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洪
【教育学一流学科专栏】
基于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下的篮球教学优化策略研究
王 洪
(铜仁学院 大健康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
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旨在改革体育与健康课程模式,破解“学生喜欢体育运动不喜欢体育课”难题,协助解决“中国学生身心健康”问题。篮球体育教学课程模式涉及的“运动强度标准”“运动技能的教学”“在每节体育课安排一定比赛”三方面内容,仍有改进和优化之处。首先,仅以平均心率强度作为评价运动强度的唯一标准有违篮球教学的教学目标、教学对象、课程内容;其次,在运动技能的教学中尽可能减少教师的讲解与示范时间有违学生篮球运动技术与技能学习规律,与教学目标冲突;最后,每节体育课安排一定的比赛可能导致学生运用和参赛的机会受限,以及增加安全隐患。基于此,可从三方面着力:一是课程模式应完善运动强度的评价方式、按照年龄划分运动强度标准、根据篮球教学需求设定强度标准、设定弹性运动强度;二是根据篮球教学内容规范运动技能学练中教师的讲解与示范时间;三是科学合理以及适当地安排比赛,必要时增派教师或助教,以加强临场指导和监督、维持赛场内外秩序等。
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 运动强度; 运动技能; 比赛; 篮球
鉴于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在校学习的多数中小学生“喜欢运动不喜欢体育课”、在体育课学习过程中“未能较好地掌握一项运动技能”等问题日益凸显。2015年体育教育学家季浏教授及其团队在借鉴国外体育课程模式和长期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研制并推出了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后简称课程模式)[1],该模式基于《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 版)》[2],与“学校体育以‘健康第一’的思想”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程理念”等国家性宏观政策要求和体育教育理念相呼应,并且创新性提出了体育课程的“运动负荷、体能练习、运动技能”三大关键要点,作为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新模式,为体育教学实践提供了指导框架。
学校篮球体育课教学涉及教学、练习、复习、比赛等具体课程内容,教学方案兼有集体实施和个体针对的特点。学校篮球体育课教学中面对的授课学生、实施的课程内容均不相同,所涉及的“运动负荷”随之变化且无法统一。学校篮球体育课中教学、练习课程注重“教师的讲解和示范”,复习、比赛课程注重“学生的理解和运用”。运动技能的形成到运用具有特定的规律和步骤,初学者很难从活动和比赛中掌握运动技能。此外,课程模式希望通过比赛促进运动技能的形成和运用,以及激发学生对运动的兴趣。但是篮球比赛受到教学需要、技能掌握、比赛保障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或限制,其实施必须技能熟练、条件有利;否则将适得其反。课程模式提出的三大要点怎样在“学校体育以‘健康第一’的思想”、“‘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程理念”等国家宏观政策要求下,达到基于不同年龄层次和运动水平学生的教学目标、提升学生篮球体育课教学质量,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值得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故此,本文以学校篮球体育课教学为切入点,基于课程模式中“运动强度”“运动技能”和“课后比赛”教学要素,探讨课程模式与篮球体育课教学实践契合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以期为提升篮球教学质量有所裨益。
中国健康体育课程模式,作为第一个学校体育领域内的课程模式,其构建背景主要基于以下四点:第一,我国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近30年来持续下滑;第二,《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及修订后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版)》均提出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与“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程理念”;第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第四,国外课程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体育背景等[3]。因此,力求解决上述问题,适合我国国情的体育课程模式孕育而出。
