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琴,李行健
(1.曲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2.语文出版社 北京 100010)
李行健先生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荣誉会长,曾任语文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辞书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他长期从事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和辞书编纂工作,并荣获第四届辞书事业终身成就奖。他曾主持研制国家规范标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现代汉语常用词词表》(与苏新春合作)。由李先生任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字典》荣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荣获中国图书奖,与陈章太教授共同主编的《普通话基础方言基本词汇集》荣获国家图书奖、中国辞书奖一等奖。
2022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点项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完成新一轮修订,推出第4 版。该版的修订是在李行健先生主持下,由二十多位专家历时八年倾力打造而成的。8月20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在北京举办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 版)发布暨学术研讨会。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词典首席顾问许嘉璐致贺信。许嘉璐在贺信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这一伟大事业需要中华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与和谐健康发展。期待《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能为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全民事业贡献新的力量。我们为此采访了李行健教授,就词典编纂的意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编纂、修订等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门访谈。
徐琴(以下简称“徐”):李先生,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曾经有一个流传的说法,要惩罚一个犯罪的人,不一定要关到监狱里,可以让他去编词典,使之受到更多的折磨和痛苦。这个说法虽然有些夸张,但也的确说明了编词典的艰辛。那么,请问当初是出于什么原因,使您与词典结缘的呢?支撑您数十年从事辞书编纂工作的动力又是什么?
李行健(以下简称“李”):凡是学习知识的人,都离不开辞书。人们把辞书称为随身携带的“老师”。据说,毛泽东同志在长征中别的东西都可以丢失,但一部《辞源》却始终带在身边。据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的后辈介绍,他只上过三个月私塾,但侯先生知识渊博,主要是依靠刻苦自学,字典就是他学习的重要工具。几十年来一直随身带着一本字典,在他去世时,这本词典早已翻烂了,封面都没有了。辞书是一个知识的海洋,编写者应该知识渊博、学殖深厚,受得住困苦、耐得住寂寞。我对辞书和编辞书的人,存有深深的崇敬之心,但早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加入到辞书工作队伍中来。
1953年,我在北京大学上一年级时,有一门基础课程《古代汉语》,授课老师是魏建功先生。先生当时住在城里,但每周有三天在未名湖畔的全斋单身宿舍居住。建功先生希望大家学习中有什么问题,可以晚上去找他。古汉语课首先要读懂古文,这对我来说有些困难。于是有天晚上我带着学习中的疑问去找建功先生解答。先生十分热情,但见我问的主要是字、词、句方面的基础知识,就问我到图书馆查过工具书吗?我回答没有,不知道查什么。先生面有不悦之色,语重心长地说,你们是大学生了,要学会自学,先要到图书馆查工具书,《辞海》《辞源》《中华大字典》《康熙字典》等,还搞不清楚再来问我。你今天先回去,查了书再来。我感到很扫兴,但觉得先生的话不无道理。按老师的教导通过查找辞书,多半问题弄明白了,感到很高兴。这使我开始认识到辞书确实是一个知识宝库,是学习离不开的工具。对辞书的作用有了真切的感受,对编辞书的人,更心存崇敬了。一部辞书要历时多年、经众人之手才能编成,而这些人都非同一般。后来才知道建功先生当时正好主持编完《新华字典》,他是劳苦功高的新中国辞书奠基人之一!
