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苗寨旅游发展中的居民参与和遗产保护关系研究

2022-02-23 04:53张云舟李飞
中国文化遗产 2022年1期
关键词:遗产保护旅游发展传统村落

张云舟 李飞

关键词:少数民族村寨;传统村落;旅游发展;居民参与;遗产保护;西江苗寨

引言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我国旅游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近年在旅游经济拉动下,地方风貌、遗产保护、民生质量、社会环境等方面都呈现快速变化态势。人民的需求从基本的吃饱穿暖的物质需求逐步变为自我实现的精神需求。对于旅游业来说,自然观光类产品也逐渐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转而寻求文化气息浓郁的、原生态的遗产旅游地,传统村落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传统村落保留了原始自然生态和传统的生活气息,是人们在追求回归自然的道路上增加文化体验的特殊空间载体。因此,一批传统村落在成为热门遗产旅游目的地的同时,也成为旅游和遗产学术界的研究对象,例如安徽的西递、宏村,浙江楠溪江中游传统村落群,江西婺源传统村落群,云南和顺侨乡,贵州黔西南苗寨等,都是极具代表性的传统村落。本文在传统村落旅游发展背景下,以贵州西江苗寨作为案例地,研究少数民族村寨旅游中的居民参与问题及其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期望达到三点研究目标:其一,有助于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管理者了解当地居民对苗寨的感情和旅游开发意愿,使管理者的工作更多地获得苗寨居民的认同与支持;其二,确定苗寨居民参与到旅游发展中对地方性文化遗产保护是否产生积极的影响;其三,苗寨居民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是否能为苗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健康发展提供正确方向,解决目前国内传统村落保护及旅游开发中存在的背离原本生态文化等负面问题,为苗寨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方法。

一、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传统村落旅游发展研究

通过文献检索发现,国外学者基本上把传统村落旅游纳入到乡村旅游发展的范畴内研究。Gilbert(1989)指出,乡村旅游是村民为游客提供住宿、饮食以吸引其在乡村环境中进行休闲活动的旅游;Lane(1994)认为乡村旅游具有多层次,包括传统旅游、民俗旅游、生态旅游、探险旅游活动;Hummel Brunner(2001)指出,在研究乡村旅游的发展策略时,对不同的乡村环境应提出不同发展策略;Walmsley等(2003)指出,乡村已经成为城市居民远离喧嚣的环境及象征,通过营销战略来打造以乡村旅游为目的的营销方式。Saxena G.等(2008)提出鄉村旅游的核心问题是持续发展。

我国对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较早的研究是1989年何重义等《楠溪江风景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探讨》一文;彭一刚(1994)梳理了传统村落的布局规划、聚落结构、古建筑、环境条件并进行研究;卢松等(2003)提出旅游开发是传统村落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罗永常(2006)通过民族村寨社区利益分配现状原因分析,提出建立开发理念,理念中包含建立法律保障、提高参与途径和层次的利益保障机制;孙克勤(2009)分析北京门头沟区等传统村落群旅游发展情况,指出可持续发展中会遇到的问题。2010年以来,越来越多学者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问题的探讨中。

(二)旅游发展中社区参与研究

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很早就有国外学者在进行研究。1985年Perter E.Murphy提出了“社区参与”的概念;Kangas P.& Shave M.(1995)提出旅游资金用于社区发展可以支撑生态旅游的经济指标来提供可持续发展;Sven Wunder(2002)指出,参与方式的不同对收入的影响程度不如旅游景点专业化和宣传度水平;DonaldG.Reid(2004)通过考察社区参与的类型,制定了相关概念框架,得出没有社区参与乡村旅游不会得到发展的结论。

