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院校制在广西“1+X”证书制度建设中的靶向效应分析及完善途径研究

2022-03-17 15:43:35郭进磊朱小洁孙晓宇莫葵凤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试点工作证书试点

郭进磊,朱小洁,孙晓宇,莫葵凤

(1.广西教育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08;2.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8)

一、引言

2019 年1 月24 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20条职教改革举措,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将启动“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实用型人才[1]。

“1+X”证书制度是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1+X”证书制度的试点工作。近年出台的一系列职教改革措施,都将“1+X”证书制度试点作为重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将承担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任务作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的重要任务。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也将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率先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作为“双高计划”的重要改革发展任务。中央财政建立了奖补机制,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对各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予以奖补[2]。

2019 年4 月,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从国家层面确立了“1+X”证书制度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试点内容,并对试点范围、工作进度、保障机制和相关参与主体的职责作整体部署[3]。同时,在《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 号)中明确,应在省级教研机构或区域牵头职业院校或专家组织等,建立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明确专人与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对接,对应协调不同证书的实施工作,指导本省(区、市)试点院校开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整体推进本省(区、市)试点工作[4]。2021 年4 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职业教育发展分别作出重要指示,为我国职业教育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广西职业教育和“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现状

(一)广西职业教育现状概述

截至2020年,广西职业教育呈现不断发展壮大之势,职业院校学生规模超过130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持续2 年全日制招生超过20 万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文明风采活动等各项质量工作都在全国处于上游位置。广西有超过40%的高中阶段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有超过50%的大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每年有超过30%的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有超过10%的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培育建设了一大批校企合作的产业学院和技术研发中心,广西成为全国18个产教融合试点省(区)之一,2020年有13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8个国家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在职业教育“走出去”方面,有10 多所职业院校协同企业走出国门办学,有超过130项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标准输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每年超过70%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技术技能人才接受过职业教育。近年来,广西致力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改革,职业教育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中,“1+X”证书制度建设就是广西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部分。

(二)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现状概述

自2019年开始,全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院校、评价组织等相关部门都在积极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探索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实施策略。但目前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该如何更好地组织、评价等,缺乏有组织的深入研究及对已有经验的系统梳理。

广西紧跟教育部“1+X”证书制度建设步伐,自2019 年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2019 年,广西开展第一批6 个、第二批10 个“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共有72 所院校成为“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考证任务数为9 240 个。2020 年,广西获得审核备案的“1+X”证书共三批91个,考证任务数为106 696 个[5],149 所试点院校包括了本科试点院校、高职试点院校、中职试点学校;2020 年中期广西根据实际对审批的任务数动态调整为79 175 个,进一步优化广西“1+X”证书的整体布局。2021年广西获得审核备案的“1+X”证书共四批263 个,试点院校161 所,考证任务数130 681 个;证书牵头院校70所[6],试点学校包括应用型本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高职、中职等不同类型的学校。

2020 年4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以下简称“广西教育厅”)在全国率先建立“1+X”工作协调机构,成立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挂靠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上归广西教育厅指导[4]。秘书处主要负责协助广西教育厅管理和维护“1+X”系统平台,组建专家团队,开展“1+X”证书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组织开展“1+X”学术交流、教学交流活动及教育厅委托开展的其他有关工作等[7]。

同时,广西在2020 年开始实行“1+X”证书牵头院校制管理模式,细化和纵深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广西)的通知》(桂教职成〔2020〕33号)中,以广西教育厅的名义公布91个“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的31个牵头院校名单,明确要求牵头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相应证书的培训、考试、教材建设、课程实施、师资培训等事宜,帮助和指导其他相对弱的试点院校开展相关工作[5]。2021 年,《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及牵头院校(广西)的通知》(桂教职成〔2021〕33号)也公布了2021年263个证书对应的70所牵头院校,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牵头院校的职责[6]。

三、广西“1+X”证书制度建设面临的困难

一是部分试点院校对“1+X”有关政策文件理解不够深入透彻,证书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对试点工作不能快速适应,不够规范化和细致化。