后来又听王力先生的课、读先生的书,进一步学习使用工具书,对辞书是怎么编写的有了更多的了解。王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就研究过辞书的编写,并发表了《了一小字典初稿》的样稿。他对我国的辞书事业非常重视,在当时就发出了高瞻远瞩的预言。他说,现在世界上学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的人很多,他们都有适用的学习词典,特别是学习英语的《牛津英语大词典》。可以预期,若干年后也会有很多人学习汉语,那时我们有像《牛津英语大词典》那样的“汉语词典”供人学汉语吗?距离这个预言已有多半个世纪,如今世界上有三千多万外国人在学习汉语,但我们还没有像《牛津英语大词典》那样供人学习汉语的词典,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英国过去号称“日不落帝国”,其国民以世界布满英国殖民地为荣。随着各殖民地的相继独立,“日不落帝国”早已衰亡不存。后来不少英国人以《牛津英语大词典》为骄傲,凡是学英语的地方都离不开这本词典。听到这些情况,让我对词典的巨大影响力和对文化发展交流的促进作用深感震撼,对编辞书的人更加崇敬,不禁生发出高山仰止之情。
王力先生对中外古今词典的研究很深,也曾想编一本能体现他的理想的字典,虽然早已写出样稿,但终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这一愿望。“文化大革命”前,王力先生计划编一本古汉语字典,已写出部分稿子,但在“文革”中被查抄遗失了。“文革”之后,王先生以80 多岁高龄重新启动这一计划,但终因年老体衰,未能完成,抱憾而逝,以致于《王力古汉语字典》只能由他的弟子们完成。
1983年,我调到国家语委(当时叫“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工作,主要从事词汇的规范研究,就同词典发生了直接的关系。王力先生当时兼任语委的有关领导工作,常能聆听到他对语文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王力先生把词典在语文规范、特别是词汇规范中的作用看得十分重要。王先生说:“说到词典,我往往联想到语言规范化的问题,也正如说到语言规范化总是联想到词典一样。我认为词典可以维持我们的语言纯洁和健康,词典应当担负起语言规范化的责任。”[1](P117)“汉语规范化的工作,主要应该是放在词典工作上面。”[2](P44)词语的规范,主要是解决语用中词语的混乱现象,而引导社会走向规范使用语言,则离不开词典。王先生认为,对于语言混乱现象,我们不能让它们“自由竞争”,看它们“优胜劣败”;我们应该适当地加以引导,使它们能够按照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来发展,使语言不断地趋向精密、准确、合理、好说、好写、好懂,以利于社会生活,利于教育、科学和文化的进步。人们对于语言的发展决不是无能为力的[3](P82)。当时担任语委领导的,还有我的大学老师吕叔湘先生,他和王先生持有同样的主张,并且在1955年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后,即身体力行,主持《现代汉语词典》的编写工作。由于国家语委规范工作的需要,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词典、特别是规范性词典对语文规范化的极端重要意义。因为群众掌握规范标准,规范使用语文,不是依靠学习规范条文,而是借助规范性的词典和字典。在普及和推广语文规范化工作中,规范性辞书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徐:确实如此,作为语文类工具书,词典在语文规范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当初您是怎么想到要编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
李:1992年,国务院转发了国家语委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报告。吕叔湘先生和时任语委主任的柳斌等同志,就把编写一本规范性词典的任务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1992年6月,吕先生叫我和曹先擢(时任语委副主任)同志到他家去,主要谈编写一本认真全面贯彻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新词典,进一步落实语文的规范工作。计划在暑假中请二三十位专家来论证一下,并组织一个编写班子。语委随即成立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委会,并把编写任务作为“八五”规划中的重要工作。吕先生年事已高,不便直接领导编写工作,他主动请缨出任顾问。曹先擢不久将出国工作,因此,指定具体工作由我负责。这就是我真正同词典编纂结缘的开始。
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委会成立,到今天已三十年。许嘉璐先生任语委主任时,语委党组决定由他兼任编委会领导小组组长,我任副组长,直到他去全国人大工作。他在人民大会堂曾同词典编委会的主要同志谈话,要求把词典编写组越办越好,不能在我们手上散了,有困难可以找他。三十年来,我们编纂出版了大大小小、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各种词典、字典三十多种,如《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现代汉语多音字规范字典》《学生规范词典》《学生规范字典》《中华传统文化简明词典》《两岸常用词典》《两岸通用词典》等。出版的相关学术著作有《现代汉语异形词研究》《规范辞书编纂理论与实践》《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指南》《八百汉字意义源流探索——〈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编写札记》等。与此同时,还研制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现代汉语常用词表》(与厦门大学合作)等规范标准。在编委会成立二十周年时,2012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表彰,《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13日发表了我们的工作经验总结。
前后参加词典编写工作的专家学者有一百多人,两位前首席顾问吕叔湘、李荣,顾问张清常、胡明扬、曹先擢,副主编刘钧杰、曹聪孙、谢自立、余志鸿、季恒铨等先后辞世。成绩的取得完全是我们编写组在吕叔湘先生指导下,继承落实他和王力先生词典学思想的结果。吕先生倡导成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委会时,王力先生已经逝世。叔湘先生提出编写规范词典,主要是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语文规范工作的指示。他说:“随着语言的发展,总得有新的词典来反映语言的变化;随着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修订和增加,总得有词典来体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序言)他的指示很明确,编一本新的词典来反映语言的发展变化状况,全面贯彻国家的规范标准。与此同时,吕先生还要求新编的词典应有所创新。他说:“要编一部新的词典,就要有高的质量,有不同于已有的词典的鲜明特色。如果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东拼西凑去搞一本词典,就毫无用处,只能是‘劳民伤财’。但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又谈何容易!”[4]
徐:在编纂规范词典的目标确定之后,应如何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并做到像吕先生所说的那样有所创新、具有鲜明特色呢?关于这些问题,编委会有什么明确的规划吗?
