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瑞,曲晓范
(1.吉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2.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大历史观”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及的概念命题,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最早是在2011年的《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中提到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后在2016年5月的《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到“大历史”概念,以及在2019年4月1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突出强调了“大历史观”。通过对这一命题概念的逐步清晰和认识上的深化,可以看出总书记自觉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境界,逐步构建起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大历史观”,创造性发展了唯物史观,成为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基石在中国化进程中的最新理论成果。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领导人,运筹帷幄、统领全局,团结全党、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伟大的历史性成就。而同时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领导者和探索者,习近平总书记博学慎思、明辨远虑,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融合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伟大实践,实现了是理论维度与实践维度的整体的、系统的、能动的融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与中国特色的“大历史观”。
如果抛开内容所指、单纯考察词源,那么最早使用“大历史”概念的是当代美国历史学家大卫·克里斯蒂安。作为当代“大历史”领域的领军人物,他于1991年在《世界历史》上发表《为“大历史”辩护》,首次使用这一概念,即“历史研究的适当范围是整个世界,合适的时间段是所有时间,也就是说,史学家应当准备从各种不同的时间规模(甚至整个宇宙的时段,即100亿年到200亿年)去探究过去”,这种探究方式就是“大历史的”。克里斯蒂安通过这一概念是要“主张应打破民族、国家、地区的界限,将人类历史置于宇宙演化的宏大历史叙事中,从整个世界和最长的时间规模对一切历史做整体、连贯研究”。[1]可以看出,这里的“大历史”是一种宏观历史,是将人类历史置于地球乃至宇宙演化的尺度和宏大背景下,以一种“超然天地外”的境界姿态,俯瞰相比而言实属微观的人类历史发展全貌。“大历史”与传统的世界史的不同之处是视野更加广阔,不再限于国家、民族、地区的历史,而是将人类史视为宇宙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和过程环节,重新定位人类在宇宙演化进程中的历史坐标,因此可以说这种“大历史”更像是融合宇宙观的合理内涵与科学史的基本内核的全新的历史认知模式和研究视角。这一概念和背后一整套理论的提出引发了全球史学界的广泛关注与尝试运用,获得基本认可,对于中国史学界和学者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平心而论,仅从语义学的角度来看,“大历史”确实提供了一种观察历史与社会的全新思维、视角和方法,强调从更为广阔的尺度、从长远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观察历史的运动,从古今中外的比较中评价历史并预判未来。这也反映出西方哲学的本质主义、还原主义的特点,即强调人类史与自然史、古今中外史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如果说克里斯蒂安的“大历史”提出的是一个纯粹基于历史学研究的概念、视角和方法,那么习近平总书记的“大历史观”则是一种超越一般历史学意义的理论维度和认识论革命,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凝结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维度上加以探讨的大历史观,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般原理,确认对当代中国实际问题要放在世界尺度和我国发展的历史长河的大背景中去加以研究。
1.习近平“大历史观”的形成过程
前文提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在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首次用到了“大历史”这个概念,强调要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放在宏观的大历史视野中去看待和研究,要把人类社会发展放在社会科学的思想先导与知识变革的过程中来加以认识和把握,要实现哲学社会科学与当代史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习近平“大历史观”的思考起点同样是建基于学术研究,但不限于历史学。之后在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再次强调要“多从人类发展大潮流、世界变化大格局、中国发展大历史来认识和把握党的基本路线,深刻领会为什么基本路线要长期坚持”。[2](P188)这里并列的“大潮流”“大格局”和“大历史”在深度、广度和尺度上是同等地位,表达出了既有人类发展的历史潮流又有世界变化的历史格局,还有中国发展的历史维度的隽永深意。后又在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变革与开放是中国历史的常态和一般规律。总书记对“大历史”概念的运用为“大历史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正式阐明了“大历史观”,即“要坚持大历史观,把五四运动放到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中国共产党90多年奋斗史中来认识和把握。要从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论逻辑相结合的高度,从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政治史、思想史、文化史、社会史等各领域开展研究,总结历史规律,揭示历史趋势”。[3]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将“大历史”上升为“大历史观”,系统确立其相关理论内涵,包括理论基础、时间跨度、系统维度、领域类别、未来方位等。
2.习近平“大历史观”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大历史观”进行系统论述时,虽然是借用对五四运动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阐发,但集中体现了“大历史观”的内涵构成。
