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亚毅
小口尖底瓶作为庙底沟文化最为典型的器物,广泛分布于关中、豫西、晋南地区。这种器物除了在庙底沟文化核心区分布外,还广泛影响了其他地区的文化。被严文明先生认为是“庙底沟文化东风变体”[1]的郑州地区也发现了数量众多的小口尖底瓶,这些小口尖底瓶在偏早阶段与庙底沟文化表现出较大的一致性,庙底沟文化衰落以后,郑州地区的小口尖底瓶逐渐形成自身的演变规律。本文通过梳理郑州地区出土的小口尖底瓶,初步探讨其源流演变过程及其与庙底沟文化的时空关系。
目前郑州地区出土小口尖底瓶的遗址主要有荥阳青台遗址[2]、荥阳点军台遗址[3]、荥阳楚湾遗址[4]、荥阳方靳寨遗址[5]、郑州后庄王遗址[6]、郑州大河村遗址[7]、郑州西山遗址[8]、郑州站马屯遗址[9]、郑州站马屯西遗址[10]、巩义双槐树遗址[11]、巩义滩小关遗址①双槐树遗址是在1984 年河南省第四次文物普查、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发现的,因当时所在地属于滩小关村,故命名为滩小关遗址。1990 年2 月,巩县文物管理所对遗址进行了调查。1992 年5 月,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洛文化研究所和巩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联合对洛汭地带仰韶文化遗存调查时对该遗址进行了复查。1992 年10—11 月,为配合310 国道工程建设,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遗址进行了发掘。2004 年,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遗址进行了钻探,发现环壕两道,滩小关遗址仅为遗址东北部的一部分,因此重新命名为双槐树遗址。[12]、巩义水地河遗址[13]、巩义坞罗遗址[14]、巩义沟东遗址[14]、巩义赵城遗址[15]、巩义里沟遗址[16]等。关于小口尖底瓶的研究,严文明先生在《略论仰韶文化的起源和发展阶段》[17]一文中基本确立了尖底瓶的形态演变过程,即从杯形口经重唇口发展为喇叭口。卫雪在《仰韶文化尖底瓶研究》[18]一文中对郑洛地区尖底瓶的演变规律进行过研究。限于材料,卫雪对郑洛地区尖底瓶的研究仅到退化的重唇口尖底瓶,并将之与豫西晋南关中地区仰韶晚期喇叭口尖底瓶作为同阶段遗存并立,显然与目前发现不符。马笑寒在《试论仰韶时代郑洛地区瓮棺葬》[19]一文中将小口尖底瓶作为一类器物,在遗存分期中有所涉及,但未进行系统梳理。笔者因长期在双槐树遗址从事整理工作,对郑州地区出土的小口尖底瓶有些许新的认知,现就此求教于方家。
依据小口尖底瓶口唇变化,可将其分为以下4 型:
A 型。杯形口,溜肩。标本大河村T11⑥D:117(图1-1)、水地河T2322⑦:6。
B 型。环形口,可分二式。
Ⅰ式。敛口,圆唇,标本大河村T11⑥B:114(图1-2)、水地河T2122⑥:242、方靳寨T3③:063。
Ⅱ式。环形口中部扁折,尖圆唇。标本大河村T5712:14、T5513:1,方靳寨T1②C 型Ⅲ、Ⅳ式。在双槐树遗址发现数量众多的口腹底部残片,但是没有一件可复原的。因此,关于这两式瓶底部是不是尖底,没有直接证据,我们只是依据器物演化规律及出土遗物共存情况推测该两式为尖底,特此说明。:082,双槐树G326:1,滩小关H20:1,水地河W1:2(图1-3)、W2:1(图1-4),西山W136:1(图1-5)。
图1 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类型
C 型。双唇口,可分4 式②。
Ⅰ式。外唇近平,内唇上翘,内唇微高于外唇。标本大河村T11⑤A:89(图1-6),站马屯 西 M30:5、H72:4,站 马 屯2009-2010W35:1(图1-7),滩小关 H10:3、T7④:9,西山W141:2(图1-8)。
Ⅱ式。平唇,内外唇之间或以一道凹槽相区隔。标本里沟LG:150(图1-9),站马屯西M69:2(图1-10)。
Ⅲ式。外唇略高于内唇。标本双槐树F88:1(图1-11)。
Ⅳ式。外唇高于内唇。标本双槐树G18 分块版筑夯土北向南第11 块:11(图1-12)。
