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范弟
咸丰四年(1854年)湖南新化茅坪《刘氏通谱》序载:“先进公……生玉盛,字绪昌,号福裔。官邵州刺史,升淮盐御史。解组居邵州云路街,今之打信巷也。后奉编移籍落业上梅之茅坪,卒葬苏溪,我族之始祖,分衍政、远、滔三公派者也。”民国19年(1930年)新化苏溪《刘氏通谱·始祖传世源流总表》记玉盛公:“字绪昌,号福裔,任丹徒令,授汉阳府戎厅,旋擢邵州太守,升淮盐御史,解组后奉编徙上梅之茅坪。卒谥忠诚,葬新化苏溪,亥壬巳丙山向。明宏文馆学士(刘基)有赞,详老谱。”记载十分简略,而要知道玉盛公的详细情况,则提示“详老谱”。
查历代保存至今的刘氏玉盛宗老谱序,清代康熙之前记载玉盛公,只说他“卜宅邵州新化茅坪,马倒安身”(元至大三年玉盛公三子滔公裔《刘氏族谱》序),“奉编来楚,居邵州,迁新化茅坪落业”(明天顺玉盛公次子裔《刘氏族谱》序),未说他曾出任过什么官职。直到康熙己巳年(即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远公裔所修《刘氏族谱》邑庠生有权公序中,才出现了玉盛公“官邵州刺史,卒谥忠诚”的记载。此后历代玉盛宗族谱序及碑传中,都有了玉盛公任邵州刺史(或太守)的内容。今日所见族谱资料,玉盛公仕履最早最完整的记载,是保存在清嘉庆十八年(1813年)远公裔族谱残本首卷中的《宋御史赠忠诚刘公神道碑》,谱中标明此碑文作者是刘基,这就是“明宏文馆学士(刘基)有赞,详老谱”的出处。
此碑文记载玉盛公出任过的官职有丹徒令、汉阳府戎厅和淮盐御史,对邵州刺史(或太守,其实应称知州)却未明确记载,只是说“公已往邵矣”,至于到邵州去干什么,未予提及。按说这是非常重要的官职,作为玉盛公的神道碑铭,怎么会对此视而不见忽略不计呢?
玉盛公其余三个官职,丹徒令的官职名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自秦朝设立以来,历代都有丹徒县存在。汉阳府戎厅有疑。《元史·地理志六》载:“汉阳府,唐初为沔州,又改沔阳郡,宋为汉阳军……元至元十四年升汉阳府。”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才设汉阳府,玉盛公所处的北宋,则只有汉阳军的建置,其长官称知军。
淮盐御史一职也大有问题。唐代有盐铁使,宋代有提举茶盐司(长官称勾当公事),元代有都转运盐使。明、清两代在各产盐地设都转运盐使司进行管理。朝廷通常在两淮、两浙、长芦、河东等地各派巡盐御史,巡盐御史由都察院派出,代表朝廷巡视监察地方盐务,品级不高,仅为正七品。派往两淮的巡盐御史称为两淮巡盐御史,简称为淮盐御史。永乐十四年(1416年),淮盐御史的名称才出现。也就是说,生活在北宋的玉盛公不可能担任过淮盐御史。
玉盛公神道碑碑文之疑
这篇玉盛公神道碑文的作者署名刘基。刘基(1311—1375),字伯温,他生活的年代距玉盛公去世已近三百年,怎么可能为玉盛公撰写神道碑文?为了弄清这篇神道碑文究竟来自哪里,出于何时,笔者查阅了大量的宋元明清有关史料,找到了其所袭自的文献。大约有如下几种:宋欧阳修《丰乐亭记》、明刘基《卖柑者言》、明宋濂《阅江楼记》、明归有光《吴山图记》、清魏象枢《奇穷子传》。为了说明问题,此将所谓刘基《宋御史赠忠诚刘公神道碑》照录于下。碑文中凡加下划线的文字均为抄袭。其中括弧内文字有两种:一是有书名号者,为注明所袭文献;二是将抄袭文字与原文对照,以明其改动之处。
