,美、苏、英、法、中等五国固定拥有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而不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和更替。且每个常任理事国在议事中都享有一票否决权,而没有通常民主议事规则中关于直接当事方的回避制度以及多数决定原则。
从执行制度说,联合国的文件包括条约性文件是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由各会员国自行决定是否签字加入的。即便加入了,也随时可以宣布退出。这样造成的结果是,有赖条约保护的国家,特别是弱小国家通常会积极加入。至于那些原本需要约束其特权的某些大国、强国却因享有上述自决权而成了规外之国,这样就使联合国的制度权威减色不小。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不妨通过其会员国协商和多数决定,规定大国、强国不得享受上述自决权。因其是大国、强国,故而应该承担更多的全球治理责任。
总之,联合国的文件没有充分体现制度权威性所要求的制度全球性、民主性、公正性原则,因而要通过制度创新,提升联合国在这方面的权威。当然,联合国任何一项制度改革都是极为艰难的。因为这涉及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大国、强国的既得利益,必须在这方面做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
制度权威离不开实力权威。就二者关系而言,制度权威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它不能归结为实力权威,但它又必须通过实力权威来保障和彰显。不然也会落空。实力权威这里主要是指硬实力权威,硬实力包括经济实力和作为其依托的金融实力、科技实力以及军事实力。
由于联合国受制于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的政治逻辑,因而它不具有这样的硬实力。这表现在,联合国的运作经费,是由其会员国按比例分摊的,除此以外没有别的经济来源。联合国的维和部队也是由各国委派的,它本身并不拥有自己的军队。联合国也无权指挥和运作全球金融系统、全球技术系统,以及互联网等具有实力的机构和组织。正因如此,联合国要发挥全球治理的核心作用,必须有会员国,特别是世界性大国的多边支撑。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世界上第一大强国的美国,不仅不发挥这种支撑或补台作用,还到处拆台,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在世界上横行无忌,大搞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这样一来,美国霸权主义危害也就成了当今最大的全球性问题。由是,清除美国霸权主义障碍,也就成了全球治理的最大难点。
第三,它是一个清除美国霸权主义障碍才能大步前进的事业。美国作为联合国的发起国之一、联合国的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以及世界上迄今为止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在联合国近80年历史中,它利用自己在联合国的优势地位和自身拥有的无可匹敌的实力,曾为世界提供了不少公共产品。但与此同时,它也把联合国作为自己的政策工具,干了不少损人利己、危害世界的事情。在冷战时期,为了赢得相对于苏联的比较信誉优势,它还不得不多少顾及自己的大国脸面而有所收敛。随着苏东巨变的发生,美国自以为是冷战的最终胜利者和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于是胆大妄为起来,不再把联合国放在眼里。认为联合国体系是二战结束后继承而来的一套僵硬而陈旧的体系。美国不但对联合国不感兴趣,甚至也无视它对该机构所应履行的金融责任,曾一再拖欠所应缴纳的联合国会费。美国愈来愈反感加入任何形式的联合国公约。从2007 年到2017 年的十年间,美国竟然没有批准过一项联合国公约。致使美国拒绝加入全球协议的名单越来越长[6]。对于签字加入的那些联合国公约,美国也是采用实用主义态度,合则用,不合则弃,或搞赤裸裸的双重标准,或根本弃之不顾,另搞一套,建立以美国“家规”或西方“帮规”为基础的所谓国际秩序。为了建立这样的秩序,美国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实行长臂管辖,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制裁②。对那些看不顺眼的国家,则采用舆论攻势策动颜色革命或进行直接入侵。自2001 年以来,美国以“反恐”之名发动战争和开展的军事行动覆盖了世界上约40 个国家。破坏了这些国家的独立主权,干涉其内政,掠夺其资源,造成了大量平民伤亡和数百万人流离失所。美国为遏制中国发展,维护自己的世界霸权,还力图在世界上拼凑反华小圈子,搞新的集团对抗,选边站队,撕裂世界。
总之,美国霸权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的祸乱之源,不清除这个祸源,全球治理就会大受阻碍。那么面对美国霸权主义的挑战,全球治理的事业还有希望吗?在这个问题上,悲观绝望毫无益处,盲目乐观于事无补。应当坚信:事在人为、希望在前。
这个希望就在于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顺应世界大势,深得世界人心,并日益获得世界各国特别是东方国家的有力支持。
第一,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符合世界大势。这里的大势是指全球化深度发展之大势。全球化从经济维度说,就是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越来越具有了跨国界的特征,从而逐渐形成了一个各种生产要素的世界性流动和联通的网络体。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的发展,中国通过改革开放投身世界市场经济大潮所激发的强劲动力,以及苏东集团解体所促成的全球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这三大因素的共同作用造成了新一波全球化的深度发展。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得失相依、机遇挑战并存。全球化的深度发展既促进了人类的发展进步,也带来了全球问题的大量发生。比如,经济的全球性发展,造成了生态的全球性危机;人员直接往来和全球流动也便利了传染性疾病的全球性流行。全球化条件下,随着各国利益融合性增长,其利益的摩擦性也在增加。