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振东 张紫璇
【摘 要】 研究型审计是现今审计实务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首先对研究型审计进行了理论分析,认为研究型审计强调以研究的思路方法开展审计,基本出发点是创造更高审计价值,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次文章构建了研究型审计的理论分析框架,发现研究型审计需要深入解构财政财务收支与治理主体提供治理服务的逻辑关系,将监督财政财务收支与监督治理主体履职和提供国家治理服务结合起来,需要关注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地方治理的审计监督需求以及审计自身演化发展。最后从转变审计战略监督的审计新理念、探索中国特色的制度基础国家审计模式、探索“权力—制度—行为”审计发现问题的分析思路,以及探索监督合力的研究型审计作用发挥新方式等方面对研究型审计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 国家治理现代化; 研究型审计; 审计创新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2)06-0118-07
一、引言
研究型审计是伴随审计监督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展,地位和作用逐步提升,审计监督宏观性、系统性以及对审计人员科学思维要求提高等出现的审计实践探索[ 1-2 ]。2021年1月,《审计署关于印发全国审计机关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审政研究发〔2021〕6号)正式提出“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研究型审计成为现今审计实务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3-5 ]。综观现有研究,虽对研究型审计的广义理解大致相同,即认为研究型审计就是在审计中更加注重分析研究,但尚未有公认或确定的研究型审计定义及研究型审计实施思路或模式,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型审计理论。究其原因,在于没有深入分析研究型审计的国家治理背景及其内涵等基本理论问题。
审计的过程其实也是调查研究的过程[ 1 ],审计的过程、审计报告、专项审计信息,以及综合多个审计项目成果的专题报告等都体现了审计和审计工作就是研究[ 3 ]。我国恢复重建审计制度以来,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发展道路和审计事业,长期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工作方针,本质上就体现了研究型审计的实践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定位、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监督的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审计常态化经济体检等审计职责任务、环境、条件、发展创新,对开展研究型审计提出迫切要求。对研究型审计进行学理分析,厘清其内涵,推动研究型审计开展,对丰富审计理论和推进审计更好服务国家治理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型审计的理论分析
审计是一种社会建构活动(socially-constructed activity),社会、政治和经济力量影响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6 ]。国家审计,一方面利用社会资源,另一方面作为工具资源被社会利用,由此形成审计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国家治理领域实践活动密不可分的联系。审计需求、审计价值虽不是审计实践活动本身,却是联系审计“内部与外部关系”的纽带。综观世界,各国审计致力于围绕审计需求,创造更高国家治理服务价值,拓展审计内容、创新审计业务,而正是将审计嵌入社会活动创造更高价值,世界各国审计才取得长足发展[ 7-8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最高审计机关更是达成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尋求审计事业更大发展的共识①。
西方国家权力制衡下的审计制度,是将审计作为立法权下属、独立于行政权之外运行的制约行政权的工具,其审计监督更多的是依照法律或国会要求进行例行的、程序的、形式的检查。我国审计是国家监督权制度化安排的一个组成部分,嵌入在各级各单位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治理活动或过程之中,针对具体环境或组织的决策、执行进行监督;其主要任务是监督财经法律法规、上级经济决策和本级经济决策执行,发挥经济体检作用,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我国审计制度恢复重建之初,实务和理论界即明确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发展道路的方向和要求[ 9 ]。审计事业发展过程中,审计机关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政府廉洁依法行政、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监督范围逐渐从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领域,监督内容逐渐从财政财务收支深入到权力运行,服务对象逐渐从政府和行政管理延伸到政治和党的建设,审计也从最早的经济监督作用拓展到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经济体检作用,监督领域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等国家治理各个领域(见图1)。审计发展的重要经验包括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和思考审计[ 10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推进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需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完善资源配置,重塑发展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从根本上说,推动高质量发展,依靠政策制度执行权、经济活动规制权、资源决策权等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各种经济权力安全有效运行,需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审计是国家所有者享有的监督权[ 11 ],监督范围涵盖国家经济社会宏观发展、地区行业经济中观运行、单位组织微观经营管理,以及领导干部权力运用、自然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等[ 12 ],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审计提出了新要求,审计要基于高质量发展的不同目标任务及其面对的现实约束和问题,在客观的环境中针对决策和执行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发现和揭示问题,又要解决问题和防范风险;既要揭示微观问题,又要开展从微观到宏观的分析,以厘清问题或风险深层次的内在规律和原因。特别是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宏观层面提出改善管理和深化改革的建议,预警和防范风险,发挥经济体检作用。