李:为了落实我们新编的词典为汉语规范服务的方针,突出它的规范性,吕先生最终决定以“规范”冠名,并题写了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对语言进行规范,出台了不少规范标准,有的规范标准还进行了修订,新编词典认真贯彻这些标准就是首要的任务。关于语文的规范,王力先生说:“语言文字本来都是‘约定俗成’的东西;就‘两可’的情形来说,正用得‘约定俗成’。‘约定’应该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学术机关在语法书中,在词典中,在文字的写法上,都定出一些规则来,‘俗成’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大家觉得这样行得通而且说得过去,也就不再来翻案了。”[5](P253)王先生指出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规范,对于政府发布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国家尚未制定规范的分歧现象,则按“俗成”的标准处理。在必要时,《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还采用“提示”的方式加以引导,词典中这类提示有4000 多条。
词条收录是编纂词典首先遇到的问题。吕叔湘先生的态度很明确,一定只收普通话中的,特别是常用词和通用词;不能收方言词和已经不用的文言词,也不能收未进入普通词语中的科技术语词和外来词。这些原则虽然十分明确,但落实起来却要费些周折。比如,有的词语是从方言中进来的,它们难免会带有一些方言色彩,有人认为已属普通话词,有人却不承认。其他几类词同普通话的界限,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因此,我们开始就组织了一个选词小组,有胡明扬、陈松岑等教授参加。陈松岑同志还就规范词典收词中的一些问题,在北京大学中文系和外文系进行过调查。好在现在有信息处理技术,可以作词频统计和分布研究,与从前靠人工抄卡片凭感受选词不可同日而语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没有收方言词,但收有一些带有方言色彩的口语词,所以我们标注有〈口〉。这些都是基础方言中的词语,吕叔湘先生认为应对它们从宽,不要一律拒收。已经进入普通话口语的北方话词语,容易融入普通话中,可以丰富普通话的词汇。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注音,自然要以北京语音为标准,北京音有分歧的,一律以国家制定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为准,不过,《审音表》以外的标音也可能会产生分歧。比如,从方言中吸收的“唷”,不少词典注“yo”,实际上,普通话语音结构中并没有这个音节。也就是说,y 和o 不能直接相拼。从规范的观点来看,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怎么办?要改变这个一贯的注音显然会有阻力,但我们认为不破陈规,不能前进,于是决定如果它进入了普通话,就应改注普通话的读音。那么,普通话的读音是什么,胡明扬先生和编写组程荣等同志对此进行了实地调查。原来北京人重读是yāo,轻读是you,编委会决定改注北京实际读音。由此举一反三,凡是从方言中进入普通话的语言成分,一律要按普通话注音,如“拆烂污”的“拆”,我们就注chāi,不注cā。这也就有些与众不同了,但它更符合实际,也更符合规范的要求。方言成分进入普通话后,会受到普通话语音的制约,就应当按照普通话的读音来标注。
轻声和儿化是我们遵循规范原则大胆处理的一种尝试。普通话中的轻声和儿化与北京话应有所区别,它不可能像老北京人口中有那么多儿化和轻声词。我们多次讨论决定,凡是没有区别意义作用的轻声儿化词,就不标轻声儿化;可读轻声儿化亦可不读的,也一律不标。让群众在实践中逐步求得统一,否则轻声儿化词就太多了。如果规范词典标注了轻声儿化,人家不读就显得不规范,因此,应留有适当空间处理这类语音现象。实践证明,这样处理的效果是很好的,更便于普通话的推广。
就词形方面说,干扰我们语言规范使用的主要是异形词,如“案语、按语”“唯一、惟一、维一”等,同一个词不同人写法有异,让人不知怎么回事。在编写工作刚开始时,吕先生就要求规范词典中要对异形词进行规范。于是我们成立了一个研究组,以代表性工具书所选定的异形词为标准,共收集到现代汉语异形词1500 多组,经反复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初步规范了338 组常用的异形词。这就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作为国家规范标准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广大群众希望继续整理异形词,接着我们又接受了语委的任务,进行第二批异形词整理,与《咬文嚼字》等单位合作,研制了《第二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曾专门发文,要求新闻出版单位使用《第二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至今已试用多年。
