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寅
(四川外国语大学 语言哲学研究中心,重庆 400031)
由于汉语的字词缺乏像印欧屈折语那样的形态变化(inflection),因此运用西方葛朗玛从词法到句法的“词本位”研究语法的思路不适合汉语,学界近几十年来先后提出了“语素本位、字本位、词本位、词组本位、小句本位、句本位、构式本位、移动本位(多本位、交叉本位)、复本位、无本位”等理论,使得汉语语法研究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现将这些观点以表1小结如下,以飨读者。
表1 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一览表
更为值得点赞的是,我国汉语学界突破了传统的描写主义研究思路(注重语料收集和整理)的束缚,始而转向理论层面的思考(陆俭明等[26];潘文国[8]55)。但也有令人担忧之处,如此多的本位理论,使人大有无所适从之感,我们需要一个能为大多学者所接受的语法理论体系。本文沿着戴浩一[27-28]的“汉语认知功能语法”的思路,基于体认语言学提出了“汉语体认语法”的设想,既可望摆脱印欧语法框架之窠臼,又可走出学界所争论的各种“本位观”之局限,也对戴氏的理论做了点滴补充。
20世纪末从西方传来两股学术新思潮“后现代哲学”和“认知语言学(简称CL)”,但长期以来它们一直未能对话。我们尝试将这两股思潮结合起来,在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语言哲学,后现代、中国后语言哲学,等等)的视野中研究语言[29-32],得到国内一批学者的响应(胡壮麟[33],钱冠连[34],王铭玉[35],张克定[36-37],牛保义[38],魏在江[39],帖伊、覃修桂[40],廖巧云[41],廖光蓉[42],雷卿[43],林克勤[44-46],刘玉梅[47-48],赵永峰[49-51],张智义[52],刘云飞[53],彭志斌[54],等等)。
从20世纪语言学理论发展周期来看,一个学派可各领风骚50~60年,CL亦已流行40多年,早已进入全盛时期,已有学者开始质疑其不足,如Dabrowska曾以“认知语言学的七宗重罪”[55]为题声讨其罪过,言辞灼灼,愤怒之状跃然纸上,文章言辞过激,更无修补方案,大有“愤青”之嫌。但不管怎么说,这篇论文可视作批判CL的檄文,在召唤语言研究新理论的问世。我们也在反思其不足的基础上建构了具有本土化特色的“体认语言学(embodied-cognitive linguistics,简称ECL)”,意在强调语言研究可沿着马列主义辩证唯物论和人本观,以及后现代哲学新观点来重新审视语言,用“体”强调语言研究中的唯物论,以反思索绪尔和乔姆斯基基于唯心主义哲学所建立的语言理论;用“认”突显语言研究中的人本观,以批判这两位大师忽视语言研究中“社会人”的中心地位。我们坚定地认为,语言本质上具有“体认性”,语法亦如此。
戴浩一于1990年提出了“汉语认知功能语法”,主张基于人类对时空的基本认知能力,结合一般的交际原则来建构汉语语法,提出了五条原则:时间顺序原则;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空间词语的比喻用法;突显原则;信息中心原则[27-28]。我们认为这一语法研究思路是可取的,且主张在ECL的基础上将戴氏观点“语法结构来自对现实的象征”更明确地表述为“语法具有体认性”,将这一研究方向称为“体认语法”,本文重点论述“对称原则”。这不仅为语言起源和语法成因问题又提供了一个唯物论的新方案,也为21世纪语法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方向。
ECL所建构的核心原则“现实—认知—语言”认为,语言是人们在对现实进行“互动体验”和“认知加工”的基础上形成的,引号中的八个字可进一步提炼为“体认”(《现代汉语词典》已收录该词),是我们建构“体认语言学”的初衷。本文基于这一核心原则进而认为,语法也是人们基于对生活经验的认知加工提炼而成的,它来自实践,是为了满足表达实际生活的需要。如:句法的“主—谓—宾”顺序反映的是人们实际生活中“施事性动作的顺序”;“定语”和“状语”满足了对事物和动作等观察仔细的需要;“时体态式”的语法形式是为了表示实际动作发生的时间、体态、主动性或被动性、真实或虚构;等等。因此,我们主张基于马列主义辩证唯物论,雷约(雷科夫和约翰逊的简称)的体验哲学(其第一条原则为:心智具有体验性)以及戴氏的思路来建构“体认语法”。