现有文献对研究型审计的内涵在狭义上理解不同,如丁仁立[ 2 ]认为,研究型审计是在审计项目中嫁接课题研究模式,把项目当成课题进行调研,对涉及项目的有关重点、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结合审计情况开展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最后形成层次较高、影响较大的审计调研成果。而许芷浩和胡友良[ 4 ]认为,从狭义上讲,研究型审计是在完成审计项目特别是重大审计项目任务过程中嵌入专题理论研究,把促进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作为重要内容和目标的审计工作模式。但达成共识的是,如何提高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价值是研究型审计的根本问题和特征。典型观点如孙夏赋[ 3 ]认为,开展研究型审计要加大问题产生原因分析力度,审计成果需要研究加以开发利用。综上可以将研究型审计归纳为强调以研究的思路、方法开展审计监督,基本出发点是创造更高审计价值,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以及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审计环境和经济活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发展,被审计单位承担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职责等不断发生变化,审计监督的政治性、政策性、精准性要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审计监督地位和功能的转变,也要求运用越来越多的非财经法规标准、政治性标准等不确定标准,展开适宜的审计评价,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等。同时,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创新日益增多、经济领域内的违规违纪手段不断变化、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被审计单位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等对审计监督提出更高要求。审计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价值,逐渐引起实务和理论界关注,研究型审计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被提出并进行实践探索。
三、研究型审计:一个分析框架
审计监督是一个嵌入在经济社会运行中不断发展和演化的过程,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会存在差异[ 13 ]。审计服务国家治理,其核心是能够提供公共资金运用和国家治理行为适当的信息,并给予公共权力以适当约束,主要从规范治理主体行为、提供治理主体信息交流以及促进国家治理自我完善和创新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14 ]。国家治理要求转变审计观念,树立审计的目的在于完善治理,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治理的水平和绩效,在更高层面更高层次上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 ]。基于国家治理运转过程,对开展研究型审计的机理分析如图2。
如图2所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目标任务完成的过程,是作为国家权力代理人的治理主体遵循党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配置使用公共资金等提供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治理服务增进社会福利实现的过程。审计监督权是党和国家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贯穿于国家治理全过程,审计监督结果运用是国家治理自我完善的稳定调节系统。审计监督在横向上承担对决策权、执行权的监督,在纵向上承担对下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监督。在监督内容上,承担监督党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在内的国家治理体系的落实与运转,监督治理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效益,监督国家治理运转所需物资的可持续保障,反馈国家管控经济和防范风险的决策支持信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目标任务完成,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为创造更高价值,审计需要关注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特别是经济领域内权力运行和治理现代化的监察、督促成效,以及对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任务和目标达成的监督成效。审计是对财政財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监督。审计发挥作用价值是通过审计规划和审计项目实施实现的。审计创造更高价值,就是要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融合微观监督和宏观监督,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开展研究型审计,需要深入解构财政财务收支与治理主体提供国家治理服务的逻辑关系,紧密地将监督财政财务收支与监督治理主体提供国家治理服务联系起来。
国家治理主体是贯彻党和国家意志,提供国家治理服务和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组织实施者。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赋予治理主体提供治理服务的公共权力、资金、资源和责任义务。通过预算分配和配置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等是提供国家治理服务或管理公共事务的物质基础。国家治理主体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所赋予的公共权力,建构确保高效履行职责的完善制度,提供弥补市场失灵、规制社会经济等治理服务,从而完成国家治理目标任务,推动国家治理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应当承担的责任对公共权力运行十分重要。制度是关于权力和责任的规范体系。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可以看作是治理主体在制度规范体系约束下行使权力,利用公共物资或资源,提供治理服务的现代化。从逻辑关系看,财政财务收支是对治理主体运用公共权力、履行职责、提供国家治理服务的经济活动及经济事项的记录和反映。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检查入手,能够深入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背后的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与执行,进而对改进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服务绩效发挥建设性作用。法律法规等制度遵循、权力安全有效运行、资金资源配置利用等构成了审计监督服务国家治理的实质内容,将监督财政财务收支与监督治理主体履职和提供国家治理服务结合起来,也为通过研究提升审计创造的价值提供了分析的基础和方法途径。开展研究型审计,必须在国家治理的宏观系统框架下,深入分析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背后的权力运行、资金资源配置利用和所提供国家治理服务绩效,以发挥审计监督应有的职责和作用。