与此同时,一国发展会泽披世界,一国危机也会波及全球。这就叫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面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是与全球化切割,画地为牢,搞逆全球化;或是以邻为壑,以势压人,搞霸权主义。这都不行。全球化不是政府设计出来的,也不因政府偏好而转向。它是世界近代经济、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因而只能顺应,不能相违。搞霸权主义也是一样,在全球化条件下,伤及别人,必遭反噬,这就是全球化的当代逻辑。美国政府发动的对华贸易战,本意是祸害中国,结果反使其自身承受痛损。英国脱欧本以为会获得繁荣和全面的政治经济独立,结果适得其反,使国家陷入困境,至今未能解脱。在俄乌冲突中,欧盟追随美国对俄罗斯施加多轮制裁,却给自身造成了能源和发展危机,从而使这种制裁变成了射向自己脚面的子弹。这些都是上述逻辑的生动体现。
从辩证观点看,全球性问题的产生给全球化发展带来了阻碍,同时,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也为全球化发展提供了机遇。应对全球性问题的唯一正确方式,就是以联合国为核心,各国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用全球化之力加以治理,并通过全球治理进一步促进全球化发展。
第二,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深得世界人心。全球治理的目标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让世界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对世界人民来说,其获得感的最大威胁是零和,其安全感的最大威胁是战争,其幸福感的最大威胁是贫困。因此,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贫困,要共赢不要零和,也就成了世界上的人心所向,人类社会的主流民意。
二战后,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和谐共处、推进共同发展,以及有效应对全球挑战等方面,都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其一,为了让人类远离核战争,1946 年1 月24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和平利用原子能以及消除原子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第1 号决议。1962 年联合国制定了《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联合国分别于1978、1982、1988年召开了三届裁军特别联大。以上这些措施有力地防止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从而保持了世界的总体和平。70 多年来,联合国发起组织了70 余次维和行动。这对防止世界各地局部冲突的扩大和对维护当地正常秩序发挥了巨大作用。
其二,联合国不断健全完善人权保护条约体系和积极推进全球去殖民化浪潮以及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在联合国所制定的《国际人权宪章》和于1960 年公布的《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指导下,国际人权事业得到极大发展。有80多个国家,共约7.5亿人摆脱殖民历史,获得了新生。联合国致力于文明间的对话,在联合国大会于1999 年通过的《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2002年通过的《不同文明对话全球议程及其行动纲领》的指导下,有力促进了世界不同文明的平等对话和交流。
其三,联合国为促进南北共同发展,成立了开发计划署,发表了《社会进步与发展宣言》,制定了千年发展目标,以及《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促进全球经济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落实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全世界有数十亿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其中有10 多亿人摆脱了绝对贫困。
其四,联合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海洋治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预防跨国犯罪、防止艾滋病、强化网络空间安全等方面,都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所有这一切都为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赢得了世界人心。
然而美国奉行单边主义,唯我独尊,特别是看不得过去被西方欺凌的东方崛起。它戴着霸权主义的变形眼镜,谎称东方的发展,特别是中国的发展是吃了美国人的午餐,污称东方的强大,特别是中国的强大构成了对美国的威胁。于是用单边对抗多边,用零和对抗共赢,用霸凌对抗合作。美国的倒行逆施在世界上不得人心,因而应者寥寥。不仅如此,美国的相对实力优势也大为下降,其野心与实力的矛盾也正日益凸显。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全球化深度发展所导致的全球力量对比的东升西降。这从而也就使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日益获得世界各国,特别是东方国家的有力支撑。
第三,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获得东方国家的有力支撑。近代以来,在西方人眼中,东方成了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其实,东方并不是历来落后,它也曾创造过不让西方的骄人的古代文明。世界上公认的六大文明(美索不达美亚文明、埃及文明、印度文明、爱琴文明、玛雅文明、中国文明)在东方的就有五个。其中中华文明还创造了延续5000 多年的灿烂辉煌,只是在近代才陷入了贫穷落后。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本国封建制度的腐朽;二是西方利用先手之利,用血腥手段把东方强行纳入了由其主导并独享利益的全球化体系。笔者把这一阶段的全球化称之为“血腥的全球化”。直到苏俄十月革命胜利,才打破了西方一统天下的全球化局面。后来形成了美西和苏东两大集团冷战对峙和在其各自内部所进行的全球化。笔者把这种生硬地将全球一分为二所进行的全球化,称之为“扭曲的全球化”。直到上世纪90 年代,随着全球化的深度发展,东方的后发优势才得以显现,表现为从总体的跟跑,到部分的并跑,以及偶尔领跑的发展态势。笔者把这种东西方共同参与和共享成果的全球化称之为真正全球意义的“真正的全球化”。