由于字形的标准比较明确,有《简化字总表》《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等,后来国家又发布了《通用规范汉字表》,使汉字规范的标准更加完善。我们在词典中只对某些易用错或写错的字加以提示,以方便群众规范用字。此外,关于多音字的读音辨析,关于同/近义词的词义辨析等,根据语用实际,在相关条目的注释后,也采用“提示”的方式告知读者。
总之,《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国家已有规范标准的,务必认真全面贯彻;对没有规范标准的语言现象,则通过调查研究,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加以处理。
徐:您作为词典的主编,参与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历次编纂及修订工作。请问,与前三版相比,这次修订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词典需要随社会发展不断修订,与时俱进,吐故纳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自2004年出版以来,已经修订两次,出版了第2 版和第3 版。为适应社会交际需要,帮助读者规范使用语言,提高语文应用能力,此次是在第3 版基础上的修订再版,主要体现在“增”“删”“改”三个方面。
首先是增补词语及义项。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不断涌现,语言中相应地增加了一批新词语。此次修订增加了这类新词语,如“共享经济、顶层设计、弯道超车、新常态、申遗”等;增补了进入社会语文生活的科技词语以及新的元素用字,如“碳达峰、碳中和、云计算、移动支付”等。随着语言在社会交际中的使用,一些词语可能会增添新义项,或者是用法发生了改变。对于这些新出现的义项和用法,词典也进行了增补,如“秒”字增补了“借指极短的时间(多用作状语)”的义项,“刷”字添加了“以类似于‘刷’的动作进行某些信息的录入、输出和识别”的义项等。此外,为了帮助中小学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词典还增补了一些传统思想文化词语,如“见贤思齐”“文以载道”“满招损,谦受益”等。
其次是删除词语及义项。这次修订删除了一些过时或使用频率较低的词语,并删除了个别所谓见词明义、查阅价值不大的词语。这也是适应语言发展吐故纳新的需要。这些内容在4 版前言中都已作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再次是修改释义和例证。这次修订特别根据国家新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其他法律法规,对词典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有些词语的释义进行了订正。如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因此,我们便遵照《民法典》对“成年人”“扶养”“犯罪人”等条目进行了修改。同时,为了贴近语文教学,此次修订特意增加了部编本语文教材中某些文言字词读音和用法的提示。如“阿房宫”的“房”,用提示加以说明:“‘房’在‘阿房宫’中读pánɡ”。考虑到语言生活中的某些实际情况,对“六”字后也加了提示:“‘六’字用于地名‘六安’(在安徽)、‘六合’(在江苏)等时,当地人读lù”等。这样既兼顾了语用实际,又保持了普通话的规范性。
徐:正如学界所评价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 版)在词语选择和释义上具有规范性、时代性、思想性、科学性等特色,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为此,想请您谈谈在这次修订中的收获和体会。
李:通过这次修订,我对词典编纂有了更深的体会,收获也很大。具体来说,主要有三点:
第一,《审音表》没有审订地名用字读音,地名读音的处理比较复杂,不是单凭“名从主人”的原则就可以解决的。有的地名用字,如“硊”,第3 版注音为ɡuì,《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辞海》等地名注音也都是ɡuì;而《新华字典》第12 版和《现代汉语词典》第7 版均注为huì。在多种权威性辞书注音分歧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进一步调查后再作决定。在《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包括地名“石硊”在内的11 家单位名称中,“硊”皆读huì;调查询问当地多家单位,huì 的读音也得到证实。于是我们最终把“硊”字改注为huì。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六”字头后加了提示,用于地名“六安”时,当地人读lù。这既说明了有人读lù 的原因,也没有要求人们都要读lù。
第二,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词语,需要及时依法修订,使词典释义更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比如“查抄”一词,第3 版释作:“清查并没收犯罪人的财产;搜查并没收违禁的物品。”需要注意的是,“查抄”的对象有很多都是尚未定性的涉案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不能随便称查抄对象为“犯罪人”,在法院依法判决前,只能叫“犯罪嫌疑人”或“涉案人”。这次修订把第3版中的“犯罪人”改为“涉案人员”,消除了与法律不一致的地方。