古村公子者,刘姓,玉盛其名,字绪昌,号福裔,家世载郡志颇详(奇穷子者,姓易,名柏,字象南,家世载郡志颇详)。初,先进公得嗣,祷于神,夜梦神人抱美玉一块来送,次日果生一子,遂名玉盛(其父挥使公乏嗣,祷于三官祠,夜梦神人抱见予之,遂育象南)。少而慧敏(生而颖异),髭髯磊落,有丈夫气(美髭髯,貌磊磊有丈夫气),性喜豪迈,不谨细行。为丹徒令(官洗马林守备),不克终,归焉。卜宅数亩,莳花树石,费不赀。尝好客,解衣贳酒(典衣充酒资),不醉不辍。醉后,或歌诗,动数百言,多羽言(动百言,多羽音),然雅(然亦)不欲传人,从旁侧听者,皆哀而不怨(魏象枢《奇穷子传》),有风人之遗焉。未及三年,又蒙国恩,除公为汉阳府戎厅(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公之为治(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举留(扳留)之,不能得,而公亦不忍去(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山川图(吴山图)以进。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矣,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污而有辱也。公于治下之山川(君于吴之山川)亦增其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忠诚之祠也固宜(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公已往邵矣(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眷眷于此山哉!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其人之不忍忘,而己(亦)不能(能自)忘于(于其)人也。公时去汉阳已三年矣(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归有光《吴山图记》)行取内升,除淮盐御史,抑常光显于朝矣,其相知之遇,不为不隆。当是时,窃见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恍恍乎干城之具也,果能受孙吴之略耶?峨大冠拖长绅者,昂昂乎庙廊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盗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察,法而不知理,坐糜廪粟而不知耻,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饫肥鲜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公则不然。公蜀人也,尝以武康之节来治于淮,见江汉之朝宗(江汉之朝宗、诸侯之述职)、陂池之高深、(陂池之高深、关厄之严固),此(必曰此朕)栉风沐雨战胜攻取之所致也,中夏之广,公思(亦思)有以保之;见波涛之浩荡、风帆之上下(波涛之浩荡、风帆之上下、蕃舶接迹而来庭、蛮琛联肩而入贡),此(必曰此朕)德绥威服覃及内外之所致也,四陲(四夷)之远,公思(亦思)有以柔之;见两岸之间四郊之上,耕人有炙肤皲足之烦,妇子有掇桑(农女有捋桑)行馌之勤,此投诸水火(必曰此朕拯诸水火而登)于衽席者也,万方之民,公思(亦思)有以安之(宋濂《閱江楼记》)。盖休养生息,涵煦于数(于百)年之深(欧阳修《丰乐亭记》),无不思笃靖恭之心,卒未尝求谅于我后;而我后之圣明,有以默契其诚者,无他,信任殷,报国无涯也。虽遇艰险,公弗敢避,其竭力致身,一心以尽臣礼,可谓忠矣,君子谓公为大臣。及因疾致仕,上闻之出涕,曰:“古之良臣乎!”卒,谥忠诚,卜葬苏溪之右。余生也晚,慕公生平,欲推公所嗜好,以想其在朝者,而勒诸箴铭。他若实大于名,名侈于实,略而不陈,惧浮也(故上推宵旰图治之切者,勒诸贞岷,他若留连光景之辞,皆略而不陈,惧亵也)(宋濂《阅江楼记》)。世之君子,过而览焉,其亦如予之慨然者乎?
