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文
(惠州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信事业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党和政府相继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8)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19)等,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促进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深度融合[1]。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分[2],“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成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词。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2021),对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作出安排部署。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截至2021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97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9.2%……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推动农村互联网使用成本逐步下降[3]。互联网的广泛接入助力了我国乡村发展。然而,互联网的有效应用仍然明显不足,尤其在服务农业生产、农村教育和电子政务方面差距更大,既有地区间基础设施覆盖差异、公共服务认知不足的因素,也有个体技能不够和对新技术“不放心”等既有思维羁绊的原因①。因此,数字乡村建设注重提升农民网络素养与技能,推进农村网络健康与高质量的发展,进而彰显网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的价值。
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间的数字鸿沟问题表现尤为突出。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培育数字时代新农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成为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确定城乡数字鸿沟的表现,把握农民网络素养的内涵,是我国农村互联网发展面临的基本问题。
数字鸿沟的理解可追溯美国学者卡茨曼提出的“信息沟”理论。该理论认为,新传播技术的使用给每个人带来的机遇是不平等的,由此产生“信息富足阶层”和“信息贫困阶层”的分化。数字鸿沟指的是数字技术使用者在接触、使用带来的差异性影响,有的可能因数字技术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而有的因为数字技术的远离而加剧发展的差距。有研究者指出,数字鸿沟存在三种类型,即接入鸿沟、使用鸿沟和使用质量鸿沟[4]。这一分类表明了数字鸿沟具有层次性,也体现了数字鸿沟弥合的阶段性与复杂性,对于我国城乡数字鸿沟的分析与农村网络发展的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接入鸿沟是指人们在网络接入层面上的差异,其关注的是网络使用机会,即是否“有网”可上。接入鸿沟通常源于上网基础设施的缺乏,如农村互联网发展中的“最后一公里”便属于接入鸿沟问题。网络接入鸿沟通常源于经济上的贫困或地区的偏远。如我国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网络接入鸿沟部分存在于城乡之间。因此,推进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上网所需“硬件”成为弥合接入鸿沟的基本措施。我国政府早期推出“农远工程”“电脑、网络下乡”“三网两平台建设”,以及近年来“村村通”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两大工程深入实施,互联网被逐步“推送”进村。设施的“到位”为互联网使用提供基本保障,确保农民“有网”可上。而网络到达后,农民如何使用网络,以及网络使用质量如何等问题如果未能得到及时关注,则可能带来新的鸿沟。
使用与使用质量鸿沟是指人们在网络使用及其使用效果方面所体现的差异,其关注具体的网络使用行为及其行为效果,即是否“在上网”与是否“上好网”。数字乡村建设要普惠互联网对于农村发展的积极价值,这更多依赖于农民具体的网络行为,要求其能积极且有质量的使用:一方面,农民要“想”用并“能”用,即农民能够积极且经常地使用网络,而不是将网络闲置家中作摆设;另一方面,农民“用好”,即农民能正确使用网络并由此获得收益。与普通电子产品(如电视、冰箱等)相比,互联网的使用更为复杂,使用效果也因互联网的双刃剑效应而存有不确定性。因此,正确使用并充分发挥网络积极价值,对于大多农民而言是一种新挑战,而这种挑战可能源自一种新的数字鸿沟,即使用与使用质量鸿沟。此类鸿沟不再是“物”的差异,而体现为使用者行为及其效果的差异,其并不能通过“物”来补偿,而需要以提升使用者数字素养特别是网络素养得到弥合。
农村普及网络对于推动我国数字乡村战略有着重要意义。如有研究者发现:大众传播媒介的使用对于中国农村居民的现代性有独立的预测作用;特别是上网相比其他的媒介使用能更好地预测当前中国农村居民的现代性[5]。然而,网络使用的复杂性及其后果的不确定对使用者提出了新要求,给农村互联网的发展带来较大挑战。正如黄少华教授所言:“互联网的社会后果,完全取决于人类的态度与使用”[6]。同时,有专家指出:“城乡居民因教育资源不同而导致信息意识和能力方面存在差距,城乡居民信息素养差距较大是城乡数字鸿沟的重要体现”[7]。因此,国家将“城乡‘数字鸿沟’大幅缩小,农民数字化素养显著提升”作为了“数字乡村”战略目标之一。
