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资助+心理资助”:高校资助体系优化研究

2022-02-27 19:56吴京京
百色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资助育人心理

吴京京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校资助工作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一些挑战。[1]基于时代发展背景和当代大学生群体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进行思考,构建更加合理、长效的高校资助体系是值得广大高校教育管理者进行持续研究的现实课题。在长期实践中,各高校对生活困难大学生的资助不能仅仅局限在物质帮助上,也要坚持与时俱进,依据受助大学生身体和心理层面的新变化和新需求,将“经济资助”和“心理资助”融合在一起,将帮扶和育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全面提升高校资助工作的成效。

一、高校构建和完善“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体系的意义

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体系是高校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新环境下坚持“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现“立德树人”育人目标,有利于受助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利于提升我国反贫困事业的成效。

一是有利于实现“立德树人”育人目标。大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直接关乎高校对受助大学生育人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大学生资助工作需要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构建“经济资助+心理资助”的创新资助模式能够最大程度上对校内外教育资源进行优化整合,让隐性帮扶和显性帮扶在深度融合中形成教育合力,从而使高校资助工作能够得到包括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者和行政人员等的帮助。“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体系对育人工作有积极的助推作用,通过在校园范围内为受助大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贫困助学”,转变错误的思想认识和行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这种创新资助模式使得高校资助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是对“三全育人”理念的积极践行,可以大幅度提升高校育人工作的实效性,在落实资助政策、实施资助举措的过程中达到教育人、培养人的目标。[2]

二是有利于受助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高校资助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生活困难大学生,主要资助手段是保障受助大学生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最终目标则是为了让受助大学生能够健康成长,实现人生梦想。高校生活困难大学生群体来自不同的地区,也有着不一样的成长环境,他们的受助需求也各不相同,如有些受助大学生单纯受经济问题的困扰;而有些受助大学生更希望获取思想上和心理上的关怀。“经济资助+心理资助”新理念的提出是对传统资助模式做出的重要补充,也是应对受助大学生现实需求的有效举措。其中,经济资助可以为生活困难大学生提供物质保障;心理资助则可以有效引导生活困难且需要心理资助的大学生克服自卑、自闭、自负、焦虑、依赖和不满等心理,鼓励大学生自强自立、自尊自爱,树立自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完成学业[3]。因此,“经济资助+心理资助”的双重“解困”可以让受助大学生摆脱心理负担,真正做到“资助并不是唯一目标”。这种综合资助方式以激发大学生群体的自我成长内驱力为重,使贫困大学生在解决经济困扰的同时能够懂得感恩,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更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是有利于提升我国反贫困事业的成效。对生活困难大学生予以资助是我国反贫困政策在高校的贯彻落实,这可以让更多生活困难家庭的孩子走进高校,能使生活困难的学生改变自己的命运,对于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有重要作用。部分受资助大学生毕业后会返回家乡,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经济资助+心理资助”模式的开展是面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下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学生个人发展实际诉求的必然选择,更是高校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精准脱贫政策下开展具体工作的尝试和探索。这种混合模式的推行能够使更多大学生在获取物质帮扶的同时得到心理上的引导,及时解决当今大学生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让他们对于资助有新的认知,对于改变现状、反哺社会有更加坚定的决心,从而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为我国全面实现共同富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高校“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工作存在的短板

我国高校资助工作历经多年的经验累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指导下形成了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同时心理资助工作也由滞后状态逐渐向完善过渡。但是就当前高校“经济资助+心理资助”实践来看,还存在资助体系构建理念偏差、经济资助和心理资助的协同性不足、资助管理团队建设滞后等短板。