首先,“大历史观”是基于不同时间跨度的历史层累来进行多维审视。“5000多年文明史”作为时间跨度最长、层累程度最厚重的历史类型,代表的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和中华民族,前者是“大历史观”的传统文化与思想奠基,后者是“大历史观”的主体承担者;“50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作为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的交汇类型,代表的是社会主义运动的总体前进方向,是“大历史观”的政治理想;“170多年斗争史”作为中国历史变动最剧烈、最具有革命性的大时代,代表的是“大历史观”的国家理想;而“中国共产党90多年奋斗史”作为时间跨度最短但却起着决定作用的历史类型,代表的是“大历史观”自觉的主导力量,是“大历史观”运用的前途方位、使命归宿和政治保证。历史虽然要用时间跨度来衡量,但其“物理属性”并不构成历史的本质维度,而是“哲学属性”的层累类型带来的不同向度,包括思想文化、政治理想和主体力量等范畴。总书记通过推列出不同时间跨度的历史层累,用以阐释“大历史观”的多维内涵,顺延继承了“大历史”的史学研究方法的“宏大”与“广阔”。
“大历史观”是一种超越一般历史学语境的、以全部人类文明与世界总趋势为认知和改善对象的、辩证的哲学体系。可以说,“大历史观”绝不限于解决具体的历史学科的问题,而是立足哲学意义上的认知与实践问题,即探索历史背后的一般规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强调的“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顺势而为,奋发有为,我们就能够更好前进”。[4]“大历史观”的内涵要义是自觉透过更为宏大的、全景式、多维度的历史,归纳总结出世界与人类文明发展更具全面性、更深层次和更本质性的一般逻辑和基本趋势。
最后,“大历史观”是一种带有鲜明政治立场和明确政治目标的历史认识论。虽然单纯从语义学层面上借鉴了当代西方,但其政治价值内核却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尽管我们所处的时代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这是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保持坚定信心,对社会主义保持必胜信念的科学根据。”[5]将19世纪的欧洲与20世纪、21世纪的中国进行类比关联,并确定为“同一历史时代”,依据的正是一脉相承、前仆后继的思想传统、实践沿袭和政治文明延续。可以说,习近平“大历史观”并没有因为“大”、因为“宏观”、因为“全景”而淡化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想和“人民就是江山”的政治承诺,并没有像西方史学研究语境下的“大历史”那样显现出一定的“自然演化”的科学主义倾向。可以说,习近平“大历史观”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历史观。
从思想形成与发展的脉络来看,习近平“大历史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综合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和历史思维,将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历史与逻辑的和谐统一,可以说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的唯物史观。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可以说是其哲学基础的唯物辩证法在历史领域的体现和运用,唯物辩证法认为的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发展的矛盾的过程,对历史的认识也是如此。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6](P470~471)在马克思看来,历史作为人类有目的的活动过程正是通过人类的自觉活动的前因后果形成联系的。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恰是对前人创造的历史条件的继承和联系,继而对这些既定的历史条件进行迭代、层累、创造,从而主导发展方位和引领时代潮流,即在对历史的继承中创造历史。而习近平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明确要用联系、发展和辩证的视角来看待社会历史,要确认其以往一切社会历史条件的奠基、支撑作用,创造历史需要继承过去的历史条件和物质文化条件。如习近平关于“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的关系”的论述,强调历史阶段的目标一致性、内涵连续性、条件支撑性和成果继承性,而对所有持割裂性、孤立性、否定性和虚无主义的论断进行了批评和匡正,可以说是继承并贯彻发展、联系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例证。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历史的发展的根本推动力”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确立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论。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论断,也成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机理机制、方向方位和结构层次的有力解释。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表达了“经济决定论”的意涵。恩格斯在致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指出:“人们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但他们是在制约着他们的一定环境中,是在既有的现实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创造的,在这些现实关系中,尽管其他的条件——政治的和思想的——对于经济条件有很大的影响,但经济条件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于全部发展进程并唯一能使我们理解这个发展进程的红线。”[7](P199)生产力被确定为“最革命的因素”,因此才将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国家建设的中心任务。习近平“大历史观”明确坚持这一传统,始终聚焦发展这个要务,在论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命题时,往往从“鸦片战争”这个时间点说起,而突出的重点正是“闭关自守的国策”和“积贫积弱的国力”。因此在“大历史观”构建中,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新发展理念还是现代经济体系,都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语境下的生产力论。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还有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论述。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8](P591~592)指出了物质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大历史观就应该是“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種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6](P544)而习近平“大历史观”也正是这样展开社会矛盾运动的论述的。