课程模式中的教学目标是提高我国学生的体质与心理健康水平;倡导以学生喜爱并且有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内容为教学内容。课程模式的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从体育课程的角度出发,涵盖学习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课堂氛围和学习评价;一部分从体育学科的角度出发,提出课程模式的关键要点是运动负荷、运动技能和体能练习。在教学方式上,课程模式认为学生的运动能力具有可锻炼性,倡导将教师的以教为主转向学生的以学为主。在教学课堂氛围上,课程模式强调应创建师生和谐互动、情绪饱满、场景活泼热烈、气氛积极向上的课堂教学氛围。在学生学习评价上,课程模式强调对学生应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我国青少年学生学习体育多年却没有掌握一项运动技能、学生上课“不出汗”等已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课程模式一改以往的无运动量、有技术无战术、无比赛的“三无”体育教学,倡导有运动负荷、有技战术、有比赛的“三有”体育教学。
关于体育课的运动负荷,课程模式提出运动负荷应包括运动密度、练习密度和运动强度三个方面。密度是指一堂体育课中学生的运动时间与课堂总时间的比例。运动密度即每节体育课中全体学生的总体运动时间占课程总时间的比例,要求运动密度应不低于75%。练习密度即每节体育课中单个学生的练习时间占课堂总时间的比例,要求练习密度应不低于50%。运动强度则通过一堂体育课中全体学生的平均心率来估算,要求学生在体育课的学习和运动中心率应达到运动强度应在125~160次/分钟(心率),其中小学体育课的强度为125~140次/分钟(心率),初中为135~150次/分钟(心率),高中在140-160次/分钟(心率)。
关于体育课的技战术学习和比赛演练,课程模式提出运动技能的学习应以活动和比赛为主。其依据为:体育教学的任务是教导学生学会运动,重点不是教学生学会单个技术,而是将单个技术的学练融入到情境中,以提高学生运用技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关于体育课的体能练习,课程模式提出一节体育课应包含10分钟左右的体能练习,强调练习手段和方法的多样化与趣味性,特别注重“补偿性”的体能练习。
篮球作为普及较广的运动之一,深受各年龄段学生的喜爱。同时,篮球运动的场地设施完善、师资充裕,为成为终身体育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学校篮球教学过程中,同类群体学生的身体发育程度、运动技能水平等皆不相同,导致课程模式中涉及的运动强度、运动技能以及教学比赛这三个关键要素难以契合,进而需要针对性地改进。
课程模式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儿童青少年每天要达到1小时的中高运动强度”建议,课程模式认为体育课中学生平均心率达到既定的范围。倘若一堂体育课的教学内容产生的运动强度较低,为了达到中高运动强度的要求,课程模式提出每节课的末端需增加10分钟的补偿性体能练习,通过高强度与低强度的结合,从而达到中高强度的要求。基于此,笔者针对课程模式对运动强度要求的合理性,进行以下审视:
1.特定的运动强度与学校体育健康追求难以契合[3]。课程模式中运动强度(平均心率)的要求主要是基于身体健康、体育锻炼的效应而提出。身体健康包含诸多内容,心率通常作为能量代谢系统练习强度的评定指标之一,无法完全覆盖身体健康指标的所有方面,与学生的体能(健康体能)提升无必然联系。
2.特定的运动强度与教学对象的适用性不符。课程模式所涉及的教学对象是全国范围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中小学生的年龄跨度较大、身体发育程度不一,统一且粗略的采用“适宜运动负荷”,“其中小学体育课的强度为125~140次/分钟(心率),初中为135~150次/分钟(心率),高中在140~160次/分钟(心率)”作为不同年龄阶段及运动能力的中小学生运动强度并不能满足所有年龄阶段中小学生的体育教学需求[4],也不适合青少年身体发育敏感期理论中运动强度的建议[5]。
3.特定的运动强度与教学内容的多样性不符。篮球体育课可分为理论课、新授课、复习课、综合课和考核课。除理论课外,课程模式并没有针对不同类型的篮球教学内容提出相应的运动强度要求,而是笼统的提出“运动强度应在某一心率范围”。但是,诸多研究证明,不同运动强度匹配不同的练习目标和内容。以平均心率作为运动强度的评定标准,作为以健康为目的体育教学或体育锻炼存在理论和实践偏差。
篮球运动需要人体各系统协调配合,持续不断地运动会使学生产生疲劳,从而导致各系统间的协调配合程度降低,最终导致产生错误或变形动作。而篮球体育课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篮球运动技术,即应尽可能使学生在精力充沛的情况下进行技术练习,以保证技术动作的正确性进而达到教学目标。“在身体疲劳状态下进行练习并保证技术动作的正确性”是对篮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的要求,而不是对中小学生的要求,更不符合篮球技术教学规律。
