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2019 年7 月,由于道路项目施工,建设部门在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新庄村村委会西侧道路(图1)进行管道作业时发现一座墓葬。建设方将这一情况积极上报,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该墓葬进行了抢救性考古清理,编号为2019ZHXM1(以下简称M1), 现将这座墓葬的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图1 发掘位置示意图
M1 是一座坐北朝南的土圹砖室墓。平面形状呈甲字形,由长斜坡墓道、封门和砖券墓室构成,墓道方向160°。(图2)
图2 墓葬平、剖面图
墓道。位于墓室南侧,平面形状呈长方形,东西两边不规整。墓道残长4.08 米,斜坡残长4.25 米,宽约1.2~1.4 米。墓道内填五花土。
封门。用空心砖竖砌封堵,共计4 层,高1.53 米。其中,上部两层所用空心砖形制一致,略宽,通体饰有柿蒂纹或乳钉纹。下面两层所用空心砖形制一致,略窄,素面。(图3)
图3 M1 发掘现场
墓室。位于墓道北侧。单室,位于4.3 米×4.2 米×3.11 米 的 土 圹 之中,前端为砖雕仿木门楼,两侧有随门墙,后为砖券墓室,均由青灰色小砖券砌而成。
门楼,正中为砖雕拱形墓门,拱形上部外侧饰有砖雕祥云。墓门两侧用立砖砌成门颊,上承门额,门额上饰花形门簪4 朵,两两相近。墓门高1.36 米,宽80 厘米。(图4)
图4 墓门正视图
随门墙,位于墓门的左右两侧,由青灰色小砖错缝平砌而成。形制略有差异,其中东侧随门墙计23 层,上端略弧鼓,面阔66~70 厘米,高1.54 米。西侧随门墙共计25 层,外侧平直,面阔56 厘米,高1.6 米。墓室东侧毗邻随门墙处成层堆放有部分青砖,应是券墓所余之砖。
砖券墓室。左右两壁自第十层东西向起券,两券一伏。平面形状为长方形,长3 米,宽2 米,高2.04 米。
墓门内侧正中放置墓志一合。其后为棺床。棺床为小砖平铺而成,其上并列放置棺木2 口。西侧棺木形制略大,长为2.28 米;南宽北窄,宽76~108 厘米,高94 厘米;棺木腐朽严重,可见朱漆残痕。东侧棺木形制略小,长1.75 米,宽56~60 厘米,高80 厘米。棺木之中各有人骨一具,均为仰身直肢葬。人骨腐蚀严重,仅可见少量骨殖。
墓室内部除随葬墓志一合外,未见其他随葬器物,现对墓志进行简单介绍和考释。
墓志(M1:1),青石质。一合2 件,由盖、志两个部分组成。
墓志盖。方形盝顶,盝顶上阴刻篆书铭文“明处士郭大公墓志铭”,竖写,3 列,每列3 字,共计9 字。(图5)盝顶边长25厘米。刹面有阴刻四神纹样,青龙与玄武造型清晰,其余两侧画面较为漫漶,大致可辨为朱雀、白虎。青龙、白虎、玄武均为侧身形象,朱雀为正面展翅状态。神兽两侧用阴刻细线分隔,左右边角处均饰有花草纹饰。(图6)墓志的立沿面为素面抛光。盖边长39.6 厘米,刹面宽7.8 厘米,厚8.4 厘米。
图5 墓志盖拓片
图6 墓志四刹上的“四神”纹样
志石。方形,四立沿素面抛光,边长39.6 厘米,厚6.2 厘米。志面有阴刻楷书文字,其中墓志共计24 行,满行32 字,共计601 字。墓志不留天头地脚,写满整个石面。(封二)现抄录并断句如下①文中无法辨认的字用“□”表示,各种异体字、繁体字均已改成通行字体。:
明故耆英郭大公墓志铭
石泉县知县南冈郭登瀛撰文
荥泽儒学生乐川马动乐书篆
