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伟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来宾,546199)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1]理论界和教育界在培育当代大学生马克思主义信仰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然而,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而言,如何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以下简称德法课)的教学中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还存在较大探讨空间和教学实践思考。本文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视域为着眼点,探究德法课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原则、方法和路径。
德法课中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不是简单机械在授课内容上增设马克思主义信仰相关内容,而是一种理想信念的全面融入。全面融入是指在综合研究和掌握德法课的教学内容、教学大纲、实践方案,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内涵,以及两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自觉融入的原则,构建有效的融入方法,实现创新的融入路径,将理想信念教育全面融入德法课教学的全过程,其核心是培养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法治观的行动力。
由于德法课在课程标准、课程目标、课程大纲、课程内容等方面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较大差异,因此,德法课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应遵循主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实践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是指明确德法课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的主体,并通过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进一步巩固这一主体地位,以此实现德法课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时代新人的课程目标。德法课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思想政治工作的继承和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是思想政治工作面向新时代“变”与“不变”的历史必然。[2]守正就是不偏离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引领;创新就是在遵循德法课教学规律基础上大胆改革、推陈出新。只有坚持守正创新,德法课和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才能真正实现耦合,最终引导学生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科学方法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整体性原则是全面融入的集中体现,具体是指用整体观和系统论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指导融入活动的科学性,实现教育整体性的目标和学生核心素养的整体性发展。从融入过程的整体性来看,这种融入包括融入课程标准、教材教辅、课堂教学、教学评价、教学反思、实践教学等环节。从融入方法的整体性来看,这种融入包括融入备课方法、评课方法、教学方法、实践方法等形式。
启发性原则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有意识地通过价值引领、价值示范、价值践行及价值回归等教育手段,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思辨能力,给学生以思维共振、价值熏陶、规律认知,让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实践性原则指德法课通过教学活动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必须摆脱主观论、空想论的逻辑路径,最终落实在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法治观分析信仰问题、解决价值问题上。实践性教学常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难点[3],没有实践性原则,主体性、整体性原则的性质就会发生转变,甚至被误用。没有实践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就会变成形而上的空想,甚至犯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更无法指导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德法课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内在地要求德法课除了创新教学方式和方法、融合运用多媒体教育技术、增强课堂教学研讨互动,还应选择符合德法课性质、教学目标与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特征的教学方法,以此切实促进学生践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法治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在德法课中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的备课方法总体分为显性内容和隐性内容两种方法。
1.显性内容备课法
显性内容备课法具体是指凸显德法课教材中显性崇高理想信念内容的备课方法,如第二章第一节中“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和第二节中“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等教学内容。这部分内容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和方法,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理想信念的内涵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革命性、实践性及持久性等。
2.隐性内容备课法
隐性内容备课法具体是指蕴含在德法课教材中隐性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内容。这部分内容是需要教师运用抽象和具体的辩证方法,根据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及法治观去挖掘的内容。根据具体内容,隐性内容备课有两种方式,即新增和补充。
新增是指依据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及法治观,在某些表面看起来与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无关的章节,新增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内容。例如,教师在“绪论”第一节可引导学生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从而引导学生理解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具有科学性;在第一章第三节可新增“对立统一规律”的教学内容,第二章第二节可新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传播和发展”等教学内容。
补充是指教师在讲授某些价值观、道德观时,补充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相关内容。教师在第四章第三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补充“价值创造、价值选择和价值实现”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第五章第一节“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可补充“价值理想与人生境界”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内容。
