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
封赠制度指的是皇帝赐予官员祖先、父母与妻室爵位名号,存者称封,死者称赠。封赠先世,起自晋、宋,大抵封赠一代;唐末以后,宰辅贵臣方追赠三代;明、清文武官员一品封赠三代,二品、三品封赠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八、九品只封本人。亦按不同品级封赠其妻不同名号,一般在有庆典时封赠。《明会典》卷六“散官”条记载:“文武职官、例有封赠,武职归兵部,文职归吏部。文官,身后有加赠,见任有推封。”[1]34具体封赠事宜,由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吏部司官负责办理。只是封赠故事在民间多见之于志书、家谱、匾额、文人笔记小说,实体存在的圣旨则很少见到。笔者极其有幸,在山西省翼城县档案馆里发现了一通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封赠在任官员的圣旨——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及其夫人受封圣旨(图1)。今将该圣旨的内容录下,供诸学人分享。
图1 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及其夫人受封圣旨
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及其夫人受封圣旨,现保存于山西省翼城县档案馆。由于圣旨置于文物玻璃展示柜内,且两侧各卷起来一部分,只将正文部分露出,因此,笔者根据目测,再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初步估计其宽度约为35 厘米,正文部分的内容长度约为1.05 米,通体长度约在3 米。
圣旨为卷轴式。其轴柄因为时间久远,已经残损,看不出质地。①明清时期圣旨轴柄的质地,根据史料记载,一品为玉轴,二品为黑犀牛角轴,三品为贴金轴,四品、五品为黑牛角轴。圣旨为三色绢本,颜色从左至右分别为深绯色、明黄色、净白色,底纹采用卷云图案。②有专家指出,多色圣旨一般用于封五品以上官员的,称为诰命。单色圣旨一般用于封五品以下官员,称为赐命。颁发给五品以上官员的多色圣旨,有金黄、大红、咖啡、橘黄、赭石等色调,锦缎或绢布的底纹有仙鹤、狮子、卷云等图案,绚丽多姿,雍容华贵。皇家“制诰之宝”方形印章分别落印于王三锡仕宦履历处及圣旨结尾处。正文,为墨字,楷书,从右至左竖写,分4 段,计477 个字,具体内容如下: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朕惟郡丞职在赞化,匪贤声播于州邑,不以轻畀,诚重之也。况临臣镇而以绩闻,宁靳纶褒,不为良有司劝乎。尔陕西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品格端醇,才猷明练,甫临严邑以抚字而寓催科,载典方州因仁心而行实政,分符瀛海载褂郡丞而。尔能清积蠹之源,开养民之泽,教化大行于四境,恩威远播乎诸边。荐牍屡书,纶章宜涣,是用授尔阶奉政大夫,锡之诰命,宁镇疮痍之后,元气未坚,孤悬保障,朕眷焉思之,安得威重如徐平者任之,何忧匈奴哉?今尔业有成绩,尚其益凛贞操以膺明命。
初任陕西巩昌府成县知县
二任本省西安府乾州知州
三任直隶河间府沧州知州
四任今职
制曰:朕嘉佐郡之治弘奖忠劳,则亦观厥刑而疏荣焉,诚责于交儆,而风有位非直体臣之私也。而陕西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妻常氏,妇仪有恪,嫔则无达,孝敬承尊,曲尽仪柔之色;温仁应物,莫窥言笑之容。纺绩而襄丙夜之勤,膏火以壮丁年之志。雚霞未服琴瑟遂捐兹用,赠尔为宜人,有赫鸾书之宠式光马鬣之封。
制曰:国有偕贵之典以赏善也,乃襄业蓬门者尤疏荣旌之,矧从宦四方佐夫清节可恡褒誉乎。尔陕西庆阳府同知王三锡继室李氏,名裔淑姿哲人,今配缟綦不饰成花,邑之清风素緎以箴,佐方州之膏而迨是殚心于夏镇。尤资内助于兰闱,鸣佩有规,画冠宜理兹用。封尔为宜人,祗命锡之,洊加砥德修而弥至。
