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玲
摘 要:蕴含着深厚文化根基的汉族民间舞蹈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人物角色形象,其中丑角形象更是存在于多种汉族民间舞蹈之中,有着自身鲜明的人物个性和独特的动作表现方式。丑角形象扩大了中国民间舞的美学内涵,具有丰富的审美价值。本文将在美学视角下,以“丑角形象”为探讨中心,追溯“丑”的艺术形象存在本体,并对汉族民间舞中的典型“丑角”形象进行分析,以探讨中国汉族民间舞中“丑角”形象的美学价值。
关键词:美学价值;丑角;形象;民间舞
一、汉族民间舞中的丑角形象
汉族民间舞源于中国“草根”社会本身,人民的日常生活构成舞蹈表达的重要内容。民间舞要表达的就是普遍存在于地方性的真实生活,民间是活生生的,它可以包容一切不论是美的还是丑的。美的典雅和丑的诙谐,构成了阴阳的平衡。如果说主流社会的话语是严肃被限制的、秩序而官方的;那么民间的话语就是讽刺且愉悦、私人且自由的。民间舞不同于高度抽离出来的艺术化了的舞蹈作品,它归根结底是生活的、立体的、叙事的、功能的且同样是审丑的。在如今“美的准则”的潮流下,少有人关注民间的生活中的关于“丑”的艺术,但这些被遗忘了的话语,这些自民间而提炼带有意味的典型形象,不可否认的具有着巨大的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
(一)“丑角形象”的来源
“丑角“是中国戏曲的一种程序化的角色行当,但这一角色形象也同样广泛存在于各类民间舞之中,包括秧歌、地花鼓等。这是由于许多民间艺术自发生起就是以综合性的方式进行呈现,集说、唱、舞等各种艺术形式为一体,这些民间艺术在某种意义上也算作是戏曲艺术的前身。比如说湖南省的传统舞蹈南县地花鼓,就是南县人民在劳动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它从民间山歌、小调和劳动号子的基础上演化而来,湖南的长沙花鼓戏就是在这种地花鼓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
丑角艺术形象的创作来自生活,大都是对生活中的实人实事进行艺术再创作,以虚构手法进行人物典型的提炼,不局限于某个具体人物,而是代表某一社会层面人群的言谈和心理。民间艺术表现的丑角形象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用’丑”来赞美朴实淳厚、心地善良的平民百姓,或是用来歌颂忧国忧民的下层官员以及为民除害的英雄豪杰,通过夸张的动作和表情, 以及嬉笑怒骂的语言来展现人生百态, 让观众发笑的同时引人思考。
(二)汉族民间舞中“丑角形象”
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民间舞也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重要构成部分。每一种汉族民间舞都有着自己的艺术特征,即使同样的舞种,不同地区也有着不同的表演形式,比如秧歌有东北秧歌、山东秧歌等;花灯则有云南花灯、四川花灯等等。在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汉族民间舞蹈里都广泛包含着丰富的“丑角”形象,例如在秧歌中的出镜率出较高的丑角人物有:傻公子、丑婆、丑女和蛮婆等,花灯中包含的丑角形象有瞎子、老丑、骗子等等。且由于地域环境的不同,叫法不一,比如北京的地秧歌中丑角的名称为老卖婆;山东鼓子秧歌中叫做赃官、傻妮、丑婆;而陕北的跑驴中叫做傻柱子等等。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都带有丑的属性,他们的出场都是带着极不协调的动作、笨拙傻气的动作、挤眉弄眼的神情以及近俗调情的内容,却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审美价值。
民间舞蹈艺术中,美与丑并不是一对全然对立的关系。一方面,表现丑更有利于表现美。首先,作为对立的双方, 在与丑的对比中, 美才更显得美,比如说在具有相同美学意识的东北二人转以及胶州秧歌等汉族民间舞蹈艺术中,都具有共同的角色——丑角和旦角,在丑角形象一些滑稽夸张的动作对比下,愈发能够凸显出旦角形象的优美细腻。其次,作为统一的存在, 人无完人,美的事物和人物因为有缺陷和不足, 才更为真实,才不会造成“假大空”的现象。在民间舞蹈中,旦角被认为是美的化身、神的替身,而丑角則是快乐的象征。将滑稽丑陋的元素集中体现在丑角这一形象中,既可以使旦丑角界限更为清晰,又可以使民间真实的甚至是丑陋的事物找到合适的载体得以体现。另一方面,丑角本身就有着其独特的审美意义:丑角的人物个性、动作表现方式经过艺术加工后同样构成美感,有些现象, 如残缺、怪诞、奇异、惊悚、拙朴等, 会引起观赏者的兴趣, 产生特殊的美感。
二、丑及丑角艺术
如何对待丑是艺术无法回避的问题,因为生活中既有美的事物、人物, 也有丑的事物和人物,真善美与假恶丑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蒋孔阳先生在他的《美学新论》中说:“审丑历来都是人们审美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 历来的文学艺术都有表现奇丑怪异的杰作”。艺术要全面的表现生活, 就必须将美的和丑的事物和人物一起表现。生活中“丑”的东西,经过艺术家的能动性加工,以一种审美性在艺术作品中体现出来,事物本身“丑“的性质并没有变,但是作为艺术形象它本身就已经具有了审美意义。
