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义兵 李 月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围绕“尊师重教”发表重要论述,强调“让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1]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下,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振师道尊严、重塑尊师文化,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2]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指出“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要坚持把教育这个关乎千家万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好”。[3]由此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尊师重教”重塑与弘扬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尊师重教”在当前社会存在相当程度的式微、衰弱与消解现象。新时代,要真正办好“育师育人育才、强师强教强国”的伟大志业,亟需重新审视尊师重教问题、重塑尊师重教文明。
纵观我国历代王朝治国方略,不难发现,各王朝统治阶层都非常重视文化、风俗等在治国理政、兴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4]譬如,以“法”为治国信条的秦朝、独尊儒术的汉王朝、玄学盛行的魏晋南北朝、推崇程朱理学的宋朝和元朝等等,无一不在文化立世中追寻着文化兴邦。“尊师重教”作为千百年来历经岁月沉淀的文化精髓,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价值,早已透悟在古圣先贤的智慧中,得到了世人的遵从与认可。正如清代朱舜水的《劝兴》篇中强调“敬教劝学,建国之大本;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又如荀子在《荀子·大略》篇中所言“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等等,皆揭示出“尊师重教”乃兴国安邦之本源的道理。故此,国家治理不再单单表现为一种纯粹的政治行为,同时也体现出对教育发展的强烈需求。而学者必求师,教师又是兴教、兴学的根本,教育要发展、国家要进步,就一定得依靠教师的力量。正如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强国必先重教,重教必须尊师”,“尊师重教”文明风尚在当前经济社会中理应被积极重塑。一方面是因为教师作为文化兴国的引导者,以教育教学的方式,向历代中华儿女讲述着文化、传承着文明、传递着温情,源源不断地为国家兴盛培养着栋梁之材,训育着贤能之才;另一方面则源于教师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以教育教学的方式,联系着学生与社会,将社会所要求的道德修养、行为准则等传递给学生,助推学生实现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并使其逐渐成长为有责任担当、有家国意识,且愿意为社会服务的合格公民。为此,对待“师”与“教”本该尊之、敬之。
“师”与“教”是关乎育才兴贤最为重要的两大因素。正如古人言,“人有师法而知,则速通”(《荀子·儒效》),“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是化民为俗、塑造灵魂、塑造生命最为关键的参与者,是传道、载道、言志最为得力的先行者。“师”如此重要,又怎能不尊矣?也只有在“尊师”的风俗氛围中,教师作为“惑”的解答者、“魂”的塑造者以及“道”的传承者的价值才能得以凸显,才能为国家、民族更好地育才兴贤。尊“师”,尊其“教”也。除了尊重教师本身以外,还要尊重他们所教授的知识、所承载的德行,尊重教师的人格与劳动付出等。一个人在成长成才过程中,离不开教师的教诲与训育。因为,教师作为多数知识拥有者,[5]能通过“教”的方式向学生传授已知,帮助学生更新旧知,引领学生开掘新知,带领学生探索未知。所以,“教”如此关键,又怎能不重矣?也只有在“重教”的社会风尚中,助力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以及学会生存与发展的美好愿望才能得偿所愿,育才兴贤的宏伟目标才能全面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今天,党和国家对贤人志士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因此必须把重教兴学这一伟大工程放在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首要位置。而教育能否培育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教师是关键。教师肩负着国家育才之责,承载着民族兴贤之望,担负着受教育者德、才培育之职,是成就学生发展、推动教育进步的关键。为此,育才兴贤之根终究还在“尊师重教”。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韩愈认为,“师”以载道,学生从师就是从道,学生尊师是为了尊道。