D 型。喇叭口。圆唇,束颈。标本巩义沟东GD:120(图1-13)、站马屯西M71:1(图1-14)。
郑州地区尖底瓶除了上述口唇变化以外,我们还注意到同一式别中尖底瓶腹部形态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目前已经显现在B 型Ⅱ式、C 型Ⅰ式、C 型Ⅱ式、D 型中。如B 型Ⅱ式水地河W1:2 与C 型Ⅰ式站马屯2009-2010W35:1,C 型Ⅱ式里沟LG:150、D 型沟东GD:120 腹部形态相近,均为流线形。B 型Ⅱ式水地河W2:1、西山W136:1,C 型Ⅰ式西山W141:2,C 型Ⅱ式站马屯西M69:2、D型站马屯西M71:1 腹部形态近似,均为亚腰形。这种长时段并行式的发展,说明郑州地区尖底瓶至少从B 型Ⅱ式开始,可以分为两个系列,即流线形和亚腰形,这两个系列口部变化完全一致。有鉴于此,我们暂用B 型Ⅱ-1 式、B 型Ⅱ-2 式,C 型Ⅰ-1 式、C 型Ⅰ-2 式、C 型Ⅱ-1 式、C 型Ⅱ-2 式,D-1 型、D-2 型来进行区分。序号1 表示流线形腹部,序号2 表示亚腰形腹部。
除了上述口腹变化以外,实际上尖底瓶还存在底部变化,主要演变规律为底部夹角逐步变大,但因为郑州地区发现的尖底瓶口腹多分离,发表材料有限,我们尚不能将口、腹、底三者一一对应起来,特此说明。
截至目前,我们尚未发现一个遗址包含上述所有小口尖底瓶形态,因此,在讨论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分期问题时,我们首先选择具有叠压打破地层关系的进行梳理,确认两两之间的早晚关系。检索到可应用的地层关系有以下4 组:
第一组:A 型和B 型Ⅰ式尖底瓶地层关系,见于水地河遗址和大河村遗址。在水地河遗址中,A 型 发 现 在T2322 ⑦层,B 型Ⅰ式 发 现 在T2122⑥层。两个尖底瓶虽没出现在同一探方中,但据简报,两个探方相邻较近,探方间进行了通层处理,该组关系大致可用,A 型尖底瓶应早于B 型Ⅰ式尖底瓶。另在大河村遗址中,A 型出现在T11⑥D 层,B 型Ⅰ式出现在T11⑥B 层,也可佐证A 型尖底瓶早于B 型Ⅰ式尖底瓶。
第二组:B 型Ⅰ式、Ⅱ式地层关系,见于大河村遗址、方靳寨遗址。在大河村遗址中,B 型Ⅰ式发现于T39 15 层,B 型Ⅱ式发现于T55 13 层、T57 12层中,根据报告发表的附表二大河村遗址各探方文化层对照表,我们大致可以得知T3915 层与T5515层、T5715层基本对应,由此可得出B 型Ⅰ式早于B 型Ⅱ式。在方靳寨遗址中,B 型Ⅰ式见于T3③层,B 型Ⅱ式见于T1②层,报告以T3 为代表介绍了发掘区地层状况,第②层、③层均为仰韶时期文化堆积。对于T1 地层堆积报告虽未介绍,但因发掘区面积较小,且以T3 地层为代表介绍区域地层堆积状况,由此可推测T1 和T3 探方地层堆积大概率一致。亦可推断B 型Ⅰ式早于B 型Ⅱ式。
第三组:B 型Ⅱ式、C 型Ⅰ式的地层证据,见于滩小关遗址。在滩小关遗址中,H20 开口于T7④层下,H20 发现B 型Ⅱ式小口瓶,T7④层发现型C型Ⅰ式小口瓶,由此证明B 型Ⅱ式早于C 型Ⅰ式。
第四组:C 型Ⅲ式、C 型Ⅳ式地层证据,主要见于巩义双槐树遗址。以巩义双槐树T3632 探方为例,H690→H694→H695①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双槐树工地内部发掘资料。;其中,H690 发现C型Ⅳ式尖底瓶,H695 发现C 型Ⅲ式尖底瓶,证明C 型Ⅲ式早于C 型Ⅳ式。
以上4 组是我们确定年代以及各型式小口尖底瓶相对早晚关系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我们再通过共存器等其他方法,逐一来讨论各类小口尖底瓶的年代范围。
在具体讨论年代问题前,我们首先要对郑州地区仰韶中晚期文化分期问题有所交代。笔者综合《郑州西山仰韶时代城址的发掘》[8]《河南巩义市双槐树新石器时代遗址》[11]《郑州大河村》[7]116-394的分期意见,结合笔者多年在双槐树遗址整理的工作经验,提出本文所用分期方案:
一期:相当于大河村一期,主要包括大河村一期、西山第二组。
二期:相当于大河村二期,主要包括西山第三组、双槐树第二组。
三期:相当于大河村三期,主要包括西山第四组、双槐树第三组。
