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蓉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佛山 528300)
电子商务行业的迅速发展对电子商务类人才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作为为社会输送电子商务类人才的主渠道,应着重提升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对电子商务类人才的需求。“1+X”证书制度为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顶层设计,高职院校应积极将其融入人才培养工作中,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将职业技能模块内容与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重构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课证融通式课程体系,提升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育质量,培养更多能够融入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我国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社会各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量急剧增加,间接彰显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1]。2019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这一制度的落实为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重要参考。
“1”代表学历证书,“X”代表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是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与完成学习任务的证明,表明学生各方面发展均达到了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标准,在学生发展中发挥着最基础、最直接的作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表明取得证书的学生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已达到一定水平,在学生发展中发挥着促进作用。“1+X”证书制度是指在“1”的价值基础上提升“X”的地位,即在确保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众多深化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各高等院校均以此为参考开展了教学改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为确保自身人才培养工作紧跟社会发展步伐,部分高职院校正逐步推进“1+X” 证书制度落地,为高职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更大的组合空间[2]。课证融通是落实“1+X” 证书制度的有效手段,所以,高职院校在“1+X” 证书制度下构建课证融通课程体系可深化生产与教学的融合,丰富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内容,拓宽学生知识面,确保学生全面发展,使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成为培养应用型电子商务类人才的主阵地,深入推进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改革工作,并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起到重要示范作用。
新时代社会发展呈现数字化、信息化与国际化等特点,电子商务行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量逐渐加大,要求电子商务类人才能够掌握更多专业技能,并且具有更高职业素养。所以,学生不仅应取得学历证书,还应尽可能多地获得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技能证书,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在“1+X” 证书制度下构建课证融通课程体系可将与电子商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内容与要求全方位融入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中,使高职院校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制定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标准,根据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需达到的技能要求与知识要求开展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教学,提高电子商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帮助学生获取更多电子商务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实力,确保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使学生能够尽快适应市场对电子商务类人才的需求。
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应立足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对电子商务类人才的实际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即注重夯实学生理论知识基础、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养[3]。高职院校在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初入学阶段就应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帮助学生明晰学习目标,提高学生对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活动的重视程度,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长久保持端正的态度,为学生日后快速适应相关工作岗位夯实基础。高职院校应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电子商务类人才培养工作,展现社会对电子商务类人才的要求,确保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电子商务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为社会输送术德兼修的应用型人才。
首先,修订电子商务类人才培养方案。高职院校应借助落实“1+X”证书制度的契机立足本校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目标深入调研当地电子商务行业对电子商务类人才提出的职业技能要求,并与行业专家进行讨论交流,结合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要求再次梳理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对其进行进一步优化,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与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相衔接,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与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实习活动等环节有机结合,并统筹协调各环节。高职院校还应适当调整课程时间,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有充足时间尽可能多地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次,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占比。高职院校应增加实践教学课时,并明确实践教学内容,将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操考试内容融入其中,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的机会,强化学生运用电子商务理论知识的能力[4]。高职院校应与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在实践教学中充分发挥企业的价值。高职院校应积极与企业携手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并通过跟岗实习、订单培养等方式开展实践教学,使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进行专业实践,为学生创设接触真实岗位任务的平台,深化学生对电子商务类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的了解,帮助学生更有效地内化知识,为学生做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夯实基础。