21 世纪以来,东方国家,特别是中国、印度和东盟各国已逐渐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的主要动力,近十多年来对全球经济的贡献率都在50%左右。由于东方国家的群体性崛起,世界格局中的东升西降已成历史必然。东方国家得益于全球化的深度发展,得益于促成这种发展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这个意义上说,全球化是全球繁荣稳定之源,国际法则是全球繁荣稳定之锚。东方国家随着自身力量的增强,也必然会基于对自身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维护,而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治理报以有力支撑。这是一股来自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新生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说,全球治理的希望在东方。这其中,中国扮演着重要角色。
这里的角色定位有三种可能选择:一是领导者,二是一般参与者,三是榜样者。
第一,领导者角色与中国无缘。世界上有些国家,主要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希望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这种希望是基于两点:一是对中国国家治理成就斐然的肯定,二是对中国在世界上伸张公平正义的肯定。对它们的肯定,我们心存感激;对它们关于中国的浓厚情谊,我们铭记于心。但它们关于中国的上述期待,不能认为是合适的。一是中国无力充当全球治理的领导者。中国虽然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 还处于世界中位。即使中国将来强大了,也不会去充当领导者。二是中国无心充当全球治理的领导者。其原因在于:其一,如前所说,联合国是全球治理的核心。这里所谓的核心也就是在联合国的领导下,通过多边协商形成国际规则,从而按规则对全球进行治理。除此以外,全球治理不需要有别的所谓领导。其二,中国到目前为止,为世界所做的一切都是以尊重联合国的核心地位为前提的,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根本遵循的,并不是西方所污称的喧宾夺主,另搞一套。其三,美国企图把联合国撇在一边,由自己充当领导,其目的不是为了全球治理,而是另有所图,这自然是没有好结果的。对此,中国应引以为戒。其四,中国历来主张,全球治理是世界各国共同的事,应该在联合国领导下,大家商量着办。
第二,一般参与者角色不适合中国。在全球治理中,中国不当领导者,可否把自己降格为一般参与者?这也不可。因为一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是与其责任担当联系在一起的,而责任担当又涉及意愿和能力。一个国家在现代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其能力是不一样的。中国作为一个摆脱了绝对贫困,达到了中等收入的国家,已经积累了可观的能力,这是必须肯定的,中国不能逃避自己的责任。中国不仅是一个有着“兼济天下”传统的文明古国,而且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全球治理中,当今的中国完全有这样的心胸,也有相应的力量去承担负责任大国的责任。这既是为世界发展做贡献,也是为中国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在全球化深度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中国好,有利世界好;世界好,中国才更好。为了中国和世界都好,中国在全球治理中不能满足于做一个一般参与者,而应该做榜样者。
第三,榜样者角色是中国的恰当之选。所谓恰当,是指做榜样者既能使中国在全球治理中尽到负责任大国的责任,也能使中国享有广阔的自主战略空间。
其一,做榜样者有利于中国摆正与联合国的关系。所谓榜样者,也就如同在班上当模范生。但模范生不是领导者,班主任老师才是领导者。在全球治理中联合国才是这样的领导者。中国做榜样者,也就是要在联合国领导下,做参与全球治理的模范生。
其二,做榜样者有利于中国正确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因为榜样者不具唯一性,即榜样者可以是多个。另外,榜样者不要求全面性,中国可在某一方面成为榜样者,并不妨碍别国在另一方面成为榜样者;中国作为榜样者,也不妨碍中国向其他榜样者学习。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在成长过程中总有其过人之处,这过人之处就是我国应该学习的榜样。中国做榜样者也不是孤立意义上的独善其身,而是独善其身与兼济天下的统一。这表现在多个方面,比如,既可以在世界上做促和的榜样,也可以做合作的榜样,还可以做共赢的榜样。
其三,做榜样者有利于中国在当今世界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今世界处于百年变局之中,这一变局要经历几十年时间,现在还处于它的前期,其关键性转折尚未到来。这因为,联合国作为全球治理的核心,其权威尚未完全实现。东升西降虽已成历史趋势,但美国相对他国的优势仍然存在。和平、发展已成时代主轴,但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不甘失败,因惧生恨,以求一搏。中国有论者把当今时代比喻为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代。美国主流观点也把当今时代称之为大国竞争时代。其实这两种认识,都甚为不妥。其不妥之处在于,都忽视了联合国的核心作用、东升西降的历史趋势,以及和平发展的时代主轴。但在当今局面下,不稳定、不确定,以至风险性增大,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给人的总体印象是这个世界有点乱。与此相联系,许多事情的发生出乎我们意料,许多事情的走向也由不得我们;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如何深刻改变世界,大家也都拿不准。