有些原来释义区别性不十分准确的法律用语,在新的法律、法规有了明确定义后,修订时则要求相关释义一律“依法”处理。如“扶养”“抚养”和“赡养”的相互关系,过去并没有说清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扶养”“抚养”“赡养”三个词具有明显区别和不同用法,明确了什么关系用“扶养”,什么关系用“抚养”,什么关系用“赡养”。我们便根据《民法典》,修订了释义,更换了例句,并对相关提示作了修改。
第三,语文词典中百科词条的收释,既不能偏离学科术语的内容,更要体现其语文性。百科词条的编写质量直接影响着词典的质量,语文词典必然要收录一部分已进入社会语文生活的百科性词语。一般情况下,语文词典收录的百科条目要占总收词量的20%左右。改革开放以来,新事物、新技术日新月异,新的发展形势为科技术语的普及和推广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编辑出版单位今后出版的有关书、刊、文献、资料,要求使用公布的名词。特别是各种工具书,应把是否使用已公布的规范名词,作为衡量该书质量的标准之一。”作为语言文字规范的引领者、实施者,语文词典理应在宣传、推广规范科技术语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现代词语系统中,不少词同时包含术语义和普通词义。就语文词典的释义而言,要注意厘清它作为术语的概念意义和语文生活中的一般词义。语文词典要特别重视这种“两性”词语的“语文性”,它们之所以被收入语文词典,正是因为这些词语具有不同于科学术语义的语文义。比如,在“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富饶美丽的国家”“大家都应努力为国家‘四化’作贡献”中,这里的“国家”均属于语文生活中的一般词义,而不是作为政治术语“国家”所定义的“阶级统治的工具”。用术语概念意义代替一般词义,在释义上是属于以偏概全,同时也是对语言的社会性关注不够的表现。
这次修订特别注意以往两性词语收释中所出现的缺漏。如“暴雨”“小雨”“中雨”“大雨”等词,既要介绍它们作为气象学名词的定义,更要交代其语文义。这次修订发现,“大雨”“大暴雨”等词语,第3版只有气象学上的术语词义,于是在修订中分别增加了它们的语文义,也使“暴雨”“小雨”“中雨”等的释义达到了系统的平衡。收录于语文词典中的两性词还有一种形式,即它们所指相同,而功能不同。如“噪音”和“噪声”,二者的词义相同或部分含义相同,从而构成不完全相等的异形词,术语义仅由其中一个词承担。“噪声”和“噪音”都可用作语文词,只有“噪声”才专门用作科技术语。
徐:李先生,《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委会已成立三十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也推出了第4 版。想请您就第4 版继承和创新方面的情况,谈谈个人的看法。
李:首先,就继承方面来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释义方式和方法。释义质量的高低是反映词典水平的重要标准,要做好释义工作,必须有科学的方法。王力先生很重视吸收古人释义的成果。他说:“先秦的人对于解释字义却往往是可以令人满意的。《论语》有一章是: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子贡所问的是终身可行的一个字(‘一言’即‘一字’),孔子把‘恕’字说给他之后,跟着就给他一个注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以多字释一字,正合于我们的理想字典的条件之一。《孟子》里还有更明显的例子: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梁惠王》下)咱们现在如果要解释这四个字,也不能比《孟子》说得更明白。”[6](P39)王先生说:“字典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令人彻底了解字的意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咱们该使咱们所下的注解不含糊,不神秘,不致令人发生误会。”[6](P38)
王力先生认为,要做好释义工作,编写出好的词典,必须有好的方法。他说:“中国有没有一部好字典?依我们看来,非但说不上好,连差强人意恐怕也还没有。《说文》一类的书,其可贵之处在于‘古’而不在于‘好’……近来各大书店每编一部字书或辞书也总要用几十个学者,费十年以上的功夫,而成绩之不满人意竟有如此者,这完全是因为缺乏方法。”[7](P32)对字典的释义,古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可以借鉴或直接采用的方法。王先生说,“除了不合理的方法需要批评的以外,我们所认为合理的方法,大概有下列五种”:“天然定义”“属中求别”“由反知正”“描写”和“譬况”[6](P39-43)。这五种方法,都是王先生从释义文献中总结出来的。正如他所说,现在世界上最好的字典,也通常采用这些方法,事实确实如此。如“譬况”法,现在的词典在解释颜色词“红”时,仍然是“像血一样的颜色”。许多释义也经常采用“描写法”和“属中求别法”。只是“由反知正”法一般不大用了,因为这种方法局限性较大,同时解释也不很准确。至于定义法,现在用得较多,除了天然的定义外,更多是对事物属性或特征的概括,可以说,在传统“定义法”的基础上又有了很大提高。