网络素养通常被认为是网络社会中“文盲”评判的新标准,成为新农民素养的重要构成。提升农民网络素养被认为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特别是使用与使用质量鸿沟的桥梁。所谓网络素养,是指人们正确使用和有效利用网络而需具备的素质,通常包括网络意识、网络知识与技能、网络道德与法制等方面。网络意识强调人们对于网络及其应用的态度,包括网络价值信念、网络使用偏好等,表现为“想”用网络;网络知识与技能是指网络使用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了网络的构成、网络文化与网络应用,以及网络信息的浏览、处理、创作与应用等技能,表现为“能”用网络;网络道德与规范是指网络行为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要求,如不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不利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并对网络欺骗、网络违法等失范形成免疫力,表现为“善”用网络。其中,网络意识是前提,网络知识与技能是关键,而网络道德与法制是保障,三者共同确认了使用网络行为质量。研究认为,农民网络素养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对网络及其价值持有积极的态度与意识,掌握全面的网络知识与熟练的网络技能,能开展符合道德规范与法律条款的网络行动,以高质、健康网络使用行为来享用网络普惠农村的数字红利,促进自身的成长与农村社会的发展。
发展农村互联网是“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内容。尽管当前农村网络发展迅速,也得到了研究者的普遍关注,然而其发展模式尚未得到总结。依据数字鸿沟理论的认识,本研究将农村网络分为外延式与内涵式两种发展模式,并强调外延式发展是建设的前期任务,但内涵式发展才是建设的指向,从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是农村网络发展的。
外延式发展模式是指以提供与完善网络设施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外延式发展强调农村网络设施的“从无到有”,为农民提供上网机会,进而弥补农民网络接入鸿沟。外延式发展是对农民网络使用权利及其享用网络成果权利的尊重,在推动我国农村互联网的普及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行政村通光纤和4G的比例均超过了99%,农村和城市“同网同速”,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年底有望实现未通宽带行政村动态清零[3]”。可见,随着近些年我国农村网络建设工程的实施,城乡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数字鸿沟得到弥补。
然而,农村网络外延式发展自身存在着局限性,特别表现在重“物”而轻“人”。外延式发展强调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网络的普及提供了基础条件,满足了农民“有网可用”的需求。然而,外延式发展关注网络硬件设施的到位,而忽视农民网络行为及其效果,容易陷入“见网不见人”的误区,甚至导致农民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当大众媒介普及的速度超过大众的媒介素质储备的时候,媒介的负面作用就开始显现,至少是与正面作用呈交错抗衡的状态[8]”。可见,外延式发展由于未能关注农民网络素养的不足,继而遮蔽了网络的积极价值,农村网络的普及反而扩大了网络负面作用,这已经成为农村网络深入发展的瓶颈。因此,农村网络发展不能仅仅通过网络设施的物理到位来弥补农民“有网用”的接入鸿沟,而更需关注农民网络使用行为,引导农民对“网为我用”的价值追求,从而释放数字乡村战略对于农村发展与农民成长的价值。
农村网络内涵式发展是一种聚焦农民网络素养培育,关注农民网络行为及行为质量的发展模式。与外延式发展相比,内涵式发展将实现“物”建设到“人”发展的转变,彰显网络发展的价值潜能。
1.农村网络内涵式发展的理念。从农村网络发展的理念来说,外延式发展通常以“物”为本,而内涵式发展是以“人”为本,聚焦农民网络素养的培育,关注农民网络使用行为及质量。
聚焦农民网络素养的培育。硬件到位是农村网络发展的开始,如何促进农民网络使用并提升网络使用质量,这要求农民具备良好的网络素养。当前我国农民网络素养普遍偏低,网络失范行为时有发生,如农民网络成瘾、网络犯罪、遭受网络欺骗等。农民网络素养培育便成为我国农村网络内涵式发展的关键。
注重农民网络行为与使用质量。外延式发展关注农民与网络的“物理”距离,建设的重心在于网络“进驻”农村。而内涵式发展聚焦农民网络使用行为状况,如如何利用网络,网络使用效果如何,是否与农村网络发展的初衷相符等。因此,内涵式发展关注网络的理想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强调关注网络使用行为,以农民的网络素养的培育来网络的高质量使用,促进新型农民的成长,加速数字乡村战略的落实,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提供良好的条件。
2.农村网络内涵式发展的表现。从网络行为维度上来看,外延式发展仅仅关注网络行为的有无,而内涵式发展则聚焦网络行为的质量。结合农民的身份特点以及网络素养的理解,农村网络内涵式发展要求农民开展“绿色”上网和“金色”上网。