据此我们得出结论:全世界各语言及其法则之所以有相同点,完全是因为全人类拥有相同(或相似)的客观外界,且人的身体结构和各部位的功能也都相同,这就决定了地球村几十亿人必有部分共同的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其语法规则也会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这可用“体”来表示;又因人类天各一方,民风有异,习俗各别,几千种语言自有一套表达方法和法则,皆因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所致,即各民族认知能力和方式的差异是形成语法差异性的根本原因,这可用“认”来表示。这便是我们所论述的“体认语法”。我们曾基于汉语的两大语法手段“词序”和“虚词”增添了第三大手段“对称原则”,且在分析它们的体认性时发现,前两者的缺陷可用“对称原则”作出有效弥补。
学界一般认为,汉语主要有“词序”和“虚词”两大语法手段,它们可用“对称原则[31]”重新作出合理解释,而且这三者都具有体认性。
由于印欧语言要用词尾屈折变化来表示名词的性、数、格,动词的时、体、态、式,而且“主—谓”在语法上还需要保持一致,这是西方学者确定语法分析以“词形变化、主谓结构”为语法研究基本出发点的依据。此时词序显得不很重要,表示主格或宾格的名词不管摆在什么位置,凭其词尾形式总能辨别出主语或宾语的身份(1)由于英语不像德语、法语、俄语那样有严格的主宾格等形态变化,其词序显得相对重要。。而汉语的字词缺少类似的形态变化,其词序就显得较为重要,主语一般出现在谓语之前,宾语在后,从而形成了以“主—谓—宾”为序的基本句法结构和以“施—动—受”为序的主要语义结构,这是就原型用法而言的,但也有不少例外。
正如上文所述,语法具有体认性,汉语的词序主要依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经验告诉我们,人可发出一个动作,将其施加在某对象上,这在语义逻辑上就形成了“施—动—受”顺序,它决定了句法上的“主—谓—宾”顺序。若这个被力所作用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在宾语之后就用“补足语”来表达这个变化。这就是CL和ECL近年来所论述的“顺序像似性(2)iconicity 原译为“象似性”,但近年来经过深入思考,拟将“象”改为“像”,增加了一个“单人旁”,意在突出语言的人本性。体认语言学的核心原则为“现实-认知-语言”,认为语言是经由人与现实世界的互动体验(体)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知加工(认)而形成的,这就是笔者近年来所提出的“体认语言学”之缘由。据此可知,“像”与“不像”,皆因人所由(这就是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说的“惟人参之”),故而拟用“像”字。语言中的“像似性”因人而生,是认知加工的产物。”[56][57]142-146,汉语主要依据时间顺序来组句,先发生的事先说,后发生的事后说,这便是“体”;为了使语句表达多样化,行文不至于呆板,汉句词序也出现了很多例外,这可从人的主观感知顺序的角度做出解释(见下文),词序违反了时序,其后必有说话人的认知动因,可归因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即“认”。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人类最初接触到的是实实在在的事物,它们在语言中形成了“实词”。随着人类智力的发展,进化出抽象思维的能力,为适应语言丰富表达的需要,表明词与词之间的各种关系,逐步语法化出“虚词”。例如:
[1]我在家。 [2]我在家休息。
例[1]中的“在”为实实在在的动词,而例[2]的句义重点在“休息”上,“在家”的意义就显得较虚,此时“在”的实义就虚化为“介词”,出现了动词虚化的语法化现象。CL认为,语言中的虚词来自其对应的实词[58],实词是随着与现实的互动感知而形成的,“实词虚化”的过程就是人基于“认”的主观加工。
