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自贡供电公司 颜清兰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数据可视化技术等在企业纪检工作中均得到一定的应用,推动纪检工作朝着规范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促进纪检工作在业务融合、工作模式创新、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数据纪检工作的应用,有效解决了传统纪检工作中的问题。但同时,纪检工作的特殊性,也使得大数据应用在纪检工作中成为一把“双刃剑”,在提升纪检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挑战。为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科技反腐工作高效、规范发展,成为企业纪检领域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大数据应用对纪检工作流程的影响。在信息化建设前,纪检各部门沿用传统纪检工作流程,信息资源有限,在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判断等方面受到限制,往往依据纪检规则和工作经验进行决策。在纪检信息网络化背景下,利用大数据技术,形成对海量纪检信息监测和处理的科学流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给传统纪检工作流程带来影响,给纪检部门的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有效解决传统纪检工作流程与大数据应用的矛盾,对于实现纪检数据的高效互联和协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数据应用对“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的影响。大数据技术注重纪检工作的数据化和科学化,遵循数据处理标准化原则,忽视了“以人为本”的工作价值,容易形成过分依赖大数据技术的现象。因此,在大数据技术应用过程中,要合理把控科学技术和人本价值的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势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发展。
(三)大数据应用对旧纪检制度的影响。随着企业纪检工作大数据应用的推进,改变了原有对静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工作路径,实现了对海量监控信息进行动态监控,并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监控信息进行深度分析。但在企业数字化纪检工作推进过程中,大数据应用与旧纪检制度之间存在以下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企业纪检工作中实施大数据应用,缺少统一的应用标准和使用规范;二是在大数据应用背景下开展企业纪检工作,新的工作流程与旧纪检制度在工作原则、方法等层面不相容;三是在企业纪检工作中引进大数据技术,使新纪检工作模式与旧纪检制度顶层设计原则和目标实施宗旨相背离。
(一)加快大数据应用的步伐。在纪检工作中,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至关重要,掌握了海量数据,就掌握了纪检工作的主动性。在大数据时代,违纪行为的方法和手段层出不穷,对监督和审查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为此,纪检要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升纪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实际工作中,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对海量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从中选取具有价值的信息,提升违纪证据收集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因此,纪检专业应加快大数据应用的软硬件建设,并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工具来使用。同时,要制定培训制度和培养机制,提升纪检工作人员的大数据技术使用能力,为高效开展纪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推进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是提升纪检工作信息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对各业务部门、各专业口的数据收集汇总。在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中,要与各种新技术进行整合,提升平台的技术含量。同时,要组建专业的技术队伍,负责平台的设计、组建和运营工作,并结合纪检工作的特殊性,确保大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性和使用合理性。为此,纪检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根据大数据平台流程要求,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业务流程,为大数据平台建设和使用提供基础保障;同时要加强对外联络,与业务部门、各专业建立联络机制,确保大数据平台与各专业业务平台实现有效对接。防止出现“数据库孤岛”现象,处于关联的数据库占很少的一部分。其中,纪检专业数据库关联建设中,需要其他业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因此,要充分考虑对外联络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有效的对外联络机制,确保平台对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制定大数据收集、分析管理机制。在大数据信息收集阶段,为保证监督对象信息准确,纪检部门要制定合理的监督对象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对主要监督信息的采集工作,如信访数据、行政处罚等。同时,纪检机关要与相关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最后,纪检部门要建立大数据平台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机制,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建立严格的数据敏感信息保护机制,确保安全保密性;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纪检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教育。同时,要加强安全局域网建设,采购符合使用规范和要求的安全服务器和安全设备,确保大数据平台的安全性。在大数据平台使用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和审批流程,为保障大数据平台的安全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一)注重顶层设计。在纪检业务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各单位需要的大数据技术存在重合性,为提升纪检工作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原有工作流程进行改进,构建统一的纪检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大数据共享,使各单位纪检工作人员可以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通过平台对纪检工作信息和进程实现实时了解。因此,在大数据应用开始阶段,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企业内部统一的纪检信息网络平台,对海量监察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各区域模块化对接。
(二)加强大数据技术队伍建设。在大数据应用过程中,不仅要加强纪检专业的软硬件实施建设,还要注重大数据技术人员的培养,在技术队伍的培养模式方面,既要强化大数据技术能力的培养,同时又要对纪检业务能力提出一定的要求,培养一批纪检工作大数据复合型人才。为此,要建立有效的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机制,完善纪检机关的岗位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各类大数据技术讲座,有效提升纪检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建立纪检数据保障机制。在纪检工作中使用大数据技术,要建立健全法律和制度体系,为纪检敏感数据的安全性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确保纪检敏感数据的保密性,避免数据监管出现缺失的问题。因此,要建立纪检敏感数据的监管制度和问责机制,并实施敏感数据清单管理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确定数据管理权限,建立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使用规范,为纪检敏感数据合理使用提供基础保障。
(四)促进大数据技术与新技术的整合。在大数据时代,各种新技术得到应用。在纪检工作中,实现大数据技术与数据可视化等新技术有效整合,有效提高了纪检效率。通过与新技术的整合,对原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促进纪检业务流程的智能化建设;同时,通过引入新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对海量数据的监测效果和处理效率,从而为纪检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利用大数据优化完善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等方面的业务应用,可以形成监督执纪数据统一管理,实现信息贯通。如图1所示:
图1 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界面
(五)合理使用大数据技术,保障正当权益。在纪检工作中,要以稳妥为原则,注重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尺度,在技术威慑的同时,要体现组织人文关怀,在防微杜渐以及提前预警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挽救机制,体现纪检工作的人文性。同时,在大数据采集过程中,很多信息涉及敏感、重要领域,甚至是个人隐私信息,对于这些数据,要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和使用机制,保护个人正当权益,确保大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使用正当性,从而使纪检工作得到广泛的支持,推进纪检工作大数据应用不断发展。
在大数据时代,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合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于提高纪检工作效率,提高科学反腐倡廉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纪检工作大数据应用过程中,要重视大数据应用对原有工作流程的影响,不断完善大数据应用工作模式,注重顶层设计,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同时,加强大数据技术队伍建设,建立纪检数据保障机制,促进大数据技术与新技术的整合,合理使用大数据技术,保障正当权益。促进纪检工作中大数据应用稳妥推进,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