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蒙
真善美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议题,古今中外的思想家对真善美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具有不同的理解。《中庸》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重要典籍,蕴含丰富的真善美思想,能指导人们更好地生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对其进行发掘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诚”在《中庸》中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朱熹《中庸或问》中说:“章内语诚始详, 而所谓诚者,实此篇之枢纽也。”[1]对于“诚”的含义,不同时期的学者对它的解读各异,但仍可以看出其体现“真”的意思。在汉唐时期,孔颖达疏在《礼记·中庸》中写道:“‘唯天下至诚’者,谓一天下之内,至极诚信为圣人也。”[2]这里将“诚”解释为“诚信”,而“诚信”一般是指不说谎话、言行一致,包含着“真”的意思。到了宋明时期,儒家对“诚”作了不同的解释。程颐言:“诚者,无妄之谓。”[3]朱熹言:“如此,则其好善也必诚好之,恶恶也必诚恶之,而无一毫强勉自欺之杂。”[4]这个时期的“诚”大都解释为“真实”“实理”“无妄”,与“虚假”一词相反。进入现代,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一书中认为:“‘诚’即真诚、纯真。”[5]杜维明对《中庸》中的“诚”解释说:“当一个人借由自我修养的途径而达到‘至诚’之状态时,他就是一个本质上最为真实的人,与此同时他也就融入宇宙大化的洪荒当中。”[6]可以看出他们认为“真”与“诚”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诚”既为天道也为人道,是天道与人道的连接点。《中庸》讲:“诚者,天之道也。”[7]“诚”作为上天的固有属性,是天道运行的依据。从天道层面看,“诚”是以“理”的形式而存在的。《中庸》又讲 :“天命之谓性。”[7]上天将它固有的“理”赋予了人和物,这就有人物之“性”。从人道层面看,“诚”就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或德性。可以看出,《中庸》的“诚”既是指实理,也是指真诚。那么,从真善美的统一性来看,真善美中的“真”也不仅局限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更多的是指道德意义上的“真”,它包含着真心离不开“诚”。
“诚”是从内在修养达到中庸之境界的途径。朱熹确认了由“诚”向“中庸”转化的可能性。他说:“中是道理之模样,诚是道理之实处,中即诚矣。”[8]在他看来,“中”是“诚”的外显,“诚”是“中”的本质,两者是一致的。当达到了“诚”,就有可能实现“中”的状态。那么如何达到“诚”呢?徐复观认为,“诚”是“即工夫,即本体”的,“诚的工夫,及由诚的工夫所实现的诚的本体,是不可分的”[9]。他将《中庸》的“诚”分为两类:一类是即本体即工夫,另一类是由工夫以复本体。前者是圣人发挥其本性就可以达诚,后者是常人因意欲之私则需要一系列的工夫而达诚。首先追求诚要从慎独的功夫开始。所谓慎独,就是在他人不睹不闻之处不自欺,做到问心无愧。慎独需要内心坚定对“诚”的信念,因此是达诚的重要方法。其次是内省,“以责人之心责己”。遇事时先要反思自己,从自身找原因。内省是涵养诚的过程,在反思中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诚。最后是持敬,“敬”常与“畏”相联系,既表达对事物的尊敬崇拜又表达对事物的谨慎畏惧。人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收敛克制自身行为,从而避免堕入意欲之私,才能时时处处保持内心真诚。“诚”是个体修身的途径,当个体通过修身达到较高的精神境界和身心和谐时,就会达到圣人的“至诚”境界,便可以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
“德”在《中庸》全书中多次出现,譬如“庸德”“鬼神之为德”“德为圣人”“小德”“大德”“至德”等多种说法,在《中庸》全文中占有重要部分,显示出对持有“德”者的高度推崇。“德”一字本身就包含着不损他人的道德层面和利于他人的美德层面,能时时处处做到不危害他人利益和更高层次帮助他人获得利益,这些都需要以“善”为出发点。就其内容而言,《中庸》之“德”包含着德性和德行两个方面,发挥其内在的德性并将其转化为外在的德行。亚里士多德说:“人的善就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10]德性即是善。《中庸》讲:“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7]意思是说明白善,才能达诚。然而这个“诚”还只停留在知的层面,就道德的最终目的来说,是要达成道德实践。当我们由内而外,推“诚”及人,将“诚”落实到行的层面,就会由内在的德性转化为外在的德行。“德”其实就是对“诚”的实践,在一系列道德实践中,将善的动机转化为善的行动。这是一个由内圣到外王的过程,也是由修身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
中庸之道是最高的德行。孔子认为:“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7]这就把“中庸”推至“至德”的地位,其原因在于想要达到中庸不仅要有“君子之德”还要“随时以处中”。既要有为善的能力,还要随时做到时中、中正。在日常生活中,中庸要求人们既不能违背也不能逾越道德,约束个人行为和规范社会秩序。如何实现中庸之道呢?朱熹《中庸章句》说 :“知者知之过,既以道为不足行;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1]因此,实现中庸之道不仅要体现在精神的层面,还要落实到实践上,做到知行合一。行在知的指导推动下外化行动,知在行的实际践履中内化升华。如果说由“诚”而中庸是解决知的层面的问题,那么由“德”而中庸就是解决行的层面的问题。
“德”是从外在修养达到中庸之德行的途径。从不断修德到至德,从而达到中庸这个最高的德行。修德的过程要择善而固执之,在日常生活中坚持行善,无一日懈怠。不过,从真善美的一致性来看,这里的善应当是从善心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能够造成善的结果的善。还要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宽恕之道,学会以包容之心对待他人。将德行施之于家庭就是做到“孝悌”,孝顺父母,尊爱兄长;将德行施之于社会就是做到“仁义礼智信”,该仁便关怀爱人,该义便尽职尽责,该礼便恭敬守节,该智便好学明辨,该信便诚实守信。此外,德行的修养贵在日复一日的坚持,“积小善而成大德”。《中庸》讲:“小德川流,大德敦化。”[7]善事不断地积累起来成为德行,小德逐渐积累起来成为中庸之大德,这就是由“德”而中庸。