学界认为“对称”是大自然固有的属性(3)自然现象、生物体、微观世界的基本结构大多具有对称性,它代表着平衡、均匀、协调、守恒、美感、生命。春夏秋冬、昼夜交替、东西南北、上下左右、前后里外,无不以相辅相成的对称格局相伴而存。,我们的身体和所处世界中到处都有这一现象[31-32, 59-60],它不可避免地会映射到人类的心智之中,形成“对称性体认方式”,充分运用在建筑设计、人工产品之中。ECL和体认语法认为,外界普遍存在的对称现象必然会影响我们的心智,落脚在语言表达时就形成了对称结构,这在很多语言中都有具体实现。特别是汉语,因其自身特点,在“字词、词组、小句、句章”以及“音形义用”等层面都大量使用对称(包括平行)结构。如,许多字的写法都具有对称性,或左右,或上下,或上下和左右都对称[31]。汉语使用的方块字可保证对称表达所占的空间相同,长短一致,十分方便形成尾部对齐,使得行文美观。唐诗宋词中的对偶句,用排比法写成的语篇和骈文等都明显具有这一特征。我们通过细致分析还发现,汉语中存在两种对称结构:
其一,隐现对称轴,两要素直接耦合,可用字母表示为“x y”,如语音层面的“平仄”结合,自唐朝后大量出现的双音词,双声叠韵连绵词,四字成语,等等,均属此类。沈家煊认为,汉语是基于“二二式”简单对言结构逐步扩大形成其基本语法结构的,首先从二二式到四言格,再到五言格、六言格、七言格等,如此便可“积词成句、积句成章”,这就是他所说的“四字互文可成倍放大”[61]。
其二,彰显对称轴,以某中心词或标点为对称轴形成的左右对称的结构,可用字母表示为“x Z y”,如若干成对表述的词语常以“逗号”或“分号”为对称轴,左右各置等量对称性字词。如:
[3]左耳进,右耳出。
[4]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5]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6]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7]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上述表达一般都要成对使用,它们形成了前后照应、相辅相成的对称格局,为我汉民族所喜闻乐见。
上述两种对称关系大致相当于吕叔湘论述的“联合(如姊妹、妯娌等)”和“组合(如讨论的题目、父亲的差使等)”关系。他还指出,在这两种关系中,前者可加诸如“和、及、而、且、又……又”等一类的“并列性关系词”,后者在白话中用“的”,在文言中用“之”,但这两个修饰性关系词也可不用,如“甘草、小说”等[62]。要说明白用或不用这两个字,非三言两语可了,主要原则为“结合得紧就不用,结合得松就要用”,可用CL中的“距离像似性”原则作出合理解释[57]86-116。本文认为省与不省关系词都可说,是因为它们都符合对称的规律,参见下文。
以上两种对称结构可互相转换,如“吃饭”是两个词之间对偶组合,为“x y型对称”。如说成“吃着饭、吃了饭、吃过饭”等可视为以“着、了、过”为中心轴的对称结构,是“x Z y型对称”。这一对比和转换相当于陆俭明提出的“粘合式vs组合式”之间的区分和转换[63],前者如“买票、说话、上课”“抓紧、看见、听到”等,后者如“买了票、说着话、上过课”“抓得紧、看得见、听得到”等。这种“对称翻转”可视为汉语语法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既为吕叔湘和陆俭明的论述提供了体认机制,也为我们下文的分析奠定了基础。
汉语语法所概括出的这两大方法“词序”和“虚词”也存在很多例外,其用法十分灵活。我们发现它们的不足可用“对称原则”作为补充,现分别论述如下。
我国汉语界在1955年前后曾就“主语、宾语”问题展开过一次大讨论,有人主张依据意义上“施—动—受”来确定主语和宾语,有人主张依据句法上“主—谓—宾”顺序来确定,但无论基于哪一种方法都难以统一解释吕叔湘所举的下两个著名例子:
[8]主席团坐在台上。
[9]台上坐着主席团。
例[8]基本符合汉语的“施—动—受(方位)”顺序,而例[9]不符,“台上”显然不是“施动”,视为主语不合适。但是这两句话都可接受,不同学者作出了不同的解释。陆俭明曾运用“变换法”来解释这两句话[64],后又尝试用CL中的意象图式(image schema)来解释这两句话的生成机制[65]。他认为,第一句从施事者入手进行描述,第二句从场景说起,隐含了施事义,这两句话反映了人们观察场景时所获得的两种不同的意象图式。沈家煊运用CL的“图形—背景(figure-ground)”[66]来分析如下两句:
[10]亭子在湖中心。
[11]湖中心有个亭子。
他认为,当人们先感知目标,后感知背景时就说例[10];若先感知背景,后感知目标就说例[11]。这两个表达式反映了不同的感知方向。沈家煊在论述“存现句”时又述及了吕叔湘这两个著名例句,认为在存现句中涉及“目标”和“方位”时,两者之间的“施—受”对立关系不明显,因此出现了这两种表达式[67]。