[“6]师之当尊在于师道之当尊”(《冷冉教育文集》),“尊师”便意味着对教师所承载的“道”的尊敬,“重教”便意味着对教师所传授的“业”的重视。教师所代表的“道”,一是指为学之道,二是指为人之道,其最终指向启发求学、求道者逐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四书·大学》)的成长目标。而教师所传授的“业”,也可以称之为“知”,可囊括“真知、行知、专知、道知”等,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求知者开悟智慧、探索真理、认识世界,以成长为饱学之士。此外,“传道授业”同时也意味着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复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国家强”一样,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民族复兴都应该珍视宝贵的优秀传统思想与文化,即“道”与“业”。所以,“道”如此关键,“业”如此重要,作为“传道授业”之基的教师自然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与重视。
古人主张“尊师”,有“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师说》)等先进思想,但也存在“师道尊严,不可触犯”“拘执师法,死守章句”的片面观念。所以,法家代表王充就曾著书立说,批判过去一味神化教师、盲从师道的尊师现象,主张“距师”“问难”的“学问之法”。[7]著名教育家王守仁极力倡导学生“谏师”,主张师生之间应亲密无间、融洽和谐,并建立起互尊互爱的友好关系。[8]现代文学家鲁迅也曾在给友人的书信中提到“古云师道实在太尊,我对此颇有反感。我以为师如荒谬,不妨叛之”。[9]当然,鲁迅先生等人并非绝对的反对尊师敬长,或许更多的是想启迪警示国人,摒弃唯师是从、师云亦云的绝对服从式“尊师”观念与行为。同理,古人重视教育,有“兴教化、正万民、立人之性”[10]的进步主张,也有“读书做官、学优入仕、重知轻能、书本至上”的落后思想,以及“汉代独尊儒术、宋代科举制度、明代八股取士”[11]的狭隘做法,由此更是揭示出尊师重教传统所具备的两重特性。
传统尊师重教文化的两重性,即先进性与局限性,一方面为后世树立正确的尊师重教观提供了有益启迪,为增强教师自尊与教育自信提供了精神支撑,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思想指导;另一方面却又制约了当代社会对其先进之处的创新传承与弘扬重塑。具体而言,受传统文化局限性影响,当前,大多国人内心深处仍然存有对教师盲目崇拜、将教育视为升官发财手段的执念。并在诸如此类执念的影响下,又进一步滋生出畸形扭曲的尊师重教观。比如,迄今仍有国民认为对老师行束脩礼、呈拜师帖、缴谢师费、办尊师宴,以及对教师绝对服从、无比敬畏、狂热崇拜等就是尊师;而注重学生考试成绩、培养学生应试能力、把学生送进名校,以及优化学校办学环境、提高升学率、加大教育拨款等便是重教。而这恰恰是违背了尊师重教文明本意,并从一定程度上混浊了社会风气,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便是将师与教置于与社会大众相脱离、对立的危险境地。
近年来,随着中外文化交往交流的逐步加深,以功利主义等为代表的西方思潮开始在中国传播,并对理性适度的尊师重教传统造成巨大冲击。“功利主义”强调“趋乐避苦”,主张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12],以及“欲望的满足”或者“福利”[13],其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利益最大化。遵循“最大利益原理”的功利主义有其自身理论优越性,尤其在强调对集体利益、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追求时,其推崇“对增进世上幸福总量起作用的个人牺牲”“把对善的追求放在优先地位”“对高尚品格的普遍培养”等观点在今天看来仍具远见。[14]但同时也存在“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以及“将其他一切东西,比如说权利、义务、机会、财富等都视作追求功利手段”的片面价值观。[15]在功利主义片面价值观的影响下,人们对教师与教育的期待也变得越来越功利与现实,并由此产生诸多异化行为。
如,一些学校遵循利益至上原则,在教师招聘、管理以及评价等各个环节,始终秉持工具主义人才观,不仅竭尽所能地招聘那些善于吸金造势的明星教师,[16]还将教师学历背景、职称级别、科研成果、课题项目等与学校“评优评先、等级排名、投资分配”[17]挂钩的功利性指标,直接作为教师获得访学、进修以及培训机会,获得奖励、加薪以及个人荣誉,获得晋升、权威以及社会地位的重要参考。这种陷入功利主义旋涡而忽视教师内在价值取向的做法,不仅容易将学校变成追名逐利之地,还容易使教师弃置教育理想与志向、丧失职业体面与光芒,继而出现“即便学校启用了高级师资,却仍然造就了低劣教学质量”的尴尬现象[18]。再如,“只重视考试升学所需的文化课程教学,或就业就职所强调的专业技能培训,而不开齐国家规定的德智体美劳全科课程,不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层层搞提前教学”[19],将升学率、清北率、毕业率、就业率等功利性指标当作教育质量最好证明的短视做法,目前在我国各地比比皆是。其不仅忽视了受教育者的心灵塑造与人格培养,还损害了教师尊严与教育活动本身丰富的人文性,[20]并将教育育人功能异化为为物质生产培养“人力”的功能。[21]所以,利益至上的片面价值观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们对教师的理解和对教育的思考,使其常用功利性的狭隘目光与实用性的短期回报来评估教师价值、衡量教育意义,而这却全然背离了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本质,不仅严重冲击着教育防线,还戕害了教师尊严。