二是部分试点院校存在盲目申报试点的现象,重申报轻考核,申报成功后续遇到困难没有及时解决,完成任务积极性不高,缺乏监管制度的有效约束。

三是“1+X”证书制度建设没有成功经验和先例可借鉴,缺乏优秀试点院校典型的带动和激励,各试点院校各自为政、自行开展试点工作的较多,横向交流较少,没有形成各种证书的统一引导。

四是牵头院校制尚未落实到位,职责不够细化完善,部分牵头院校没有理解透彻,没有切实履职,证书牵头院校的带头作用没有较好发挥出来。

五是较多试点院校包括部分牵头院校的“1+X”证书与本校的教学改革未能较好融合,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建设、软硬件环境提升等方面,还未能以“1+X”证书或牵头证书作为契机,带动学校相关专业协同发展。

四、牵头院校制在广西“1+X”证书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2020年广西首次实施“1+X”证书制度牵头院校制,实施一年多以来,证书牵头院校在“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靶向效应明显。以下结合广西2020 年“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基础数据,并结合调研资料等做分析。

(一)有助于促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

广西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院校及申报的证书呈迅速增长态势。从首批的36 所试点院校、6项证书,到第二批的64所院校、10项证书,再到第三批149 所院校、91 项证书、73 个评价组织机构;2021年广西的试点院校更是达到161 个,申报的“1+X”证书达到263 个,涉及的培训评价组织近200 家,每年的发展速度呈现几何式增长态势。“1+X”证书制度试点管理工作正从粗放型向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需要发挥好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秘书处和证书牵头院校的作用。

(二)有助于精准缩小服务范围,发挥证书牵头院校的桥梁作用

“1+X”证书的牵头院校作为每个证书的院校代表,直接与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沟通协调,与培训评价组织对接相应证书的培训、考试、教材建设、课程实施、师资培训等有关事宜,组织和指导其他试点院校开展工作,协调培训评价组织与试点院校之间的日常工作[6],形成互为协作共进的试点三角关系。上述架构将“1+X”证书的协调机构服务范围由秘书处精准缩小到证书牵头院校,加上秘书处指导牵头院校的日常工作,对“1+X”证书制度建设形成了二级动态管理机制。

(三)有助于发挥证书牵头院校的靶向效应,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牵头院校在该证书对应的专业领域中有较好的基础,在全区院校具有较大影响力,为了继续保持这种领先优势,牵头院校一般会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牵头证书的报考率和通过率等,给其他试点院校做出表率,从而带动该证书的其他试点院校推进试点工作。2020 年,广西31 个牵头院校对应的91个“1+X”证书报考率都较高,有53 个证书的牵头院校报考率超过80%,其中有48 个证书的牵头院校报考率超过100%(含),甚至有2个证书的牵头院校报考率超过200%。

(四)有利于促进证书牵头院校自身的优势专业发展

牵头证书一般对应的是牵头院校较有传统优势或发展潜力的专业,可以充分借助作为牵头院校的机会,加强校企合作和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如加大证书的师资队伍和软硬件设施建设,将证书建设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书证融通等,将本校的优势专业或较有发展前景的专业再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也带动本校其他“1+X”证书工作的开展。如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的Web前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是该校的优势专业——软件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等;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的粮农食品安全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是该校的传统优势专业——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专业、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等。牵头院校在本校获批的所有“1+X”证书中,一般是牵头证书投入最大、报考完成率等也较好,同时牵头证书也以点带面,带动本校的其他“1+X”证书制度走向专业化发展。

(五)有助于形成“1+X”证书制度下的试点院校、培训评价组织评价模式

牵头院校作为试点院校之一直接参与证书试点,能直接掌握具体情况,了解培训评价组织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试点院校教师与学生在培训和考证过程中产生的实际问题和需求,有助于为设置“1+X”试点院校、培训评价组织的运行效果评价制度,评价牵头院校的效能等,提供直接的参考建议和第一手资料。

