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彦希
【摘要】生活污水是我国农村地区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想要使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实施,就必须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虽然现阶段我国各个农村地区都积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但依然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本文中分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现实困境,并就污水治理体系的实现路径进行了探讨,以期能为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关键词】现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实现路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但一些地区的生活污水处理依然存在着较多问题,如缺乏绿色发展理念、治理主体单一化、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等,而只有创新与优化原有的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才能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概念与体系框架
1.1治理理念与概念界定
治理理念是当今社会科学的前沿理论之一。其强调的是多个主体共同协商,网络也参与到共同治理中,治理理念是传统公共行政范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替代,其在公共物品质量和数量提升以及改善上有着经济的推动作用。但治理也有可能会出现失效的可能,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国际组织提出了“善治”、“元治理”等概念。而在这些概念中“善治”这一理论的影响力是最大的,其可实现社会管理公共利益最大化,使我国民众和政府合作管理公共生活,也是民众和国家的一种新型关系。
治理的具体概念是指私人机构或公共机构在管理公共事务时的多种方式之和,治理的目的是为了调和不同利益体的冲突。而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是指为了能解决所在地区污水问题,当地农民、企业、社会及基层政府采取行动方式的总和。
1.2治理体系框架
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并已经着手于研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而随着新农村建设,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也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且被国家纳入到中央战略中,并加大了技术研发和应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管理体制、治理机制以及排放标准,但从总体上来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方面的研究并不多。而通过梳理国家治理以及生态治理体系等,可以得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的主要框架:治理理念、主体、制度以及方式。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现实困境
2.1治理理念滞后
农村地区在生活污水治理时存在着理念滞后的问题。虽然我国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已有一段时间,但这一理念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践中的贯彻并不到位,一些地区并未有机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以及生产生活绿化转型,而是直接将城市的处理模式照搬在农村地区,因此无法获得良好的治理绩效。此外,一些农村地区的领导干部无法把握污水治理规律,对于治理的难度也未全面进行考虑,在实际治理之前缺乏与村民的沟通,也未投入到实际调查当中,导致污水治理方案设计不够合理。而一些村民也存在着环保意识差的问题,在其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不良的生活习惯,不愿自主参与到环境保护中。
2.2治理主体单一化
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时依然存在着“大政府、小社会的”弊端,政府部门会大包大揽治理工作,但农民群众却并未参与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对于城镇地区来讲,具有不稳定、面广的特征,而现阶段针对我国农村地区污水治理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所以很多社会资本并不愿意参与其中。
2.3法律法规政策不够健全
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并未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法律的制定,虽然也有一些地方率先进行了地方性法規试点,但却并未从法律层面对村民政府的治理责任和任务进行明确。其次,农村地区相关标准规范缺乏针对性,标准中的内容主要针对的是大型污水处理厂、农田灌溉、渔业水质,因此其中的部分污染物指标根本不能符合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需求。
3现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的实现路径
3.1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农村地区在生活污水治理时一定要树立起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以及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由县政府、农民、企业多方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中,并要对相关体制机制进行完善,将具体责任明确到各主体,使其能协同进行治理。其次,要对目标考评进行强化。要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及维护考核方法的制定,通过奖罚机制的构建,使基层政府、农村群众以及相关企业等认识到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此外,积极借助多媒体平台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知识的宣传,使省基层政府以及农民群众能客观认识到生活污水的治理规律。
3.2明晰主体权责
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时要坚持政府为主导,将其作为责任主体。政府部门要积极进行摸底调查,做好各项规划,争取足够的资金,确保污水治理能实施下去,同时要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其次,要坚持农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农民是生活污水治理的受益者和实践者,所以一定要对农民的公共环境维护责任进行明确,并要鼓励其积极参与到生活污水治理的方案编制、设计以及运营中。此外,要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完善,使社会组织能参与到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中。
3.3健全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
国家要进一步推进我国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并要将生活污水治理包含在内,明确企业、村民以及政府的治理权责,对各部门职责细致进行分工。其次,要对标准体系进行完善。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全覆盖,可结合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实际经验,研究和制定相关产品认证评估体系,对污水治理的设计、施工以及管护进行规范。与此同时可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治理技术导则和规范。
结语
总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其规律和特点,因此不能只是简单的套用城市污水治理的体积,而是要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思路,完善污水治理的规则、标准、规划以及相关制度,构建出能符合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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