4.特定的运动强度与教学实际的现实性不符。在篮球体育课实际教学中,技术的学习是培养学生兴趣、掌握运动机能的重要基础,必须生动、细致。假设根据课程模式的指导或要求,若课堂的前半段安排“行进间运球”“单手肩上投篮”等篮球基础技术学习和练习,实际上不可能产生较大运动强度。低强度基础技术教学对学生身体的激活程度较低,可能会导致体表温度降低、代谢系统活动度放缓、神经系统兴奋度降低等“冷”的状况。但是,课堂后半部分的补偿性体能练习的运动强度势必较大。从低强度的基础技术练习转向高强度体能练习的过程中,首先,并不能确保学生能够承受这种为补偿低强度的练习而设计的高强度的体能练习;其次,运动强度突然升高可能导致运动损伤风险增加。
综上所述,课程模式提出仅以心率作为体育课运动强度评定标准并未充分考虑篮球教学的实际情况,其契合程度有待加强。统一的强度要求不符合篮球体育课不同类型的教学目标、教学对象、课程内容、教学实际。
根据课程模式对运动密度的要求,一节40钟的中小学体育课,学生必须保证30分钟持续不断的运动。课程模式认为“在运动”为学生开始进行游戏活动、体能练习、技术练习、对抗练习等;“不在运动”为教师让学生听其示范与讲解、提出要求与课堂小结等。课程模式强调教师让学生集体停下来用于讲解和示范的时间尽可能要少;要求教师精讲、学生多练;强调在排队轮换等待练习的时间不应被浪费,利用等待的时间也让学生在进行运动[6]。
基于此,笔者认为,篮球运动隶属于技能与技战能主导类项目,在运动技能和战术的学习过程中,需要教师大量的讲解和示范。技能的形成条件是技术,只有技术达到了高度自动化的程度才可以认为某人掌握了此项技能。运动技能的学习起于身体练习,身体练习的基本单位是动作[7]。在减少教师讲解与示范时间的情况下,学生是否能够理解动作,进而掌握篮球运动技术,以及教师是否有能力教会所有学生掌握篮球运动应有的技术,以上均是篮球体育课课程模式需要面对的问题。倘若只是要求学生浅显的理解与掌握篮球基本运动技术与技能,学生在体育运动中是否会因为各种影响因素而无法展现正确的技术动作?此外,篮球初学者很难察觉自己技术动作的正确性[8],错误的技术动作极大提升了运动损伤的风险,一旦发生运动损伤,可能会导致学生对体育与健康课的兴趣降低。以上各因素均需要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适时、深刻地讲解和示范。
课程模式认为体育教学主要是教导学生学会运动。但是篮球运动是需要专项技术支撑的,如果没有掌握正确的技术,那么进行篮球运动便很难实现。例如,篮球移动步伐来源于跑步,跑步虽然是人类的本能,但是篮球运动中的移动步伐和跑步动作、发力又有不同,学生在篮球运动中熟练掌握移动步伐需要加以练习。错误的跑动技术不仅影响篮球运动中的移动速度,还会提高膝、踝等部位运动损伤的风险,一旦由于单个技术的错误而导致学生出现运动损伤,即违背了课程模式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课程标准中“健康第一”的初衷。
总之,篮球教学应保证学生的各项基本篮球技术动作符合运动项目规律以及学生的身体发展规律[9]。若只是为了追求与达到特定的练习密度、运动密度和运动强度,而忽略了篮球运动技术教学过程中讲解、模仿、练习、纠正等相对基础但非常必要的低强度与低密度学练,学生将难以真正掌握篮球运动技能。
课程模式要求体育课都必须安排一定的比赛,通过比赛促进学生运动技能的形成和运用相关运动技能以及激发学生对运动的兴趣。但是,课程模式这一要求将导致在篮球体育课教学过程中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并不是所有阶段和类别的篮球体育课都需要比赛。例如,新授课阶段,大多数学生只能掌握初级篮球技术,在此类情况下进行比赛,极有可能因为学生技术不熟练和失误较多等原因,导致篮球比赛经常被中断。这不仅会使课堂混乱,更可能进一步导致产生较多的错误动作、比赛强度水平较低等负面影响;第二,倘若比赛强度较高,学生是否能在篮球比赛中展现出正确的运动技能?若无法展现,那在比赛中所出现的错误的技术动作将会影响后续的技术练习与教学进度。倘若比赛强度较低,比赛就不能达到运动锻炼目的;第三,在教学班可支配的篮球场地、授课教师等配备数量有限的现实情况下,篮球比赛活动很难同时覆盖所有教学对象,将导致多数学生轮候。即使改变比赛规则与形式,也难以确保所有学生都能获得充分的比赛时长。教学班通常仅配备一位体育教师,是否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监管、指导多人同时进行多场篮球比赛等问题有待考量。
因此,现实条件和客观情况的限制,势必会造成体育教师在执行该课程模式所要求的“每堂课进行篮球比赛”时畏手畏脚,难以达到课程模式充分发挥其改变“无比赛”这一困境的初衷。
以平均心率强度作为评价运动强度的唯一指标,其缺陷与弊端已经显露。据此,提出以下优化策略:
1.完善运动强度的评价方式
可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运动项目设置不同的运动强度评价标准。比如,针对篮球技术练习中运动负荷的评价应是“以提高学生对运动技能的掌握”为标准,针对体能练习中运动强度的评价应是“以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为标准。根据运动训练学相关理论,并非只有心率才能评定运动强度,运动项目特征的指标也可以作为运动强度的评定指标。例如,在评定篮球运动强度时,可以依据学生跑动的总距离、投篮的总次数等评定运动强度。同时,体能的组成部分中运动素质由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协调和柔韧组成,不同身体素质的负荷强度也有各自相应的评价指标[10],例如力量一般使用重量和重复次数、组数作为强度负荷指标,耐力可以使用速度、时间、距离作为强度负荷指标。
