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庆锐,姜周群
(青海民族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以印象和感悟为特征的文学批评仍然居于主流地位,这种批评往往模糊散漫、学理性匮乏。20世纪30年代,一些有责任感的有识之士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如叶公超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所有的批评都是一种‘自评’……批评是读者自己印象的分析,自己印象的组合。”①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虽然叶公超的批评也属于典型的印象式批评,但是已经带有明显的理性色彩。作为第一个将艾略特的诗和诗论介绍给国人的学者,叶公超的文学批评是在中国新诗语境下与艾略特诗学超越时空的对话。
艾略特以新奇和缜密的理论参与了经典文学批评秩序的变动,从而以批评家的身份为世人所知。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一方面强调文学与个人体验、历史传统之间的关系以及文学与这两者如何很好地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又强调诗人在创作过程中的创作主体缺失与诗歌本体显现是对浪漫主义张扬自我个性的一种反拨,尤其是对膨胀了的个人主义和情感主义弊端的反拨。艾略特在整体视阈下关注文学本体,要求作家遵守文学话语内部的传统与秩序。他极力逃避个性与情感,主张诗歌是经验的集合体,但同时他也认识到情感并不能够被完全摒弃,因而推崇采用一系列的外部形式作为情感的载体,并寻求以“客观对应物”来表现人类的共同情感。
在英美“新批评”派崛起之前,西方的文学批评以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为主导,它们共同的弊端是忽视或轻视对作品本身的研究。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不仅将文学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认为文学有不以创作者和欣赏者为转移的内在标准。因此,他主张:在创作过程中,应消解创作主体的情感,使创作主体与客体之间尽量分离,以突出客体的存在;在批评过程中,批评者应将兴趣转向作品本身,“因为这样一来,批评真正的诗,不论好坏,可以得到一个较为公正的评价”①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2页。。艾略特认为:“诗人不愿承认自己的作品代表了一个时代的声音,不愿承认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代言人。”②冯文坤:《论T·S·艾略特的“非个人化”诗学理论》,《外国文学研究》2003年第2期。因此,他十分反感批评家运用他的生平实事去解读他伟大的诗篇《荒原》。
艾略特将对诗歌本体的追寻放置在整体视阈之下,提出诗歌自古以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此即文学的有机整体观。在某种意义上,艾略特所说的文学的有机整体便是文学传统。他将传统视为“一个具有广阔意义的东西”,要求树立历史的开放的全局意识,将诗歌置于历时与共时相统一的整体视阈中进行观照。艾略特自始至终都坚信:“已经死去的诗人为他们的后继者构成了特定知识的进步,这种知识仍然是后继者的创造,是活着的人为了活着的人的需要而创作出来的。”③[美]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焦虑》,徐文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19页。艾略特提倡正视传统的价值,他不仅感觉到了传统的过去性,还感觉到了传统的现在性。在他看来,历史是一条奔腾不息的长河,每个文学创作者和每部文学作品都身处其中,我们要做的不应该是堵塞它,而是让更多的“活水”注入其中,让它源远流长。艾略特这种深刻的历史意识“所要消解的正是人类中心论泛滥之下的人的此在与历史的二分对立,所要建立的是人与历史共时的和伴随性的相互响应”④冯文坤:《论T·S·艾略特的“非个人化”诗学理论》,《外国文学研究》2003年第2期。。
艾略特所说的传统不仅包括自《荷马史诗》以来整个欧洲文学所有饱含文学价值的文化背景,而且包括自己那一代人创作的新作品。他认为,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对话的关系,“现存的不朽作品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完美的体系。由于新的艺术品加入到它们的行列中,这个完美体系就会发生一些修改。在新作品来临之前,现有的体系是完整的。但当新鲜事物介入之后,体系若还要存在下去,那么整个的现有体系必须有所修改,尽管修改是微乎其微的。于是每件艺术品和整个体系之间的关系、比例、价值便得到了重新的调整;这就意味着旧事物和新事物之间取得了一致”⑤[英]托·斯·艾略特:《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他还指出,以欧洲思想和本国思想为主的传统思想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它在现代创作实践的补充下注入了新的血液,成为一个与时俱进的动态结构。这动态又完整的文学传统是文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艾略特正是在这一整体视阈下追寻诗歌本体的。