四期:相当于大河村四期,主要包括西山第五、六组,双槐树第四、五、六组。与双槐树遗址相比,西山遗址缺乏双槐树遗址第四组陶器。双槐树遗址第四、五、六组可分别对应大河村四期早、中、晚段。
在大的年代框架上,笔者认为,大河村一、二、三期属于仰韶中期文化遗存,大河村四期属于仰韶晚期遗存。以下,我们按照前文分期方案来讨论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的年代问题。
首先,A 型小口尖底瓶,属于杯形口,口部特征与半坡Ⅸ1b 型[20]、元君庙M423:3[21]相近。目前该类小口瓶,见于大河村一期和水地河二期文化中。大河村遗址出土于T11⑥D 层中,共出的器物有后冈式钵、庙底沟式彩陶盆、外侧施竖沟槽纹的鼎。水地河遗址出土于T2322⑦层中,共出的器物有敛口钵、陶缸、陶盆等。水地河遗址共出器物T2322⑦:45 钵形制为敛口斜方唇,这种口沿特征多见于大河村前一期、前二期。T2322⑦:51 盆与大河村前一期T3816:24 相近。这些均说明杯形口尖底瓶年代较早。我们再将视野转向豫西、晋南地区,发现该型小口瓶与芮城东庄村H113:1:7 和 H117:1:8[22]、三 门 峡 南 家 庄2005SNH03:2[23]、新安盐东H182:4[24]小口尖底瓶的口部特征一致,属于魏兴涛先生所划分仰韶早期东庄类型[25]范畴。
B 型Ⅰ式尖底瓶年代也相对较早,郑州地区发现的有楚湾、方靳寨、坞罗一期、赵城、大河村、水地河等遗址,经过发掘的有方靳寨、大河村、水地河三个遗址。这种环形口小口瓶出土于大河村遗址T11⑥B 层中,共出的器物有器座、碗、钵、夹砂罐等。T11⑥B 层所出陶片与庙底沟文化有较大一致性。水地河发现于T2122⑥层中,共出的器物有盆、器盖等;方靳寨出土于T3③层中,共出的器物有敛口钵、碗、盆等。其中T3③:060 盆与水地河W11:2 盆相近,W11:1 为敛口瓮,已经是庙底沟文化的典型器。由此可以看出B 型Ⅰ式尖底瓶的下限已经进入庙底沟文化阶段。另从豫西、晋南地区出土小口瓶来看,B 型Ⅰ式尖底瓶与苗圃H120:1[26]、北橄二期H32:14[27]相近。在北橄遗址H32 中,该型小口瓶与双唇口小口瓶H32:8 共出,这种双唇口的小口尖底瓶毫无疑问应该是庙底沟文化典型双唇口尖底瓶的前身,其在东庄村、苗圃遗址[25]和三门峡南交口遗址[28]72-220的分期中都得到过验证。由此大河村T11⑥B 层和T57 第14 层出土的小口尖底瓶可以看作庙底沟文化偏早阶段的遗存。
B 型Ⅱ式小口瓶见于大河村、双槐树、滩小关、方靳寨遗址中。大河村遗址发现于T5513层、T57 12 层中,共存器有夹砂罐、红顶钵、深腹碗、盆、器座等。从出土器物来看,T5712层中少量器物带有大河村一期器物特征,如T5712:6 钵与大河村一期A 型Ⅰ式T55 15:3 相近,T57 12:7 碗与大河村一期B 型T11⑥B:113 相近,余下地层出土物均为新增器形。在T5513层中,除T5513:5 器盖与大河村一期T5715:12 相近外,余下器物均为新增,由此,报告将其年代判定为大河村二期,当如是。西山遗址出土的小口瓶编号为W136:1,同出的W136:2 为一件陶钵,该件陶钵为白衣黑彩,其器形与大河村二期T3812:5相近。西山遗址也将其编入第三组,从出土的夹砂罐来看,年代应该属于大河村二期。在方靳寨遗址中,B 型Ⅱ式小口瓶出土于T1②层,共存的有T1②:090折腹夹砂罐,我们已知折腹夹砂罐的年代已经到了大河村三期,因该小口尖底瓶出土于地层中,存在早期带入的可能性。我们从器物演变规律及与相邻遗址出土小口瓶情况对比综合判定,该器物年代大致为大河村二期,到达大河村三期的可能性不大。
C 型Ⅰ式见于站马屯西遗址H72 中。该灰坑开口于T0405⑥层下,T0405⑥层出土有直腹盆形鼎,T0405⑤层出土有折腹夹砂罐,前述两件器物均为典型的大河村三期遗存,由此可见H72中出土C 型Ⅰ式小口尖底瓶的最晚年代,不晚于大河村三期。该式小口尖底瓶口沿还见于大河村T11⑤A 层,关于该层的年代,笔者在《山西芮城桃花涧遗址分期研究》一文中有所论述,认为T11⑤A 的出土物,除釜形鼎外,其余如折腹盆、急敛口钵等均未在二期中找到同类器,反而在大河村三期中能找到与之对应的器物,因此,我们认为T11⑤A 层的年代已经到了大河村三期的范畴[29]。西山遗址出土的C 型Ⅰ式小口尖底瓶W141:2 被划入第四组,该组有大河村三期典型的折肩罐,因此年代为大河村三期。在滩小关遗址中,该型见于T4④层中,T4④层报告还发表有碗、夹砂罐、白衣彩陶罐,报告将该层定为遗址二期,年代上相当于大河村三期,与我们的观点一致。另该型广泛见于豫西、晋南、关中地区,属于庙底沟文化退化双唇口尖底瓶的典型器。其与山西芮城桃花涧H9:16[30]、三门峡南交口Ⅵ段F2:1[28]139相近,形态上属于庙底沟文化偏晚阶段的典型器物。