社区参与到旅游发展中的研究最初是得不到重视的,国内外都忽视了社区参与者。无论企业还是政府,旅游发展基本上都是由上至下地推行,在旅游发展中脱离了地方居民,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我国与西方国家研究的方向也有一定的区别。国内的社区参与研究,唐顺铁(1998)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旅游社区和社区旅游的概念、特点,探讨了旅游地建设的社区化、提出从社区互动、社区进化和社区结构的角度指导社区旅游开发;刘纬华(2000)提出,现阶段的社区参与为旅游发展引起的问题提出措施和方法;黎洁等(2001)提出,实现社区收入分配具有一定复杂性,并存在不确定要素;赵福祥等(2003)分析社区参与模式的利与弊,指出少数民族地区应该改善社区形象、建立民俗博物馆、提高居民文化水平等建议;刘静艳等(2006)认为,生态旅游的关键在于社区居民与其他利益者的平衡机制;廖珍杰等(2010)指出,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可以根据乡村环境来选择适合的模式。

(三)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我国在1978年之前,民族文化遗产研究很少,相关研究主要还依靠政府牵引。其中较有代表性者如中国科学院贵州分院民族研究所编写的《贵州省黔东南舟溪地区苗族的生活习俗》等记录了贵州黔东南地区的苗族习俗和语言 ,记录了我国少数民族的部分遗产保存情况。2000年后,民族文化遗产受到政府、学者、公众各方面的重视,但是对不同地区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有一定差异性。而不同的民族文化遗产需要不同的保护方式,不同空间范围的遗产需要不同的保护方法和保护理念,这些也是当前研究容易忽视的问题。在少数民族村落旅游发展过程中,相当部分的村落都产生了过度商业化倾向,减少商业化必然会影响到居民参与热度和旅游公司收益,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但过度商业化造成了对文化遗产和文化氛围的破坏。如何平衡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发展和当地文化遗产保护,在现有的研究中也较少涉及。

二、案例选取与研究过程

(一)案例选取理由

我国传统村落旅游的发展从1980年代兴起,景点数量由少到多,从最基础的观光旅游发展到今天这样多层次的传统村落体验旅游,贵州西江苗寨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它的传统村落风貌保存较好,从19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旅游,在30多年的时间中,苗寨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得到了延续和传承,村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通过开展旅游吸引外来的游客消费急剧增加。同时因为旅游开发的原因,苗寨的地方性文化也受到了一定影响,苗寨中蔓延着商业化气息,村寨的自然生态也受到一定破坏。因此,选取西江苗寨作为案例研究居民参与和遗产保护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西江苗寨旅游现状

2008年贵州省第三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之后,西江苗寨的资源优势开始显现,2011年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2014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寨”,游客数从2008年78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600多万人,旅游综合收入从2008年不足1亿元增加到2018年49.91亿元,分别增长了7.6倍和49倍。苗寨内各类经营主体超过了1000多家,形成旅游开发完整的产业链,同时解决了周边村寨2000多名村民的就业,还带动了附近20多个村寨养殖业、种植业的发展。西江苗寨里的苗家乐、传统工艺店铺、义务消防、环卫、表演、餐饮服务都大幅增加,尤其是“天下西江”品牌已经被外界所接受和认同(图1)。

西江苗寨所隶属的雷山县政府为发展民族村寨旅游,提高苗寨旅游品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先进旅游管理理念和人才,制定相应法律规范确保旅游发展的规范性和可持续,其中包括通过《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评分细则》,对西江苗寨的居民房屋建筑进行评分来提高居民保护传统建筑的积极性。西江苗寨成为贵州省少数民族旅游的一张名片。

(三)研究设计

本次调查问卷分为3个部分。首先是人口特征:通过对西江苗寨居民的人口特征分析,收集到他们受教育水平、收入来源、年龄、职业等信息,为本文提供基础的分析;第二部分是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居民对苗寨旅游发展的态度如何,旅游发展对居民的影响程度怎样,居民是否支持旅游发展,认知的程度如何;第三部分是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和遗产保护:居民是否在苗寨里进行旅游经营,是否对本民族的文化了解深刻并怀有深厚感情,是否参与到传统节庆日及文化遗产(如传统建筑)的保护活动中。

