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军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天津 300400)
近年来,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的坚强领导下,天津职业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在集约式发展、产教融合和校企共同育人以及以海外鲁班工坊建设为代表的国际化办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双高建设和创优赋能项目落实中,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阶段特点和需求,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高地优势,许多方面已经走在了国内同类院校前列,达到或接近了世界一流和国内先进水平,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天津样板”。但是,对照新职教法的立法主旨和法律规定提出的要求,对照世界一流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天津职业教育在众多领域中仍有缺项和短板,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学透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真正做到依法办学,借助职教法,落实职教法,依次推动天津职教在新发展阶段迈出新步伐。
在新职教法颁布之前,职业教育的整体定位和服务面向是模糊的,普职不分是普遍现象,直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延续着多年形成的普通教育的教学理念、习惯、方法和过程,极大地降低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和认同,“三类教育”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已经成为定势,其结果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符合也跟不上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企业转型对人才的需求,职业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度和支撑力低,成为中国职业教育与世界先进职业教育接轨的瓶颈性障碍。天津共有高职院校25所,其中国家双高校(含国家双高专业群建设项目)7所,市级7所,这是天津高职教育办学水平的第一和第二方阵,从14所国家和市级高水平院校(专业群)办学情况看,专业门类齐全,能够对接天津市重点打造的12条产业链,这是基础,应当给予肯定。但是,从14所高职院校办学情况看,类型教育的特色和办学模式并没有凸显,“两类不同性质”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仍然是混淆和模糊的,从而使院校在如何举办“具有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的职业教育方面认识不清、摆位不准、站位不高,这是影响天津职教在新时期前行发展的瓶颈。
“类型教育”是2019年国发“职教20条”中首先提出的,在以后的各种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文件中多次进一步明确,学术界也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形成了一批有见地、有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但是在如何将类型教育从政策导向落地,在院校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尤其是办学模式方面,成为可操作的实践方法上,尚有欠缺。作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的类型教育,应当重点体现以下特征:
一是,办学定位必须符合产业需求,服务面向必须是国家战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和乡村振兴。从类型教育的视角看,职业教育就是为国家经济和产业发展举办的,离开了区域经济和产业,职业教育的生存与发展就成了“无根、无水”,也就没有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必要性。
二是,职业院校的专业应当坚持“五育并举”,职业院校要牢固树立围绕产业需求办专业,根据产业变化建专业的指导思想,据此对标天津市重点打造的12条产业链,调整院校的专业布局,形成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职业教育链与产业链相融,专业与产业同生并存的新格局。
三是,破除围墙,构建具有类型教育明显特征的职业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体系中,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分别与企业不同岗位需求对应,并做到可以纵向贯通。同时,依据世界职业教育的普遍做法,根据教育部的部署,适时开通普职融通的通道。
四是,根据两类教育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打造各具特色的、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应当彻底摒弃普通教育的做法,根据企业需求,灵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大力推动现代学徒制,改革学生学习评价方式,从人才培养过程方面确实体现类型教育的基本要求。
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什么人,是职业教育的首要问题,职业教育必须做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励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要根据三全育人的基本要求落实职教法的立法宗旨和目标,坚持做到“五育并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这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方向,也是职教法的立法宗旨。天津各职业院校在三全育人等多个领域均有一批研究和实践成果,要注意将10种育人方式,结合职业教育的办学实践,确定明确的载体和重点突破的方向,进行开拓性、创新性的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根据教育部提质培优和天津市创优赋能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要求,应当在培育三全育人试点院校、示范性思政教学改革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方面下大气力、用真功夫,出高水平、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成果,培育一批高水平思政教学创新团队,在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方面做到有示范、有典型、有案例、有成果,并逐渐向天津市各职业院校辐射和推广。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在三全育人中,聚焦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资助育人和服务育人,建成天津市高职院校唯一的《软技能培养与实践》和40门经过学校认定的课程思政;建成了集劳模文化、历史文化、创业文化、运河文化、红色基因传承文化、优秀企业文化育人体系,在天津市同类院校中为首创,具有特色。
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要满足从事某种职业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实施面向市场、服务经济、促进就业的办学理念,不适应产业和市场需求的专业要及时调整,切实做到职业需要什么能力就训练什么能力;职业教育法还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职教法的规定既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办学属性,又明确了办学目标和方向。按照法律规定,职业教育按照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确定办学理念和模式,不再是简单的“认识”问题,也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问题,而是职业教育必须依法办学的问题。天津职业教育在世界职教大会之后,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委对职业教育高品质发展寄予厚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职业教育如何对标产业,如何做到校企共同育人,天津市众多院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也各有特色和成果。在落实《职业教育法》中实现产教融合和校企共同育人既是标志,又是任务。在国务院、教育部颁发的“职教20条”等一系列文件中,既突出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点,又提出了建立具有混合所有制特色产业学院和实体化运行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构建产教联盟(共同体)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形式。山东省是国内高职院校第一个省部共建的职业教育创新高地省份,也是由市政府牵头第一个颁布了由14个部委共同签发的关于建立具有混合所有制性质产业学院的指导性文件,随后江西等省和地级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规定。天津市教委前期对建设具有混合所有制特色的产业学院进行了系统化研究,研究团队以《管理办法》作为研究成果,但至今没有相应的政策性文件。对此,应当进一步加强研究力度,可选择10个左右有代表性的产业学院为试点,力求在资产归属、利润分配、教学管理、人事和财务制度方面“破围墙”,成为先行者。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瞄准天津北部三区的现代制造业、智能产业和大数据产业及乡村振兴,以五个专业群与区域产业链逐一对标,做到专业群对应产业链、专业对应链上节点、课程对应岗位关键能力,明确了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