在“1+X”证书制度下构建课证融通课程体系的过程中,高职院校应将职业岗位技能标准与职业鉴定标准融入电子商务专业课程标准中,切实深化课证融通教学模式,将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作与职业深入融合。“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电子商务行业密切相关,所以,高职院校应根据电子商务类岗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能力要求设置专业课程,并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充分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实践教学与职业性训练作为课程教学重点。高职院校应将“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与“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课程内容融合,打造全新特色课程,帮助学生系统掌握网店运营理论知识与技能,使学生具备独立运营网店的能力[5]。高职院校还应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与“网店运营推广”“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课程内容融合,切实提高学生网店运营数据分析能力,并帮助学生全面掌握与网店运营推广有关的知识与技能,完善学生综合运营能力体系。构建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的系统课程可有效弥补传统课程体系的不足之处,切实提升学生网店运营核心能力,为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夯实基础,使学生尽快适应各类电子商务类岗位。
教材建设为高职院校高效开展各门课程提供了坚实保障,是高职院校在“1+X”证书制度下构建课证融通课程体系的重要前提。所以,高职院校应重视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使课程教材能够充分展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与专业教学内容,切实实现课证融通,为高职院校落实“1+X”证书制度夯实基础。高职院校应适当删减原教材中过于陈旧的知识,并依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中涉及的新技能与新规范拓展教材内容。并且,高职院校应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发活页式教材,整合网络课程教学资源,将其以动画、视频、微课等形式展现出来,以二维码链接的形式置于教材中,便于学生随时查看学习,切实强化学生学习效果。在课程教材建设过程中,高职院校应邀请电子商务专业优秀教师与电子商务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教材研发,并注意使教材体现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标准,确保教材既能够满足电子商务专业教学需求,又能满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需求,确保课证内容在教材中实现有机融合,为构建课证融通课程体系提供坚实保障,为学生取得优异考试成绩、顺利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夯实基础,提升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实效性。
高职院校应不断优化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方法,在完善“1+X”证书制度下构建课证融通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更好地完成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目标。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应将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对接、将专业技能与实训项目对接,所以,高职院校应积极构建以项目为背景、以任务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的教学模式,并始终保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开展教学活动,使教师发挥主导作用。高职院校应引导教师积极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依托信息化教学平台向学生布置学习任务、组织学生自主学习。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采用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体验式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探究问题、解决问题;在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应不断跟踪学生学习,及时了解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全面提升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水平。高职院校还应根据课证融通课程体系特点调整课程评价方式,帮助教师全面、客观了解课程教学质量,为教师调整教学方法提供重要参考[6]。在课证融通专业课程评价机制中,高职院校应破除传统依托期末试卷考试开展考核的评价方法,应构建多元化课程评价机制,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标准为导向开展课程评价工作,强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之间的联系;高职院校应积极构建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综合化、评价方式多样化的课程评价机制。其一,评价主体多元化。高职院校应将教师、企业、学生等均发展为评价主体,使其立足不同视角开展课程评价工作。其二,评价内容综合化。不仅要评价学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实践能力综合水平,还应评价学生职业道德素养、人际沟通能力等。其三,评价方法多样化。高职院校应通过评价学生在小组活动中的表现、调查学生考证成绩、开展知识测验等策略开展课程评价工作。
高职院校的实训设备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技能培训效果,所以,高职院校的实训条件直接影响“1+X”证书制度下课证融通课程体系构建水平。为使课证融通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育人价值,高职院校应重视实训基地建设工作。高职院校通常根据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实训活动实际需求建设实训基地,普遍存在实训基地软硬件设施不到位、数量无法满足电子商务专业实际实训需求的情况,直接影响实训效果。并且,实训基地无法有效模拟真实电子商务类岗位工作环境,实训内容也以验证电子商务理论知识为主,并未根据电子商务类岗位实际工作内容确定实训内容,只能满足学历教育要求,无法帮助学生更快、更好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阻碍高职院校实施课证融通。高职院校应借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组织的实训条件,淘汰陈旧设备,及时购置新型实训设备,并确保实训设备数量充足。高职院校还应根据电子商务类岗位工作环境改造实训基地环境,强化实训基地文化内涵建设,确保实训基地能够再现实际工作环境,使学生在工作氛围浓厚的环境中开展实践活动,强化电子商务专业实训活动开展质量[7]。并且,高职院校应与社会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与企业携手构建实训基地,在实训基地建设中充分发挥企业资金与资源的优势,确保高职院校能够及时更新实训基地基础设备设施,为学生提供优质实训环境。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应与企业围绕实训基地设施设备建设工作开展商讨,做好经费预算工作。高职院校还应积极成立实训基地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管理工作构建相关制度,确保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有序参加实训活动。并且,管理部门还应积极协调高职院校与企业在实训活动中的职责,确保电子商务专业实训活动有效开展,将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基地育人价值最大化。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还应积极与企业携手确定实训内容,确保实训内容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趋势一致,使学生能够在实训活动中切实获得先进知识与专业技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1+X” 证书制度是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改革,涉及范围广泛、内容丰富,高职院校应认识到“1+X” 证书制度的重要性,在电子商务专业中积极落实“1+X” 证书制度,切实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课证融通作为落实“1+X” 证书制度的有效环节,高职院校应研究课证融通课程体系构建策略,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与电子商务专业教学相衔接,在不改变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宏观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将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入同一课程体系中,构建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新生态,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