儒家尚“和”,对美的最高标准可以用一个“和”字来概括。孔子有以“和”为美的思想,在《论语·学而》中提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11]意思是说前代圣王的规矩之所以美,在于它以“礼”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美不是相同事物的简单叠加带来的和谐局面,而是在于性质不同的事物能够和谐的有机结合。各不相同的事物之所以能和谐共处,在于他们都恪守了“礼”,“礼”的运用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守规矩,既无逾越也无不及,把握好度。李泽厚在《历史本体论》中提出:“美是‘度’的自由运用,是人性能力的充分显现。[12]这里的“度”体现的正是儒家中庸思想的掌握分寸、恰到好处,而通过运用“度”呈现的自由形式就是和谐的局面,这便是美。《中庸》开篇提到“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7],这里的“和”都是指和谐的意思。其下文内容虽未直言“和”,但所表达的思想都旨在教会人们修身养德、遵守中庸之道来实现社会和谐。譬如“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7]“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7]等。归根到底,《中庸》之美就是旨在调和社会不同人的矛盾中所呈现出来的和谐的美感。
美应当是最高的追求,是真与善的结晶。与此同时,“和”也是《中庸》的最终旨归。通过天道之“诚”和人道之“德”两条途径来实现合“中”之“和”。以诚立德,诚是根本,是内在修养,而后修德,是外在修养。通过“至诚”和“至德”这两条途径来实现“至圣”的中庸之道。中庸之道使个人的情感和欲望得到恰当满足,实现身心和谐,进而使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情感和欲望都得到恰当满足,实现社会和谐,使得人类社会对大自然的索取和需求得到恰当满足,实现天人和谐,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
作为儒家论述人生修养境界的一部道德哲学专著,《中庸》在当代仍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宝贵的价值。《中庸》之真在于诚,《中庸》之善在于德,《中庸》之美在于和。《中庸》的真善美思想在态度、目的、精神三个向度给当代人提供启示。
真诚性体现在人们学习态度的严格真诚。“诚”是为学的基础,所有的为学态度都要把“诚”作为前提。《中庸》中提到孔子认为中庸之道不能实行的原因就在于知与行的不统一,有的人以知为务而不知道行,有的人以行为务而不知道知。明代王阳明针对当时社会人们表面上学习仁义道德,实际上却做着自私自利、谋权夺利之事的问题,提出知行合一。今天我们接受有关爱国、道德与法制的理论教育,这些内容无疑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在学习这些真理性理论的同时,还要将这些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所学便去做,所学与所做一致,学习诚实便做诚实的事,学习仁爱便做仁爱的事。除此之外,真诚性还体现在人们待人接物的态度真诚。诚信是人之为人的基础,在生活中做到以诚待人、诚实守信,才能通过自己的真诚去影响和感染其他人,才能以真心换回真心。
《中庸》讲:“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7]对于二者的关系,朱熹强调要以“尊德性”为主,又不可忽视“道问学”。我们在学习知识理论的同时,更要学会做人的道理。《中庸》首句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7]这就决定了德行修养最终要落实在教化培养上。合德性体现在人们以德育培养为目的,实现从内而外、从德性到德行的转化。德育培养主要是以行善获得的快乐为内驱力,以学校教化为手段,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美德,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德育培养要坚持将个人抱负和社会理想紧密结合。一方面,个人要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念,树立崇高的理想,学会择善明善之后再固执之,实现个人成长的意义;另一方面,要服务于社会,成为拥有家国情怀、胸怀天下的有志青年,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
进入新时代,我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当谈到什么是美好生活时,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物质上的富足,但现阶段仅仅靠物质财富还不足以实现真正的美好生活。只有当我们生活的社会彼此平等和谐,充满正义时,才能满足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因此,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离不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求和性体现在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统一。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多次阐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表达对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终极追求与人文关怀。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际上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追求。一直以来,我们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同时又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当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个人的自由解放,也就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在此它提供了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主体。同时学校和社会教育也提供了有利于社会和谐的道德规范和理论内容,例如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友爱的思想,既蕴含着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又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