“非个人化”是艾略特提出的表现感觉和经验的手段,他将诗歌视为经验的互相变化和结合,而非情感的自发流溢。艾略特在探索创作规律时直言:“伟大的诗歌可以不直接运用任何感情而写成,而是单独由各种感受组成的。”⑥[英]托·斯·艾略特:《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7页。艾略特借用白金丝在氧气和二氧化硫合成硫酸过程中的作用来比喻诗人在创作过程中的作用,认为在整个化学过程中,白金丝始终保持中性,毫无变化,同样,诗人的作品愈完美,他的创作头脑就愈像白金丝一样能更完美地消化和改造激情,与感受经验的个人更加分离。尽管艾略特不愿将情感带入作品,但他也意识到诗人无法完全地规避情感。“诗人不可能达到这个非个人的境界,除非他把自己完全献给应该做的工作。”①[英]托·斯·艾略特:《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11页。毋庸置疑,能进入到创作中的经验可以分为感情和感受两类,艾略特要求诗人在创作时应将不值一提的个人情感向有意义的共同情感靠拢。在他看来,“诗人的任务并不是去寻找新的感情,而是去运用普通的感情,去把它们综合加工成为诗歌,并且去表达那些并不存在于实际情感中的感受”②[英]托·斯·艾略特:《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10页。。一个艺术家是否成熟,关键就看他能否把全人类的情感和经验转化为艺术的情感和经验。
那么,艺术家如何才能把个人的情感和经验转化为非个人的、艺术的情感和经验呢?艾略特指出,落实到创作方法上便是寻找“客观对应物”,这便需要诗人的心智合一,从感受过渡到客体。1919年,艾略特从济慈的理论中孕育出新的诗学理论:“用艺术形式来表达情感的唯一方法是寻找一个‘客观对应物’,换句话说,是用一系列实物、场景,一连串事件来表现某种特定的情感;要做到最终形式必然是感觉经验的外部事实一旦出现,便能立刻唤起那种情感。”③曾繁仁:《西方文学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第287页。艾略特认为“客观对应物”是沟通作者和读者之间的桥梁,是作者主观情感在客观形象中的表达,是读者情感被激发的点。作者应该努力寻找能够承载思想和情感的物体,让它们能在丰富的形象中被折射出来。“客观对应物”的作用是能够让作者将自由无序的情感精确地表现在凝固的形态与确定的秩序之中。并且,艾略特所说的“客观对应物”并非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一系列多种元素重叠的复杂体系。
在创作过程中,艾略特运用多种艺术技巧,在外在形式上大做文章,采用丰富多样的意象和语言的组合,并且通过隐藏连接媒介或使它变成过渡语来增加意象间的关系,以实现弱化个人的情感和物我的合一。如艾略特的代表作《荒原》早年又名《他用不同的声音去执勤》,诗中大量运用“他语”,旁征博引,而且运用古语、口语、外国语等多种语言与语体,众语喧哗,各种声音被戏剧化地凸显出来,从而压抑了创作者个人的声音,扩大了社会的声音。其中流露出来的情感也升华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共同情感和超越个体向人类投射出人文关怀的理性情感。
叶公超只有初级中学的学习是在中国完成的,其他阶段的学习皆在海外完成,这使他得到了与艾略特、罗伯特·弗罗斯特等优秀诗人直接接触的机会,并且深入到了西方现代主义文学和现代批评的腹地。叶公超在日记中记载:“艾略特也是当时极为著名的诗人与批评家。我在英国时,常和他见面,跟他很熟。大概第一个介绍艾氏的诗与诗论给中国的,就是我。”④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265—266页。叶公超不仅是真正把艾略特的作品和诗学介绍到中国的第一人,而且在中国语境下对艾氏的“非个人化”诗学理论进行了创造性接受、延展与改造。
五四以来,很多人将新诗视为从旧诗的镣铐里解放出来的白话诗,把格律作为新诗与旧诗最重要的分界线,导致新诗在形式上出现了散漫无章的局面。叶公超看到了新诗发展过程中这种畸形现象,对当时诗界的“镣铐”说进行了批驳。他在《论新诗》中指出,一些新诗人酷爱新诗,以致对旧诗产生了仇视的态度。但是,“以格律无桎梏,以旧诗坏在有格律,以新诗新在无格律,这都是因为对于格律的意义根本没有认识”⑤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52页。。叶公超认为格律对新诗来说是必要的,并以音组为基础建立了新的格律体系。新诗的格律一方面要“根据说话的节奏”,另一方面要“切近情绪的性质”。①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在这两个原则的指导下,叶公超从节奏、和谐、对偶与均衡三个方面提出了新诗格律形式建设的基础,其区别于新月派同仁的地方就是“在情感与形式关系的维度上,增加了当前语言的一维”②王光明:《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5页。。
