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展望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也表明我国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城市空间逐渐向周边农村地区扩张,由此在城乡接合部及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撤村并居”现象,这一现象背后是乡村社区逐渐向城市社区转变,“村改居”社区是这一转变的产物。“村改居”社区作为城市化发展的一种独特存在形式,社区治理的成果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以及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成果。同时,新型城镇化更重要的是体现人的城镇化,“村改居”社区建设要促进社区与城市整体的有机融合,将居民作为“村改居”社区的主体,使其顺利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与文化之中,赋予其作为新市民的尊严与归属感,使社区居民进而拥有立足城市的信心,这是“村改居”社区的责任与使命所在。社区意识是居民对其所在社区的情感认同,居民具有强烈的社区共同体意识则会对社区有更高的归属感、认同感,这也是其融入城市的必要条件;同时社区意识亦是居民与社区之间的情感联结,强烈的社区意识会加强居民与社区间的情感联结,为社区治理提供深厚的社会根基。
与纯粹的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不同,“村改居”社区在拥有一定城市社区特征的同时仍保留了大量的传统农村社区的特点,即“村改居”社区具有典型的混合性特征。首先,“村改居”社区是在政府等外界力量的干预下形成的,村民身份的转化与思想观念的变化并不同步,城市文化与原有乡土观念的不断碰撞使居民内心的社会观念产生冲突。其次,居住结构的变化使之前的邻里关系被打乱,加上外来人口的迁入,社区内呈现出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并存的局面。最后,社区内部人员构成复杂,居民文化程度、文化背景相差较大,社区文化难以形成。“村改居”社区呈现出庞杂且多元的形态,致使居民的社区意识与其他纯粹型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有极大的不同,因此,“村改居”居民社区意识分析路径和重塑路径与其他普通社区相比也大相径庭。运用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从社会参与网络、互惠的社会规范及社会信任三个角度切入,在整合社区资源基础上对“村改居”居民的社区意识进行分析及重塑,可增强居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增强居民的社区融入与参与感;同时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有助于社区内部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减少社区内部冲突,密切居民关系,促进社区整合。
G区是位于Z市东南部的一个辖区,在21世纪初,为加强Z市国际交通枢纽建设而设立。A社区是G区新形成的一个社区,由附近6个拆迁的村庄组成,户籍村民约1.5万人,外来人口0.4万人。A社区居民的前身主要为附近村民,主要身份是农民及工人,务农仍是村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A社区建成以后,由于其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房价相对较低,且附近有几家大工厂,故许多外来人口及本地市民在此定居。A社区的日常事务主要由政府下派的工作人员及之前6个村的村委会成员共同管理。A社区居民所拥有的土地被征收,劳动空间丧失,生存已久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生活技能缺乏,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且新市民的身份无法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同。以上种种原因都影响“村改居”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因此,A社区在“村改居”社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将A社区作为“村改居”居民社区意识分析的入口,对于发挥情感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居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促进社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村落发生了总体性的改变,“村改居”社区是这一变迁中的典型产物。传统的熟人社会发生变迁,居民身份发生转变,居住结构改变,邻里关系疏离、人际关系淡薄,社区共同体意识削弱,使“村改居”居民处于茫然被动、无所适从的境地,难以形成完善的社区共同体意识。在此困境下,以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为分析视角,对“村改居”居民的社区意识进行分析,以居民社区情感的提升来重建社区社会资本,可发挥居民主体在解决社区“共同体困境”中的作用,增强社区自我服务水平,促进社区的治理与发展。