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是以经济社会中的发展方向和重大问题解决为导向的规范体系,对国家治理资源配置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其贯彻落实涉及经济发展动力重构、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格局调整等利益调整和布局,同时又涉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直接关系党治国理政的健康与稳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既要求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又要求针对具体实际进行匹配性调整;既要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和政令统一,又要确保因地因时取得效果。因此,审计监督既要监督政策贯彻落实,反映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又要深刻领会政策意图,推进政策措施因地制宜落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地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依然突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资源禀赋、市场化程度等仍有差异,区域文化、沟通机制、行政氛围、政府官员思维方式和决策模式也有所不同,由此导致不同地方区域的行政行为和行政风范等有所差异。审计监督发挥作用的社会和沟通网络等环境要素约束不同。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对审计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监督要求日益紧迫,审计监督的宏观、前瞻、系统、持续的经济体检作用要求日益提高。开展研究型审计,需要在全国审计一盘棋下,充分发挥地方审计机关的积极主动性,创造性地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
遵循结构—功能主义观点,审计监督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或有生命的组织系统。审计监督行为受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生态环境内各种条件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一方面,审计监督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互相牵制,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直接决定审计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发展、结构分化、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监督环境的发展等对审计监督运行产生重要影响,尤其是审计监督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其他组成内容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审计需要积极应对,在与经济社会的互动中不断演化,通过内在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形成新的有序结构,以适应环境变化。藉此,本文搭建了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型审计理论分析框架。
四、开展研究型审计的几点建议
研究型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黨治国理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开展研究型审计需要在完善审计制度、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审计管理等的同时,转变审计理念,探索中国特色的国家审计模式,创新审计分析问题思路,发挥审计监督合力。
(一)转变审计战略监督的审计新理念
如前所述,之所以开展研究型审计,源自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对审计监督的新要求。开展研究型审计的成效主要衡量标志体现在审计监督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时审计发挥的作用要通过微观项目来实现。因此研究型审计要从解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入手,从宏观层面发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作用,即更加提升审计监督的宏观价值,从微观入手寻求在发现趋势苗头性问题、体制机制缺陷、系统性风险防范等宏观层次中发挥作用。传统审计理论和实践体系,更多强调的是对微观主体具体经济活动合规绩效的监督,或称为管理监督型审计,难以形成系统化、整体性的审计监督作用和效果,也难以有效发挥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宏观功能定位及其应有的经济体检作用。审计战略监督,是指以解决党和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以及发展中深层次问题为主要目标,通过审计纠正和审计建议,对经济社会进行调控和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包含宏观和政治监督,应当成为开展研究型审计所秉持的审计新理念。
审计战略监督与传统管理监督型审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论基础上:传统审计监督主要是依据受托责任理论及框架建立,强调根据具体项目采取权变的方式进行监督,针对不同被审计单位内容往往相异,需要不断调整变化;审计战略监督则以国家治理为基础,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以国家治理监督需求为分析出发点,演绎审计监督任务,确定审计项目以及明确项目的重点内容等的方式进行监督,不仅重视短期和微观审计,而且注重战略性、中长期监督效果。在审计监督目的和目标上:传统管理监督型主要是为了确保财经秩序的稳定,一般将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其主要目标;审计战略监督主要是为了解决经济社会运行和发展中深层次结构性问题,涵盖了宏观调控的任务和目标,将揭示问题、评估总体、研判风险、促进改革作为主要目标。审计监督维度和范围上:管理监督型审计属于经济管理维度,聚焦经济秩序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审计战略监督是一个包含社会、生态环境、民生等在内的多维度概念,从经济监督入手,监督权力运行、政策贯彻落实、社会发展等,在视野和内容上更为宽广。审计监督手段和工具上:管理监督型审计的工具主要是真实合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战略监督不仅使用管理监督审计内容,而且包括制度建设和改革、战略规划落地等内容。
(二)探索中国特色国家审计模式