万历三十九年三月初五日
这份圣旨,根据内容,可分为以下4 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皇帝表彰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品格端方,才干明练,治理地方政绩卓著,将朝廷的恩威传播到边鄙远方,因此朝廷升授王三锡为奉政大夫。
第二部分记载了王三锡的仕宦履历,从中可以看出王三锡初授成县知县,二任乾州知州,三任沧州知州,四任庆阳府同知,其做官历练的地方,除北直隶沧州外,巩昌府、西安府、庆阳府皆归陕西布政使司管辖①明代的陕西布政司管理范围极大,《明史》卷四十三志第十九记载:“领府八,属州二十一,县九十有五。东至华阴(与河南、山西界),南至紫阳(与湖广、四川界),北至河套,西至肃州。”管理的八个府分别是西安府、凤翔府、汉中府、延安府、庆阳府、平凉府、巩昌府、临洮府。,其品级也从正七品(知县)一路升迁至正五品(府同知)。
第三部分记载了封赠王三锡的原配妻子常氏为“宜人”②正五品官员妻子的封号。,理由是仪态端庄,“妇仪有恪”;孝敬公婆,“曲尽仪柔”;勤劳持家,“纺绩而襄丙夜之勤,膏火以壮丁年之志”。而常氏获得“宜人”封号之后,死后也获准使用“马鬣之封”③马鬣封,为坟墓封土的一种形状,属于一种尊贵的墓葬形制。《礼记·檀弓上》:“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坊者矣,见若覆夏屋者矣,见若斧者矣。’从若斧者焉,马鬣封之谓也。”郑玄注:“俗间名。”孔颖达疏:“马鬣之上,其肉薄,封形似之。”李贺《王浚墓下作》诗:“耕势鱼鳞起,坟科马鬣封。”的高规格坟墓仪制。
第四部分记载了封赠王三锡的继室李氏为“宜人”,理由是名门之后,且贤良淑德,“名裔淑姿哲人”;朴素无华,“配缟綦不饰成花,邑之清风素緎以箴”;内助之贤,“鸣佩有规,画冠宜理”。封其为“宜人”封号之后,希望李氏砥砺修德,善始善终。
时间落款是万历三十九年三月初五。笔者查阅史料,发现当时的内阁首辅为李廷机,吏部尚书为孙丕扬。
从内文可以看出,圣旨的内容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同知王三锡政绩卓著,陕西布政使司、吏部官员不断举荐他,朝廷在其初授奉议大夫的基础上,升授其为奉政大夫。同时向王三锡的两位夫人赠“宜人”称号。其珍贵之处在于其以圣旨文物的形式证实了《明史》《明会典》以及明代文人笔记小说中记载的官员“封赠”制度,不仅真实存在,而且严格按照朝廷典章执行。
这份圣旨封赠的官员王三锡,时任陕西庆阳府同知,在当时的明代地方官场,属于一个中级文官,相当于今天的一位副厅级干部。圣旨中对于王三锡的吏治才干非常赏识,这似乎折射出王三锡这位府同知有过人之处。那么,王三锡到底是怎样的一位官员呢? 他的籍贯在何方? 他是凭借何种身份进入官场的? 他在地方治理过程中具体做了哪些惠政?他之后的仕途有无进展? 圣旨之中并没有提及这些,为便于学界直观地了解历史上真实的王三锡,笔者对相关史料进行查阅,并将史载与圣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关联匹配。现将相关内容释析如下:
1.明代“府同知”在官场中的地位。明初的府,是由元代的路改动而成。据《明史·职官志》记载:洪武六年(1373 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已,并为正四品……自宣德三年(1428 年)弃交趾布政司,计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也就是说大明王朝府一级的行政区共有159 个。府的职官配置,主要包括正职知府、副职同知、通判[1]20以及部分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明史·职官志》卷七十五志第五十一记载:“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无定员,正六品;推官一人,正七品。”