社区一词最早由滕尼斯提出,主要分为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而“村改居”社区是城乡二元结合体,是城市化的衍生物,是一种特殊的社区形态。从形成路径来看,“村改居”社区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空间不断向农村延伸的结果,也是城中村、郊区就地城市化的呈现,是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相融合的特殊存在形式。从人口构成来看,“村改居”社区居民主要由本地或附近几个“撤村并居”村的村民构成,而由于其低廉的房屋价格、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同样吸引了外来人口将此社区作为自己的落脚点,“村改居”社区呈现村民与外来人口混住的局面,人员构成极其复杂。从社会观念来看,广大村民主动或被动转变为城市居民,农村熟人社会随着外来人口的迁入逐步向半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转变,原有的地缘、血缘关系渐趋被新的社会秩序所稀释[1],在这一过程中,居民原有的乡土观念逐渐被消解,加上城市文化的逐步渗透,使居民内心不同的观念产生冲突。从文化背景来看,“村改居”居民既受到传统熟人社会文化的影响,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又受到现代城市文化的冲击,加上人员构成复杂,致使社区内部不同语言、文化和风俗并存,居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在社区内未形成独有的文化圈。从组织形式来看,“村改居”社区的组织管理人员由原村委会成员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社区工作人员还未实现从管理者向协调者、服务者转化,居民在熟人社会中形成的人情、“无讼”、声望观念也难以在新社区发挥作用[2]。“村改居”社区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村改居”社区的建设成果与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幸福感息息相关,也是我国城镇化、现代化质量的一大反映。
社区意识是指社区居民在社区生活的基础上所建立的共同的情感联系和精神纽带,是一种共有的心理状态,同时也是社区建设的灵魂及核心[3],是居民主观的情感认同与价值体现,它建立在居民共同生活的基础之上,具体表现在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依恋感与参与感等方面。社区意识的培育可促进社区资本的积累,并以纽带的形式加强居民间的联系,深化了社区的根基。居民社区意识良好、主人翁意识强烈,则责任感强、参与性高、依赖度高,自发参与和维护社区秩序、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就高,居民的生活满意度与幸福感都会显著提升,这有利于优化整合社区资源,促进社区自治。
社会资本一词的最先提出者是布迪厄,他以场域为主要概念,认为社会资本是潜在资源即经济、文化与社会资本的结合,以关系网络的形式存在,为同一关系网中的所有成员提供支持;且社会网络在社会资本的推动下不断变化。其后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社会资本研究的目的在于研究社会结构[4]。在科尔曼的基础上,帕特南将社会资本从个人角度转向集体角度,以群体参与的视角来研究社会资本,他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某种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这些特质可以通过促进群体合作行动而提高社会效率[5],以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城市化的不断推动使农村居民长期依赖与维系的资本逐渐减少或缺失,社区共同体意识随之减弱。“村改居”居民作为城市化的利益主体,从新社区中获取新社会资源,融入新社区是极其重要的。本文以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为分析视角,从社会网络、互惠规范及社会信任3个角度分析A社区“村改居”居民的社区意识,希望以居民社区意识的提升来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归属感与安全感,密切居民间联系,加强与社区的联结,以筑牢社区根基,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学界对于“村改居”社区的研究始于2002年,最早提出的“村改居”一词与城中村改制相联系,其聚焦于合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建立,提出社区建设工作者应注重“村改居”社区的建设问题,以此来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的建设[6]。回顾已有的研究,可发现关于“村改居”社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聚焦于“村改居”社区的治理。郑中玉、梁本龙以结构两重性视角为切入点,指出“村改居”社区不是一种简单的过渡状态,应该基于传统文化与社会资本来培育新型“城市共同体”[7]。刘鑫、王玮从元治理角度将党组织作为元治理的主体,指出应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构建“村改居”社区治理新格局,提高社区自治[8]。刘红、张洪雨、王娟从多中心治理视角出发,指出基层政府、自治组织、居住人群和社会组织应结合起来对社区进行治理[9]。崔宝琛、彭华民从空间重构视角指出社区主体作为社区转型、空间重构、秩序重组过程中的行动者,选择将自身利益诉求于空间使用的过程中,使自下而上的实践逻辑与自上而下的国家治理逻辑相融合,以此重塑“村改居”社区的公共秩序和治理格局[10]。