艺术的“丑”并不是单纯的丑陋、恶俗、无耻、怪诞,而是属于美学范畴的, 是奇异、奇趣、奇特和张扬个性等概念, 艺术的“丑”一直存在于艺术历史之中, 不论东方或者西方。中国原始神话中塑造的盘古、伏羲、女娲、共工等这些神与英雄, 并没有完美和光鲜的外表特征,比如说饕餮就是一种极其丑怪凶残而又狰狞恐怖的变形动物, 统治者却用这种狰狞、猛厉、恐怖的兽面形象来象征自己的威严与力量,李泽厚曾用“狞厉的美”来概括美丑合一的这一特点。在西方美学史上的古典时代,丑被看成是对美的否定,是美学对现实的逆向评价,自古希腊以来,西方一直沉迷于美的梦幻中,“未经理想化的丑”,不能在艺术或审美领域里 “单独存在”。直至近现代以来, “丑”作为一个美学范畴在西方美学中才得以独立并不断强化, 而且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美元素在文学以及艺术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
丑”作为一个审美元素被自觉运用的典型表现就是“丑角”在艺术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明显变化。丑角作为一类独特的艺术形象,它的主要作用不仅限于娱乐与讽刺的喜剧性剧场功能,丑角已经超越了滑稽取乐的简单欣赏层次, 而更在于进入一种讽刺泄愤的深层审美阶段。真正的艺术“审丑”,是深层次地发掘貌似“丑陋”或“丑恶”现象背后的内在缘由,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是刨开“坏种们的祖坟”,让观众们对之发出会心的微笑。汉族民间舞蹈中大量外形动作滑稽而具有内在精神力量的形象,加深了中国民间舞的美学价值,具有丰富的审美内涵。
三、“丑角形象”的美学价值
在美学中,丑是一个独特的艺术现象。大家都认为艺术是美的集中体现,但并不是说艺术只能表现生活中美好的事物。艺术家对丑恶的揭露和否定,同样具有美学价值和审美作用。
(一)以丑启善, 引发对美的追求
善作为人类生存的最高价值, 可以通过直接的肯定的方式达到, 亦可通过间接的否定途径完成。人们只有看清了生活周围的丑,才能知道什么是美,才能正面进行思考,化丑为美。艺术地表现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社会现实,感受社会现实的黑暗、腐朽面,从而为改造社会现实朝美的方向发展而努力。
故而艺术家于生活中取材,通过观察、分析,深刻的认识并揭示其本质以及其背后隐藏的社会意义,塑造典型的社会环境或典型人物,充分彰显现实,以丑启善, 引发人们对美的追求。在汉族民间舞蹈中的“丑角”,通过滑稽的外表装扮,比如在脸颊上画上白点,或将全脸抹黑,与穿红戴绿、满脸娇羞的“旦角”形成鲜明对比。 以逗塑丑,以丑为美,通过诙谐滑稽的表演方式,将全场的气氛烘托至最高点。塑造出的形象丰满且真实,表演得轻松自然恰到好处, 使人们观看的过程中深刻的认识到存在于生活周围的不合理的丑现象, 唤起人们对丑的憎恶以及引发对美的追求,产生一种特殊方式的美感效应。这时“丑角”不再丑,从而真正地展现出“丑角”的美学价值,更好地引发人们对于美的追求。
(二)以丑显真,张扬生命自由的本质
俗语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艺术亦是如此。历代优秀的艺术作品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往往都会丑中寓美,美中寓丑,使得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更具真实性。美的创作中不可缺少丑的描述,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真实性,才能引起人们情感上的共鸣,体现艺术创作的意义和价值。
“丑”在中国美学和艺术当中有着一种独特地位。道家美学对“丑”与“美”的关系就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道家认为,作为宇宙本体的“道”是最高的、绝对的美,具体有形的、现象界的物象的丑与美则不仅是相对的,而且在本质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都是“道”的外化,這就是所谓“齐美丑”的思想。“齐美丑”的实质是要人们无心于形之美丑而超越于形之美丑,达到“德有所长,而形有所忘”的境界。所以庄子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善用一批极其丑陋的人物来阐释他的人生哲学,让人们通过丑来体悟“无为”的高妙与“道”的韵味,以张扬生命自由的本质。
(三)角度独到,丰富艺术的表现途径
汉族民间舞以独到的角度去塑造角色,在这种彰显真实的人物的同时,丰富了民间舞蹈艺术的表现途径。丑在审美领域中有其独特的价值,它不仅能彰显现实,真切的写出社会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而且对于丰富艺术表达样式和美的衬托有它独到的一面。从艺术审美角度研究丑、描写丑、欣赏丑,不拘泥于一种形态,看到丑的多方面内涵,塑造出一种典型的反面形象,运用化丑为美的艺术途径, 使人在轻松愉悦的状态下,审视丑,从丑本身所具备的恐怖沉重中逃离,并形成对美的强烈的追求,使人对美发出由内而外的呼唤,以这样的心情表现出来的丑或许有着单独对美的描述所达不到的效果。
综上所述,“丑角”以夸张的表演手法,传达出草根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形成了不同的审美特征,以诙谐、幽默、滑稽的表演形式穿插其中,形成特殊的艺术美,加强了汉族民间舞蹈的情感色彩,时刻反映出人民积极乐观和善于变通的生活态度。丑在审美领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它既是艺术表现中的一部分,也真实地反映着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 研究丑的美学意义,可以通过艺术的手法,化丑为美,帮助人们认识丑,鉴赏丑,同时衬托美,突出美,将人们带入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这无论在艺术理论上,还是艺术实践上都具有不可低估的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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