众所周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对中共八大报告、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社会主义初期社会矛盾论断的继承与开新,是关于新时代社会矛盾的精辟论断,正是对唯物史观的这一内容的继承运用。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现实的人及其感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起点,这是对以往抽象人性论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批判扬弃。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也为其“两个必然”、无产者解放全人类的科学社会主义价值理想铺设历史哲学基础。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始终强调,人民是历史的缔造者,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整体的主体力量,既是“剧中人”,又是“剧作者”。人民性,成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共产党人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的价值归旨,从“人民、只有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再到“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人民就是江山”,无一不是这种史观的外现。习近平“大历史观”正是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高度强调人民对于创造历史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9](P21)而另一方面,则是强调人民是目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自由全面发展,是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再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都集中体现了这种“为人民谋幸福”的大历史观。
习近平“大历史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最新理论成果,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赓续传承、不断创新的理论自觉。“大历史观”是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辩证史观资源、自觉融合中国近代以来政治革命与社会变革方式、深度展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新时代现实实践统一中,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进行发展、升华和拓新,向新时代中国乃至全世界展现了一种全新的历史意识、历史思维和历史智慧。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提出的:“只要我们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善于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就一定能够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10](P67)
理论联系实际,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从深层次挖掘则是源自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独特的实践品格,是一种强调“精神变物质”“哲学家改变世界”的积极的、能动的向外的革命性。以马克思主义为理想信念、指导思想和哲学奠基的中国共产党人,又以真实经历的、波澜壮阔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完整过程作为实践支撑,从而真正实现了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理性场域与感性场域的统一、交汇和融合。更确切地说,习近平“大历史观”树立了“古为今用”“历史为现实服务”的思想。这一点则是建基于他对西方“大历史”概念源的语义学借用并进行突破纯粹史学藩篱的超越性上,将对“大历史”范畴的构建对接到了现实的建设问题。如习近平“大历史观”与中华民族“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理论与实践的对照映衬关系。首先,“两个一百年”就展现出了厚重多维的历史感,将党史与国史进行了整体关联和深度叠加。而这种“大历史观”也作为科学指导和理论依据,扎扎实实落到了这一奋斗目标实现的实践场域之中。第一个“一百年”指向了民族解放、主权独立、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是“站起来”的历史方位;而第二个“一百年”则指向了社会主义建设与工业化道路探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改革开放推进,是“富起来”的历史方位。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则是对应“强起来”的历史方位。另如,习近平总书记是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命题,这本身就是从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和170多年中国近代斗争史的“大历史观”视角来定位这一国家发展目标。因此对于“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才会说“比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标,比历史上以往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国梦”。可以说,中国梦这个现实的国家发展目标,验证了“大历史观”的科学性、合理性,揭示了中华民族在历经几千年历史沧桑巨变中始终恒定的底层逻辑和内在规律,从而对接了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现实的目标。
可以看出,习近平“大历史观”的构建,既不是对纯粹史学语境下的“大历史”概念的抽象运用,也不是对中国各类、各阶段历史的泛泛整合,而是在“以更宏大视野观历史”的基础上,用国家发展的阶段目标来加以融合充实,展现出了强烈的现实性、目标性和鲜明的时代风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要教育引导全党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4]充分体现了“大历史观”不是书斋里、黑板上的枯燥历史学,而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的鲜活历史观与实践论,这样的历史观才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指导力。