在这个骚动不安深刻变化的当今世界上,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也就是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做一个榜样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至于在哪些方面做出榜样,如何做出榜样,我们都可以基于中国的能力和处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而既不受外界的被动约束,也不使自己勉为其难。有论者提出中国要做不稳定世界的“稳定之锚”,要做大风大浪中人类之舟的“压舱之石”。在笔者看来,中国作为维护世界和平、应对全球挑战的积极贡献者和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的推动者,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了中国力量、作出了大国贡献。但也应避免不切实际,那样反而会陷中国于战略被动,因而还是不提这样的要求为好。
这里的担当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高举联合国旗帜。如前所说,权威在全球治理中举足轻重;维护和提升联合国权威,事关全球治理成败。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球治理“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联合国”,“应该坚决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7]476。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第一责任,就是要高举联合国旗帜。中国作为一个有着5000 年文明历史的,有超过西方发达国家人口之和而达14 亿人口的,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的,已经崛起且更加自信进取的社会主义大国,高举联合国旗帜,这个意义非同小可。
高举这面旗帜,其一,就是要坚持联合国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理想追求。其二,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正是这个体系和秩序,保障了对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流动,军控、人权,全球健康、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治理。如果没有这个体系和秩序,今天的全球经济不可能正常运转,世界也不可能维持大国之间的和平、控制跨国犯罪,不可能成功对抗新出现的各种疾病,也就不可能有推动全球各国和平互利行为的可靠可行的途径。如果是那样,世界将重新陷入弱肉强食的丛林。诚然,联合国也要与时俱进,通过改革,不断健全和强化上述体系和秩序,规范日趋复杂和相互依赖的世界。就此而言,中国要高举联合国旗帜,就必须在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方面作出表率,强调国际关系准则的真正落实,强调它被忽视的方面,也强调现有国际体系要根据新的国际环境改革创新,从而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其三,要大力支持联合国及秘书长和联合国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切实落实联合国在解决全球性问题上所设立的各项目标,如减贫、可持续发展、碳排放、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疾病防治等。积极参与联合国组织的各项行动,如维和行动,对于最不发达国家的免债行动、新冠疫苗实施计划、地区冲突的调解行动等。
应该说,在以上三个方面中国都在世界上起到了表率作用。一是,中国所坚持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所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中国所推动的“一带一路”合作项目、中国所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等,都是对联合国理想、宗旨的贯彻和践行。二是,中国加入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和600多项国际公约,忠实和一丝不苟地履行了各项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享受相应的权利。三是,中国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70%的贡献。近十多年来,中国每年为全球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中国为全球生态改善提供了最大的森林增长面积,近年来中国为光伏发电产业提供了相对各国的最大增幅,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维和出兵国,中国向60多个国家提供了新冠疫苗,中国带头承诺努力争取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些都在世界上赢得了高度赞誉。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还将为全球治理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总之,高举联合国旗帜才能使这个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获得前进的方向、行走的路径和迈开坚实的步伐。这样一来,搞集团对抗、撕裂世界的美式霸权主义就会失去市场,走上穷途末路。
第二,高扬多边主义。如前所说,联合国作为全球治理的核心要发挥作用,必须依赖多边支撑。不然,这个核心就会被虚化。因此,高扬多边主义是高举联合国旗帜的题中应有之意。