玉盛公神道碑文所抄的五篇,时代最迟者为魏象枢的《奇穷子传》。魏象枢,字环极,顺治三年(1646年)进士,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去世。由此可以推知,此神道碑文出现的时间最早也只能是康熙年间。前文已经指出,玉盛公神道碑文中记述了玉盛公担任过丹徒令、汉阳府戎厅和淮盐御史三个官职,而碑文对族谱所载其任邵州刺史一职却未提及,只是说“公已往邵矣”,“往邵”与就任邵州刺史当然不是一回事。可以断定,玉盛公神道碑文问世之时,还未出现玉盛公曾任邵州刺史(太守、知州)的说法。而这个关于玉盛公“官邵州刺史”的记载,极有可能是写序时从神道碑文中“公已往邵矣”一句衍生而来的。如此可以断定,所谓刘基撰写的《宋御史赠忠诚刘公神道碑》的出现时间,应不会迟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
玉盛公知邵州说不可信
玉盛公神道碑文说,玉盛公“家世载郡志颇详”,那么我们就来查查郡志即邵州府志的有关记载。邓显鹤主修的道光《宝庆府志》,内容最全,考订精审。查该志职官表,记宋代知州(含知府)45人,其中没有玉盛公的名字;查该志的有关人物传记(政绩录、良翰录、先民传)等,也不见玉盛公的名字。查遍该书,我们在第三十三卷《氏族表二·勋卫》和第三十七卷的《氏族表六·新化上》中找到了关于玉盛公的记载。
《氏族表二·勋卫》:“指挥刘氏,其先曰玉盛,吉州太和人,官邵州刺史,宋建隆元年解组,因居邵州。”此处是在记载玉盛公后人所任卫所职官时对玉盛公的追叙,其出处显然来自族谱。然而《氏族表六·新化上》则未对玉盛公的邵州刺史一职予以记载,仅说“茅坪刘氏,其先曰玉盛,吉州太和人,宋建隆初徙居邵州。生子三,伯曰政,徙四川;仲曰远,居梅山之茅坪;季曰滔,徙溆浦”。查该志《氏族表》所记各姓的为官情况,凡始迁祖有官职的,即使是知县、教谕之类的小官,都有记载,更不要说太守之类的要职了。该表还记录玉盛公次子远公后裔分衍的基本情况,并对其中的进士、举人及其官职作了简介,但对茅坪刘氏始祖玉盛公的知州之职却没有记载,而玉盛公担任的又正是此府志所记载对象邵州府的最高长官。《宝庆府志》是邓显鹤精心所修,历来为学界所称道,“其综核之精密,断制之谨严,洵非老师宿儒三长兼备者所能道其万一,足推为湘邑志中之冠”(《续修四库全书提要》)。从《宝庆府志·氏族表六·新化上》对茅坪刘氏记载之详细看,邓显鹤显然见过茅坪《刘氏族谱》,知道谱中玉盛公任邵州太守的记载,但他却不予采纳,这说明邓显鹤在经过考证也认为玉盛公担任过邵州知州之说是不可信的。
玉盛公“卒葬苏溪”,其墓一直保存至今。玉盛公裔孙刘显墓在县志都有记载,但县志中却找不到玉盛公墓的任何记载,这与墓主的知州身份是极不相符的。
玉盛公为何是始迁祖
玉盛公裔历代族谱都将玉盛公尊为新化刘氏迁湘始祖。据其族谱有关记载,最早来到新化茅坪的可能是他的儿子政公、远公、滔公三人。关于新化刘氏迁茅坪落业的最早记载,见于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刘吉蕴祭远公的一篇祭文。刘吉蕴是远公的族孙,元丰八年三月初五,刘吉蕴与其妻“尹氏县真等”人来到茅坪,为去世多年的远公扫墓,“谨以清酒庶馐之仪,致祭于久故叔祖讳远二府君墓前……公之先世,洪都泰和圳上,仕宦之子也。因出游览胜湖广邵州新化一都茅坪,立业之所也”。祭文明确说到茅坪落业是远公,并未提到玉盛公。