所谓总体史观,即是将历史、历史中的各个系统、要素看作一个整体,从其所从属的宏观体系和综合网络中审视其历史坐标和历史地位,获得客观、全面、完整、科学的结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历史观上的体现和应用,自然是十分注重对人类社会发展整个历史脉络在总体意义上、整体视角上的把握,在总体中分析和认识历史事件。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6](P521~522)列宁也强调:“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甚至连儿戏也不如。”[11](P364)习近平批判地继承了西方“大历史”的视角和方法,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总体史的思想和理论。他从总体史观的高度去把握中国史,无论是党的发展史还是中国发展史,抑或改革开放史,都是将其看做一个整体,强调要从整体上把握任何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意义。前文提到习近平对“大历史观”进行系统阐述时是借用对五四运动的评价,就是突破了传统的“身在此山中”的历史事件评价方式,因为五四运动作为一个历史事件是复杂多维的、多属性的,因此需要在政治史、思想史、社会运动史等多个层累类型中把握其前因后果与历史意义。同样的道理,把握工农红军长征的历史意义,也要不囿于“就革命谈革命”的单一、狭仄视角,在“大历史观”的指导下,也可以从政治史、军事运动史、人类迁徙史等更广阔的框架视角、更多维的时空坐标中去深入分析和创新思考。同样,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习近平所秉承的“大历史观”也强调要置身于其所生活的时代背景、社会历史条件和发展趋势之中,历史人物的外部境遇、内心世界与实践历程,既要有“旁观者”的冷静思考,又要有“当事者”的同位体验,这样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总体史观,还表现为习近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历史智慧和辩证史观的挖掘、汲取和融合。纵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从思想文化层面来看,唯物史观能够在中国得到理论上的广泛认可与实践上的成功应用,就在于中华优秀文化内在的价值与唯物史观具有一致性,如“经世致用”“民本”“崇德”“尚和”“大同”,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史观奠基。习近平认为大历史观“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12](P32)”作为时间跨度最长、最具有基础性和包容性的历史层累类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和历史观对于当代国人而言,更具有底层内隐的归属感和持久绵延的指导力,尤其是能够通过设问国人“我从哪里来、该向哪里去”,从而能够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位提供最坚实的、宏大的逻辑论证与文化支撑。同时,“大历史观”也秉承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国际视野,将中国传统文化导入了世界文明维度,如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强调的“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探索新时代的“中学西渐”。
总之,习近平“大历史观”正是通过全景式的视角框架、更多样化的时间坐标并运用差异化、异质化的维度标准,来考察研究对象在本就复杂性、多角度的历史网格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能够展现出别开生面的、鲜活丰富的、真实可信的历史场景和认知图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大历史观”所强调的不同时空跨度、不同层累程度、不同领域的历史类型相结合,在研究方法上宏观微观相结合、共时性与历时性相统一,透过纷繁复杂的综合体系把握历史的脉络和走向,充分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形态。
问题导向和自我革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的理论特质,前者表现为对现实问题尤其是亟待解决的负面问题的敏锐度和警觉性,对误入的歧途、陷入的困境的匡正和解困;后者则表现为对过往历史形成的固定结论和思维定式,永远持有一种辩证的怀疑精神和批判意识。唯物史观本身就是在同各种芜杂的错误史观的斗争中逐步确立的,这里包括唯心史观、不可知论、宿命论等。而习近平“大历史观”在继承了这一批判精神的基础上,更是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对当代各种错误史观的否定和反对,这里主要是历史虚无主义和形式主义等错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往往打着“反思历史”的旗号,标榜追求真相和人文关怀,以学术争鸣和反思等方式,在史学、文学、艺术、政治、法律、教育等多个领域不断滋长蔓延,对高校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挑战。其直接的现实危害性主要体现在美化民国和西方教育,质疑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针;歪曲党史、国史、革命史和军史,消解高校师生的政治认同;丑化人民英雄和革命领袖,扭曲高校师生的价值取向;虚无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削弱高校师生的文化自信。[1]习近平“大历史观”对割裂的历史虚无主义和唯心的形式主义所进行的批判,既有问题意识、目标意识,又有大局意识和历史自觉意识,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也不是“就事论事”“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地批判,而是用唯物史观这个伟大的历史认识工具和“大历史”的宏大多维的视阈,去透析并摧毁历史虚无主义、形式主义的哲学史观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理想渺茫、信仰动摇”的虚无主义表象的根源在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强调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要“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真正弄懂了马克思主义”,在揭示“三大规律”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创造,从而识别出各种唯心史观、不可知论,更好地抵御历史虚无主义、形式主义等。可见,习近平“大历史观”对历史虚无主义、形式主义等错误思想表现出了基于“伟大斗争”的意识和气魄,这种问题目标性和革命批判性,也通过“大历史”的宏大叙事和全景视角,贯彻于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中国古代史与近现代史、党史与国史等不同层累类型中所有存在争议甚至错误的思想要素上。
综上所述,习近平“大历史观”是在立时代之基、答历史之问的过程中继承并拓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树立“大历史观”,就要培养总体的历史思维和整体的历史意识,并不断丰富和拓宽历史视野,在充分研究历史材料的基础上,深入研判不同历史层累类型的发展连续性和阶段性,把握历史类型、历史事件、历史意义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历史宏观发展的源流、方位和走向,把握整体的、深层次的规律。在新时代新征程的感召下,深入学习习近平“大历史观”,并树立其历史视野架构,领会其价值取向,训练其科学方法,才能真正直面并有效应对现实问题,从而更好落实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在总结历史规律中把握历史主动、坚定历史自信,迎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