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圆梦,谢念湘
(黑龙江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要求各地方部门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双减”政策要求学校作为主要阵地,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本文基于文献研究,旨在探究“双减”政策下如何更好发展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不仅能促进儿童身心各方面的发展,也能分担父母的压力。为保障课后服务的发展,各国都颁布了一定的法律法规,并逐渐完善。
美国颁布了“21世纪社区学习中心计划”,《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以及《每个学生成功》等一系列法案对初等和中等教育法进行了修订,奠定了美国课后服务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美国发布了有关课后服务的研究报告,对课后服务的质量作出了规定,并形成了相应的体系。美国的课后服务通常会和社区合作,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最初美国推行课后服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学习不好的学生提高成绩,后面慢慢调整为促进学生高质量发展。美国课后服务的主要力量由学校教师和大学生组成,鼓励教育学院的大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将职业培养与课后服务相结合,在解决课后服务师资短缺问题的同时,也为师范生们提供了实践的平台。
日本颁布的《儿童福利法》要求中小学提供课后服务,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课后服务提供了便利与保障。日本课后服务为儿童提供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活动,比如学习、体育及游戏。在课后服务保障方面,日本颁布了运营方针及志愿者的认定资格。日本的课后服务教师主要由社区志愿者担任,国家要求这些教师需要满足从业资格,并且会对其进行定期培训。
法国颁布的《社会行为和家庭法》考虑到了课后服务的方方面面,对课后服务的开展以及负责课后服务的活动中心进行了规范。法国课后服务主要由专门的课外活动中心来负责,他们一般不会要求学生再学习专门的课程,在提供托管服务的同时会给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供学生选择,以此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这些机构一般都在中小学附近,并且会与学校共享学习资源。法国课后服务的监管由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可以随时对活动机构进行检查,并给出书面报告。至于教师则一般会从符合从业资格的公职人员中选拔,并且鼓励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为其提供职业培训,以此保障课后服务的师资力量。
从以上国家为课后服务采取的相应措施我们可以看出,各国选择的路径大都是先从法律层面保障课后服务,在国家的支持下进一步推动课后服务向前发展。课后服务的经费一般由国家、家长以及一些商业组织来共同承担,国家承担大部分经费,并且会给家长一部分补助,尽量解决儿童享受课后服务的后顾之忧;课后服务的场所主要是学校、社区以及机构。课后服务的内容则为多样的课外活动,并且对师资力量进行了一定的规范。
随着“双减”政策的颁布,我国课后服务重新走进了大众的视野,但课后服务并不是“双减”之后才提出来的。我国课后服务最开始以看管为主,2000年国家颁布《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导致各地区各学校放学时间提前到三点半,而此时家长还没有下班,课后服务便应运而生,除了部分学校开设晚托班以外,很多校外机构也开始提供晚辅导,但形式比较单一,大多都只是负责辅导完成家庭作业。之后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治理,使得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导,由学校来负责课后服务的方方面面,并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尽管这些政策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课后服务的发展,但我国小学课后服务仍存在一定问题。
1.收费与补贴无统一标准
与传统的服务行业相同,课后服务也是一种会产生费用的服务。既然会产生费用,那这个费用由谁来出便是课后服务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小学课后服务的费用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即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剩下的部分费用由家长补齐。由于我国当前对于课后服务的费用还没有给出明确标准,因此每个省份每个地区家长承担的课后服务费用会有一定差异。如果政府财政对于课后服务拨款较少,家长则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课后服务费用。课后服务收费太高,家长和学生不会接受,部分家庭会由于经济原因而退出学校课后服务,这样课后服务便无法发展起来。另外,承担课后服务的教师能得到多少薪资也是大众一直关心的问题。教师付出了更多的时间精力,如果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势必会降低教师的工作动力以及幸福感,长此以往也不利于课后服务的发展。
2.权力与责任无明确规定
政府作为课后服务的决策者,除了提供资金支持、颁布文件以外,还应让社会大众对课后服务有更深的了解。目前,政府在课后服务这一块主导性还不够强,对课后服务的宣传还不够深入。这就导致在大多数家长眼里,课后服务就是对孩子进行托管而已,而没有认识到课后服务的深层意义。从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可以得知,课后服务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可以有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从而多方面健康发展。但当前我国对课后服务的定位还不够明确,也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对课后服务进行约束。有些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将课后服务变成课余补课时间,而相关部门对课后服务的监管无从下手,这就难免导致课后服务空有虚壳。与此同时,学校在提供课后服务时,除了提供场地、设施、人员以外,还要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有些学校为了最大化保证学生的安全,避免家校纠纷,会尽可能地减少课外活动。这样虽然保证了学生的安全,但也降低了课后服务的教育质量,与课后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除了政府和学校,家长和学生也是课后服务的参与者。教育部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不具有强制性。但当前大部分家长都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力,有些是学校规定所有学生必须参与课后服务,有些是家长并没有更好的选择而被迫参与。