新增方式的核心要义是在没有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内容的情况下,根据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需要,由教师创新拓展并融入相关理论。补充方式的核心要义是在既有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内容上,丰富与之相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主要包括历史回顾比较法和情境模拟分析教学法。
1.历史回顾比较法
历史回顾比较法是指在德法课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结合具体课堂教学情境,深入挖掘马克思主义在不同历史时期和背景下的内生逻辑、传播路径、发展过程、民众认知、中国化的当代价值的教学方法,旨在帮助学生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树立崇高理想信念,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2.情境模拟分析法
思想道德和法治素养源自现实生活中良好道德品行的养成,又高于生活,旨在指导和约束学生实践行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从丰富的现实生活案例中引导学生学习和体会崇高理想信念与实践行动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这就要求教师有目的地创设生动活泼的具有一定情感和价值色彩的情境,形成课堂“情境现场”,以引起学生一定的情感体验和价值判断,进而帮助学生理解崇高理想信念的价值意蕴,并使学生的逻辑思维方式得到发展。这就是课堂情境教学法在德法课上的应用方式。教师应破除根深蒂固的“说教”模式,让“参与式”教学过程真正达到全员参与的目的。[4]在特定的课堂情境教学中学习马克思主义信仰,能够更好地突破传统道德说教的束缚。这种方法还具有表现形式灵活的特点,课堂小游戏、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经典诵读、视频再现、小组辩论等都可以被用于开展教学活动。
1.话语权分析法
当前社会生活中蕴含着形态复杂的话语表达和话语实践,这些话语表达和话语实践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意蕴,在其实践功能上凸显了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演变、争夺和生成。这些凸显价值指向和价值利益的话语表达和话语实践是由话语主题(说什么)、话语主体(谁在说、向谁说)、话语载体(怎么说)等要素融合而成的话语体系。有些话语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表达,有些则不是。大学生要在德法课上学会运用话语权分析法对话语内容进行鉴别和批判。话语权分析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方法,对当代社会各种话语表达和话语实践中潜藏的价值指向进行剖析和批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学生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思想观念,外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是将主流意识变为个人意识、不断提高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在多元文化思潮碰撞交锋中实现守正创新的基础。[5]在批判分析中摒弃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素,剖析其中的错误价值逻辑与根源,有利于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从而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2.践行科学信仰“四真法”
对科学信仰的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最终必然体现和落实到人的实践行动上。因此,对德法课而言,真正树立并努力践行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四真法”就是让大学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只有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学生才能辨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区别,实现科学信仰的入脑入心,从而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第一,真学。马克思主义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其对改造人的主客观世界具有科学指导意义。学生只有做到真学马克思主义,才能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要义,科学地分辨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第二,真懂。检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效果的关键在于是否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基本立场和精神内核,是否真懂马克思主义。学生只有真正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和方法,才能真正感悟马克思主义信仰,从而提高学习德法课的热情和实效。第三,真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在于其科学性、革命性、人民性、发展性和实践性。其中,科学性是学生真信的基础,革命性则是科学性的必然要求,两者相辅相成。因此,只有真信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将理想信念和青春实践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建设。第四,真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学以致用,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认同,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课程标准是规定一门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因此,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融入德法课就要明确与之匹配的课程标准,这主要涉及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理念三个方面。
1.教学目标
某种意义上讲,德法课是学生提高思想认知、培育道德修养、发展和践行崇高理想信念的关键思政课程。因此,高校应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有机融入德法课教学目标,具体体现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观和法治观,具备辩证分析和解决理想信念问题的能力,以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努力奋斗的能力。
2.教学内容
高校应将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的理论渊源、基本内涵、主要体系等内容纳入整体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一方面,重点凸显德法课教材中蕴含的显性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法治观内容。另一方面,充分挖掘德法课教材中隐性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内容。例如:教师可以在绪论第二节“新时代呼唤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引导学生做到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第二章第二节“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可以拓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革命性、人民性、实践性、发展性;第三章第一节让学生深入理解并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本质、主体、形式和途径的论述;第五章第一节可以补充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当代价值内容;第六章第四节可以补充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形成演化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