调查问卷全部采用易于居民回答的封闭性问答题,相对开放式问题而言,封闭性问题有更好的回收效率,结果明确且分析精准。

(四)统计结果

选择旅游旺季(春节期间)在西江苗寨景区面向居民发放问卷115份,回收问卷111份,其中有效问卷105份(见表1)。

从表2来看,苗寨里年龄41~50岁人口数占比最大(24.76%),这部分人群对西江苗寨旅游发展有清楚的认识,在访谈的问题中有着独特的看法;60歲以上的老人,他们在访谈中对苗寨的变化有着深刻体验,对苗寨的历史最具有发言权。

从表3来看,西江苗寨受现有居民教育程度以小学及以下占比最高(39.05%),很多人都只有小学文化,初中文化水平达到33.33%,而高中和大学文化程度占比分别只有17.14%和10.48%。数据看出苗寨居民的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

从表4来看,西江苗寨农民占比很高,为37.14%,个体经营者所占比例为20%左右,其他职业相对较少。

三、西江苗寨旅游发展中的居民参与研究

(一)居民对西江苗寨旅游发展的认知程度

通过问卷分析发现(见表5),苗寨居民对苗寨发展旅游的态度基本都是赞同的,比例达到93.33%,只有少部分人持反对或者无所谓的态度,反映出苗寨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积极性是可观的。在“苗寨旅游发展怎样”问题中,“很好”的比例达到了77.14%,说明大部分居民觉得西江苗寨的旅游发展还是不错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中,务农的人数占了34.29%,从这里可以了解到,苗寨里还有不少人在家务农并没有参与到旅游业当中;“旅游发展后的影响”,认为影响很大的占82.86%,村寨里有部分人做起了生意,有部分人参与到旅游公司里,反映出多数居民对旅游发展具有一定的认知程度,认为发展旅游后或多或少都会影响自身及家庭的发展。

(二)旅游发展中居民参与的意识

调查显示,大多数村民对于参与旅游发展的认识还比较浅显(见表6),他们认为只有位于街边位置的村民通过住宿、餐饮、旅游商品贩卖等才算参与到旅游发展中(占99.05%),而手艺传承、保护传统建筑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9.52%和34.29%,从这里看出居民对“参与”的认识程度是不够的。

(三)居民参与西江苗寨旅游发展的方式

通过实地访谈了解到,居民参与西江苗寨旅游的方式比较多样,除了以经济参与者身份直接参与旅游经营以外,可分为社会参与、文化参与和决策参与(政治参与)(见表7)。社会参与如居民参与到苗寨防火安全中,成为西江消防成员;文化参与如居民在传统民族节日或游客欢迎仪式上,以舞蹈、歌唱、奏乐等方式参与到文化演出队伍中;决策参与如在政府组织下选出150名寨里年长的老人组成协会,参与到西江景区的管理,对景区事务管理有一定决策权。

(四)居民参与的效度

居民参与的效度直接影响到西江苗寨的旅游发展。居民参与的衡量标准是承担责任有多大,收益有多高,主体赋权有多深。在居民承担责任方面,从实地调研感受可知,西江苗寨的风俗传承较好,比如风俗节庆、手工艺品都得到了传承,并且风雨桥和吊脚楼都得到了保护。在收益方面,通过问卷调查得知,居民在参与旅游发展中获取收益较低,不少居民只能在旺季的时候通过住宿接待、提供餐饮和摆摊贩卖纪念品的方式来获取收益,旺季过后只能务农维持生计。主体赋权方面,通过实地访谈了解到,在居民参与西江苗寨旅游发展过程中,对于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交通、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参与程度过低。总而言之,居民参与效度是欠缺的,在收益获取方面和主体赋权方面尤其明显。