一是部分高校资助体系的构建理念有待矫正。第一,部分高校将学生资助工作等同于经济资助。部分高校的大学生资助工作以经济资助为主,将大学生资助等同于经济帮扶,也因此一直以加大资助资金投入作为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在这一错误理念影响下单纯的经济补贴让部分大学生产生了依赖心理,有部分学生出现虚假申请贫困补助的现象,造成一系列不良影响。第二,部分高校心理资助工作相对滞后。复杂的社会环境使部分生活困难大学生的受助心理产生变化,认为接受贫困资助是丢脸的事情,把校外打工作为“自立自强”的表现;部分学生则自尊心强,不愿意透露家庭状况,拒绝资助;当然也存在少数学生“唯利是图”弄虚作假。这使得部分大学生对资助的认识存在两种不良状态,一种是以贫困为耻的拒绝接受帮助的态度,另一种则是以“假贫”为主的虚假申请补助,这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大学生产生了更多心理困扰,针对这些现象,部分高校还缺少心理资助工作的及时介入。第三,部分高校的经济资助与心理资助协同性不强。部分高校没有认识到资助工作的重要性,虽然开展了经济资助和心理帮扶,但在实践过程中仅仅作为国家资助的“搬运工”,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给本校学生常规性帮助,并没有充分考虑受助学生的具体情况,也没有建立科学的校本资助体系,经济资助和心理资助的协同性不强。

二是部分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科学性有待凸显。第一,部分高校资助评定认定不科学。部分高校存在简单以贫困证明、集体投票或教师评价的方式确定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标准不够科学。例如,生源地域差异性明显,家庭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只依托地方贫困证明来认定贫困生并不科学,少数学生为得到无偿资助弄虚作假,浪费了有限的资助资源。第二,部分高校资助形式缺乏创新发展。“资助+自助”是所有高校都认可并推行的主要模式,但“资助”形式多是校内一些勤工俭学项目,比如食堂打工、打扫办公室、图书馆整理书籍等,这些工作占用了学生很多休息时间,而且就从经济补助上来看也不能满足受助大学生当前的正常生活开销,对提升学生的能力所起到的作用也较有限。第三,部分高校资助工作内容缺乏科学性。部分高校经济资助政策往往以无偿助学金为主,没有体现出“自助”的重要引导作用,且奖助学金以“评优”为主,“助困”相对就受到忽视,再看心理资助内容通常就是泛泛而谈,针对性较差,不能满足受助学生的实际需求,对激发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是部分高校大学生资助管理团队的能力有待提升。第一,部分高校资助管理人员结构比例不科学。部分高校对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在管理人员配备上以新入职青年教师、辅导员、兼职教师和年长教师为主,这样的结构比例对高校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转型发展非常不利,比如年长教师与当代大学生的年龄代沟较大,师生沟通不畅,而青年教师的工作经验匮乏对相关政策不够熟悉。第二,部分高校资助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能力不足。大学生资助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也应随之有所提升,但部分高校资助管理人员专业化能力不足,对受助学生缺乏客观认识,对资助工作的最新发展动向也不清楚。部分管理人员的心理资助能力有待提高,对于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第三,管理队伍培育力度不够。部分高校的资助管理工作团队建设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视,尤其是在资助管理后备力量的培育上关注不够,对校内外专业人才的吸纳能力匮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效性。

三、高校“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体系优化路径

高校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体系,需要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资助与励志相结合的原则、资助与自助相结合的原则、经济资助与心理资助相结合的原则、显性资助与隐形资助相结合的原则。[4]针对以上对高校“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资助存在的问题,需要创新大学生资助理念、建立健全资助管理队伍、优化大学生资助模式以及加强各社会责任主体协同的新举措,以促进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更加规范化,更具实效性和联动性。[5]

一是创新高校资助意识,明确“经济资助+心理资助”协同资助体系的重要性。第一,正确认识“经济资助+心理资助”工作。用发展的眼光重新认识高校资助工作,转变高校长期以来的认识偏差,在全校上下对大学生资助工作形成高度认同,将大学生资助工作视为高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关注受助大学生的长远发展,坚持“资助”和“自助”相结合的资助理念,并加强创新学习,通过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把资助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国家、高校资助工作对个人的激励作用。第二,明确心理资助的重要性。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资助不再单纯是经济方面的问题,而是集经济、心理、思想等多方面元素为一体的过程。高校资助管理工作必须认识到心理资助的重要意义,对自尊心较重和敏感的学生应及时给予心理解困,通过人文关怀帮助受资助大学生形成健康人格,找回自信,从而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第三,明确“经济+心理”的资助意识。以经济资助为依托,加入心理资助是满足当前社会人才培育和大学生长远发展的实际需要。高校资助管理工作要确立“经济资助+心理资助”融合的助学理念,在创新经济资助、构建心理资助的同时更要在二者协同性上下功夫,以科学的助学理念推动高校资助工作发挥出更大的效用。