审计模式是审计导向性(oriented)的目标、范围和方法等要素的组合,它规定了审计应从何处下手、何时着手、如何着手等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的种类、层次,审计结论以及据以提出审计建议的价值等很大程度上由审计模式决定。现今,国家审计尚未形成成熟的审计模式。虽有国家审计准则的约束与规范,实践中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仍然存在审计分析出发点不明确、审计管理不统一、审计技术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审计质量参差不齐、审计成效难以统一考量等。开展研究型审计,亟需规范审计流程和审计业务操作,在完成审计基本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开展多样化研究,以创造更高审计价值。通过探索国家审计模式,能够规范国家审计流程和审计业务操作,有助于在确保完成基本审计任务的基础上,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首先,国家审计应当以被审计单位承担的国家治理职责任务为分析出发点。要在国家治理的框架下,特别是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职责履行中,考虑被审计单位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资金运动,在泛宏观环境、体制和制度层面发现影响被审计单位完成国家治理相应职责的因素,以寻求被审计单位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资金运动的可持续改进的整体协同效应。同时,审计要实践以政治标准、政治责任等来谋划审计工作,审视审计发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发现,分析和揭示可能的政治原因、政治责任。通过把握被审计单位国家治理职责任务,审查治理行为,着眼于向国家治理权力机构和社会公众等提供国家治理结构优化信息、国家治理主体监督信息、国家治理服务评价信息、国家治理目标实现信息,以促进国家治理系统中信任、合作等的社会资本培育。
其次,国家审计应当以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制度的建立健全和遵循为必要检查环节。制度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权力配置运行、资源安全有效和贯彻执行方针政策等建立健全制度程序措施,是治理主体的职责。国家法律法规约束下,经济主体健康运行最为重要的是经济主体自我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遵循,包括贯彻上级政策的相关制度、资产资源安全有效的制度、检查督促的制度、考核激励的制度等。树立以职责职能为出发点分析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制度对既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促进落实情况,针对管理行为进行审查监督的制度模式审计思路,确保审计能够对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法规要求的遵循及时做出评价判定。为此,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应当先对管理业务流程进行评估、测试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风险。审计不再仅仅关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而是强调关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满足国家治理目标实现需求的差距、问题和风险。
最后,探索开展责任审计监督。责任审计监督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及其成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监督被审计单位及其成员积极主动作为。在行政部门或单位内部,公共资金是其职责履行的前提和基础,涉及每个岗位人员,公共资金的监督包括合规和绩效监督。行政部门或单位最大的绩效是资金的投入绩效。公共资金包括个人薪酬、办公经费和业务费用。个人薪酬绩效的重要方面就是个人职责履行情况。因此,从审计监督的内在逻辑出发,审计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成员的履行绩效进行监督检查。责任审计监督还指审计在实务中要敢于担当,勇于做政府和行政部门经济责任履行的兜底监督。审计监督强调既有标准的符合程度判断,这种判断在成熟的工业社会行政模式下,可能面临作为判断依据的法律规章制度相对稳定,但是在过渡社会中法律规章制度从不成熟走向成熟,并不断创新发展,即便是在成熟的工业社会行政模式下,信息技术等的发展也可能导致既有工业文明环境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逐步呈现不适应性和对社会调节出现空白的特点。审计实务中,可能面临程序合规但实际不绩效、不符合公平正义,也可能存在违反既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但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社会公平正义和绩效要求。因此,从审计监督的内在逻辑出发,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成员的履职绩效和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实际上,责任审计监督是体制机制性审计建议的前提和基础,例如程序规范不绩效就可能涉及体制机制性问题。开展责任审计监督,要求审计机关深化直接監督审计,查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推动被审计单位遵规守纪以及绩效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还要关注间接再监督,关注其他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是否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增强应对不确定和“托底”的能力。
(三)创新审计发现问题的系统分析思路
研究型审计强调根据具体审计项目及其监督要求差异化地组织实施审计监督,必然对审计项目的开展有较高的个性化要求。现时期,在审计准则、审计技术规范体系尚未健全等现实约束条件下,开展研究型审计应当寻求探索规范的、系统的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分析思路。基于财政财务收支与治理主体提供治理服务的逻辑,建议探索权力—制度—行为的审计发现问题分析思路。
前已述及,权力是推动和贯穿资源配置使用的内在基础和主线因素。制度是约束权力运行和资源配置利用的规范。一定程度上说,国家治理行动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活动,都是治理主体在既定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约束下,运用权力履行职责的行为后果。权力运行、资源配置使用,乃至国家治理信息生产利用都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和范围内进行的。从这一角度,问题是行为的表现,风险源自于对制度的偏离。由此,权力安全有效运行、制度得到遵循和提供有绩效的治理服务成为研究型审计监督的切入点和基本分析思路。权力—制度—行为的审计发现问题分析思路,一方面能够通过审查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揭示财政财务收支中的违规违纪,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提高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配置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能够系统、有逻辑、高效率地通过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检查,监督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权力—制度—行为”的研究型审计分析思路。