2.设定多维的运动强度标准
其一,可以按照年龄划分运动强度标准。课程模式所覆盖的中小学生的年龄跨度较大,需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采用与之相匹配的评价标准,以适应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生长发育特征。例如,可将心率标准、运动难度、练习时间等训练强度指标按照年龄特征分为低年级小学生标准、中年级小学生标准、高年级小学生标准、初中生标准、高中生标准。其二,可以根据篮球教学需求设定强度标准。课程模式可先设定教学总过程的运动强度基线,再分别根据不同目标的体育课制定出不同的运动强度标准。首先,在新授课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对篮球运动的基本技术进行较多的讲解与示范,加之学生在初学阶段无法熟练掌握运动技术,进而导致教学和运动过程中的暂停和中断较多。新授课的运动强度可以略低,以留给教师和学生较大的精力、空间充分教授与学习运动技术。其次,在复习课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已经掌握了基本技术,教师的授课重点从“教授”转向“纠错”,授课方式从“讲解示范”转为“语言提示”。复习课运动强度可以略高,保证学生充分运动、加强锻炼。通过新授课和复习课的运动强度互补,达到教学总过程的运动强度基线。此外,课程模式的运动强度应当设有适当的弹性范围,以防止为了“补偿运动强度”而安排较高强度体能练习。
学生从学习篮球技术到掌握篮球技能这一过程,需要教师进行大量的讲解与示范。课程模式要求教师尽可能减少讲解与示范,这并不符合学生或初学者学习运动技术、掌握运动技能的客观需求。为了达到“增加学生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学习和掌握篮球运动技能”“减少说教课发生”等目的,课程模式应针对体育课教学过程中篮球运动技能教学“必须讲解与示范时间”作出弹性规定,给体育教师一个较为明确的授课指南,而不只是作出“尽可能减少讲解与示范等时间”这样模糊不清的要求。例如,新授课教学课中,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采用1:5的教学和练习时间、切分进行。用2分钟讲解时间匹配10分钟练习时间,进行2轮讲解——练习。复习课教学课中,可根据学生的掌握情况采用5:1的教学和练习时间、切分进行。用10分钟练习时间匹配2分钟讲解,进行2轮练习——讲解。
同时,让学生暂停练习过程,给予其必要的时间进行学习和思考,以促进学生保持良好的注意力是篮球教学过程中非常必要的环节。因此,教师教学和学生练习的过程中都需要有一定的间歇与休息时间。
篮球比赛应安排在学生已具备较好的篮球技术并熟知篮球比赛规则的情况下进行。并非所有类别的篮球体育课都适合标准比赛,可根据教学目标和需要灵活安排比赛,例如,单手肩上投篮教学阶段可设置定点、移动投篮比赛等,以保证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运用等多重效果。此外,可在一堂体育课中安排多场比赛同时进行,以确保更多学生有机会参与比赛。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一比赛过程中,需要增派教师或助教,以加强临场指导和监督、维持赛场内外秩序等,进而保证教学质量、防止意外事故。
首先,课程模式以平均心率强度作为评价运动强度的唯一标准有违篮球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技术学习与体能学习规律等,不能较为准确、有效地评估篮球运动的运动强度。建议根据授课内容和学生情况设定与之相适应的运动强度。
其次,在篮球运动技能教学中“尽可能减少教师的讲解与示范时间”有违学生运动技术与技能学习规律,并与篮球教学的主要目标“教学生学会篮球运动”产生冲突。建议根据不同教学目标、内容等灵活分配讲解和练习时间。
最后,课程模式所提出的“每节体育课应安排一定的比赛”无法保证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参与比赛,可能导致学生不能在比赛中充分运用所学练的篮球技术、增加意外损伤风险等。建议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比赛,并在比赛中增加监管教师人数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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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Basketball Teaching Optimization Strategy Based on Chinese Healthy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Model
WANG Hong
( School of Sports and Health Science, Tongren University, Tongren 554300, Guizhou, China )