还有学者认为可用CL的“突显原则”来分析这两句话,例[8]突显的是目标或图形“主席团”,例[9]突显的是方位或背景,两句话虽都对,但句子的突显义不同。或许,学界还会有其他不同的解释方案,他们都在尝试用CL的理论来解释它们,这也说明该学科的解释力。
学界一直认为,汉语常用“虚词”来表示印欧语须用屈折形式所表示的语法关系,总的说来这话没错,但仔细推敲问题也不少。如汉语常用“的”表示定语,用“地”表示状语,可在这类表达中也可不用这两个虚词。如:
[12]我国 我们国家
[13]我的国 我们的国家
这两种表达都对,目前学界还没有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区分方案,似乎用“可分离(alienable)vs不可分离(inalienable)”的原则也难以说清楚[68]。同样,下两种说法也都可接受:
[14]仔细观察
[15]仔细地观察
这两种表达式之间究竟有何区分?有人认为两者都对,意义相同。但这又违背了语言中的经济原则,因为语言中很少有绝对同义词语,这就是CL和ECL所说的“像似性原则”,符号不同了,意义就会不一样。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到底如何分析,尚待深入研究。
从上可见,汉语界所公认的两大语法手段“词序”和“虚词”使用起来常常捉襟见肘。我们认为,可用“对称原则”为它们作出弥补。
就词序而言,我们祖先依据生活经验的“施—动—受”顺序,语法化出“主—谓—宾”表达顺序,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词序方式,全世界许多语言都用了这一基本句式。但是为了表达形式的多样化,言辞达意的有效性,语言中还出现了很多其他词语顺序,如汉语中的下两组例句:
[16]人吃饭。 [17]八个人吃一桌饭。
[18]我们吃得倒胃口。 [19]小张喝醉了酒。
[20]客人来了他家。 [21]来宾坐第一排。
上组例句完全符合我们的“施—动—受”生活经验,也符合“主—谓—宾(补语)”语法结构,可实际交流中更多的人会说:
[22]饭吃饱了。
[23]一桌饭吃八个人。
[24]这顿饭吃得我倒胃口。
[25]酒喝醉了小张。
[26]他家来了客人。
[27]第一排坐来宾。
例[16]~[21]基本符合“主—谓—宾(补)”语法结构和“施—动—受(方位)”的语义框架;例[22]~[27]虽不符一般顺序规则,但仍能接受,甚至会感到它们比前六句更顺口。这些不合逻辑的表达式为何就被顺利接受了呢?解释起来确实还颇费心思。
我们认为,这两组例句之所以都能被接受,是因为它们都符合“对称原则”,运用的是上述第二种对称结构“x Z y”,以“吃、吃得、醉了、来、坐”为对称轴Z,两边各放一个词语。就例[17]和例[23]而言,差别只在于将“一桌饭”和“八个人”哪个置于对称轴的前面,哪个置于后面。
体认语法认为“语法具有体认性”,语言表达是对生活环境的“互动体验(体)”和“认知加工(认)”。上述两组例句完全取决于人们对环境的不同感知和识解,必须从“生活经验”以及基于此而形成的“认知结构”的角度才能作出较好的解释。首先,语句必须有个着落点或出发点,CL和ECL称其为“认知参照点(cognitive reference point)”或“图形(figure)”。若讲话人首先感知到的是“人”,就可以“人”为出发点,从“人”说起,就形成了第一组例句的表示顺序;若眼前首先感知的是“背景”或“场所”,这就出现了第二组例句的表达顺序。如例[23]表明,讲话人眼中看到的是“摆在面前的一桌饭”,或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一桌饭”,可用它作为参照点或图形,然后通过它再带出“可供几个人”来吃,此时就表达为例[23],其他各对应例句的道理相通。
现以上述基本观点来考察例[8]~[11]。根据经验可知,存现场景中会涉及“目标、背景、存现动词”这三个要素,它们有两种不同的组句方式,可分别从目标(例[8]和[10])或场景(例[9]和[11])说起。它们都符合生活经验。本文认为这两句都以“存现动词(坐在/着;在/有)”为对称轴,两边各置一个要素,形成了一个汉民族喜欢的“对称结构”,可用“对称原则”作出合理解释。至于“目标”和“背景”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其区别在于所突显的对象或感知的方向不同而已,采用的是从小到大、从近到远的扫描程序,还是从大到小、从远到近的扫描程序。
不管怎么说,上述两组例句(例[16]~[21]和[22]~[27])都对称,再结合从经验过程中获得的“感知顺序”和“突显”的体认原则,就可对这类表达作出较好的解释。