职教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与世界接轨的重要标志。根据法律规定,构建职业教育体系应当做到:
一是,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资格等级框架制度。世界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建立职业资格等级框架制度是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许多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职业资格制度非常完备,在普职融通各项纵向贯通方面均有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民在教育中对于普、职的选择权。从职业教育纵向体系来看,以职业等级证书为标志的纵向递进,充分体现了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企业岗位需求,不同等级的“证书”与岗位职业能力对应。对此,教育部、人社部已经开始组织专家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资格等级框架,要求职业院校在建立纵向贯通、中高本衔接方面做出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资格等级框架制度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职教体系的基础,完善相对固化了的制度体系,使之能够做到我国的国民教育普职地位相同,能够在新时期产业和技术革命飞速发展的时代,随着企业转型发展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是,职业院校应加快探索中高职衔接、专本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我国以3+2为代表的中高职衔接和专本衔接已经实施多年,许多院校也在做职业本科教育的探索和实践。但从实践的整体情况看,“一体化”教育尚存在诸多问题。如3+2的中高职衔接,大多数中职校在三年的学习中,通常要学习一年半左右的高中文化课程,加之中职校(含技工学校)的隶属关系部分归属于人社部门,部分归属于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在这种条块分割的情况下,需要“拆除围墙”,在办学体制机制方面创造“一体化”的环境,如应当尝试在一所学校的某一个优势专业(群)同时举办中、专、本三种类型的教育,设计“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课程衔接和职业能力培养根据企业不同层级的需要呈现梯度,学生在完成不同阶梯的学习之后,按照学分获取相应的职业等级证书。
三是,职业培训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方面。我国职教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实施”。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天津市要重点打造12条重点产业链,据人社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有关数据显示,在智慧经济下,随着企业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一批原有的产业工人技术技能已不适应,需要在职接受培训;加之,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和农民工需要大量的职前培训。对此,天津市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注重建立突显行业特色的职前培训体系,充分发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构建与国际接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涉及的范围较为宽阔,有关主管部门较多,办学机构既有体制内又有体制外,培训内容有的是根据企业需求,有的是根据企业证书、X证书、企业培训和取证要求,有的是为了推广新开发软件等而造成了培训质量缺乏有效保证和监控的状态,对此应当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统一培训主管单位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并做到统筹规划、分层分步实施,突出如1+X证书的鉴定,保证培训质量。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已经提出多年,在20世纪,国家和省示范校、骨干校和21世纪双高校建设项目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均被列为重要任务。从多年的改革实践看,国内许多中高职院校均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从整体情况看,我国仍有一大批中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任务尚不够深入,表现在专业与产业的融合度不够导致的专业定位不清、服务面向不具体;职业能力空泛,体现不出时代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要求;现代学徒制推广的力度不够,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流于形式,教学方法延续传统的知识讲授+案例的方式,体现学生自主学习过程的教学模式没有形成;同时,大多数院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硬技能”,而恰恰忽略了企业迫切需要新入职员工应当具备的“软技能”。从而体现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既是“老问题”,又是相当艰巨的“新任务”,人才培养模式如若没有摒弃普通教育的模式,永远不能称之为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地位的类型教育。对此,职业院校应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新时期下的新理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与创业发展、技术更新、企业转型同步,要瞄准世界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做法,借鉴国内优秀教学成果和案例,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方面,站在高起点、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果。
职教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鼓励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职业教育教师;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根据职教法的规定,职业院校的教师团队建设具有三层含义。一是教师团队应是院校教师与企业教师共同组建的教师团队,企业兼职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并以相对的制度加以固化;二是院校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较高的企业实践能力,并随着产业和技术的不断提升,建立专业教师定期定时下企业锻炼实践的制度;三是教师团队应当体现结构化、流动性、相容性。教育部办公厅2022年9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创新团队建设的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创新团队能力建设,并形成创新团队建设范式等。对于建设专兼结合结构化创新型教学团队做了进一步诠释。对此应当注重对于“什么是结构化”做出准确的理解和判断。职业院校教师团队的结构化包括整体结构化和个体结构化。整体结构化应理解为教师团队是由行业大师领衔、行业企业能工巧匠参与且行业企业教师应占教师团队人员数量的50%以上,个体结构化是指专兼职教师的来源、年龄以及学历职称等,对于行业企业教师着重注意的是在某一专业领域当中是能工巧匠,而不追求高学历和高职称,学校专任教师应在具有入门学历前提下注重企业经历和企业实践经验,并通过相应制度和机制定时进行企业实践。
天津轻工职业学院新能源专业群建有由行业领军人物领衔的大师工作室,来自天津市行业龙头企业的大师占比35%,专业教师每年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时间累计不能少于3个月,同时实施大师领衔做项目、兼职教师带着企业项目来、专任教师奔着企业项目去,按照EPIP即工程实践创新项目模式打造结构型教师团队。2019年,该团队被评审为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021年被评审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根据教师厅函〔2022〕21号文件要求,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团队建设基本理念是以牢固树立具有优秀师德师风和德技双馨职业精神为基本纲领,以建优扶强、协同发展为主旨,以推动和促进教学改革,形成教师特色教学风格为主要任务,以聚合聚力、人员交流、研究合作、资源共享为形式,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发挥团队创新功能和示范、辐射与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