C 型Ⅱ式小口尖底瓶以站马屯西遗址M69:2为代表。M69 系瓮棺葬,与其共存的器物还有一件尖底缸,编号为M69:1。M69:1 与站马屯遗址K2G:7 尖底缸形制接近,K2G:7 与大河村遗址三期典型的折腹夹砂罐K2G:4 共存,由此推断M69:1 年代为大河村三期。另据笔者在双槐树多年工作经验,大河村三期应为该式尖底瓶出现的上限;在双槐树遗址中,该式尖底瓶更多见于大河村四期早段,应该为其年代的下限。
C 型Ⅲ式见于双槐树遗址。以F88:1 为代表,报告列入第四组陶器组合,年代大致相当于大河村四期早段。另据双槐树遗址材料,H713 发现C型Ⅱ式与C 型Ⅲ式共存,H708、H695 均发现C型Ⅲ式与镂孔足并存①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双槐树工地内部发掘资料。,镂孔足被列入双槐树第五组,由此大致判定C 型Ⅲ式年代下限为大河村四期中段。
C 型Ⅳ式见于双槐树遗址。以双槐树G18 分块版筑夯土北向南第11 块:11 为代表。共出的器物有双腹豆、T 字形缸、篮纹+附加堆纹缸等,均表现出较晚的时代特征,该组器物被列入双槐树遗址第六组,年代大致相当于大河村四期晚段。
D 型尖底瓶口沿上部应受到半坡晚期高领喇叭口尖底瓶口部特征的影响,其口沿与秦安大地湾H802:11[31]口部特征相近。该型见于沟东遗址,双槐树遗址H456 中亦出土有同类器。H456属于器物窖藏坑,出土多件完整器,年代相对确定,被划分为双槐树遗址第四组,由此大致可以判定D 型尖底瓶的年代为大河村四期早段。
通过上文分析,我们对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的发展序列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图2)。通过与豫西地区南交口遗址[28]、笃忠遗址[32]、庙底沟遗址[33]出土小口尖底瓶的对比(图3),我们认为,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不论是杯形口还是环形口,均受到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东庄类型的强烈影响。虽然受到影响,但自始至终,郑州地区的尖底瓶均有本土的特色,即体形大且瘦长,多附带有双耳。到了大河村二期偏早阶段,关中、豫西、晋南地区以双唇口小口瓶为代表的庙底沟文化兴盛起来,其向东分布的边界已经到达洛阳地区,如王湾遗址[34]、五女冢遗址[35]中均发现有双唇口尖底瓶。该型尖底瓶在郑州地区却逐渐消失,截至目前,在郑州地区几乎不见典型的双唇口小口瓶,这个现象值得关注。到了大河村二期偏晚阶段,郑州地区仰韶文化进入繁盛阶段,形成以鼎、夹砂罐、彩陶罐、钵、瓮为主要器类的组合,小口瓶以B 型Ⅱ式为代表,器腹开始出现亚腰特征,为其他地区所少见。到了大河村三期,郑州地区仰韶文化持续繁荣,小口瓶以C 型Ⅰ式为主,该式小口瓶以退化重唇口为特征,广泛分布在庙底沟文化分布地域,属于庙底沟文化衰落期的典型器。庙底沟文化衰落以后,以高领喇叭口尖底瓶为主要特征的仰韶晚期尖底瓶主要分布在以关中地区为核心的渭水流域,包括甘肃天水地区、豫西地区、晋西南地区。虽对郑州地区D 型尖底瓶的口部特征有所影响,但器物造型风格差异较大。郑州地区在进入仰韶晚期以后,尖底瓶经历了从平唇到外高内低的转化,形成自己独特的尖底瓶发展之路。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的发展道路也折射出郑州地区的地域文化特色,即博采众长,兼容并蓄,转化利用。
图2 郑州地区小口尖底瓶分期图
图3 郑州地区与豫西地区仰韶中晚期出土的小口尖底瓶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