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张璞二女》中的人神婚恋探析

2022-03-18 06:44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凡间庐山婚恋

朱 逸 潇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昆明 650500)

《张璞二女》是干宝《搜神记》中的一则故事,这则故事虽叙事简单,却充分反映了在人神婚恋中男权、神权的不可违抗以及女子所受的压迫。

1 魏晋时期人神婚恋故事的渊源

“神”,《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天神,引出万物者也”。王弼解释为“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1]后世一般将“神”与“仙”连用,指代那些具有超凡脱俗以及长生不老能力的人物。所谓神仙者,实即因灵魂不死观念逐渐具体化而产生出来的想象的或半想象的人物,[2]是掌管着一方天体或者山川的灵异。神源于人类因无法抵抗自然而希望得到上天庇护的愿望。

先秦时期,人神恋故事散见于各类文献中,数量较少,从殷商甲骨文中可以窥见人神恋的影子,比如“辛丑卜,于河妾”,“御方于河妻”等,这是人间女子与河神结合的故事。周代出现了感生神话、人与神相结合的故事记载,如《诗经》中的有娀氏之女吞卵生商、姜嫄履迹生子。先秦较具代表性的人神恋文学作品有《楚辞》中的《九歌》《离骚》和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等。

秦汉时期,关于人神恋的作品数量增加,主要见于纬书、神仙方术、史传、小说杂记等。[3]46比如:纬书《诗含神雾》中黄帝降生的故事,《河图著名》中颛顼降生的故事;《史记》中的感生神话,《后汉书》中有关东明、槃瓠、九隆等诸多夷族的感生故事及祖婚传说等。

魏晋南北朝时期,传统的人神婚恋作品已趋成熟,数量多,种类齐,多见于志怪小说中,比如《幽明录》《搜神记》《异苑》《搜神后记》等。其他传记类文献也时有人神恋题材作品出现,如《神仙传》中的《董奉》等。

2 《张璞二女》中人神婚恋的表现

《搜神记》中人神结合的故事多是女神与凡间男子相结合。这类故事婚恋模式大多为:由于前世夙愿,女神降世,与凡间男子相恋;凡间男子在神女的帮助下获得官禄,富贵长寿,多子多孙以终老。[4]《张璞二女》虽也是人神婚恋的故事,故事情节却未遵循上述模式展开。

2.1 庐山神:强迫式娶亲

中国古代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的婚礼流程,《礼记·昏义》记为:“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5]69此为“六礼”,是中国古代婚礼的一般流程,大多实行于社会稳定的时期。

在六礼前,先有媒妁。“媒”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谋合二姓”,“妁”解释为“斟酌二姓也”。《礼记·昏义》中记载“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媒妁就是指将男女二姓撮合为夫妻的居间人。[5]70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人口减少。“六礼”被简化,但媒妁在这个时期仍非常重要,而且男女双方不得自行为媒。曹植的《求自试表》和葛洪的《抱朴子·正郭》中都曾表达过“自衒自媒者,士女之丑行也”[5]70的观点。盖男方欲与女方合婚,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礼。[6]

在《张璞二女》中,这场婚姻猝不及防且莫名其妙,既无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张璞及其妻子完全处于一种不知情的境地。“以此配汝”只是一句戏言,并不是张璞夫妇二人有意将女儿嫁给庐山神。在女方家无意愿且无媒妁的情况下,庐山神倚仗自己威势下聘,又强向女方家迎娶。[7]故事中庐山神是在夜间托梦向张璞妻子下的聘礼,并没有给女方家拒绝的机会,毫无诚意。张璞妻子知道实情后非常害怕,马上要求逃跑,不愿意的情绪十分明显。但是庐山神却让船不得行,以船上所有人的性命为质,逼得张璞投女于水。即便最后归还二女,仍然显露出他的虚伪和强势。

不仅女方家长并无嫁女意愿,女方自身也无结婚意愿,对庐山神毫无感情可言。张璞一家路过庐山,其子女在祠室内观赏游玩,这是男女双方的第一次,也是下聘前的唯一一次“见面”。只因婢女一句戏言“以庐山神配汝”,男方就下聘了,尽管男女双方甚至未曾真正谋面。