首先,要深入经济权力运行和经济活动的体制机制约束,查找分析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制度规范体系,是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安全有效运行的制度规范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的制度规范体系等,已经建立的制度是否能够得到遵循,审计关注焦点从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到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所保障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职责履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产保值增值、风险防控有力等效果。其次,能够从微观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拓展到依据审计发现的经济活动问题,对经济权力运行和经济活动的倾向性、苗头性、规律性问题展开研究,深入分析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原因,从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促进深化改革等。再次,使得审计内容从更多关注财务活动转向财政财务与业务活动相结合,关注非财务资料和信息,从关注既有问题到关注产生问题的制度机制体制原因以及关注未来的风险防范。最后,从一般意义上出发,治理主体的各种行为乃至存在的问题,都是基于权力驱动的制度约束规范下发生。通过“权力—制度—行为”,有利于基于体制缺陷、机制障碍、制度漏洞等发现经济运行潜在的风险隐患,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或风险隐患,能够促进审计从强调揭示问题转向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促进制约监督权力。
(四)探索监督合力的研究型审计作用发挥新方式
审计是制约监督经济权力运行和经济资源配置,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监督手段和工具。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作出专门部署。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求审计要能够在揭示问题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动体制机制和制度性变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审计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的权威性、严肃性,把各种制度的执行作为审计监督发力的要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审计要在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和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及再生产中发挥监督作用,要求审计不仅关注财经法规,更要关注价值导向。政治是行政的基础,行政是围绕政治展开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审计要能够从对行政的监督中服务和保障从严治党,从而维护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及水平建设。审计职业判断的技术属性,要求审计要能够针对政治要求、政治标准等选择审计依据,给出审计意见或结论,从而服务从严治党。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审计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为审计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创造了新的作用平台和条件,审计监督作用发挥正从单一监督向协同监督转变。审计监督所处的监督体系中,各监督制度监督的性质、形式、手段、权限和机制各异,但是在监督目的上具有一致性,功能作用上具有互补性。审计作为经济监督,要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和审计监督体系,通过纵向协调,横向沟通,综合运用各种监督资源,充分借鉴其他监督优势,推动被审计单位遵规守纪;要深化直接监督审计,拓展间接监督审计,获得审计监督的协同效应。一方面审计要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发挥合力,寻求监督协同效应;另一方面审计要与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形成协调运转的审计监督体系,寻求形成审计监督合力。特别是,审计要着力从法律法规遵循、建设等方面分析问题,服务人大权力机关监督;从风险防范等政策建议方面,服务政协监督;规范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推动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治,推进有序开展社会监督。
要加强党对审计监督体系的领导。要建立顺畅的审计监督体系运转工作机制,一方面是在审计署的领导下构建覆盖各级审计机关的全国审计工作联动格局;另一方面是要在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加大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国家审计之间的交流沟通,从审计执业准则协调和互相适用、审计成果互相利用,以及对审计行业的监督管理方面,确保三种审计之间协同运行。同时,要强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权。经济社会管理中,公共资金是所有权属于国家范畴内的社会群体所共有,其运用结果会影响社会福利,如果运用不恰当,会带来社会诉讼、社会公共事件等行为,从而加大政府行政管理成本。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弥补信息、秩序等公共产品,使得市场交易可以按照既定的交易秩序进行。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及可能影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公共资金主体等社会组织进行审计监督,监督其在法律法规约束下发展,是审计监督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应有之义。
五、结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审计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尤其需要开展研究型审计。本文首先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研究型审计的内涵,发现研究型审计是强调以研究的思路方法开展审计,基本出发点是创造更高的审计价值,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次构建了研究型审计的理论分析框架,发现研究型审计需要深入解构财政财务收支与治理主体提供治理服务的逻辑关系,将监督财政财务收支与监督治理主体提供国家治理服务结合起来,重点关注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地方治理的审计监督需求以及审计自身演化发展。基于建构的研究型审计分析框架,从转变审计战略监督的审计新理念、探索中国特色的制度基础国家审计模式、创新审计发现问题的系统分析思路,以及探索监督合力的研究型审计作用发挥新方式等角度對深入推进开展研究型审计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从一般意义上探讨了研究型审计的系统理论及其实践思路,实践中如何针对具体业务的特点去开展研究型审计,以及如何衡量审计价值等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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