第二,聚焦于“村改居”社区的公共服务。梁绮惠通过对珠江三角洲的调研,指出社区存在基本公共服务不足、分布不均、政府管理缺失等问题,由此造成了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困境[11]。马德浩指出我国“村改居”社区存在公共体育服务治理机制不健全,难以满足居民的多元需求的问题,应优化“村改居”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机制的作用[12]。赵定东、袁丽丽认为村改居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困境,提出应以合理的补偿方式来促进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13]。
第三,聚焦于“村改居”的社区居民城市化。邓智平、刘小敏指出“村改居”居民在身份及空间上产生了市民化困境,需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础,从个体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改进和社会融入推进等方面加以改进[14]。蒋福明指出“村改居”居民的城市化过程是被动的,导致社区内的基本文化取向或价值系统遭到冲击并出现扭曲,且社区内部不能及时“建构”新的文化及关系形态,使居民对新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认同感淡薄[15]。
第四,以社会资本为切入点分析“村改居”社区。崔晓磊通过实地调研指出居民身份与经济分化、居住空间隔离与私人意识兴起、人口流动增加等原因导致村改居社区社会资本匮乏,并提出以社会资本再生产纾解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16]。魏银蝶基于熟人社会与半熟人社会视角来论述“村改居”社区,指出社区社会资本现状呈现出信任不足、互惠规范缺乏、网络关系弱化的特点,并从文化、制度、社区组织三方面提出了相应措施[17]。杨秀勇、高红对不同类型社区的社会资本存量进行了测量,指出社会资本中的社区参与、社区归属感、社区凝聚力、社区信任和社区交往对社区治理绩效的积极作用显著[18]。
现有的对“村改居”社区的研究聚焦于社区治理的困境与出路、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完善、村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化及其认同感和参与感;以社会资本为切入点的研究聚焦于资本匮乏的原因,并多以量化研究为主,从不同的维度分析资本缺乏导致“村改居”的治理困境,对于“村改居”居民的社区意识方面的研究较少,忽视了作为心理因素的社区意识是凝聚社区力量的重要途径,忽视了其在稳固社区根基、加强社区建设中的必要性。从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来看,居民间社会网络的建构、互惠规范的确立及相互间社会信任的强化对于提高社区运行效率、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具有极大的作用,而与互动网络、互惠规范、信任感三者紧密相联的就是居民的社区意识。因此,从社会资本理论分析并培育“村改居”居民社区意识,有利于发挥居民情感因素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对于当前“社区共同体困境”的解决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同时从居民个人及其对社区情感的角度,从更深层次的心理原因来探究社区整合,在推动社区建设多元主体参与的同时,也更加关注“人”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乡村社会的特质集中体现在村落共同体、熟悉关系及村规民约3个方面,三者对于乡村社会的维持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9]。从传统乡村社区到现在的“村改居”社区,居民生活空间发生了剧烈转变,村民祖祖辈辈积累的社会资本逐渐流失,村落共同体瓦解,造成居民间的关系网络弱化、互惠规范失序、社会出现信任危机,居民的社区意识难以建立,社区整合难以实现,对“村改居”社区的治理带来极大挑战。因此从社会网络、互惠规范、社会信任3个角度分析A社区居民社会资本的现状,可重塑居民社区意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发展。
传统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人际关系形式呈现出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村落共同体中的居民完全依赖土地,祖祖辈辈在此繁衍生息,知根知底,彼此守望相助,以此构建了传统乡村社会的关系网络。在“村改居”之前,A社区的村民以务农为生,对土地的依赖性极强,“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使村民极少离开所在的土地,祖祖辈辈积累下的人际关系使居民间的交往极其密切,村落内部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但在“村改居”社区中,固有的血缘、地缘关系向业缘、趣缘关系转变,农民的高度同质化状况不复存在,权和利在人际关系中的作用增加,人伦“差序格局”向利益“差序格局”转变[20],维持村民间交往的情感关系逐渐变为工具式的表演关系,交往由之前的亲密化变为陌生化、疏离化。一方面,居民的居住结构发生变化,生活空间由敞开式的大院转变为封闭式的“一门一户”,上楼式的居住方式使居民生活的私密性增强,减少了原有居民间的联系;同时,随机的住房分配方式打乱了原有紧密的邻里关系,导致邻里关系陌生、疏离。另一方面,A社区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多的就业机会、相对低廉的住房价格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包括购买住房的市民以及租房的打工人员,人口流动性强,结构复杂,异质性强。在访谈过程中,外地居民表示本地居民间使用方言交流,而且将他们打上外来者的标签,认为他们是“入侵者”,不愿与他们交往。本地居民则表示之前房前屋后的亲戚邻居在进入新社区以后分布很散,距离也远,进家就关门的生活方式使他们难以与邻居建立新的联系。而社区工作人员主要由之前的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他们认为外地居民是外来流动人员,对其比较陌生,关注也较少,忽视了其利益维护,进一步造成了居民间的隔阂。“村改居”居民公共空间的变化、人口构成的异质化使居民间的交往陌生化,使居民对社区的情感淡薄,归属感较弱,社区认同感较低,关系网络难以建立,居民间难以建立密切的情感关系,难以形成社区共同体意识,不利于社区根基的稳固。