叶公超对格律的要求是对艾略特提倡回归传统的响应。艾略特“回归理性传统”的“非个人化”诗学较抽象,叶公超在关于新旧之辩中所提出的观点则立足于中国语境对艾略特的诗学理论进行了借鉴与创造。他提出:新诗人应“反顾自己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力图在新诗现代化的征程中寻求现代性和古典性之间的平衡和契合点,在更高的层次上提升新诗的艺术空间”③文学武:《京派诗论与中国现代新诗合法性理论建构》,《学术月刊》2020年第12期。。“有人说,新诗根本要‘国化’,我不敢这样笼统的说,不过在诗人的情绪与经验上确应当多多的增加本色或土色的表现。我感觉,新诗人一方面应当设法移种外来的影响,不是采花而是移种;一方面应当多接触中国的东西,多认识中国的事情。”④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叶公超还指出:旧诗词中精练纯熟的文字和节奏让人深觉羡慕,而从羡慕到模仿是人类的本能。⑤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23—24页。趋俗避雅是中国现代文坛的主流倾向,在叶公超看来,俗就是感情的过分表露,无关真挚与否;雅便是有典有则,遵守法度的意义。他对雅作出了两种解释:一是取自普通古典主义的解释,指的是对过去的作家作品的模仿,尤其重视传统的格律观念;二是根据前人的典则,进行分化、综合,使之成为适应自己情感条件的典则。叶公超对于雅的定义都未跳脱出传统,相对应的,他认为新的格律与典则肯定是脱胎于传统的。不仅如此,叶公超还通过徐志摩和金克木的诗论证了中国旧诗传统的生命力。
叶公超并不是单纯地认为新诗应该沿用一定的格律,而是认为自由和情绪并不会被格律束缚,甚至格律本身就能够产生各种隐微的和谐,有时还能帮助意义的传达。他在《论新诗》中说:“格律是任何诗的必需条件,惟有在适合的格律里我们的情绪才能得到一种最有力量的传达形式;没有格律,我们的情绪只是散漫的、单调的、无组织的,所以格律根本不是束缚情绪的东西,而是根据诗人内在的要求而形成的。”⑥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他还在《“无病呻吟”解》中提出,情绪是一种内心激动的状态,情绪的产生不仅是因为受到了外界事物的刺激,也可以因为代表外界事物的意象或者符号(如文字、绘画等)的刺激。⑦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29页。在诗歌作品中,格律成为了作者传达情绪的工具,而字句的安排与选择则依据作者的思想与情绪。他甚至认为没有格律便没有诗歌,如果诗人有自由,那么便是探索适应格律内在要求的自由。叶公超认为新诗的格律和情感相辅相成,如果情绪与经验不需要整齐的格律,那么就应该尊重内心的情绪,充分地以其他体裁体现它。好诗让读者意识不到格律的存在,这是因为诗人的情绪与格律很好地浑融一体了。
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极力逃避个性与情感,归根结底,这是对文学活动中“作者”这一要素的逃避,是注重文本本身的研究使然。而叶公超的批评理论则显示出对文学活动中“世界”这一要素的逃避。在《现实世界与艺术世界》一文中,叶公超对当时的主流思潮和话语进行了深刻反思,将现实世界与艺术世界进行了分化与比较,认为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对人们影响很大的世界——艺术世界,这是一个比现实世界更加真实和亲切的世界。这表明,叶公超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想要改变文学依附于现实之上的窘境,让文学成为独立于现实世界之外的艺术世界。可以说,叶公超显然受到了艾略特诗学的影响,虽然艾略特主张的是文学逃避作者的个性和情感,叶公超主张的是文学逃避客观的现实世界,但是他们殊途同归,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以文本为代表的文学本身占据更重要的地位,都是将文学作品视为立足点、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那么,叶公超所标举的艺术世界有何本质特征呢?首先,这是一个独立、自由、纯粹的世界。20世纪30年代前后,强调文学的社会性和政治性的社会历史批评逐渐占据主流。但叶公超却反对将文学作为武器和工具,反对将文学与政治混为一谈,提倡一种追求独立、自由、纯粹的文学观。他曾直言“小说根本就没有负着改造社会的责任”①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还说自己创办《学文》杂志时并非带有任何政治目的,只是站在文学的立场上怀着“挽救新文艺的命运”的初心。其次,这是一个超越了经济利益的世界。文学应当以无功利目的去达到功利地审美掌握世界的目的,一部小说如果为了卖个好价钱就走上个性化的道路,那么这类小说是没有价值可言的,甚至可以视之为变态。再次,这是一个符合作者本人的理智和情绪的世界。这个艺术的世界并不是现实世界的原貌,而是在作者认知能力的制约下“根据著者心灵的感应”②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33页。而呈现出的世界,体现着作者的真实情绪。