3.教学理念
德法课旨在培养和塑造学生人格,引导学生在课堂交流互动、阅读分享、体验感悟中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从现实维度而言,教师要阐明马克思主义信仰中的“现实的幸福生活”,以及所揭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一定会到来的真实存在。[6]
第一,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教学理念。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在本质内涵、核心要义、思想方法等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根源,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在指导解决中国问题时的中国式运用。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充分运用案例研讨、经典阅读、情境模拟、角色扮演等方法,引导学生在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思想认同,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掌握。
第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教学理念。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作为最终的道德追求,着眼于全人类的利益。马克思主义道德观总体表现为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就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补足精神之“钙”,筑牢理想信念,启发学生从百年党史奋斗路看坚定理想信念的磅礴伟力;守公德,就是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引导学生自觉从时代楷模、优秀共产党员的身上深刻理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严私德,就是引导学生崇尚奉献社会、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等职业道德,培养学生践行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勤俭持家等家庭美德,倡导学生养成勤劳善良、明礼遵纪、自强自律等个人品德。
德法课肩负着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任,需要引导学生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树立崇高理想信念,践行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和法治观。教师的行为示范等都对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重塑阶段的学生具有导向和榜样效应。因此,教师应是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传播者、忠诚践行者,需具有努力践行人民至上、忠诚担当、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
1.践行人民至上价值
倡导人民中心思想,践行人民至上价值。教师应树立人民至上的教学中心思想,激励每一名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情怀,将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道德观和法治观全面融入课堂教学。一方面,教师要做人民的教师,坚守正确人生理想,坚守人民教育事业,要做到心中装有国家、民族和人民,意识到自身肩负的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教师要身先示范,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扬善抑恶、诚信友爱,用新时代师德影响、教化学生。
2.践行忠诚担当价值
坚定崇高理想信念,践行忠诚担当价值。“对党忠诚,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7]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追求远大理想、牢记使命担当就必须始终对党忠诚。这就要求教师做到知行合一,在实践中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争创一流成果,不断增强学生对党的信仰和信心。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立德树人使命担当,抒写忠诚誓言。
3.践行公道正派价值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公道正派价值。教师应坚持公道正派教学原则,使每一名学生都能有回答问题、提出看法和质疑的机会,引导学生养成正派的学习作风,公道做事、正派做人,营造良好的课程生态。第一,评价公道正派。教师要确保学生不因学习基础、性别、身份包括民族、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而受到差别对待,公道正派地评价每一名学生的课堂表现。第二,考核公道正派。教师要确保学生能够享有均等机会参加课程考核和实践活动,并得到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
教育评价是德法课重要的教育环节之一,其本身就是信仰的价值追问和判断的一部分。信仰的本质是价值问题,是对价值的最高追问。这种价值追问和判断过程能够较为直接地体现评价者的信仰。教育评价具体体现在对课程、学生、教师、学校的评价上,而“公正、平等、科学、民主”是教育评价最本质的价值标准。
1.科学的教育评价
科学性是教育评价的前提和基础。学生评价必须树立科学理念。一方面,应确保学生评价指标的制订是科学的。评价指标具有很强的导向性,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其根本目的是推动教育评价改革朝正确方向发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因此,高校应注意坚持系统思维和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教育评价的多元化和专业化,加强教育评价方法和工具创新以及科学使用教育评价结果等问题。另一方面,应注意教师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高校要着力提升学生评价教师理念形成、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学会用辩证眼光看到教学评价每个环节,最大限度地确保学生评价的科学和公平。
2.公正性的教育评价
公正性是教育评价的灵魂和生命。一方面,学生评价应是公正的。第一,要确保教育评价的目标是公正的。高校要在教育目标清晰的前提下,提高目标切中率,确保教育评价的起点公正。同一个班级学生在知识结构、基础能力、认知局限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可能所有学生走同样成才发展路径。第二,高校要实行分层评价,以动态、多元化的评价指标引导学生体悟公正性。另一方面,教师评价也必须是公正的。教师评价在程序上应做到公正,避免主观认识误区和心理偏见,实现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的公开。对此,高校应采用多种评价形式,如自评、学生评、同行评、教学督导评、社会评等,确保教师评价的公正性。此外,为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高校应着力建立一套公正高效、可操作性强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
在德法课教学中全面融入马克思主义信仰教育,对培养担当民族复习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种全面融入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马克思主义价值论原理分析和解决信仰问题的能力,自觉做到知行合一。它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自觉克服简单说教,切合主流价值观培育目标,基于特定信仰情境,有意识地主动创设信仰追问,遵循科学的融入原则,注重由点及面的融入方法,讲究全面协调的融入路径,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内容,促使学生在解决现实信仰困惑中感受和掌握真理的力量,提高自己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反思问题的核心能力,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