教师权威是指教师拥有的使人信服、仰赖及愿意遵从的力量和威望。[22]其主要包括传统型、法理型与超凡魅力型三种样态。[23]正当合理的教师权威是教师保持体面、赢得尊重、得到认同的重要前提,也是形塑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的必要条件。然而当前社会,教师权威却面临着认同、解构与祛魅危机,进而加速了尊师重教的当代式微与失落。首先,传统型教师权威面临认同危机,影响了尊师重教重塑。传统型教师权威源于传统尊师风俗及礼制,多表现为教师在教育场域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以及与受教育者之间存在的绝对的“上下尊卑”关系。这种以教师为中心、强调压抑学生个性、服从教师规制的传统型权威,尽管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强化教育语境中的尊师重教成分,[24]但实际上是对正确尊师重教观的一种认知偏误。因此,其在强调民主意识、平等观念的当前社会,受认可度并不高,甚至在种种“反常”社会风气浸染下开始走向反向极端,即从对教师权威的“绝对服从”到“极力反抗”。具体表现为当前社会存在的“人们不再像昔日敬‘神’一样对待老师”,[25]而是通过贬低、质疑甚至辱骂、殴打等方式来反抗、解构教师权威的现象。教师不仅面临跌下“神坛”,坠入充斥着鄙夷、歧视与偏见等黑暗深渊的危险,还可能存在与受教育者之间从“权威—依附”“命令—服从”的不平等关系,走向“迎合—诋毁”“紧张—对立”的另一个不平等关系的现实困境,而这势必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尊师重教文明的传承与重塑。
其次,法理型教师权威面临解构危机,制约了尊师重教重振。法理型教师权威建立在一套清晰明确的政策法律基础上,[26]属于制度取向权威。制度赋予教师权力、权力为教师带来权威,使教师“产生被认同、被尊重、被信任的教育影响力”。[27]合理的制度设计能从根本上提振教师威望、保障教师尊严。但现实境遇却是我国诸多与教师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相关的制度设计,常常强调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义务,服从学校、尊重家长,不得侮辱、体罚学生,却很少见以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不受侵犯、保护教师身心不受伤害等为出发点的政策安排,法理型教师权威面临解构危机。故此,近年来教师挨骂受辱、屡遭侵害等不虞之事屡见不鲜,学生顶撞、家长讽刺、学校刁难教师的现象也常有耳闻。教师尊严屡遭践踏、身心饱经摧残,其社会地位岌岌可危,师道尊严在相关制度尚待健全的社会正遭受严重冲击。
再次,超凡魅力型教师权威面临祛魅危机,阻碍了尊师重教重兴。超凡魅力型教师权威建立在教师个人魅力与他人认可拥护的基础上,其内容非常广泛,君子人格、志士情怀、仁人之心、师者风范等都是感召受教育者并引发其“灵魂转向”、形塑学习崇拜心理与尊师重教行为的重要内容。然而反观现实,教师个人魅力却在其为人之道、为学之道的失落中不断“祛魅”,尊师习俗与重教文化也正面临着随之消逝的危险。从为人之道来看,部分教师存在的“虐童、腐败、性骚扰、软暴力、发学生财、侵吞回扣、招考牟利、买卖文凭”[28]等道德失范、人格丧失行为,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拉低了教师整体素质,进而加剧了与公众之间的紧张对立情绪;从为学之道来看,部分教师轻视教育、擅离职守、厌岗怠业、兼职兼薪、有偿家教、学术不端等不自重行为,不仅降低了其自身人格感召与教化能力,还连带同侪教师师德遭到质疑、名誉受到诋毁,由此更是丧失、辜负了自古以来形成的对教师职业的公众认同与社会期待,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尊师重教的当代失落。
对源远流长的尊师重教文化,需理性汲取传统精华,批判继承有用智慧,用先进尊师思想与重教观念反思现实、重塑困境并加以创新、改进,以深化尊师重教当代内涵。正如孟子所讲“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孟子·尽心下》),假使学生尽信“师”,那就不如无“师”了,也就是说与其让学生养成绝对服从式的“尊师重教”观,不如别对学生造成任何的影响。[29]所以,新时代倡导重塑的“尊师重教”文明风尚,不是指“高高在上”的“被尊师、被重教”的滞后观念,更不是指迫于强权的“唯师是尊、唯教是从”的刻板行为,而应该是在维护尊师重教真义的同时,又不至于牵制学生的思想、桎梏学生的成长,使学生乃至整个社会主动、自觉地尊崇教师、重教敬学。