公讳裕,字士洪,别号庆奄,荥邑著姓裔也。父行六,配程氏。生公于成化十七年正月初十日。公生而貌魁梧,与人无忤,性狷介和而有则。每经营四方,生殖财利亿则屡中,遂致仓厢之充而富家大吉焉。公虽富而不及奢,虽有而不居其有,乃贵德尊贤,乐善循理。凡见乡邻有争讼者,辄分处之而退无后言。见族党有贫者、困者、颠连无告者咸周济之而感恩怀惠。有司闻而义之,每岁春冬请与乡饮礼席,躬逢盛典,公幅巾博带,与邑之士大夫雍雍揖逊于一堂之上,动容周旋中,礼观者无不称羡。行将及耋耄,跻大宾之席为世尊法偶。于是年四月十四日以疾终于正寝,享年八十有二也。配姜氏出自名家,贤而内助,妇道母仪咸备焉!生男一,曰臣,字以道,娶李氏,克家干蛊,大振家声,先卒,继娶李氏。生女一,聘李□万,宜尔室家,有誉无咎。孙二,长曰一鹏,娶马氏,充布政司掾。次曰一鹤,娶田氏、王氏,充开封府掾具侯三考登膴仕。孙女四,长适李正时,次适赵时熙。三四尚幼。曾孙三,一曰殷实,缔姻周府鲁山王将,上闻,锡爵婚配,用宾于王。次恩实、平实亦尚幼,未婚。曾孙女三,长适胡永祚,次适马耒楚,余亦尚幼。呜呼!若公家道丰盈而寿至大耋,且子孙曾玄绕膝成行,若此可谓富而寿,寿而昌,炽而灭矣。猗欤休哉,卜于是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归葬先茔之次,礼也。其子持币干予志诸墓,予忝同里闬素知公者奚容辞谨志之,遂为之铭。
铭曰:赫赫耆英 为世尊崇
富而无骄 杂而唯宁
家业山积 子孙云仍
德孚乎杂 宾燕于夤
姻连玉牒 金紫之荣
冠裳继世 令闻曷穷
人生双兴 余庆之征
公其悉备 永安幽宫
嘉靖四十有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二日立石匠李朝阳刻
M1 是一座具有明确纪年的明代墓葬,根据墓志铭的记录,墓葬的时间为嘉靖四十一年(1562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这座墓葬的墓门为砖雕仿木结构,是郑州地区为数不多的明代墓葬形制,此墓的发现为我们研究明代墓葬形制、丧葬习俗提供了重要的考古资料。
通过对墓志的释读,可知墓主人郭大公(郭裕)家族是荥阳地区的名门望族。其父亲在家族中排行第六,婚配程氏,生下墓主人郭裕。郭裕身材高大,性格温和有修养,经商为业治家富。他虽然家业富足,却从不奢靡骄傲,而是尊贤重礼,周济乡里,公道处事,颇有名声。州县闻其名声,邀请其参加乡饮礼席,这也成为当地乡里间的美谈佳话。郭裕80 岁时,参加了大宾之席,是当地的礼法楷模。墓志里还记载了郭裕的家族世系,从郭裕的父辈直至曾孙辈共计5 代人的相关情况。郭裕从经商起家,家庭富足,到孙子辈逐渐向仕途发展,孙子辈的两人已经全部充任河南布政使司和开封府的官吏,在曾孙辈时,不仅人丁兴旺,“绕膝成行”,而且曾长孙郭殷实与周府鲁山王将联姻,这也是一个家族兴旺与发达的明证。
墓主人郭裕父亲在家族中排行第六,其母亲为程氏。
郭裕生于成化十七年(1481 年)正月初十日,因疾殁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 年)四月十四日,享年82 岁。
其妻姜氏,生有一子一女。子名郭臣,娶李氏,李氏克家干蛊,早卒;继娶李氏。一女,婚配李□万。孙子辈6 人。其中,孙2 人。长孙一鹏,娶妻马氏;次孙一鹤,娶田氏、王氏。孙女4 人。长孙女婚配李正时,次孙女婚配赵时熙,三、四尚幼,未出阁。
曾孙辈计6 人。其中,曾孙3 人。长者为殷实,婚配周府。次恩实、平实年纪尚幼,未婚配。曾孙女,3 人,长婚配胡永祚,次配马耒楚,其余的年幼,未婚配。
1.墓主人的曾孙殷实与周府联姻。墓志中的周府是指明代封于河南的朱姓藩王。河南省境内先后共有11 藩驻守,驻守过明朝的11 府亲王。其中,周府位于开封,周藩始封王为明太祖第五子周定王朱橚。朱橚先于洪武三年(1370 年)受封吴王,十一年(1378 年)改封周王。洪武十四年(1381 年)就藩开封,卒于洪熙元年(1425 年)闰七月。周王府的位号传十一世,共十三王。鲁山王是周惠王所封的郡王,共计三世。周惠王庶十七子康和王安潨,弘治三年(1490 年)封,嘉靖三年(1524 年)薨。其子荣安王睦椤,嘉靖七年(1528年)袭封,三十七年(1558 年)薨。荣安王之子康宪王勤炳,嘉靖四十年(1561 年)袭封,四十三年(1564 年)薨,无子,封除[1]。鲁山王自弘治三年(1490 年)封王,至嘉靖四十三年(1564 年)封除,计70 余年。