“绿色”上网是指符合道德与法律规范的网络行为的总称,其是农民能享受健康网络生活的前提。绿色上网强调农民上网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并符合日常的道德伦理。亚里士多德曾经深刻预见,教育作为实践活动,就应是内在地、有目的地“导向善”的活动[9]。同样,内涵式发展注重通过相关教育活动认识网络安全问题,并养成农民“善”的网络行为:一方面,农民能够辨识网络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对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的识别,并能预防不良网络行为发生,免受网络负面效应的伤害;另一方面,农民自己不能开展违背道德与网络的网络行为,在网络使用中能够始终注意行为可能的负面影响,增强农民网络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等不道德或违法事件的发生。
“金色”上网是彰显农村网络发展积极价值网络行为的总称,金色上网是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乡村振兴与农民自身成长,治理乡村贫困与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内在要求,这也是我国推动农村互联网发展的初衷:一方面,金色上网体现在互联网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民通过上网获得经济上的回报,如利用互联网改善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与农业生产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另一方面,金色上网体现于互联网对于农民自身的成长价值,也就是说,农民能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活动,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强化自己的专业技能,进而促进自己向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转型,为贫困农村的脱贫或乡村的内生发展提供了支持。
需要指出,外延式发展与内涵式发展是农村网络发展的阶段特性表达,外延式发展是农村网络发展建设的初期要求,而内涵式发展则是目标指向。外延式发展为农村网络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而内涵式发展确保网络对于乡村振兴和农民成长积极价值的落实。也就是说,外延式发展解决农村居民使用互联网的接近沟,是内涵式发展的前提,而内涵式发展是外延式发展的必然,将弥合农村居民的网络使用沟,注重网络使用的质量。当然,农村网络发展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在外延式发展迈入内涵式发展是其必然。
开展面向农民网络素养提升的教育是实现农村网络内涵式发展的路径,也是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当前农民网络素养教育在内容、方式和环境等存在的不足严重影响了教育的成效②。为此,研究提出开展“在村化”网络素养教育,构建协同的教育服务环境,提升农民网络素养,催生农民高质健康的网络行为,充分彰显网络之于农民成长与农村发展的红利。
农民网络素养教育以提升农民网络素养为目的,重在养成高质与健康的网络行为。当前农民网络素养教育存在重“技能”轻“文化”、重“理论”轻“实践”的误区。开展“在村化”网络素养教育,促进网络时代新农民的成长和数字乡村的建设。
1.技能与文化并重的教育内容。高质量网络行为不仅体现于操作的娴熟,同时表现为有价值与讲道德的使用。因此,网络素养教育注重网络技能和网络文化两个维度。
网络技能教育是农民网络使用的前提,有利于解决网络操作的问题,帮助农民学“会”上网。娴熟的网络技能是农民使用网络的基本条件,也是高质量网络行为的前提。当前,教育往往强调“零件型”技能,即网络技能被人为分割为单一的技能。“零件型”技能尽管容易掌握,但也常影响农民将所学技能向实践的迁移。因此,网络技能教育更应重视农民对技能的整体把握,如网络信息技能,就应对信息搜索、辨别、下载及发布等进行系统讲解,从而获得全面的网络技能,如此才能将所学技能应用于实践。
网络文化教育是网络使用质量的保证,有利于农民对网络形成合理认知,帮助农民上“好”网。与技能相比,网络文化通常较为抽象而被忽视。然而,网络文化教育常常影响着网络价值的彰显。网络文化涉及广泛,农民网络素养教育特别关注网络的虚拟性与价值的双面性:其一,网络“虚拟”文化。网络社会是“虚拟”的,更是“现实”的[10]。尽管人们以虚拟形象在网络空间中生存,然而网络社会实质上还是现实社会的拓展,仍然是“人”的社会,因而网络文化教育注重引导农民正确处理网络与现实的关系,避免农民沉溺网络等。其二是网络价值的“双面”文化。网络是把双刃剑,对于农村发展和农民成长既具有正面的积极价值,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网络素养教育注重向农民传达网络的积极价值,树立农民网络使用的信心,同时关注网络可能的负面影响,引导农民辨识网络正负影响,遏制消极网络文化的传播,提升农民对网络伤害的免疫力。
2.“乡土”味的教育形式。农民网络素养教育需要接乡村地气,也就是考虑农民现实需求与农村实践,也就是面向农村居民的特点,确保网络素养教育的乡土味。
网络素养教育需满足并能拓展农民的需求。传播学家E.卡兹在其“使用与满足”传播模式中强调,需求是媒介使用的前提。因此,农民网络素养教育既要注重满足农民成长或农村发展当前需求,解决急需的问题。同时更需利用网络拓展并满足农民的潜在需求。尤其在对网络理解并不深刻、应用较为初级时,农民对网络潜能的尚不知情。此时,教育者能够引导与拓展农民的需求,如利用网络远程教育、科技论坛等形式满足农民学习需求;利用网络参与特性来开展网络维权活动;利用网络发布特产与农村文化,推广走进城市,走向全球等。
网络素养教育应面向农村实践和农民实际。乡味的教育要求在教育活动时间安排与具体方法上应尊重农民与农村生活的实际,主动适应农民的生活习惯,如避免农忙时节而选择农闲之时进行集中培训;教育中所举之例、所讲之内容均应选择农民所熟悉的事情,便于农民的理解与实践应用;采用农民参与的方式,调动农民的主动与积极性,让农民能够充分体验网络使用及其使用价值等。