在乡土熟人社会中,人们重人情轻法治,人们普遍拥有“无诉”意识,村庄的治理及村民行为的约束主要通过约定俗成的礼俗,这些村规民约为熟人社会中的成员共同遵守,维系着乡村的社会秩序。但“村改居”社区更像是一个半熟人社会或契约社会,熟人社会的非正式规范难以在此发挥作用。“村改居”社区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居民的市民身份也是被动获得的,社区经济发展水平远超居民的精神文化水平,即在社区内部出现了文化堕距。A社区大多数居民的文化水平都不高,社区内的公民教育体系不完善,高层次的精神文明建设及政治教育难以形成新的社区互惠规范,原有的乡村道德、价值观念、礼俗等非正式规范已难以维系社会秩序、约束居民行为。社区居民表示原始乡村的“能人”、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调节人际关系冲突上已难以发挥作用;在农忙及红白喜事等日常生活中的互助行为也因土地流失、居住空间的私密化而日益消失。由此可见,原始乡村的声望体系在“村改居”社区发挥的作用日益减小,土地流失及居民间的职业分化使居民间的原始利益关联削弱,乡村的互惠规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旧的社会规范未完全消失,而新的互惠规范又未建立,这造成了居民间的互动减少,使居民只顾维护自身利益,而不顾社区其他成员及社区的发展,责任意识淡薄,如此的恶性循环致使居民间的信任感更加弱化、情感关系难以密切,给社区的整合带来危机。
社会信任蕴含着居民对社区的某种期待,过低的社会信任表明居民对社区的期待水平下降,进而削弱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信任以普遍互惠的方式在社会网络中传递,并将私人信任发展为更高层面上的社会信任,反之,社会信任又强化着互惠规范和公民参与社交网络的意愿。传统乡村的社会信任以熟人社会、“家元共同体”为基础,而“村改居”社区的居民信任却具有复杂性。传统村落以血亲为基础的社会信任关系在“村改居”这一具有城市形态的社区中得到了延续,但居民的信任网络却逐渐内收至家庭范围内,形成特殊的信任关系。首先,在“村改居”社区的形成过程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A社区居民表示自身在原村庄的拆迁过程中完全是被动的,不管是在拆迁事项安排还是新社区的建设中,即使是对拆迁政策不满,自身也“人微言轻”,一直处于服从的弱势地位,加之当前拆迁的后续事项并未完成,补助措施也没有落实到位,居民表示对社区乃至政府是不信任的。另一方面,政府职能下放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的身份正处于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时期,兼具行政化与自治色彩,居民受传统“官—民”思想的影响,对具有一定行政色彩的社区产生不信任感。在社区事务的管理方面,居民表示经常出现不知找哪个部门的情况,反映的问题也经常被互相推诿,相互扯皮,这进一步加深了居民的不信任感。A社区的外地居民表示自己缺乏获得信息的渠道,对社区事务不甚了解,一开始对社区的过高期望落空,导致对社区的失望与抱怨累积,自身陷入对社区不信任的怪圈。同时,房地产公司以营利的性质在“村改居”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难免会损害居民的利益,加上其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及其“外来性”,居民对其信任度不高,社区办的活动都很少参加。“村改居”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社区共同体困境的解决及社区工作的开展。
“村改居”社区是城市化发展的产物,是提高我国城市化质量的必要途径。在传统村落向现代社区的转变过程中,维系原有社会秩序的非正式社会规范已无法发挥作用,原有社会资本大打折扣,社会互动网络断层,居民公众意识淡薄、主人翁意识缺失。而以社会资本为解决“村改居”居民社区意识淡薄的切入点,可打破居民间的隔阂,建立超越熟人的社会网络;融合传统文化与城市现代文化以培育社区新文化,重新建构社区互惠规范;完善社区治理各项制度,增进居民的社区信任感,增加居民对社区的期待,提高其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度。通过社会资本的重新建构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促进社区共同体的建设。