(六)有助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X”证书制度是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证书牵头院校发挥纽带作用,有助于实现学校人才供给与企业需求的无缝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出适合广西职教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牵头院校制持续发展的完善途径

(一)细化完善牵头院校职责

1.牵头院校需在本校建立完善“1+X”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牵头证书工作。要坚持“试点学校为主体、牵头院校负总责、培训评价组织参与配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证书试点工作相关会议、研讨、培训、集训及考证等各类活动,确保试点工作按照规定有序开展。

2.对接沟通培训评价组织。牵头院校应加强与牵头所对应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的对接沟通,与培训评价组织共同协商制定师资培训计划、考核站点规划、学生集训方案、学生考核方案等在内的牵头证书全区证书试点工作计划;同时争取培训评价组织每年到广西实地开展培训和实地指导。

3.指导牵头证书对应的其他试点院校开展工作。牵头院校应先熟悉文件政策和工作流程,及时发布工作信息、证书标准解读、师资培训工作指引等;牵头院校需安排专人对接试点院校,督促和指导牵头证书其他试点学校同步开展工作,牵头院校应主动帮助协调解决没有培训或考证条件的试点院校的培训和考试场地问题。

4.组织证书考核费用的核算。牵头院校组织证书其他试点院校的代表,对接培训评价组织,对照文件核算所负责的证书的考核费用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广西大部分试点院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初步核算协商价格。

5.按照证书试点院校动态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作二级管理。牵头院校对证书对应的试点院校指导、日常工作动态管理,每1~2 月作一次证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工作,并协调试点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之间的配合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反馈。

(二)建立牵头院校评价标准体系

1.围绕证书试点四级管理机制:教育厅—秘书处—牵头院校—试点院校,设立评价标准体系,并明确牵头院校作为“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的第三层级机构,承担承上启下的动态管理责任。

2.挖掘不同“1+X”证书的性质特点,合理制定牵头证书每年的完成率标准,如报考率、通过率的合格标准等,区别于证书的其他试点院校标准。

3.建立多维评分机制。评价标准细化为具体的工作项目,如“1+X”工作机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师资队伍建设、软硬件设施建设、教师团队绩效激励机制、教师培训人次、学生培训与考证人数等,结合工作配合,对试点院校的指导、完成率等细化证书试点评价标准项目,加强工作过程评价,从源头、目标和过程上强化评价的导向功能。

4.评价主体多样化。与工作有关的机构都可参与评价,如教育厅、秘书处、证书其他试点院校、培训评价组织等,不断优化实践评价体系,加强“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实效评价。

(三)制定牵头院校激励措施

1.打造一批优秀的牵头院校典型。对每年评价合格并排在前列的牵头院校,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在各种会议或场合推广试点经验等方式,在全区树立学习典型,扩大证书牵头院校在全区的专业影响力。

2.对优秀牵头院校在证书试点申报、财政支持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如考评合格且无特殊情况,将优先继续担任往年牵头证书的牵头院校,并通过项目形式对牵头院校的牵头证书建设情况作管理。

3.优先输出优秀牵头院校的有关成果。在总结出版“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有关的案例时,将优先输出优秀牵头院校的成果,形成一批示范性强、推广价值高的“1+X”证书制度建设典型案例,为提升证书试点建设效果提供借鉴。

4.全区“1+X”证书制度专家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优秀牵头院校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专家候选人,并参加由自治区开展的各项“1+X”证书制度研讨、研究以及督查指导等工作。

六、牵头院校制对“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发展的影响

综上所述,证书牵头院校制度应该成为“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中的一种常态化模式,在细化完善后持续贯彻落实并大力推广,构建证书试点建设四级管理模式,要聚力推进牵头院校制。从只是省级教育行政机构和协调机构牵头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转变为细分到更多数量的证书牵头院校主动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管理与服务中,使牵头院校贯穿于证书试点建设的全过程中,解决“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快速增多而服务不到位、监管不足的问题。完善证书牵头院校制,完善牵头院校评价标准体系和增强激励措施,激发证书牵头院校的靶向效应,在试点院校中发挥带头作用,这样才能助推广西“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持续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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