王力先生认为,还有两条释义时应当遵守的原则。一是释义必须高度概括。词典义项的分合以及义项多少,必须受语言事实和社会的制约。断代性的词典,描写的是一个时代的语义,一个时代一个词语义的多少必有极限。一个词担负的义项太多,上下文无法加以区别,就必然会影响语言的应用,因此,王力先生在《诗经词典》的序言中说:“同一时代,同一个词有五个以上的义项是可疑的(通假意义不在此例),有十个以上的义项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有的断代词典中,一个词有二十多个义项,显然不符合语言使用中上下文区别意义的要求。其中,有的义项可能是并不存在的,或者是随文释义、缺乏归纳概括所致。我们在注释中遇到类似问题时,就按王先生的教导去处理。比如“倒”,一般词典列有“倒嗓子、倒胃口、倒牙”等,这三个用例中的“倒”不能随文释义设立三个义项,把它们的词汇义概括起来就是:(人的某些器官)受到损伤或刺激致使功能变差。二是释义必须稳妥。王力先生特别强调:“语言是社会的产物,个人不能创造语言。如果解释一个词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只是一次见于某一部分或某一篇古文,这个解释就是不可信的。”[8](P204)因此,王先生告诫大家说:“我们编字典,一定不要好奇,不要标新立异,而要稳妥。新的见解除非有十分确凿的证据,否则就不要用。因为字典是为大家立个典范,好标新立异,以致采用错误的说法,影响就很不好。还是稳妥一些好。”[6](P56)当然,随着时代的前进和学术的发展,现在的释义方法更多,释义也更准确到位,如对词的义素、义位的深入分析,语料库和信息处理技术等辅助手段的不断更新。
其次,编词典一定要有历史主义观点,这涉及词典义项先后的排列以及义项之间的关系问题。王力先生在1945年提出编《理想的字典》的创议。先生认为,《理想的字典》对字义的处理首先要“明字义孳乳”,其次要“分时代先后”。先生指出:“无论是研究词汇史,还是编写字典,历史观点都应该是重要的指导思想、重要的原则。”[9](P119)“明字义孳乳”,也就是厘清字义间的引申发展关系,“本义最早,引申义次之,引申义的引申义又次之”[6](P66)。第二年,王先生又发表了《了一小字典初稿》,这是以现代汉语为对象的“普通字典”的样本[10](P78)。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王先生又重申了上述观点。他最不赞成词典里将词义引申关系错乱排列,主张词义排列应“分时代先后”,并以“江、河”两字为例加以说明,先生指出:“关于词义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能倒果为因。上边说了,有些词典认为江河原为一般的河流,后来变为专名,这就叫倒果为因。把词义的历史发展搞颠倒了。”[9](P121)“中国的历史太长了,每一个世纪总有许多新字、新义,如果把几千年的一切字和一切义,都毫无分别地排列着,就等于把历史的观念完全抹煞了。”[6](P56)这就说明,理清词义发展脉络,辨别词义引申关系和时代先后,是编好词典的重要工作。
王力先生为什么这么强调历史主义的观点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说明词义历史发展的脉络,让人们看到语言发展的历史过程,认识词义发展的规律;也才能使人们“以简驭繁”地掌握词义。语言中的词大多是多义的,但这些意义不是杂乱无章的,它们都是从本义经过引申甚至再引申产生出来的。按照历史发展来排列词义,自然就能看出它们的来龙去脉,可以科学地理解词义之间的关系,不必死记硬背它们的义项。比如,有人看了《三国演义》电视剧后,问为什么古代打仗用“合”来计量?明白了“合”的词义历史发展过程,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合”的本义是“关闭”,由“关闭”而引申出相互交接。冷兵器时代打仗,相互的兵器接触一次,也就是“一合”,所以大战一百余合,就是兵器交接了一百多次。因此,“合”作为打仗的计量词,也就顺理成章,我们很自然地就在理解的基础上牢牢记住了。同时,具有历史主义观点,还能科学地区分同形同音字。现在词典中的“白”字,一般分为两个字头,即“白1”和“白2”。为什么一个字要分列两个字头?主要是因为它们的词义各不相关,自成一个系统。也就是说,它们是同形同音字,而不是多义字。编词典时,要把字头分合的关系搞清楚,必须进行词义发展脉络的探索,只有理清了这种关系,才能分辨出某字下的多个义项是属于一个引申系统,还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引申系统。只有一个引申系统的义项,才能放在一个字头下;一个字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引申系统,那就要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字头。这是分列字头的科学依据。编字典时应当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即在字头的分合上要严格按是否有历史发展的引申关系来处理,如“标”字我们就分列为两个字头,“沉”字则分列为三个字头。