综上所述,《张璞二女》中的人神婚恋,既无父母之命,也无媒妁之言,且男女双方毫无感情基础,是在神的强迫下进行的。

2.2 张璞:身陷两难困境

封建社会时期,中国是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国家,男子在家庭和社会中具有主导地位。中国父系社会的初级阶段是夏商时期,至周宗法制生成,男性地位提高,女性逐步丧失公共领域的权利,成为男性的附属品。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发展,男尊女卑被进一步限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取代自由结合,女性服从男性的安排。自秦朝开始,中国封建社会形成以男性为权力中心的格局。汉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设立三纲,从顺应天命的角度确立了男性的统治地位以及女性的服从地位。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儒家思想松动,女性权利、地位有所提高,但男性仍是社会的主导。男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定位是“夫”与“父”,处于绝对权威地位。在个体家庭中,父亲(或祖父)就是天生的家长,是家庭财产的所有者,也是家庭成员的所有者,是家庭中一切事物的主宰,有着高踞家庭成员之上的种种特权。[8]

张璞是家庭的领导核心,却沦为神权强迫下婚姻悲剧的帮凶。张璞和其女儿一开始就是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无论是庐山神逼张璞女儿嫁给他,还是张璞将女儿投入水中,都是一场强者对弱者的欺压和掠夺。在《张璞二女》中,张璞妻子梦见庐山神下聘后,非常恐惧,并“催璞速发”[9]。船至中流,“舟不为行”[9],投物于水,船仍不行。有人就提议,让张璞将女儿投水可以让船前进。船上其他人都赞成这个方案,并问张璞:“以一女而灭一门,奈何?”[9]张璞同意了这一方案。但是,张璞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牺牲自己,却不能通过牺牲自己的女儿来保全自己和船上人的生命,除非他的女儿是自愿的。因为自我牺牲不是一个道德义务,而只是一个美德。汤普森认为:“总的来说,一个人没有义务要让自己付出极端的代价去做会产生最大善好的事情。”[10]张璞女儿没有义务去牺牲自己来保全他人,而且,张璞女儿并不愿意牺牲自己,否则,她会站出来主动牺牲自己,根本不会有她母亲推自己表姐妹下水的情况。因此,张璞女儿下水并非自愿,是被张璞所逼。

实质上,张璞的做法维护的是自己的名声、面子。众人提议将其女儿投入水中时,张璞同意了这个做法,但是却让自己的妻子去实施这个决定,理由是“吾不忍见之”[9]。难道作为母亲看见自己十月怀胎的女儿被投入水中,她就不觉得心痛吗?妻子并不愿意做这件事情,所以才用亡兄孤女代之。既然张璞做了这个决定,为何没有勇气去做这件事情?因为怕自责、怕愧疚,并借口这都是被逼无奈。后见自己女儿仍在船中,张璞恼羞成怒,称“吾何面目于当世也”[9],并亲手将自己的女儿推下水。

这场人神婚恋中,神不费吹灰之力便赢得了胜利,在神权的压迫下,凡间男子成了压迫家中女性的帮凶,虽然有牺牲一人而救众人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为了取悦神灵,维护自己的利益,保全自己的名声。

2.3 张璞妻女:被压迫的对象

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女性都有三重身份:母亲、妻子、女儿。在传统伦理纲常的引领下,一个国家,君的地位最高。一个家庭中,“父”和“夫”是绝对权威。在封建社会中,女性身份地位的确认一般以其父亲或丈夫为前提,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性出生之时,是某某的女儿;出嫁后,成为某某的妻子;有了孩子之后,转变为某某的母亲。[11]29-30在《张璞二女》这则故事中,张璞妻女是以张璞为中心构建身份的,文中并未出现她们的姓名,她们的身份在文中分别是“璞妻”“璞女”。

魏晋时期,女性的言行如果不可以彰显或反衬男性的美德而得不到记录的情况常有。[11]30在《张璞二女》中,张璞的妻子就是为反衬张璞而存在,故事通过张璞妻子用亡兄孤女替代自己的女儿入水这一行为,来反衬张璞肯让自己女儿入水救众人的道义。

魏晋时期,社会动荡,儒家思想的地位有所动摇,玄学兴起,被认为是精神空前自由的时代,但自由空间只属于少部分士族女性,绝大部分女性仍处于被忽视地位。《世说新语》中“赵母嫁女,女临去,敕之曰:‘慎勿为好。’女曰:‘不为好,可为恶邪?’母曰:‘好尚不可为,其况恶乎?’”[12]“好”就是指传统的女性行为规范:贞节、顺从、举案齐眉。赵母从生活中得出的道理反映了这一阶段女性仍然背负着沉重的礼教枷锁。王戎的妻子称王戎为卿,王戎说妻子称丈夫为卿是不敬。可见,男性并不认同女性表达真情,女性的真情也常常被男性忽视。[11]9-10作者在写丫鬟调笑张璞女儿的时候,并未描写张璞女儿的神态、动作、语言,但谁会喜欢上一个神像呢?在这之后,母亲要求逃跑,张璞女儿并未拒绝,马上跟随。而庐山神无视张璞女儿的真实感受,在张家人逃跑时让船至中流而不行。不仅神男忽视凡间女子的真情,凡间男子也会忽视凡间女子的真情。船在中流不行,众人要求投女。张璞同意了,上船要求妻子将女儿投入水中。他忽视了自己妻子作为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爱,宁肯背负骂名,也想让自己的女儿活下去。于是,他的妻子将亡兄孤女投入水中。之后,张璞为了自己的道义,又将女儿投入水中,尽管他的女儿并不想被抛弃。