王三锡担任的是同知,相当于知府的副手,其权责范围为辅佐知府分管“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无常职,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绥同知又兼牧民,余不尽载”。受封旨意中第一句“朕惟郡丞职在赞化,匪贤声播于州邑,不以轻畀,诚重之也”,也明确指出郡丞(府同知)作为知府的副职,旨在“以功业定乱,以文章赞化”,是个非常重要的官职,与《明史·职官志》中关于同知的职掌相对应,更显示出府同知在政治运行环节中的不可或缺,而这也从一个侧面暗示了朝廷封赠王三锡及其两位妻子的重要原因。
2.王三锡的籍贯及出身。笔者先后查阅了官修的《明史》及王世贞所著的《弇山堂别集》,均未见王三锡相关传记。后在《翼城古志集成》中找到了部分记载。比如,《翼城古志集成》第一册清顺治《翼乘》卷八《献征部(一)·仕进志(上)》记载:“王三锡,字召宠,剪桐坊人,任陕西成县知县,授阶文林郎,升本省□州①本处县志中释为:“升本省乾州知州处,缺乾字,以□标出。”知州,复补直隶沧州,升陕西庆阳府同知,授阶奉政大夫。”[2]249从这条记载中可以得知:王三锡,字召宠,是翼城城内剪桐坊人,曾经做过成县知县、乾州知州、庆阳府同知,被朝廷封授奉政大夫,这就与上文中的圣旨对应起来了。同时,从其担任知县时曾被授予文林郎的散官这一记录中,可以得知其为儒士出身[1]34。此外,笔者在清顺治《翼乘》一书的《献征部(一)·仕进志(上)》中发现,王三锡于万历十六年(1588 年)戊子科的乡试中举,与其同科中举的还有同县的贾学路、袁启太、杜邦栋3 人,换言之,王三锡是举人出身[2]249。②明代的科举,分甲、乙两途,甲科为进士,乙科为举人,二者都属于正途出身,地位比监生、捐纳、门荫、吏员出身者要高贵一些。进士发榜后,一甲状元、榜眼、探花三人直接进入翰林院担任编修,其余二甲、三甲进士则要分发到部院衙门进行观政实习,进士观政结束后,二甲进士分发五府、六部、九卿各司担任郎中、员外郎或主事,三甲进士则分处府、州、县,担任亲民之官。而举人要进入仕途,则需要到吏部“候选”,分发到一些偏僻穷困之地任职县丞、主簿、典史或担任训导、教谕、教授等教职,这样一来就导致并非每一个举人都能顺利进入官场。从这条记载可知,王三锡在乡试中举后,并未继续参加会试,而是以举人的身份直接步入仕途。4 位举人中,贾学路与袁启太2 人未出仕,杜邦栋则先是担任四川射洪县知县,后调任洪州州判,升四川龙安府推官,最终担任了陕西汉中府的同知。
3.王三锡的仕宦功绩。即王三锡在担任牧民官员,治理地方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以及老百姓对其举措的评价。清顺治《翼乘》卷八《献征部(二)·耆旧志(下)》记载:“王三锡,初任成邑,山僻民贫,地有利而民不知。公浚渠垦荒,种棉教织,建水硙,开煤山,民建祠以祀。守沧郡,闻‘一清如雪’之谣。有油盗感公德政,还之境上。分佐宁夏,靖巨寇杨昶,纪功司马。侍母至孝,九十三岁如一日。行宜端方,数饮于乡,邑人称之。”[2]281从中可以看出王三锡初次任职的巩昌府成县,位置偏僻,百姓穷困。为了开发成县,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准,王三锡修浚水渠,鼓励垦荒,鼓励百姓们种植棉花,并聘请工匠传授纺织技术,同时建立水磨,帮助老百姓给粟、麦脱粒磨面。此外,还开发煤矿,发展地方经济。经过王三锡的精心治理,成县经济社会获得很大的发展,老百姓还为王三锡建立了“生祠”。在沧州知州任上,王三锡清廉从政,不贪不腐,使得偷盗油料的盗贼心甘情愿地交还了被偷的物资。而在庆阳府同知任上,王三锡督率兵马,平定了土匪杨昶,以军功获得了兵部的表彰,“纪功司马”。简言之,王三锡地方仕宦经历丰富,同时富有才干,政绩突出,人品也不错,堪称大明帝国的“循吏”。这与封赠圣旨中所载的“尔能清积蠹之源,开养民之泽,教化大行于四境,恩威远播乎诸边”无疑是相互印证的。
