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践育人体系构建
——以厦门地区三所高校为例

2022-03-17 02:30刘建青
科教导刊 2022年8期
关键词:育人大学生活动

刘建青

(厦门医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3)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高校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1]。为了更贴近了解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现状,作者进行了实证调查研究,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定量分析,研究高校社会实践育人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构建高校实践育人体系提出建议和对策。

1 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的问卷调查

1.1 样本情况

本次调查选取了厦门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办学主体、不同规模的三所高校为样本,分别为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厦门X 大学,省市共建的公办普通医学类本科高校厦门Y学院,厦门市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C 学院。通过问卷星平台发放和回收问卷,共回收问卷215 份,全部为有效问卷。样本构成: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占比分别为39.07%、38.6%、13.02%、9.3%;男女比率约为2:3;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人数和没当过学生干部的人数几乎相等。

1.2 调查的基本情况

社会实践对于提高大学生将理论知识化为实践的能力、提升适应社会的能力等等,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受教育者无法认识到实践育人的重要性,自身需要和动机不足,便容易出现应付了事、消极对待甚至逃避的现象,社会实践的成效便会大打折扣。对此,问卷设置了态度题项,79.07%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这说明大部分学生都已意识到实践育人的重要性。进一步挖掘他们参与社会实践的目的,结果较为欣慰,绝大多数学生都有明确的目的,只有4.19%的学生是随大流而参加社会实践。

而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是否得到提升,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发挥如何?根据提升学习能力、增强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促进身心发展、培养综合能力五大维度,共涉及10 个选项。从调查结果来看,样本对所有题项表示“非常赞同”和“赞同”的比例累计,除了提升学习能力为65%左右,其余四个维度均超过75%。可见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大学生五大维度的能力均得到了提升,高校社会实践活动体现出了较强的育人功能。

2 主要问题与不足

2.1 尚未覆盖全体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才会产生育人效果。本调查就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度、覆盖面进行了深入调查。

运用SPSS20 对“参加社会实践次数”与“年级”“性别”“大学期间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几个指标进行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参加社会实践次数与“年级”“性别”“大学期间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三个变量均在P<0.01 值上呈正/负相关。进一步分析显示:大一学生一年/学年参与1-2 次社会实践的人数占比过半;到了大二,一年/学年参与3-5 次社会实践的人数大幅增加;而大三、大四高年级学生,社会实践的参与率明显降低。女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明显高于男生。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群体,对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相对较高。

由此可见,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行为受外界环境和内在因素的影响,三所高校不同群体的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存在较大差异,尚未达到全覆盖。

2.2 活动形式缺乏创新

对于三所高校中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均无法全面覆盖这一表象,一定存在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如果大学生对于社会实践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到他们参与活动的主动性,而社会实践活动自身的丰富程度和吸引力,也是影响大学生参与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作者进一步探究社会实践活动自身维度,设置了“您参加过的社会实践活动类型有哪些?”和“您不愿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因是?”两个题项。数据显示,76.74%的学生参与的是志愿服务、公益劳动、文艺汇演等较容易组织和持续时间较短的实践活动,其他形式较少接触。“实践活动形式单一,没有新意,缺乏吸引力”是他们不愿意参加社会实践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当前高校在实践育人过程中,长期采用固定的形式,内容缺乏创新、过于空洞,从而导致活动对大学生的吸引力不足,学生参与积极性自然不高。高校实践育人活动本应拥有丰富的载体,不仅能结合专业,还能结合不同大学生群体的特点,结合个人的兴趣爱好,举办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更好地促进大学生发展。例如作者所就职的医学院校,能结合医学生专业背景开展形式丰富且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实践项目。

2.3 教师参与指导有限

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当中,教师的指导不可或缺。教师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一是加强动态指导,从可操作性上保障实践活动顺利实施;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实践观。在调查的三所高校,大学生不愿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原因,61.4%的人选择了“不知道如何实施,缺乏老师有效指导”。而关于指导老师方面的调查,79.07%的学生选择了“校级/系级团委老师、辅导员负责指导实践活动”,而思政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参与甚少。现实中,很大部分社会实践项目在脱离指导老师的情况下独立完成后,都呈现出不规范、不认真、缺乏现实效果的特征,难以达到实践育人的目的。