封建社会,女性地位低下,即使在魏晋时期相对自由的环境中也是如此。女性以男子为中心来进行自我身份构建,其被记录的言行是为了彰显男性的美德,在神权和男权的压迫下,女性的真实意愿通常被忽视,成为人神婚恋中的牺牲品。

3 《张璞二女》中人神婚恋的本质

人神婚恋以婚恋形式讲述了人神间交往的情况,一方面与现实生活中的婚恋关系密切关联,可以说是人间婚恋观念的迂回表达;另一方面,婚恋不仅是婚恋双方关系的表现形式,也是维系关系的重要手段,所以,实际上人神婚恋是人神关系的反映。[3]1-2

神的本质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神源自人类自身,即神的人格化;另一方面,神脱胎于自然,是一种人格化的神秘自然力量。所以人神关系既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含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神鬼有正邪,世人有善恶,作者将人善恶美丑的品性、行为和爱恨情仇、喜怒哀乐的情感都分别移植到各色各样的神鬼身上,使之具有人的内涵和特质。[13]因此,人神关系包含了一部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张璞二女》中神人关系是一种人与人冲突关系的表达。庐山神身上有作为人强横、虚伪、无赖的恶劣品质。在女方对他无意的情况下下聘,又在女方逃跑后暗示众人,让船不得行,逼女方入水。他的存在及行为使人受到威胁,让人感到焦虑、恐惧。《张璞二女》中人神婚恋可以看作是魏晋时期上层社会男子对普通女子愚弄的投射,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欺压,是一种加害者与受害者的冲突关系。此外,神具有人的特性,但也是自然力量的化身。人神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投射,人神关系也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样,有顺从,也有对立斗争。人类社会初期,人类依赖自然、惧怕自然、服从自然。随着生产力水平提高、社会进步和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人类在依赖自然的同时感受到自然的强大以及自己的弱小,产生无奈的失落感。因此,人类会把这种自然力看作是一种可怕的对立力量。宗教概念中的神是自然力量的化身,在上述观念中的人和神天然对立,神又十分强大,人因而畏惧、顺从。人类对神虔诚的信奉是为求得神的保护。这时,人类对神的顺从是以神的强大、人的弱小为基础的,建立在对自然畏惧的基础上。[3]2

在《张璞二女》这则故事中,船到中流不行,投物于水还是不行。众人以为这是神示:需要张璞将其女儿投入水中。用常识推理一下:当时可能只是在中流河沙堆积,船舶自重及船上人员及物品的总重量过重,水又比较浅,导致船舶搁浅,而将张璞女儿投入水中后,船体减重,刚好可以重新启航。但当时生产力水平低,科技不发达,社会动荡,巫文化盛行,人们对自然没有理解透彻,对这样的现象无法用自己积累的知识及经验做出解释,所以这样的事件被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这样的现象被人误认为是神灵的旨意,感觉恐惧,于是将女孩投水以满足神灵,求得神灵的谅解,祈求神灵的保护。

综上所述,人神婚恋实质上是一种关系的表达。一方面,神是人格化的神,具有人的特征和内涵,《张璞二女》中人神婚恋是现实生活中人与人冲突关系的投射;另一方面,人神婚恋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曲折表达,《张璞二女》反映了当时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还不够。

4 结语

总之,神是一种基于“不死观念”想象的产物,以其长生不老、无所不能而被信仰。人神婚恋既有凡男与神女的结合,亦有凡女与神男的组合,一部分人神结合幸福美满,而在《张璞二女》中,人与神的结合充满了悲剧色彩,男神强迫式娶亲,凡间男子陷入困境,被迫成为帮凶,凡间女子丧失话语权,沦为牺牲品。此类人与神的结合,既是人与人冲突关系的反映,也是人与自然矛盾关系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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