四、居民参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

(一)西江苗寨建筑遗产保护

随着西江苗寨旅游热度越来越高,许多居民品尝到旅游开发的利益后把自家的房屋拆了新修房屋,乱搭乱建的情况逐步严重,开始危及到西江苗寨的环境景观和社会秩序。一些有远见的村民认识到“不能继续这样下去,要控制乱搭乱建”。在县政府工作人员参与下,苗寨的村民代表召开“西江保护大会”,大会的主要成果是由村子里的老人(也称寨老)组成民房建筑保护委员会,对景区内的建筑有所规定。规定包括新建房屋要经过委员会的批准,符合批准后还有规格的限制,比如檐口高标不能超过8米,还必须修建成苗族吊脚楼风格,而风雨桥则由苗寨村委会负责管理和保护(图2)。

由于西江苗寨的建筑防火性能非常低,黔东南州消防支隊帮助西江苗寨建立了村民义务消防队,配备现代灭火装备,并且在每一户村民家中装配灭火器,来预防火灾的发生。苗寨的建筑遗产保护则通过雷山县政府引导,每年从西江景区门票总收入里提取一定比例对西江村民发放保护补偿,并且还参照建筑保护评级发放奖金,评级越高奖金越高。

(二)西江苗寨非物质遗产的保护

通过实地访谈了解,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村民为了满足旅游者需求,把原本只在传统节日穿着的苗族服饰日常化,跳苗舞、吹芦笙的人数比以前多。在旅游业的刺激下,原本不受重视的手工艺品也得到了传承(图3)。

在旅游业发展的推动下,民族节庆和传统手工艺得到了丰富和创新(见表8)。每到节日时,西江苗寨将迎来旅游旺季,这段时间中村子里的老老少少都会参与到节庆当中去,特别是鼓藏节(十三年一次,一次持续3年)。苗族医药是村子里比较年长的老人才掌握的技术,很多村民认为手工技艺比医药更容易被游客接受,所以医药的传承度不如手工技艺,而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亟需借旅游发展之势迎来复兴之机。

五、居民参与和遗产保护的关系

(一)居民参与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历史、艺术、技艺等多方面的价值,它们和大众商品有着巨大的差别,传统文化的价值不会在时间中衰竭,只会随时间推移而增长,直到今天都有人们为其内涵所吸引。

在苗寨发展旅游是离不开村民参与的,村民参与作用于苗寨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及对居民自身的生活水平提升有着显著的意义。从马克思主义辩证关系法的角度来看,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内因,村民参与是苗寨旅游发展与文化保护的内在动力,是苗寨旅游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居民参与到苗寨旅游和文化保护是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苗寨可持续发展必然与居民参与诉求一致。

苗寨居民是苗寨旅游开发的核心利益主题,是苗寨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载体,居民是否愿意参与旅游发展的态度和参与的程度,都影响到外来游客的体验、旅游市场的开拓以及苗寨居民的自身利益,因此是否能可持续发展都与居民参与相关。

(二)居民参与对遗产保护的推动作用

居民扮演着苗寨传统文化的继承人与保护者角色。旅游开发开展于苗寨当中,涉及到居民生存的社会环境、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等方面,这与苗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内容相一致,还给居民的生活改善带来了契机,使得居民为了保护自身利益,积极地参与到苗寨旅游发展中去,从而能确保苗寨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西江苗寨居民参与到旅游发展的方式,有的通过本身的家庭关系来开设苗家乐、家庭旅馆,有手艺的居民制作银饰绣柒等手工艺品,有的则参与传统节庆活动表演等,在传承苗寨传统文化的同时,为传统村落旅游体验本身增加了“原汁原味”。通过参与过程中与游客的交流,居民可能会认识到其原本的文化是多么具有吸引力,从而引发自身对传统文化的重视,使得逐渐消失的传统文化例如手工刺绣、蜡染、银饰工艺等得到重新传承;鼓藏节、斗牛节等节庆日的内容得到丰富和创新;吊脚楼、风雨桥得到保留及修复。所以居民参与能对传统文化保护有推动的作用。