Chinese healthy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model aims to reform the physical education and health curriculum model, solve the problem of “students like sports rather than physical education class”, and assist to promote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Chinese students”. There is still room for improvement and optimization in the three aspects of the basketball teaching curriculum model: “standard of exercise intensity”, “teaching of sports skills”, and “arrangement of certain matches in each physical education class”. First of all, taking the average heart rate as the only standard to evaluate the exercise intensity violates the teaching objectives, teaching objects, contents and teaching practice of basketball class. Secondly, in the teaching of sports skills, reducing the time of teachers’ explanation and demonstration as much as possible violates the learning rules of students’ basketball skills and techniques, and conflicts with the teaching objectives. Finally, arranging certain matches in each physical education class may lead to limited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to use and participate in matches, and increase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Based on this, efforts can be made from three aspects: Firstly, the curriculum model should improve the evaluation method of exercise intensity, divide exercise intensity standards according to age, set intensity standards according to basketball teaching needs, and establish elastic exercise intensity. Secondly, according to the basketball teaching content, the model should standardize the teacher’s explanation and demonstration time in the learning and exercise of sports skills. Thirdly, the model should arrange the matches scientifically, reasonably and appropriately, and send more teachers or teaching assistants when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on-the-spot guidance and supervision and maintain the order inside and outside the stadium.
Chinese healthy physical education curriculum model, exercise intensity, sports skills, match, basketball
G807
A
1673-9639 (2022) 04-0059-06
2022-07-01
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基于OBE理念的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路向研究”(2021B164)。
王 洪(1985-),男,贵州德江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运动训练学。
(责任编辑 陈昌芸)(责任校对 王立平)(英文编辑 田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