《中央一号文件》(2021)要求“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同时,《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要求社会参与农民数字技能提升工作,推动数字服务和培训向农村地区延伸。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农民网络素养教育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高校、媒体与农村网络“先行者”的协同服务。
1.高校的主动行动。当前农民网络素养教育活动多由政府组织,很少有高校主动提供的教育服务,带来农民网络素养教育需求远不能得到满足。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2018)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应成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积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细化行动方案,并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发挥其在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11]。因此,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农林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设备与人才的优势,主动承担农民网络素养教育的责任,提供定期且持续的教育服务:如以农村科技特派员或三下乡等形式,组织教师或学生走进农村,开展数字下乡活动;建立农民网络素养教育专题网站,为农民提供实时、持续的远程协助;加强校图书馆与农村图书中心的联系,为农民提供相关图书资源等。
2.媒体的正面宣传。媒体对农民了解与认识网络发挥着舆论作用。当前媒体对网络负面影响的报道,如网瘾、网络犯罪、网络黄毒等,深化了农民对网络负面效果的防范意识,然而过多报道也可能导致农民“谈网色变”。事实上,部分农民并没有张开双臂拥抱网络,对网络负面效应的过度担心成为拒绝网络的重要原因。为此,媒体应营造积极氛围,倡导健康、有效的网络行为,讲好数字乡村建设的故事。如开设农民网络使用专题节目,选择农村或农民网络应用典型进行报道,激发农民使用网络的热情,促发农民积极而高质量的网络使用行为,为农民网络素养教育创建良好氛围与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3.先行者的主动参与。传播学家罗杰斯在《创新的扩散》一书中指出,创新采用者可分为创新先驱者、早期采用者、早期大众、后期大众和落后者等五类[12]。在乡村网络建设中,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医、中小学教师以及村里大学生等,通常是最先接触或采用的群体,是实现农村网络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长期居住在农村,对当地情况非常熟悉,同时具有一定的知识或经济权威,是网络的积极采用群体,对农民网络行为的影响更为直接。因此,农民网络素养教育注重调动乡贤的主动参与,创建“以点带面”教育培训局面,实现农民网络素养的整体提升。如鼓励大学生在寒暑假期在家乡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活动;重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将农民网络素养教育作为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重视农业科技人员的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其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小教师、村医等在网络素养教育中的示范与协助作用。
农村网络发展是我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根据发展阶段和重心的不同,其存在外延式发展和内涵式发展两种模式。农民网络素养教育将促进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继而促成高质量网络行为的养成,让网络作为农民致富、农村发展的新“农具”。同时,农村良好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农民良好的网络素养将为农村学生网络学习提供家庭保障,进而彰显互联网推进乡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积极价值。正如研究报告指出,“当前互联网的手段弥补乡村教育短板,为偏远地区青少年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提供了可能,为我国各地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条件[3]”。
注释:
①通过全国31个省、市和自治区展开的调研,上海财经大学对10381份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并发布《2017中国农村互联网应用报告》。
②笔者曾对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农民的网络素养及教育开展的情况开展实证调研,形成《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农民网络素养现状及教育体系构建》研究报告,以下结论均来自该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