元朝大德庚子年(即大德四年,1300年)祭祀远公的另一篇祭文,明确记载最早到达茅坪的是远公兄弟三人。这年三月初三,远公第八世孙同卿、耀卿等十人。在远公墓前致奠。祭文说:“思我始祖,江西圳上。宗亲三人兄弟列骑而行,要至成家所在,誓愿马倒安身。游行邵州新化,忻忻停驻茅坪。我祖远公,人杰地灵,生育崇轰,立家接续于今。”“三人兄弟”,即指政公、远公和滔公,可见最初择地茅坪落业的是他们兄弟。嘉庆谱残本首卷中保留的一首题为《述先祖遗言》的诗,也为这个判断提供了佐证。诗云:“政远滔公志四方,建隆一载别家乡。江西规矩非容易,圳上风声不泛常。新化茅坪兄落业,溆川峰土弟行藏。饮泉饭黍须知本,勤扫先人祖墓傍。”诗中意思非常明白,最早到茅坪的就是“志四方”的“政远滔”三公。
到明代,这个说法开始有了改变。远公裔明朝天顺谱刘显序载“玉盛始祖,由螺川中山奉编来楚,居邵州,迁新化茅坪落业”,远公裔乾隆癸酉(1753年)谱西江合圣公序载玉盛公“际宋建隆元年徙楚南……落业邵陵,后迁新化之茅坪”,二序都说首先来到茅坪的是玉盛公,且是先到邵州,后落业茅坪的。政公裔乾隆壬子(1792年)谱朝彦公序则说,玉盛公是“解组”后才“居邵州云路街,后迁新化茅坪”的。也就是说,玉盛公是解官离任后才到邵州居住,然后再迁茅坪落业的。以后的历修族谱均沿袭了这种说法。上引元丰八年刘吉蕴祭远公文中说远“公之先世,洪都泰和圳上,仕宦之子也”,明确指出远公是“仕宦之子”,远公之父玉盛公的确担任过一定级别的官员。“解组”之时,他的三个儿子已“奉编”离开家乡,来到茅坪落业,于是他先在邵州城住了一段时间,然后才到茅坪与儿子们住到一起。最后,他在茅坪去世,安葬于苏溪。正因为玉盛公最后葬于茅坪苏溪,尽管他不是最先迁到茅坪落业的,但他是始迁此地的三位兄弟之父,且三兄弟中又有两位后来迁往别处,始迁祖之名由玉盛公承当,这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玉盛公何时入湘
玉盛公族始迁入湘是在什么时候?乾隆癸酉远公裔族谱西江合圣公序载玉盛公“际宋建隆元年徙楚南”,嘉庆谱残本首卷《述先祖遗言》说“政远滔公志四方,建隆一载别家乡”,二者都指明始迁入湘是在建隆元年(960年),也就是北宋建立之年。这个时间显然有问题。
吉蕴公裔老谱对此事有记载:“吾族旧谱则注蕴祖于宋元丰八年同弟吉祥、吉茂,叔远、滔等同迁湖(南)省,滔居溆浦,远居茅坪,茂、祥居邵阳,蕴祖居新化横阳山。”而据前文引述,元丰八年刘吉蕴曾到茅坪为远公扫墓,祭文称“致祭于久故叔祖讳远二府君墓前”,既称“久故”,去世至少当在十年以上。如此看来,远公至少在元丰八年的十多年前就已来到茅坪落业。这就与该族老谱记载的,刘吉蕴是与远公三兄弟一起同时从江西迁到湖南的说法不相符合;然而老谱所载刘吉蕴迁湘时间言之凿凿不容置疑,且道光《宝庆府志》也有相同的记载。该府志卷三十七《氏族表六》载:“坪底刘氏,其先曰文斌,太和人,生吉祥、吉蕴,宋元丰八年,吉祥徙邵阳斛木山,吉蕴徙新化之坪底。”这就说明,刘吉蕴兄弟其实是在远公兄弟入湘十多年之后的元豐八年才追随其叔曾祖而迁徙入湘的。玉盛公裔族老谱序载远公去世之后,二子刘崇、刘轰留在茅坪为父祖守墓,其弟滔公则前往溆浦落业。行前滔公担心两位侄儿“人丁寡少”,于是“复原籍召请亲房族眷人等,前来此处一同坐住,立户为民”(元至大三年滔公裔修《刘氏族谱·源流序》)。序中所说的“亲房族眷人等”,其实就是指刘吉蕴兄弟等人,当然可能还有其他一些亲族之人。他们于元丰八年能够迁徙入湘,是因为远公去世之后,滔公再回到泰和将他们带出来的,这样吉蕴裔老谱中才会有元丰八年刘吉蕴兄弟与“叔政、远、滔等同迁湖(南)省”的记载。老谱此记载是将十多年前政、远、滔三公的迁湘,与元丰八年刘吉蕴兄弟随滔公的入湘这两次迁徙相混而记为一次。