3.教师工作压力大,课外资源短缺
首先,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是由学校教师提供,这无疑加重了学校教师的工作负担及工作压力。虽然教育部规定教师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与课后服务,但大多数学校将课后服务的参与纳入到了评优评先考虑的因素之一,有些学校甚至将课后服务排上了课程表,要求所有老师都要参与,这一做法没有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使得自愿中也夹杂了一丝被迫的意味。其次,学校教师的人数、时间以及精力也是有限的。承担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时间更长,甚至需要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进行备课,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而国家对教师课后服务的报酬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些学校甚至因为经费原因无法给予教师合理的报酬,使得教师工作积极性降低,不愿意参与课后服务,造成课后服务质量低下。最后,资源短缺以及资源的选择也是课后服务面临的一项重大难题。很多学校在引进校外资源时缺乏一定的标准,引进过多资源又无法给学生提供一定的课程选择建议,使学生在选择课外活动时比较盲目。而有些学校由于没有资源而选择以文化课来代替课外活动,使课后服务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4.法律法规无完整体系
尽管教育部就课后服务发布了相关政策,但就当下课后服务而言,其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首先,课后服务的收费问题,教育部并没有统一全国各地的课后服务费用,而是各地区自己决定收费标准;并且对于这些费用的收支明细也没有具体规定,这样虽然能让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来开展工作,但也让部分地区的学校不知所措,从而进程缓慢。其次,当前法规政策并没有对课后服务给出明确的评价标准,导致课后服务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没有相应的评价标准,课后服务在制定和实施课程时便容易失去方向,在课程结束时也无法知晓学生学到了多少东西。再次,在安全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课后服务的安全问题进行规范。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一样,如果缺乏一定的安全标准,部分学校由于安全问题而舍弃课外活动。最后,当前法律法规没有对引进校外机构进行明确规定。校外机构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样的活动,也能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学校教师的压力,但如果引进的校外机构质量参差不齐,课后服务的质量难以提升,学生的安全问题也无法得到保证。
1.扩大资金来源
课后服务是面向学生的社会活动,需要足够的资金来保证其顺利发展。我国当前的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政府除了对课后服务进行财政补贴外,还会争取一些商业机构来支持课后服务。这是值得借鉴的一种做法,其一,在保持政府对课后服务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应呼吁更多的社会企业参与其中,形成多元主体来分担课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其二,应统一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和各方承担费用比例,以及要求学校对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明细进行公示。
2.明确各方权责
政府作为课后服务的主导者,首先,应加大对课后服务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更好了解课后服务的同时主动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其次,应保障学校的权力,鼓励学校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特色制定特色课后服务。学校作为课后服务的主阵地,在保证学生安全问题的同时也应发挥其育人作用。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学校应承担的责任,而不保障学校应有的权力,势必会造成学校畏首畏尾。最后,为避免承担责任而放弃发展课后服务的局面。除了政府和学校,家长也应承担课后服务的责任。课后服务与家庭教育密不可分,如果家长能参与到其中来,学生的发展也会更好。
3.寻求多方参与
教师是课后服务的主要承担者,与课后服务质量密不可分。为了有效缓解教师的工作压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学校可以呼吁更多的社会人员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例如退休教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前者可以通过课后服务为社会作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后者则可以通过课后服务这个实践平台提升自己专业能力,培养职业素养。另外,为了有效地缓解师资短缺问题,学校可以与大学合作,让更多的师范生有实践的机会,并且可以将这些师范生作为师资的储备力量。“双减”政策下的课后服务是为了让学生在完成相应课业任务时还能健康成长,因此课后服务的内容尤其重要。当前大部分地区实行的“1+X”模式就是为了让学生在完成作业的同时还能发展自身兴趣爱好,使学生各有所长。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可以适当引进校外机构以及寻求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形成家、校和社区三方联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课后服务。
4.完善法律体系
课后服务涉及到的层面很多,需要建立一定的法律法规来完善课后服务体系,保证其健康发展。首先,应建立课后服务监管体系,明确课后服务的评价标准,让学校对课后服务进行不定期的互评。在评价过后应将结果进行公示,分析当中做的好与不好的地方,并提出应该改进的地方。与此同时,各学校在进行评价过后还应定期进行交流,共享资源,以促进课后服务更好发展。除了学校以外,家长也应参与到课后服务的评价中来,为课后服务的发展提供不同的见解,让政府听到社会各界不同的声音。其次,应建立合理的法律体系来保障教师的权益,教师付出了更多的心血,理应得到应有的报酬。因此,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给予教师足够的课后服务待遇,提高其课后服务积极性,促进课后服务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