可以说,王先生一贯重视对词义的产生、演变和发展的研究,在《王力文集》中经常能见到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明白词义的来龙去脉,对词义的注释和义项的建立、分合才有科学的根据。吕叔湘先生在悼念王力的文章中,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为了落实字义引申脉络关系,我们成立了以刘钧杰教授为主的专题研究组,用三年多时间终于基本解决了这一问题。该研究成果首先应用在《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中,成为该字典的主要创新之处,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日本讲谈社很快就购买了这部分知识产权。这是一项过去没有做过的工作,王力先生为此号召了很多年,由于难度大、任务重,一直没有进行。我们决定做这项工作时,吕叔湘先生也问我们,你们能有多大把握?我们回答说,根据现有资料可以理清三分之一以上的字义,如果组织力量专门研究,至少可以再搞清三分之一。吕先生马上问,剩下的三分之一怎么办?我们说,实在搞不清楚的就存疑,在字典引申义排列中用圆圈隔开。先生赞成这种不知为不知的态度,他认为“不强作解人”就好!并鼓励说“万事起头难,做比不做好”。实际上,最后只有极少量字的义项引申关系未能理清。我们还在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别出版了《八百汉字意义源流探索——〈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编写札记》和《常用汉字意义源流字典》,与大家一起分享。
再次,全面标注词性,便于群众应用,这是《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另一创新之处。我国通行的词典以前一般不标注词性,可见,这个问题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讨论标注词性时,吕叔湘先生就提醒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难度。过去标注词类的障碍,首先存在于操作的方法上。汉语中的一个词,如果孤零零地拿出来,往往不可能把它归入一个单一的语法功能类别中去。黎锦熙先生早年提出,汉语词类“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大概就是这个意思。《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接受过去的教训,按词的义项分别标注词性。每个义项是特定的使用单位,具体的词性必然体现在义项的语法功能上。如果一个词具有兼类的功能,它们也只能分别体现在不同的义项上。也就是说,每个义项的词性是单一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就是按照这种办法来标注词性的。当然,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词的全部兼类标出,我们只需标注常用的语法功能类别。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按照义项标注常用词类,将汉语词类所划分的知识和语用中判别词性的问题以词典的形式表示出来,方便读者理解词义,避免词性的误用,开启了现代汉语语文辞书全面标注词性的新时代。早年《现代汉语词典》编纂时,吕叔湘先生本来计划要标注词类,终因问题复杂,没有实施。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启动时,吕叔湘先生说明了当时未能标注的具体原因:一是当时研究不够成熟,把划分词性问题看得容易了,未能充分注意到没有形态标志的语言的特点;二是没有找到一种标注的好办法。我们认为,几十年来关于词性分类的研究已取得长足进步,尽管在具体问题上仍可能存在分歧,但总体上有了共识,如果按照义项标注,就有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吕先生鼓励说:万事开头难,再难的事总得有人做。我们经过反复实验,注意到词典的每个义项所属的词性是“单一的”,按照义项给这种特定的使用单位标注词性,则可以排除汉语中兼类词的干扰,使词类标注成为可能。中国训诂学会会长李建国教授认为:“《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这一做法,不但填补了汉语辞书编纂体例的空白,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汉语语法研究及其在辞书中的应用。其后,商务印书馆编纂出版的《应用汉语词典》的字词全部标注词性,社科院语言所在最新修订版《现汉》中也开始标注词性,就都是对《规范词典》这一做法的积极回应。可以断言,自今而后,语文辞书标注词性的做法,将会逐步形成风气,成为定式。”[11]我们之所以敢于这样做,除了吕叔湘先生的指导外,还离不开胡明扬、张斌等先生的具体帮助,他们都是对汉语词的分类有深入研究的知名学者。胡先生说,不要怕错,只要把同样的语言现象归入一类,区别开,就错不到哪里去。在标注词性开始时,著名语言学家宋玉柱和高更生教授,则为我们捏了一把汗,提醒我们这是去闯地雷阵,但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却是大力支持的。词性标注的成功,应是大家共同辛勤劳动的成果!