三兄弟入湘之后,刘吉祥、刘吉茂前往邵阳,刘吉蕴则落户于离茅坪很近的新化横阳山之“坪底”。刘吉蕴于是就在当年三月初五,专程来到茅坪远公墓前祭奠扫墓,于是就有了那篇祭文。
从以上考证可以肯定,玉盛公族入湘之时间,应该在元丰八年之前的宋神宗熙宁年间,具体地说,不可能在熙宁五年(1072年)之前。这个时间离老谱所说的建隆元年已有115年左右。
为什么这么肯定呢?因为这与北宋开梅山,新化、安化两县立县相关。熙宁五年之前新化、安化还未设立,其地尚属王化未及之地,土著为梅山蛮,常袭扰周边汉人地区,经朝廷多次用兵,终于在熙宁五年平服梅山,北宋朝廷在此设立了安化、新化二县,安化隶属于潭州(长沙),新化隶属于邵州。
平服梅山前,汉民进入梅山的应非少数。梅山平服时,朝廷“籍其民,得主客万四千八百九户”,其中所谓的客户,即指非法进入梅山的汉民。
茅坪地处梅山中心区域,直到安化、新化立县之后,此地之民才被纳为政府合法编户。由上文所论可以得知,此前茅坪之民只能有两种:一是梅山蛮民,二是政府追缉的逃亡之民(客户)。如果玉盛公族在北宋熙宁五年以前就已落业茅坪,那他们该是属于哪种情况?是梅山蛮民还是被朝廷追缉的逃亡客户?显然这两种都不是,因为其宗族老谱明载,其族先祖是“奉编”从江西泰和迁来此处的。由此可以肯定,玉盛公族到茅坪落业,只能在熙宁五年之后。刘吉蕴元丰八年到茅坪祭奠远公,这时距梅山平服、新化立县仅十三年,而玉盛公次子远公此前已葬此地,由此可以推知,远公兄弟三人由江西泰和迁此落业,至少当在十年以上;其族老谱明载“玉盛始祖,由螺川中山奉编来楚”(明天顺《刘氏族谱》劉显序),由此可见,此族先人是奉朝廷之命,最早迁入梅山充实这一新归王化地方的族群之一。
玉盛公三个儿子率族人由江西泰和入湘之时,是一支人数众多、财物充足的队伍。刘政、刘远、刘滔兄弟三人及其家眷,此外还有家丁仆人,所带财物亦复不少。后来政公前往成都侍奉祖父,肯定会带走部分家仆和财物,滔公前往溆浦落业,肯定也会带走部分人丁财物。即使如此,滔公离开茅坪之前,还给远公的两位儿子刘崇和刘轰留下不少的人丁和丰厚的财物,“有侄崇、轰,所有原籍随来家财四十八扛、使唤家丁一百三十六口,各领家财二十四扛、人丁各领六十八口”(元至大三年滔公裔修《刘氏族谱·源流序》)。这样的组织和规模,确实是一次“奉编”进行的国家行为,而非刘氏先人纯粹的家族行动。
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指出,宋代熙宁、元丰年间新化出现的移民集中迁入现象,除了经济上的因素,“复有政治上之原因在”。梅山平服后,朝廷“因设县置治,招徕汉民耕垦之,于是苗疆成为汉土。是为宋代西南开发之一大事件。甲表新化八族,乙表新化三族,皆系徙自熙宁、元丰年间者,当然此直接原因有以致之”(《湖南人由来考》,刊《方志月刊》1933年第9期)。玉盛公族老谱记载其先祖是“奉编”而迁新化,正是这种国家行为的具体体现。正史及方志都对此国家行为缺乏明确记载,玉盛公族老谱的记载正可补地方志和正史史料之不足。这体现了此族老谱所载史料之可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