就虚词而言,汉语中“的”和“地”常可省去不用,人们依旧能知晓其间的语法关系。我们认为不管省略或不省略虚词,它们都符合“对称原则”,如例[12]和[14]所遵循的为“x y型对称”格式,定中结构直接排列共置;而例[13]和[15]遵循的是“x Z y型对称”格式,它们分别以“的”和“地”为中心词,两边各置一个成分。因此这两种类型的所有格构式的区别仅在于“属格”和“被属”之间有无对称轴。况且“的”和“地”不仅可用来构成所有关系或修饰关系,本身还可用作实词,不像英语中的很多虚词,已远离实词的特征,实词虚化了;而汉语的这两个字是“虚实兼之”。
可见,“对称原则”也可用来解释汉语两大语法手段“词序”和“虚词”的用法特征,完全可将其视为汉语最重要的语法手段。
近年来国外语言学家在传统语法区分 “主动态vs被动态” 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中动态(middle voice)”,从这一术语的字面意义来讲,它是介于“主动vs被动”之间的一种语法形态,学界常将其定义为“用主动形式表示被动含义”。很多学者认为,汉语中像例[22]~[27]一类的中动态句子(不一定人人都同意)比英语中的要多,且多得多。它们都可运用体认语法做出较好的解释。从语义逻辑的角度来说,中动态是不符合逻辑的,但人们确确实实就这样说了,英语中有,汉语中更多,尽管不符合正常词序,也违反逻辑,但符合对称组句法。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汉民族在逻辑容错能力方面比英民族的更强。现再举部分汉语例子如下:
[28]书背了吧! [29]实验做了吧?
[30]合同签了吗? [31]酒喝完了吗?
[32]论文写好了。 [33]狗已经遛过了。
仔细推敲起来,这些句子都不合逻辑,但它们都符合“对称原则”,因此为我们所接受。但也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可倒过来说的,例如:
[34] 电视看哭了张三。
[35]*张三看哭了电视。
我们还要考虑到语句内容是否与基于感知体验所获得的认知框架相符,当然这里还有个表达习惯问题,如例[34]中的动结构式“看哭”,表示结果的“哭”指向宾语,因此例[35]就讲不通了。
汉语中有许多不合语法或不合逻辑的怪句,学界为其提出了很多解释方案,但往往是能解释得了某一类怪句的理论,又解释不了其他类型的怪句,有时分析起来还十分复杂,人们不免会发出“为何简单问题一定要复杂化”的感叹!
上文我们尝试用“对称原则”来弥补两大基本语法手段“词序”和“虚词”之不足。另外,我们发现还可用其来解释汉语怪句,它们之所以能被接受,是因为符合汉语的“对称结构”这一基本规律,这些怪句可用“x y”的格式对偶而成,其间不需要对称轴,例如:
[36]救 火 [37]剪 头
[38]恢复 疲劳 [39]打扫 卫生
有些怪句常以一个词(多为动词)或短语为对称轴,两边各放一个或一些词语,形成了 “x Z y”的对称结构,例如:
x Z y
[40]王冕 死了 父亲。
[41]他家 倒了 一面墙。
[42]茅台酒 喝哭了 志愿者。
[43]青草 吃肥了 羊群。
[44]论文 写得我 头昏。
[45]故事 听乐了 孩子。
[46]大门 顶上了 杠子。
汉语常说的“对话、对白、对口、对仗、对子、对联、对歌、对句、对偶、对比、对接、对照”等,无一不以“对”为本,以“对”为好,体现的就是“对称美”,在汉语中这类表达面大量广,俯拾皆是,且为汉民族所崇尚和爱好,将其视为汉语最重要的语法手段可谓实至名归。
这一现象完全可用体认语法的基本原理“现实决定认知,体认决定语法”做出合理解释。自然世界和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对称现象,它必然要映射到人类的心智之中,各个民族的认知结构中都有“对称性体认方式”,在各语言里都有一定的体现,只是量多量少和层次不同的问题。由于汉语的自身特征(如方块字、音节文字、二言成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的递归),决定了我们母语在各个层面上都出现了大量的对称结构,可用“对称原则”作出合理解释。该原则还可弥补汉语两大语法手段“词序”和“虚词”之不足,也可解释汉语怪句的体认成因。
本文基于ECL拟将戴氏的“汉语认知功能语法”发展为“汉语体认语法”,提出了汉语语法最重要的“对称原则”,但离完整的理论体系还相差甚远,试以此拙砖引出众家之贵玉,以盼能为汉语语法研究开出一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