有研究者提出,明朝的散官制度与唐宋时不同,表现为按官授阶。因此,散官的地位与作用下降,散官与勋级属于附加性官衔,可以视作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无关。这话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明清时期的散官、勋官虽然没实权,但却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封赠制度,一方面可以区别越来越庞大的官僚群体,另一方面也是维系君臣关系的一种措施,即官员通过给亲人求赠散官勋阶的方式来光耀门楣,朝廷通过赠予散官勋阶的手段来获得臣下效忠,是一种礼尚往来的双赢政治举措[3]。至于王三锡获得封赠的缘由,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王三锡政绩突出,属于地方官中的“循吏”,值得表彰,且其符合当时封赠的惯例。王三锡吏治才干,前文已有论述,此处只简单论述一下王三锡符合明代的“推封制度”。为官既可惠及子孙,也可荣耀先祖,明王朝早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 年)制定荫子制度的同时,还制定了推封制度,七品以上的官员皆可推恩其先人。其中,一品官可推封三代,二、三品官可推封两代,四品至七品官推封父母妻室。所封职级,曾祖父、祖父、父各封品官本级,正从一品官曾祖母、祖母、母各封赠一品夫人,正从二品官祖母、母、妻各封赠夫人,正从三品官祖母、母、妻各封赠淑人,正从四品官母、妻各封赠恭人,正从五品官母、妻各封赠宜人,正从六品官母、妻各封赠安人,正从七品官母、妻各封赠孺人。至于封赠的程序,《明会典》卷六“文官封赠”记载为:“凡遇前项封赠。依例具本奏闻。吏科给事中、置立文簿、附写各该封赠爵职。钦用敕符御写。本部抄录。具印信手本。送中书舍人书写诰敕。其文职官员、申请封赠。本部行移保勘。如果与例相应,然后照例施行。洪武十六年奏准。”[1]32王三锡担任过乾州与沧州的知州,知州为从五品,因此授其奉议大夫。升任庆阳府同知之后,品级晋升为正五品,因此升授奉政大夫。其原配及侧室,也妻以夫贵,被封赠为“宜人”。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王三锡的两位夫人均为第一次获得“宜人”称号,在王三锡担任知州时并未获得,因为《明会典》中关于封赠的次数也有明文规定:“凡封赠次数。(洪武)二十六年定:正从七品至正从六品,止封一次。升至正从五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四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三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二品,封赠一次。升至正从一品,封赠一次。”[1]32换言之,王三锡在五品官任内,其两位夫人只有一次获赠封号的机会,也正是圣旨中记载的这次。
其二,主持“内阁”的李廷机与执掌吏部的孙丕扬,都属于“清慎勤廉”型的大臣,吏部的推荐与内阁的票拟都赞同此事。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一职,明成祖朱棣设“内阁”,之后经过历代明朝皇帝的授权,至嘉靖时期,内阁大学士逐渐成为官僚心目中的“辅相群体”,尤其是内阁首辅,更是成为披着秘书外衣的宰相,比如严嵩、徐阶、高拱、张居正,无一不是位高权重。内阁首辅主要以“票拟权”代替皇帝处理群臣章奏[4],而“司礼监”的秉笔太监们则以“批红权”代替皇帝在内阁的票拟上“诏准”或“驳回”。万历朝后期,皇帝怠政,官员缺位,辅弼朝政的大学士也出现短缺。本文圣旨中的“万历三十九年五月”,当时的内阁之中只有一名大学士,即李廷机。李廷机,字尔张,晋江浮桥人,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明史》评价其“遇事有执,尤廉洁”,属于一个贤相。其于万历四十年(1612 年)致仕,封赠王三锡的拟票便出自其手。当时主管官吏考核、升黜以及封赠事宜的吏部,史料记载尚书是孙丕扬,其为嘉靖三十五年(1556 年)丙辰科进士,历任显职,曾经两次担任吏部尚书,初次执掌吏部即“挺劲不挠,百僚无以敢私干者”。万历三十六年(1608 年)九月,皇帝有感于孙丕扬的廉直,召起故官。屡辞,不允。