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华悦
春秋战国时期《仪礼》有言: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无母者,父命妾曰:女(汝)以为子。命子曰,女(汝)以为母。
啥意思?首先,谁能当“慈母”?书中规定,是“妾之无子”。谁能当“子”?必须是“妾子无母者”,也就是妾生的儿子,但母亲不幸去世。稍一梳理,便可明了。有一妾,生了一儿子,但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不幸离世。怎么办?于是,将这稚子托付给另一个地位同样为妾的女子抚养。这么一来,这位“养母”,才能称得上是“慈母”。
这么说来,至少在春秋战国及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慈母”可不是人人都能当的。要当慈母,不能是妻,只能是妾;這妾,还得是自己养不出儿子;恰好,另一个妾生了儿子,但无力抚养就离世。种种条件加起来,才能“培养”出一个合乎《仪礼》规定的“慈母”。
照这个理解,这“慈母”,其实就是“后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