二是构建资助管理队伍,加强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规范性。第一,构建结构合理的管理队伍。高校要严把资助管理人员入职关口,吸纳有相关经济或者有相关学习背景的青年教师和校外相关领域专业人才进入管理队伍,给资助管理队伍增添活力,改变当前老教师占比过大、辅导员兼职普遍、专业人才缺乏等现状,促进高校资助管理队伍在年龄结构和专业配比方面实现均衡,保障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长效性。第二,培育专业化能力强的管理人才。专业能力不单单指资助管理工作者对国家、地方和校内资助政策的把控能力,更要求管理教师要具备一定的心理资助能力,具备基本的心理学知识和相关咨询、帮扶能力。因此,高校要对资助管理工作者的心理资助能力培育给予实质性支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管理队伍建设,让经济资助与心理资助同向同行,促进高校资助体系向着更加完善的方面发展。第三,加强后备资助管理力量。作为学习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要创新建设资助管理后备力量,将所有校内教师都纳入资助管理工作范围,比如心理咨询部门教师、专业课教师、辅导员、基层党建教师等,最终形成“全员育人”的资助过程,使受助大学生在获得物质帮助的同时学会做人,推动资助工作在协同配合中走得更远。

三是优化学生资助评定标准,提升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实效性。第一,优化大学生资助认定标准。对校内师生群体进行充分调研,听取校内外专家指导意见,基于对当前受助群体的经济需求、心理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的综合考量去改革当前的资助评定标准,保障资助认定标准能够有理有据、科学规范,转变“唯贫困证明论”的认定方式。例如,借助大数据技术构建信息管理系统,从入学开始将所有学生的情况都记录在学生档案大数据当中,提升评定的客观性。第二,完善资助认定过程。资助认定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大学生在内心深处认可资助工作的基础上去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关爱。当然,在认定过程中也要防止因信息泄露等问题而给大学生个人带来的消极影响,保障学生个人信息安全,让大学生在没有心理负担的前提下接受助学帮扶。第三,改善高校资助模式。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原则,充分尊重大学生个体的差异性需求,改变当前固守的单纯经济给予和单一勤工俭学模式。高校要搭建多元化的帮扶渠道,在帮扶中给予学生更多心理辅导和思想引领。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沟通,为受助大学生提供更多与自身专业发展相关的、更能提升他们综合能力的勤工助学岗位。

四是责任主体相互协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开放式教育大环境。第一,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高校应积极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从受助学生的个人诉求出发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让他们能够顺利融入新的环境中,与同学平等相处,并能在集体生活中得到尊重和认可,实现人格健全发展。例如,通过讲座或者思政课程等途径对所有大学生进行资助认知教育,使他们形成正确认知,平等看待受助群体,让受助大学生感受到校园的温暖。第二,充分发挥家校联合共同扶助作用。高校应树立“家校共扶”的资助理念,通过搭建多种方式的家校沟通交流途径,比如电话连线、定期家访、校内座谈和微信平台互动等,将更多心理育人和经济育人政策、方法分享给家长,让他们在转变自己认知的同时能更好地引导孩子,在家校联合共同扶助受助大学生健康成长问题上发挥出应有的带动作用。第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企事业单位要意识到自己在扶助高校受助大学生问题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全方位育人的号召。又如,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各相关专业企业可以提供给大学生多样化的“自助”岗位,网络媒体也要发挥自己在意识形态领域强大宣传力的优势,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上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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