次年四月始入都,年七十有八。万历三十八年(1610 年),大计外吏,黜陟咸当。又奏举廉吏布政使汪可受、王佐等20 余人,诏不次擢用。孙丕杨以白首趋朝,非荐贤无以报国。孙丕扬籍贯陕西,对于陕西的廉吏、循吏自然也颇多关注,举荐王三锡,给王三锡升授奉政大夫,并赠其两位夫人为“宜人”这些事,应该也是在孙丕扬主政吏部之时办理的。由于明神宗朱翊钧在用人方面有着不录用旧臣的意愿,孙丕扬举荐的沈鲤、吕坤、顾宪成、赵南星等大批名流,全部被朱翊钧搁置,不予起用,孙丕扬深感有志难伸,其后不久,便告老还乡。这也从一个侧面间接解释了为何王三锡政绩出众,却没有得到官职升迁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三,明神宗朱翊钧后期怠政严重,从中央到地方官员缺额严重,很多官员兼摄其他政务,身心俱疲,而封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官员的不满情绪。明神宗认为,承平时期,官员不必备齐,各衙门有人主事即可,有意损减官员数量。在明神宗的这一主张下,大明王朝内外官场都严重缺员。《明通鉴》卷七十四记载:万历三十八年(1610 年)闰三月,部院大僚“缺其大半”,甚至“刑部衙门悬印半载,谳决无人”。《明神宗实录》卷四百八十二记载:万历三十九年(1611 年)四月,“朝端空虚已极”,“见供事者”只一都御史、二侍郎,而“内阁”中仅一人支撑局面。①内阁大学士,俗称“阁老”,无定员,通常为3~5 人。首席大学士称“首辅”或“元辅”,次为“次辅”,其余称“群辅”。然万历三十九年的内阁只有李廷机一人在任。因为缺员严重,只能让官员身兼多职。《明神宗实录》卷三百九十六中有大学士沈一贯对此现象的评述:“今年大察之后,天下官员多缺,从来官府之空未有如此之甚者。司道有缺,各道带管。而带管者,或遥制千里,或兼摄数道。知府有缺,佐贰官署印,而佐贰官率多举贡监生出身,日暮途穷,既无为民之念,又乏治民之才,抚理乖方,贪秽不治,民生日蹙,盗贼多起。故,今年福建有白莲社之盗,广东有珠池之盗,云南有嶍峨之盗,皆繇地方无官所致也。又南来者言,河南归德一带岁荒,民饥死者枕藉,人尚未死,率脔而食之。本省巡抚久缺,巡按又病,谁为抚治。江北四道四府,而缺官者五。关系祖陵,运道又遭水灾、荒歉,盗贼乐于无官,而良民苦于无主。即此一处他道可知,臣等闻之,为之骨寒、毛悚、哀痛而不能安也。”明神宗的怠政,导致很多衙门缺员,很多候补官员难以赴任,很多年限考满应该晋升的官员也得不到晋升。按大明制度,官员任职九年为满,九年中经三考以定黜陟,但实际上由于各种缘由,很多官员得不到晋升,俸禄等物质待遇保持不变,难以激励人心,而散官和勋阶的授予和加持,则可以在精神上起到部分弥补与抚慰作用。比如本文的研究对象王三锡,举人出身,仕宦履历丰富,从基层的知县、知州一直做到府同知,富有吏治才干,在地方上多有惠政,举荐他的奏折也比较多,但是王三锡并没有因此获得提拔升迁,甚至连知府都没有当上。从清顺治《翼乘》中的记载可以得知,王三锡从府同知的位置上退休后,成为乡饮介宾(乡绅),经常参加家乡的一些活动。伺候老母,一直到93 岁的老母病逝[2]281。缺员严重的万历朝后期,王三锡这样的“循吏”得不到升迁,得到的只有皇帝的圣旨、朝廷的嘉奖、奉政大夫的散官、外带两位夫人“宜人”的荣誉称号。这究竟是时代的局限,抑或是历史的无奈,个中的荣辱辛酸恐怕只有当事人知晓。
通过对这通万历三十九年朝廷封赠庆阳府同知王三锡及其两位夫人的圣旨进行研究,可以发现明代历史上的文官封赠制度不仅真实存在,而且非常严谨完善。本文的研究对象王三锡,以举人出仕,历经知县、知州、府同知等多个亲民岗位的锻炼,清廉从政,造福百姓,最终得到皇帝的嘉奖与朝廷封赠的荣誉称号。只是通过分析王三锡获得散官的原因,可以发现当时的大明帝国已经出现了严重的政治运行危机,明神宗朱翊钧个人的“倦怠朝政”及“认为承平时期官员不必齐备”的政治偏见,不仅造成明帝国从中央到地方大量官员的缺位,而且像王三锡这种人品出众、吏治才能突出的“循吏”,也得不到应有的职务晋升,只能通过升授散官的方式来获得些许的心灵安慰。而这也在无形中为大明帝国日后的政治隐患埋下了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