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确实是一项宏大厚重的文化工程,它的编纂出版具有开辟风气、锐意创新的意义,反映了中国辞书编纂的一大进步,为建设辞书强国与语文教育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作为一位长期从事词典编纂工作的主持者、出版人,请介绍一下您的词典编纂团队是如何成功运作的。
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词典编纂的主体模式是: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人员由组织部门调。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纂的运作模式则是全新的,团队人员基本是志愿参加的退休教师、教授,经费上也没有国家的拨款。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是通过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来获得高效率、高效益,《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编纂运作是符合这个特点的,主要是想闯一条编纂辞书的新路。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团结一大批教授、专家和其他辞书工作者合作共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聪明才智发挥出来,使编写组成为一个洋溢着团结奋进精神的集体。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最初立项时,我还在语文出版社任社长,为编写组提供了启动资金,使编纂工作能够正常运转。自1995年我退休之后,由于种种原因,编纂工作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经济时期由财政部门拨款、行政单位统一调配人力的运作模式已很难维系,只有另辟路径,编纂工作方可起死回生。于是编写组毅然改变过去的思路,采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作模式,以书养书,滚动发展。我们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字头部分编为《现代汉语规范字典》先行出版,以便获得资金,作为继续编纂的经费;同时,充分吸收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筛选新的编纂项目,进一步提高编写的质量。人员配置和使用则采取面向社会聘请、自愿参加的方式,依靠集体的智慧才能,各尽其能,开展工作。其间陆续出版的《小学生规范字典》《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中学生规范词典》等系列规范辞书,都是这种滚动运作模式的初期产物。实践证明,这种以书养书的滚动经营模式是成功的,系列规范辞书的编纂出版不仅丰富了编纂经验,培养了编研人才,而且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从而为市场经济下的辞书编纂闯出了一条新路。
如果要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编纂团队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的话,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条:
首先,要确立一个为之奋斗的大目标,以召集志同道合者共同从事这一事业。编写组以促进国家语文规范为目标,以编纂规范辞书为手段,聘请到不少愿意为此作贡献的专家学者。编写组在经济困难时,除了供给吃饭之外,其他费用则全靠成员自己的退休金来维持。由于大方向明确,项目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大家工作、生活虽然艰苦,但人人都奋进不息。很多成员都表示,编写组为发挥自己余热和聪明才智搭建了一个大舞台,创造了实现个人愿望的条件。
其次,要建立一种适合当代这类特殊群体的组织管理方式。到编写组工作的很多同志,在单位都是受到重视的骨干、学有专长的名家,名利对他们并不太重要,但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切磋、工作和谐。编写组在学术上和工作中都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群体智慧,发挥个人特长,但一经形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成员更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知人善任,唯才所宜,使大家心情舒畅,让每一个成员都能感受到编写集体的温暖。我们牢记吕叔湘先生的遗教,编词典要集体一起干,否则体例都很难统一。我们三十年来一直实行“三同”(同吃食堂饭、同住办公室、同在一起工作)。有人戏称我们是“另类”,但大家抛家舍业,心甘情愿。
再次,合理分配报酬也是维持团队成功运作的必要措施。报酬既是物质财富,但更重要的是对个人劳动的尊重和承认。《出版人》杂志曾发表过一篇记者采访专稿,赞扬了我们工作的热情和成果,但最后预言凡集体编书没有不因署名和稿费闹矛盾的,并断言我们也会这样。所幸的是,三十年来,编写组还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实行的是大致平等、略有区别的分配原则,以在编写组工作的时间和工作数量与质量为分配的标准,每月以劳务费形式发给大家,不与所参加的具体项目挂钩,因为每个人的工作都是由编写组统一安排的。
最后,再补充一下,我后半生能与辞书结缘,既是一件幸事,也是一件乐事。特别是退休近三十年来,能继承弘扬王力、吕叔湘等师辈们的辞书思想,把他们想做而未做的事逐步付诸实践,能和一大批志同道合的朋友愉快地工作,先后编出三十多种词典、字典以及学术研究文集,为国家的语文规范化贡献了余热,使晚年生活非常充实愉快。工作虽苦,但乐亦在其中!今年5月1日,我在《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谈辞书编纂的艰辛和愉悦,抒发的就是这种感慨。我当初选择词典工作是正确的。
我国辞书事业有着悠久的历史。西方认定“荷马史诗难字表”是世界最早的词典雏形,实际上,我国的词典《尔雅》比它早200 多年,成书于公元前200年左右。盛世编典,正是如此。从清末开始,我国遭受列强的侵略,国弱民穷,再加上闭关锁国,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大滞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辞书事业的落后自是不可避免的。在全国人民奋发努力实现“中国梦”的今天,可以预期,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辞书小国(当时能拿出手的只有一本《新华字典》),已逐步进入辞书大国,现在我国年均出版辞书众多。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候,我国必将从辞书大国迈入辞书强国之列,王力先生所希望的那种供外国人学汉语的世界水平的好词典亦必将问世,成为实现“中国梦”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