2.民俗活动。在墓志中,我们可知墓主人因为尊贤重礼、周济乡里而被州县邀请参加“乡饮礼席”。“乡饮”是古代中国乡土社会中一项重要的礼仪活动。《礼记·射义》记载:“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这一礼俗源自周代的宴饮之礼,因举办时间、目的、参加人员的差异也有区别,大致可分为四类:第一,三年大比,诸侯之乡大夫为其君选拔、举荐贤能之士,在乡学中与之会饮,待以宾礼;第二,乡大夫以宾礼宴饮郡邑贤者;第三,州长于春、秋会民习射,射前饮酒;第四,党正于季冬蜡祭饮酒。它旨在宣布政令、选拔贤能、敬老尊长,并和乡射礼同时举行,以甄拔才俊,尊重贤能[2]。因此,乡里地方组织在每年春季、秋季举行的射礼以及十二月举行的大蜡祭之前,都要举行乡饮酒礼。自周代开始,直至明清两代都很兴盛。《汉书·礼乐志》就有记载:“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3]由此可知在汉代对于此种乡饮礼俗也非常重视,它是乡土社会中政治教化、明序长幼、尊贤敬老的礼仪性活动。在明代,对于这项活动也非常重视,并在洪武十六年(1383 年)颁布了《乡饮图式》,对于这一活动的时间、地点、经费、程序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康熙郑州志》记载:“按有明会典颁行图式,各处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于儒学行乡饮酒礼。”[4]据此可知明代的乡饮酒礼分别在一年的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与墓志中所提及的春冬乡饮礼席相契合。而在其80 岁之后,跻身于大宾之席,这是乡饮礼席中最尊崇的席位。郭裕墓志的发现为这一礼俗的研究提供了文字证据与实物资料。
3.墓前建筑。建设部门在进行基槽建设时,发现了一块较完整的石碑,该石碑与碑座连为一整体。碑刻为弧碑首,长条形,长164 厘米,宽70 厘米。碑首左右两侧饰有瑞兽纹饰,碑身两侧用花草蔓枝装饰。石碑中间书“皇明耆英庆奄郭大公墓”,题首书“文林郎前知汉中石泉县事眷生南冈郭登瀛题”,落款处书“嘉靖四十一年岁次壬戌冬十一月廿二日孝子郭臣孙一鹏一鹤曾孙殷实恩实平实同立石”。结合后来发掘的墓志内容可知,这一石碑应该为墓葬的墓前建筑。此外,在墓葬的发掘中,还发现一通残断的碑刻。石碑仅残存中间部分,残长95 厘米,宽70 厘米。碑正中铭刻:“郭六公孺人之墓”,题首仅存“十一月二十二日”几个字,落款为“孙臣曾孙一鹏一鹤玄孙殷实恩实平实”。以此为据,若笔者揣测无误的话,这通郭六公孺人之墓碑也应该是在“嘉靖四十一年岁次壬戌冬十一月廿二日”这一天所立。根据碑刻与墓志文字可知,墓前的碑为墓主人的儿子与孙子辈在墓主人(郭裕)墓葬形成之后为其父辈所立的石碑。这一现象也证实了,明代的丧葬传统中存在墓室内部放置墓志,墓室外部树碑的风俗,这一发现为我们研究明代的丧葬习俗与文化提供了重要的考古学材料。
4.男女合葬。合葬习俗应该是明代的一项重要的丧葬习俗。在墓室内部,我们发现有两具棺木,其中居左者棺木形制较大,人体骨骼健硕。居右者棺木较小,且人骨较小,腐朽严重。根据墓志描述,结合棺木出土情况,可知,墓葬中的居左者应该是墓主人郭裕,居右者应该是墓主人的夫人姜氏。根据墓志内容可知,墓葬形成的时间是在墓主人郭裕去世7 个月以后,将二者合葬于此,并且刻石立碑。
5.地层关系。由于墓葬所在区域的地层遭受破坏,结合周边堆积,对地层进行复原:第一层为表土层,黄褐色,厚约0.2 米。地层内包含有草根、塑料袋等垃圾。第二层为淤土层,浅黄色,厚约1.69 米,土质较为细腻,可见淤层,其内含有蓝色砖渣等。墓葬开口于第二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