在“村改居”社区的形成过程中,传统民居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消失,居民生活的私密性增加,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弱化。居民间关系的重构需要创立新型公共空间,而社区服务中心虽在一定程度上为居民间的交往提供了场所,但其覆盖的范围较小。因此,A社区可以通过建立社团性的场所,如戏剧社团、羽毛球等体育社团等加强居民间的交流。另一方面,“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可以通过熟人社会的再应用以密切居民间的关系。传统村落中固有的村规民约,非正式权威、声望,民俗等都可作为可应用的社会资源,以传承居民固有的互助规范和行为习惯。如A社区在疫情期间建立的社区志愿团体对密切居民间的交往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不应因疫情解除就解散社区志愿团体。通过建立社区志愿团体整合社区资源,增加了居民间的横向交往,提升了居民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同时,应打破本地居民与外地居民的隔阂,避免社会资本的进一步流失。“村改居”社区人口异质化强,结构复杂,是典型的“半熟人社会”,应避免社区内人口的二元间隔,加强原村民与外地居民的联系。因此,A社区一方面可以通过举办宝妈育儿知识讲座、建立老人发展性社团,以孩子、老人为桥梁加强居民间的联系;另一方面社区可通过在节假日举办公益性活动如义卖、义务维修等,或举行各种友谊赛等吸引居民参加,通过活动增强居民间的交流,建立人际交往网络。
“村改居”社区是城市化及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衍生物,居民生活环境、生活水平得以改善和提高,但居民的社会认同感也因传统村落的拆除,承载自身情感的象征符号消失而逐渐减弱。“村改居”社区居民原有的乡土情感被稀释,固有的乡土文化也在现代城市文化的冲击下日益消解,旧的规范难以发挥作用,新的社会规范仍未建立。共同社区文化的培育、社区共同记忆的建构是形成居民社区认同的精神土壤,有利于规范居民日常行为。社区工作人员应意识到传统村落文化的现代价值,要通过传统文化的传承来延续居民的集体记忆,唤起居民的乡土情怀,建构其社区认同意识。如豫剧是Z市的本土戏剧,深受A社区本地居民的喜爱,社区工作人员一方面可以邀请戏班在社区演出,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居民间成立戏曲社团或者兴趣小组,以促进居民的联系。同时,社区可通过传统节日、村庄原有习俗来举行活动,并邀请外地居民加入,从而打破居民间的隔阂,强化地缘感情,唤起居民的文化记忆,建构文化认同。如三月三的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是A社区居民一年中的大事,社区可以此为切入点加强居民文化记忆,增加社区横向联系。社区也应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因素相结合,创新社区文化,形成新的社区规范,在实现居民身份转化的同时,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
社区治理需要社区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首先,“村改居”社区的工作人员因主要由之前村委会的成员及政府派遣的工作人员组成,部分工作人员社区治理现代化理念并未形成,还未摆脱过去的“管”“官”观念。社区工作人员应及时转变自身角色,从管理者让位于协调者与参与者,赋权于社区居民,增加居民的社区参与度,提高居民的信任感;同时应加强对外地居民的关怀,避免将外地人口视为被管制甚至防备的对象,从而增强外来居民对社区的信任感。其次,健全社区治理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明确治理主体的职责,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让居民了解社区的各项事务,增强居民的社区意识。最后,完善社区信息流通机制,除传统的信息公示渠道外,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等向居民传递社区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的结合。A社区除在宣传栏更新信息以外,应将居民楼、活动场所作为信息公示点,同时可通过“社区能人”来实现信息传递;为了保障居民信息获得的及时性,可借助微信建立A社区居民生活群,在便利居民沟通交流的同时传达社区信息,了解居民的真实需求,使社区居民共同参与讨论,增加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提高居民对社区的期待信任水平。
“村改居”社区是乡村与城市交融的特殊形态。传统乡土村落作为以血缘、亲缘、地缘为联系的熟人社会,差序格局式的人际关系使居民间形成特殊的互动网络,非正式社会规范的形成约束了居民的社会行动,乡土社会中的互惠、信任、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促使居民守望相助,维护了乡村的稳定。但在“村改居”社区中,熟人社会的存在基础消失,居民生活空间的私密性增强,外来人口的进入也使得社区人口结构更复杂,居民间的交往出现断层,新的社区是典型的半熟人社会。在“村改居”社区中,帕特南意义上的社会网络、互惠规范、社会信任在居民身上逐渐消解[21],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参与度降低,社区共同体意识淡薄,不利于社会资本的重建及居民与社区的联结的建立。从社会资本理论来看,“村改居”社区的社会资本不可忽视,它打破了居民间的隔阂,建立了社会互动网络,有利于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将传统文化融于现代城市文化中,使社区文化得以创新,长此以往可被居民内化为社会行动规范,利于互帮互助社区的形成;通过完善社区治理体系,让居民成为治理的主体,利于增强居民的责任感,提高社会信任水平。社会互动网络、互惠规范、社会信任三者相互作用,可以提高居民的社区意识,稳固社区根基,可以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居民的参与能力,同时使社区动员能力增强、自组织和自我服务水平提高,使社区运行更有效率,进而促进社区的自我发展,完善多元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