所谓多边主义,具体说来,就是世界各国作为主体共同掌握世界命运、共同书写国际规则、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共同分享发展成果。为了加强多边主体建设,就要遵循平等、合作、互惠三大原则。所谓“平等”,一是主权平等,即各国都有独立自主处理自己内外事务,不受侵犯的权利,都有选择自己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的权利;二是世界事务的参与权平等,即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都有平等参与国际治理的权利。所谓“合作”,是指全球治理的途径是合作,即通过合作进行讨论协商以求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在此前提下,各国同舟共济,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的挑战。所谓“互惠”,是指全球治理的目标是普惠,即在照顾彼此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减少或控制利益的摩擦点,扩大利益的交汇点,增加利益的共同点。
中国一直努力高扬多边主义,毫不动摇走和平发展道路,促进共同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坚持各国独立自主,推动共商共建共享。致力于同各国发展伙伴关系,推进大国协商合作关系,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中国已与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伙伴关系,建立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的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大家共同规划发展远景、共同应对全球挑战、共同打造合作平台、共同谋求联动发展。坚持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合作共赢、文明上交流互鉴、安全上守望相助、国际事务上团结协作。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将继续高扬多边主义,继续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热点问题的斡旋者,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抵制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多边主义使每个国家都能被倾听和理解,为其创造机会以实现富裕,以及走向符合其偏好和独特价值观的高品质的生活。总之,多边主义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维护人类发展进步方向。这也是奉行多边主义的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组织、“一带一路”合作吸引许多国家踊跃加入,以及中国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引起许多国家共鸣的根本原因所在。在当今世界,热衷于搞单边主义的只有美国及少数追随者。而这些追随者在美国主宰下,其生存空间也会被压缩,因而这个单边主义小圈子,前途无望,不得人心。
第三,强“中国之治”。中国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中,要高举联合国旗帜,高扬多边主义,但作为前提和基础,说到底是要把中国治理好,要做好国内的事,或曰要强“中国之治”。要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关于这个问题,许多论者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在这里,我想从治理的宏观方面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治达四方强在中央。中国治理之所以能做到全国一张图绘就、一盘棋联动、一竿子到底,从而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关键在于党的坚强领导。党是风云变幻、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是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的伟大舵手,是带领全体人民共克时艰、夺取胜利的核心力量。这一经验启示我们,强中国之治,首先要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共产党是搞好中国治理的核心,是中国治理的领导权威。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之治的成败取决于作为领导权威的中国共产党之治的成败。要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党本身来说,就是要从严治党,提高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坚定性、法制性,以达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刮骨疗毒、去腐生肌之目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是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所以,必须继续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落实好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并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为此,要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理性自觉,要从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抓好党的自我革命,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二是固治国之基抓治国之要。治国之基在于法治,治国之要在于得人。依法,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没有法制,治国没有准绳,民众没有依归,一盘散沙,也就没有力量。为此,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深化司法体系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进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得人,是国家之治的关键。只有得人,才能使法制得到贯彻落实。得人,就是要培养和选用有治国能力之人。为此,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这支队伍是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把那些心怀国家、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提拔到关键领导岗位上。