(三)遗产保护对居民参与的带动作用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它创造了民族的独特性、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文化也是苗寨旅游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本。受到保护的传统建筑、传统习俗节日和手工艺品都为西江苗寨的村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发展契机,自2008年后,越来越多的游客为了解这些特色苗族文化不远千里来西江旅游,客观上带动苗寨社会、文化、经济、环境等方面不断地递进。这种情景村民都看在眼中,了解到苗寨文化的宝贵后,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感都得到加强,更愿意参与其中。

六、居民参与下的苗寨文化保护性发展策略

民族村寨的保护性发展首先要强调社区参与。民族文化是西江旅游的核心,苗寨村民所穿的民族服饰、传统风俗、特色饮食、苗族舞蹈、手工艺品、节庆都是其具有特色的吸引力所在,居民应当发挥本土文化优势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同时政府部门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积极号召居民参与到苗族鼓藏节、芦笙制作、吊脚楼建造技艺、苗绣、苗族银饰锻制技艺的参与和展示活动中。

由于村民经济基础薄弱,因此在西江苗寨旅游发展过程中只有少数人有能力投资到旅游业中,居民参与到旅游开发的程度有限,导致多数人只能参与到非技术性的旅游服务工作。政府在西江苗寨旅游发展中应以宏观调控的方式对旅游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应鼓励当地居民主动参与并利用自己民族的文化资源来获取发展旅游收益(图4)。

在政府监督引导中,居民与旅游公司可通过合作的方式一起参与到旅游开发中去,并且一起承担保护传统文化和景区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使优质旅游资源转换成商品和服务。利益的分配由居民和公司协商,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居民在参与效度不足导致居民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因为居民参与效度低主要源于参与旅游发展的领域较窄且程度不深(以住宿与基础服务为主),现在居民可以通过与公司合作经营,或受专业培训后获得新的服务技能或者新的岗位来尝试参与苗寨的旅游发展,并从多个领域获得收益与福利。同时,政府在本地旅游发展中的角色应有所转换,让居民的主体赋权得到拓宽和加深,使西江苗寨的居民成为真正的“主人”。

七、结语

本文以西江苗寨旅游发展中的居民参与和遗产保护作为研究内容,使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开展实地调查与问卷分析,对苗寨居民参与的方式以及参与的效度和居民参与和遗产保护关系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到相关结论:

在旅游发展过程中,西江苗寨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得到了极大挖掘,并获得了延续和传承,村民通过参与旅游发展,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均有所提高。因为旅游开发的原因,西江苗寨的地方性文化也受到一定影响,苗寨中体现出的商业化气息使村寨里的自然生态与传统文化部分地失去了古朴和原真。在旅游发展过程中,西江苗寨居民通过社会参与、文化参与、经济参与、政治参与的方式参与到西江苗寨旅游发展中。但由于西江苗寨居民受教育水平低、经济能力弱、社会关系薄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旅游参与的效度较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然少不了居民参与,只有居民尝试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才能充分展示地方文化魅力,有效建立西江苗寨民族旅游和传统村寨旅游品牌;才能有效地推动当地文化遗产保护,实现西江苗寨民族文化遗产知名度的广泛扩展;才能促进西江苗寨民族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与幸福感的双重提升。因此,管理者应当积极地采取各种方式调动居民积极性,让居民看到旅游开发的利益所在,确实享有保护苗寨及地方文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通过从西江苗寨案例研究和探讨少数民族村寨旅游发展中的居民参与和遗产保护问题,希望从不同视角对少数民族村寨的研究提供思路和参考,为那些近似于西江苗寨的中国传统民族聚落的保护和开发提供一种可选择的旅游发展模式和经验借鉴。

(责任编辑:孙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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