2.4 考评机制不够深入

高校对于每一个社会实践项目的组织、策划、实施都投入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往往是虎头蛇尾,对于项目的完成情况、效果、可取之处、需要改进之处、是否达到实践育人的目的不得而知,回答以上问题,需要有一个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机制。针对三所高校是如何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评价的调查结果显示,每次/单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或者结束后,“每次都有”考核的仅占19.53%,“偶尔会有”的占27.44%,“从未有过”的占3.72%,而将近半数的为“不太清楚”。当问及具体考核方式时,仍有近半数表示“不清楚”,38.14%采用“活动的考核评价表”,17.67%采用“组织者的口头评价”,23.26%采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由上可知,在三所高校中,对社会实践活动的考核并未形成科学化的评价体系。

3 高校实践育人体系构建

此次调查暴露出当前高校社会实践活动存在尚未覆盖全体学生、活动形式缺乏创新、教师参与指导有限、考评机制不够深入等问题,高校实践育人是一项致力于提升大学生学习能力、增强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促进身心发展、培养综合能力的系统性教育工程,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共同探究。良好的工作效率离不开健全的工作机制,高校各部门应通力配合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机制体系,有效解决当前实践育人困境,合力提升实践育人质量。

3.1 激励机制

高校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是为了培养大学生在“知行合一”中了解社会、认识自然、获得知识、丰富体验、发展自我,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高校要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引导大学生充分了解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价值是行为的先导,只有让大学生充分意识到实践育人的价值及重要性,才能扭转他们以往被学校、老师“推着走”的被动局面,自觉培养主动意识,在充分考虑个人成长需要和教师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有选择、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到学校实践育人活动。首先要坚持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可实行定期表彰制度,通过树立实践育人榜样,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罗·阿谢姆曾说“一个榜样胜过书上二十条教诲”。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往往比用校纪校规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学习具体的典型榜样,同样比接受抽象的原则方法要有效得多。尤其是生活在同一个校园、生活在日常身边的榜样,更是有最好的说服力。这样由点到面、相互感染、竞相仿效,无形之中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着大学生对实践育人的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实践育人舆论氛围。其次,物质激励为辅。高校应制定关于社会实践的专门的、具有激励性的一系列政策条例,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内容、要求、管理办法、表彰奖励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将参与社会实践列入综合测评。或者根据各高校的实际情况,把社会实践参与情况与奖学金、评先评优、学生入党等挂钩。最后,即时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除了在每学期或者每学年末对在一个连续时期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榜样进行表彰,还可对于一些较为大型、重要节点的实践活动进行表彰,在单次的实践活动中评选出表现突出的学生,通过即时激励激发学生主体对于实践育人活动更大的积极性[2]。

3.2 保障机制

健全社会实践保障机制,就是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当中,作为一门必修课计算学分,每名学生必须完成相应的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学分。同时学校应为社会实践的专门课程提供健全的师资、充沛的资源和专项经费。(1)社会实践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对其进行指导是作为高校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团委老师、辅导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当夯实这支师资队伍的建设。但是长期以来,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专职的思政教师队伍在指导广度、深度、效度上均面临较大挑战。为了满足实践育人的现实需求,高校应对教学、科研、管理等各类岗位上的师资进行挖掘,鼓励在实践育人方面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参与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制定合理的评判标准,计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逐渐树立全员合力指导的意识。(2)通过此次调查还发现,“缺乏资源,联系不上实践点、实践单位”是大学生中参与社会实践的较大困难之一。实践基地作为开展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实践育人能否长期稳定开展的重要保障。高校应与各类校外实践资源加强沟通,主动寻求更多的实践教育基地,在满足本校实践活动软硬件资源的同时,实现与基地合作共赢的局面。(3)经费保障是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在经费保障上应坚持多渠道筹集的原则,除了专门的学生活动经费,还可从社会组织机构获得经费补充,亦可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教师的科研课题结合,从中获得经费补充。

3.3 考评机制

社会实践活动考评机制,是对参与活动的态度、能力以及效果的全方位考核和评定。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不仅可以更好地规范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活动,保证实践效果,更是完善实践育人教育机制,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科学的考评机制应综合考量社会实践活动应达到的目的和完成的任务,涵盖有效实施、育人功能、服务社会三个维度:(1)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维度。社会实践活动的整个实施过程是否有序规范,是否按照前期策划的统筹要求来开展、进行,每一位实践队员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如何,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2)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功能维度。个人层面上,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是否有所收获,能力是否得到锻炼,自身素质是否得到提高;总体层面上,整个实践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育人目标,产生育人功能;(3)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服务维度。社会实践不仅仅是大学生提高个人综合素养的平台,更是大学生走向社会,通过所学知识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实践活动的行为效果是否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实践项目是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宣传效果,甚至在当地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也应该作为社会实践活动考评机制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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