三是激发动力与把控平衡。社会繁荣进步,既需要动力,也需要平衡。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平衡为辅的动力,会陷入险境;没有动力为助的平衡,会寸步难行。国家治理的目的是激发动力,把控平衡,并达到二者的有机统一。为此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效率与公平、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维稳与维权、民主与民生、民主与法制、民族振兴与个人发展、中国梦与个人梦等的关系。为了激发动力、把控平衡,我们现在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特别要通过高水平开放,高层次创新,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占据世界尖端制造业和技术创新的制高点,促进高质量发展,又要通过国家的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动力与平衡的关系还表现为经济增长与生态平衡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四是持战略定力怀忧患意识。这种战略定力不是盲目乐观,而是基于对世界大势的把握和世界人心的洞察。尽管这个世界并不太平,但全球化的深度发展没有变,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没有变,国际社会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历史使命没有变。坚信这四个没有变,由此也就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中国发展仍然处在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仍然可以大有作为。只要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斗、勇毅前行,集中力量办好我们自己的事。这样,中国就能在危机中抓转机,在变革中开新局。我们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中国和世界人民一边,将打开更加开阔的天地,展现更加美好的前景。诚然,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风险不可低估、对美国霸权主义的险恶、危害不可低估,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不可低估。中国发展已进入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增多的时期。对此,我们要坚持和运用好底线思维,培养和提高底线思维能力,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提前布局,做好应付最坏局面的思想准备,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如果外部势力想阻碍中国来之不易的发展,那么中国人民将毫不犹豫用斗争去捍卫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
五是创中国特色与彰人类价值。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一样,有共同的需要。即要生存、要吃饭、要住房、要就业,要有一个安定、公正和宜居的社会环境,要追求更美好的生活。为此,就要解决发展问题、安全问题、治理问题。然而各国各民族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又是不一样的,因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就有了各种特色。但是这种特色,只是表现为解决人类共同问题上的特殊道路、特殊方式,谁也不能把自己的特色强加于人,这也是我们反对西方普世价值的原因所在。但是这不妨碍这种特色中含有某种人类价值,或人类共同价值,一国的经验会为别国解决此类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做好国内的事,这本身也就是为全球发展和全球治理积累经验,做出贡献。即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因此,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更好的自身发展去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上述五个方面关系的论述,强调了每对关系双方的对立统一。但是要实现对立中的统一,这本身就是治理的难度所在,也是治理的关键所在。
总之,中国要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榜样作用,就必须高举联合国旗帜、高扬多边主义,特别要强“中国之治”。
注释:
①距今374年前,即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国家平等和主权原则。这是很有历史意义的。但其涉及的只是西欧主要大国,因而这一和约并不妨碍这些西欧主要大国在尔后对东方进行殖民掠夺。1920 年生效的国际联盟,制定了共同遵守的《国际联盟盟约》,强调国与国之间的矛盾要通过对话协商加以解决。这也是很有历史意义的。但其具体所指,是西方在东方殖民和势力范围划分的问题上,要加强欧洲大国的妥协与协调,以免兵戎相见。这一盟约也并没有能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
②根据美国财政部《2021年制裁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美国已生效的制裁措施累计达到9400 多项。参见《埃及每日新闻报》网站2022年8月9日文章,《参考消息》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