叶公超以文学本体论的眼光看待文学,注重文学的独立地位和审美价值,淡化甚至回避文学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的关系。他认为,生活当中的种种现实、种种道理和人类的种种情绪,都不能表示人们之间具有同等的兴趣。现实世界的事实不过是艺术世界的想象的路标,不能据此否定文学创作过程中具有艺术虚构的成分,更不能忽视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艺术创作需要通过艺术家独具的慧眼对现实世界进行敏锐的观察,再对其中“特殊”的人、事、物进行选择、提炼与加工。然而,文学并非是完全主观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时代性,重要的是其中的经验对于个人生活的意义,比如在阅读的过程中,人们无形之中便在用以前同类的著作来评判衡量它。也就是说,叶公超虽然强调文学的独立性,但并非将文学孤立,而是认可文学与社会、时代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承认文学置于一个大的环境之中。只是他认为在文学的世界中,文学本身需要占据主导地位,文学不能成为时代、社会和政治的附庸。
叶公超是新月派同仁中唯一从接受角度审视读者阅读反应的。他认为,“文学批评应该是‘主动的’批评,是读者自己的印象,强调个人的价值和标准”③陶梦真:《师承关系与叶公超“实际批评”的理论构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20年第9期。。读者头脑里的个人态度和联想穿插可能会让其脱离具体的作品和阅读过程,最终流入个人的梦幻之中。所以,当作者通过一定的技艺把自己的情感寄寓于文字之时,读者的反应并不能完全满足作者预设的期待,并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思想情感。如果读者想要极力领悟作者传递的情绪与思想,就应该先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即在未接触作品之际,读者的头脑必须是清醒和灵敏的状态。当然,读者不可能完全恢复作者的情绪与思想,他们能反应到何种程度才应该被重视。读者在接受阶段,比较幼稚、易觉悟;到了反应阶段,却因涉及个性与性格的发展较难启发。读者最理想的反应能力当然是能随着作品的文字表达而变化,但这并不能完全解决充分理解作者意图的困难。叶公超在《谈读者的反应》一文中援引艾略特在《诗的功用与批评的功用》里所说的话进行论证:“基于真正感觉的真正鉴赏力的发展是不能脱离个性与性格的发展的”④陈子善编:《叶公超批评文集》,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43页。。他意识到读者身上具有不同的个性和发展,而这又是阅读过程中无法清零的东西,因此他提出“在具体的文学批评实践中遵循宽容、自由的原则”⑤文学武:《叶公超与中国现代文学批评》,《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即对于读者无能为力的那一部分表示理解和宽容。据梁实秋说,叶公超“关于诗的看法与徐志摩、闻一多不同……诗风偏向于个人独特的心理感受,而力图摆脱传统诗作的范畴,偏向于晦涩”①陈子善编:《梁实秋文学回忆录》,岳麓书社,1989年版,第389页。。叶诗的晦涩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读者的意向性建构,但是,叶公超本人对此持包容态度。他将读者的阅读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认识层面的阅读接受,其次是情绪层面的阅读反应。因为作家在创作过程中的心理情感是一种“无定”的状态,所以读者难以达到第二个层次,难以实现与作者的完全对话。
可见,叶公超的诗学理论与艾略特的有所不同。艾略特的“客观对应物”理论从创作者的角度出发,在作品构成方面,为情绪和思想寻找客观载体,以唤起读者相应的情绪与思想。但文本要成为活的审美对象,一定要被读者接受。因此,叶公超主要讨论读者的接受与反应,大谈读者解读诗歌的困难,甚至认为作者的情绪与思想不可能完全被读者理解。总之,叶公超在接受了艾略特诗学理论的同时,还看到了文本创作之后的事情,并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新的阐释,从接受过程出发,承认了读者在文学批评中占据的一席之地。因此,我们大可将之视为艾略特“客观对应物”理论的延展。
沐浴在西方思想中的叶公超以相对清醒的局外人眼光将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引进到中国,并根据中国的实际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阐释。首先,叶公超针对20世纪30年代的新诗与旧诗之辩,突破了当时片面化的观点,将目光投注到了中国文学中传统的格律,提倡借鉴旧诗的韵律与形式,从而把艾略特的传统观念落到了实处。他认为格律并不限制情绪的表达,反而促进情绪的表现。诗歌最理想的状态是格律与情绪的圆融,从而追寻到了诗人与诗歌的自由。其次,艾略特主张逃避作者的情感与个性,让文学从作者的个人化情感中抽身而出,表现出对文学活动中“作者”这一要素的逃避。而叶公超则主张逃避现实世界,将以文本为本位的艺术世界视为独立于现实世界之外的一方净土。再次,面对外部形式,艾略特主要从作者角度出发,认为作者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应该极力找寻“客观对应物”,体现出作者在将主观情绪与思想进行“物化”这一过程中的困难。而叶公超则从读者接受的角度,谈论到文学接受过程中读者个体的复杂性,提出应对读者解读文本的困难加以理解和包容。总而言之,叶公超的诗学是对艾略特“非个人化”诗学理论的创造性接受,是古、今、中、外四个交叉点上迸发的灿烂火花,照亮了中国20世纪30年代的诗学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