因此,要重塑尊师重教当代内涵,一方面应摒弃滞后观念、纠正刻板行为,使民主、平等观念贯穿其中,深刻认识到教育是一个“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知后觉”的过程(《孟子·万章章句》),教师与学生仅有认知的先后不同,没有地位的高低之分,二者都是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主体,是相互依存、互为表里、结伴寻求真理的平等关系,[30]以此破除旧时师生的等级差异,推动尊师重教传统重塑进程。另一方面,融洽的师生关系应成为尊师重教传统重塑的必要前提。“尊师重教”优良传统表达出来的并非浮于表象的“跪拜”文化,而是深层次的对教师与真知的敬畏与追求。尽管教师应该受到尊敬,教育应该得到重视,但这种尊重与重视一定是建立在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基础之上。师生之间平等对话、互为主体、相互成就,从而使得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尊重与敬爱是由内而发的,对求学求道的重视与热情是长久持续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至圣先师”孔子深受学生爱戴与万世敬仰的重要原因之一。“尊师重教”传统重塑也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对以利益为重、利己至上的功利主义思潮,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与批判性反思,特别是当事关国家建设、社会发展、人才培养的尊师重教风尚被裹挟其中时,更要牢牢把握其重振方向,增强全社会责任与使命感,旨在扭转尊师重教式微态势。一方面,政府负有维护教师尊严、协调教育冲突的首要职责,理应通过相关制度设计与实施,促成重塑尊师重教传统的社会共识。比如,出台提高教师声望、增进教师福祉、维护教师尊严的专项政策;制定尊师重教行为守则,颁发尊师重教行为规范,建立尊师重教反馈平台;牵头组织尊师重教重塑活动,加大尊师重教行为典范宣传,营造尊师重教弘扬风尚;借助法律手段赋予教师在专业成长、执教兴学、学生管理等方面自我维权与捍卫自尊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以推进尊师重教重塑工作法制化发展等,来帮助社会大众彻底扭转功利主义片面价值观,增强其自觉维护师道尊严的责任与使命感。另一方面,学校历来被视为教育发展、教师成长的最重要场域,肩负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诸多职责使命。学校如果忠诚于自己的职责使命,那么对教师队伍的“投入”绝不能掉以轻心[31]。因此,现实中那些因追名逐利而剥夺教师法定权益、物化教育价值的学校,应主动摒弃“没有利益,就没有使命”[32]的狭隘观念,弱化与教师专业成长冲突对立的利益机制[33],通过推行尊重教师人格的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尊师重教文化的学科渗透教学等方式,加强对教师的理解与呵护,从而努力形成与尊师重教文明重塑相适宜的办学新格局。
教师权威本质上是一种教育影响力,树立教师权威对维持教育秩序、维护教师尊严、重塑尊师重教文化有积极意义。虽说如此,但对尊师重教文化最有力的戕害,莫过于像奴仆一样沉迷、依附于外部势力所赋予的绝对式权威,而非主动建构由自身人格魅力主导的主体性权威。可现实是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教师权威,因为任何传统、组织、文化、制度、条律等都有被颠覆、超越以及创新的可能,唯有高尚无私的师者人格才是永恒,且具有无穷魅力与价值。其不仅能为学生的成长贡献一些唤作自由与真、仁爱与善、智慧与美的东西,使学生铭记谨守至真至纯的本心本性,还能因此获得学生内发的尊重与信服,从而助力教师实现人格尊严的自我维护,以及师者权威的自然生成。所以,针对因教师权威消解而造成的师道尊严沦丧问题,尽管笔者也十分赞同大多学者所倡导的,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譬如以正式的法律法规来赋予教师法定权威、[34]教育决策要倾听教师心声、教育监督要坚持评价多元等举措来破解危机。[35]但正如美国著名学者英格尔斯所说:“那些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就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经历转变,那么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36]所以,要想真正重塑教师权威、夯实尊师重教根基,关键还在唤醒教师自身,尤其是唤醒教师对自身为人、为学之道的关注与重视,进而再以自身感召他人,使他人愿意主动尊师、重教与敬学。一方面,教师为人之道可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来完成,比如通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营造师德师风建设氛围、重视师德师风模范引领等措施来推进;或是通过激励教师加强古经典籍优秀文化学习、古圣先贤先进思想领悟等,来助力教师把握师德要义、提升师德意识、完善师德行为。另一方面,教师为学之道则可通过助力其学识风范提升来落实,比如学校可以通过创设融洽的职业环境、给予教师充分自主权、帮助教师缓解教学压力等方式,来维护与增强教师职业的内在尊严与幸福体验。教师自身也可以通过制定职业规划、记录教学成功案例、关注自我评价、自我反思结果等途径提升专业素养与人格魅力,以最大程度夯实尊师重教文明风尚的心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